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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控制是反垄断法关注的重要课题.控制企业合并与发展规模经济并不矛盾.规制经济垄断、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国民经济安全需要反垄断法.合并控制立法应注重整体利益优先、产业政策导向和本土化.合并控制的实质性标准是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而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预防破产、改善竞争条件和整体利益可为禁止合并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