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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莫里斯·迪克斯坦在《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美国文化》中分别从黑色幽默文学、“新新闻”、黑人文学、摇滚乐这几方面来描述与分析60年代文化,它们各有特点、又相互结合形成了60年代独有的变化,这是一种情感、意识上的变化,又是与当时的社会制度与国内外形势相关的变化。他以较为公允的态度去评判文学、艺术与大众传媒中典型的代表,对于思想情感激烈碰撞的反文化运动做出了反思。
关键词:黑色幽默文学;“新新闻”;黑人文学;摇滚乐
作者简介:吕栎(1992-),女,汉族,福建漳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欧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0-0-02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作者迪克斯坦以一位历史的见证人也是亲历者在所著的《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美国文化》中对这样一段历史做了自己的解读——六十年代是历史文化的分水岭,更多的是带来思想与文化上的改变。今天,被视为传奇般的岁月为何一再被人记起,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是毒品、摇滚乐、性解放还是嬉皮士、反战运动?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它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十年之期,它是在50年代社会文化过于压抑的“旧根”中爆发的“新芽”,是沉寂之后充满激情的抗争。在本书中,迪克斯坦以较为积极、乐观的心态去评判60年代,结合了政治、社会因素,带领读者去领会一系列事件背后情感风貌的变化,但在选材上过于单一,对于60年代与传统决裂的看法也有言过其实之嫌。当然,他在第二部分“突破:六十年代的秘史”中的叙述是内敛、不失学术性的,并没有成为怀旧者的回忆录,更像是一个历史学家写就的反思书。
迪克斯坦分别从文学、艺术与大众传媒的角度来阐述对这段时期的认识,在力求完整展现那个时代风貌的同时也不抹去各自散发的光芒。正如迈克尔·赫尔方在本书的序言中所提到“一个时代的文化,是一个统一体,无论它有多少不同的分枝和表面的矛盾。”开篇先以莎士比亚《亨利五世》中所言“好朋友们,再接再厉,向缺口冲去吧”导入,点明了第一章节所述的“黑色幽默”文学既是承袭了50年代“垮掉的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的文学风格和理念。又与60年代文学文化的新变有着上启下承的关系。
在本章中他从结构上、语言上对当时的作家进行分类,又具体分析了《第二十二条军规》、《V》、《第四十九组的号叫》等作品,总结出60年代小说的几大特点,从而反驳了托姆·沃尔夫等人关于六十年代的小说失去生命与意义的观点。首先,他提出正是“小说的神秘性、其批评的威望、其广大忠诚的读者,及其作为通往文化成功的捷径的地位”的死亡导致人们误以为是小说本身面临衰亡, 从而在社会层面上解释传统小说无法及时有效地反映变幻多端的现象;其次,他对比了50年代小说,尤其是以索尔·贝娄为代表的犹太小说来说明60年代小说在人物形象、写作方式上的不同。就人物形象而言,50年代注重人物心理、复杂性格描写,与对个人成长历程的反映;尽管60年代小说采用犹太小说中的笨伯形象,但是“黑色幽默”是一种卡夫卡式的描写,它对人生的痛苦把握是掺杂着可笑和可怖,因此,这些主人公纯粹是人生的失败者,是被作者操纵的天真汉,无可奈何的糟糕情境对于他们而言不可逃脱的,至于那些能对个人成长有所助益的事件往往变成了偶发性的甚至是超现实的事件,在迪克斯坦看来这些作品的共性足以表明60年代在社会上弥漫的悲观失望的情绪,作家们运用夸张、漫画式的人物特写,怪异、荒唐的故事情节,与诸如戏仿、拼贴、蒙太奇等的复杂写作技巧来表达对于现实生活与政治生活的不满,这与60年代反文化运动所传达的时代精神和特点相契合。为了配合怪诞、违礼的内容,在语言上以无意义的呐喊和拖沓的议论代替,典型作家如菲利普·罗斯、特里·萨瑟恩等;在结构上要么采取过于直白的形式,要么是复杂费解的情节描述,如海勒、平钦和冯尼格。从中,迪克斯坦得出这一形式上的创新体现了60年代追求自由、打破偶像的特征。同时,他也意识到形式的实验来反映个人与时代命运只是对过去小说的“破”,没有重“立”自己的模式,因而使得这一文学流派中后期许多作家作品缺乏思想,过于在意寻求突破禁忌的事件作为素材。但是,他忽视了黑色幽默以自我表白的庞大结构才能与小说的外部世界公然对抗,在语言改革、结构改革上出现的弊病也只是对于某些作家而言,黑色幽默文学并没有随着那段时光的消逝而离去。
文学上的另一面反叛还体现在黑人文学中。在本书的第三章中,迪克斯坦提出60年代追求自我解放的冲动集中体现在“团体叛逆的言行和战斗性集体意识的爆发”,最为突出的便是因种族歧视引起的黑人抗争。他敏锐地意识到60年代黑人文藝复兴与社会政治运动平行发展,其中心内容是“标榜黑人权力(Black Power)的文化民族主義和鼓吹‘黑人美学’B(lack Aesthetic)的分离主义。”正如雷蒙德·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中所言,把文化只理解为一批知识与想象的作品是不够的,从本质上讲,文化也是整个生活方式。黑人文学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60年代价值观念的变革,同时,争取黑人权益的斗争也影响了犹太人在内的其他种族斗争,以及女性、同性恋者对自由平等的追寻。他在本章通过对黑人文学发展中较为重要的几位作家及其作品进行梳理,来说明黑人文学并没有被其他文学替代或是丢失了自己的独特性,但同时黑人作家的意识形态已变得不再非黑即白。首先,赖特作为黑人文学发展中里程碑式的人物,其作有强烈的愤世嫉俗感与个人色彩,在他的《土生子》中主角比格的暴烈性格并非黑人的天性,而是美国意识形态下的产物,然而,他的后继者鲍德温攻击这部作品并没有挖掘主人公的内心矛盾,也没有展示黑人社会生活的变化节奏,比格更是一个另类的“汤姆叔叔”。尽管如此,迪克斯坦认为赖特为黑人文学作出巨大贡献,创作了黑人写作的基本模式——“教育小说或‘我如何提高觉悟’的模式”,埃利森、马尔科姆皆是模仿赖特的作品;至于鲍德温,迪克斯坦认为“他处处把自己写成一个代表人物,几乎写出一种广义化的历史意识和一群默默受难的大众的代言人”,在此,迪克斯坦仅仅是采用了当时学界对于鲍德温的批判言论,忽略了鲍德温之所以反对赖特的抗议文学,也存在着他对黑人人性的进一步自觉认识。不可置否鲍德温呼吁还原一个真实黑人形象是对黑人文学发展有所裨益的,但是迪克斯坦一笔带过了鲍德温对于黑人心理重负主题的思考。 对于之后第三代、第四代有着突出成就的青年黑人作家,迪克斯坦提出这些作家都以自身黑人种族为出发点,尝试新的艺术技巧,既对种族问题有着敏锐的把握,又对新兴黑人中产阶级有着辩证的看法。总而言之,他通过黑人作家循环往复地“弑父”过程,证明了无论是黑人文学也好,其他文学也罢,60年代的文学始终在尝试新的技巧、主题,它会有自相矛盾之处,但并不阻碍它不断地更新成长,假如缺少了这些努力,“美国文学也许会退缩到一个制作精细的罐子中去,美国文化也许不会出现60年代的繁荣。”
虽然迪克斯坦对美国黑人文学的叙述不够全面,但不失精准地把当时黑人作家与社会政治问题相结合。除了文学上的影响,60年代“反文化”运动对于大众传媒的变革也起到深刻作用。在本书中,他主要以“新新闻”为代表,认为由于大众文化的广泛接受, 过往新闻报道惯用的假充公允客观的“倒金字塔”形式也不能适应发展,相反以“气氛渲染、个人情感、对事件的解释、宣传鼓动、各种观点、小说式人物塑造和描写、少量淫秽的内容、对时髦事物和文化变革的关心,以及政治见识”为特点的新闻结合文学的报道,更符合60年代对个人情感、直接性、对抗性的珍视。迪克斯坦分别比较沃尔夫与梅勒的报道,他认为前者的新闻写作充斥现实细节、夸张的气氛、过于简易的观点表达,从而流露对“新新闻”的理解——说新闻的方式是传媒、受众、社会互动态势下的产物。是以主观方法去捍卫客观事实,同时也是把记者从传统的条框公式中解脱出来,表现出新闻向文学化发展的背后蕴涵着的是文化、政治的变迁。从这个角度说,“新新闻”及其诞生的60年代是美国社会思想变革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与“黑色幽默”一樣风行于60年代美国社会的还有嬉皮士精神的载体——摇滚乐。在回顾了黑色幽默文学、“新新闻”、黑人文学之后,迪克斯坦以摇滚乐作为最后一章节叙述“狂放盛宴”是如何接近尾声的。在此,他提出“历史没有真正的起点和终点,情感和思想的历史中肯定没有,而只有改变潮流、转移连续性的突发事件”,何以摇滚能最大程度象征整个文化阶段?迪克斯坦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揭示了一代人对于摇滚乐所表现出浪漫的、自由的、充满激情与表现力的力量的崇拜。作为一种丑恶美学的例证,摇滚乐听起来不是那么悦耳,表现出带有疯狂的姿态,却能使人感到音乐是发自人体内而非体外的,它鼓动着一代青年人以天真幼稚但直接真实的表达来传递内心想法,这正是60年代让人心驰神往之处,也是时代变迁之后,摇滚音乐仍在继续的原因。当然,这一章节的阐述侧重于历史文化现象的再现,对摇滚乐代表们的作品的分析也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但这并不能否定迪克斯坦对60年代文化生活辩证性地观察,当摇滚乐成为商业化的产业时,“表演”即成为了对抗文化和政治的重要特征。他既从中看到了60年代丰富多彩的一面,也看到了这是“涂抹在一种人们不屑一顾的富裕,一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经济繁荣这个一碰就破的气泡上”的真相。
总之,历史造就了摇滚乐,摇滚乐反过来又被赋予了历史的痕迹并表现为一种社会文化力量参与对美国60年代文化生活的塑造。无论是黑色幽默文学、黑人文学、“新新闻”,还是摇滚乐,由它们所代表的60年代就像是一扇通往神秘乐园的大门,其呈现的事物与表达的主张令人眼花缭乱,虽然时光不再,已成为伊甸园般的象征,但仍为人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指引着大同平等的美丽梦想继续前行。
参考文献:
著作类:
[1]莫里斯·迪克斯坦:《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美国文化》,方晓光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5年。
[2]唐纳德·怀特:《美国的兴盛与衰落》,许朝有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
期刊类:
[1]莫里斯·迪克斯坦:《乌托邦之后——六十年代在今天》,沙湄译,载《天涯(研究与批评)》,1999年第3期。
[2]李增:《“垮掉派”文学与美国六十年代的“反文化”运动的形成》,载《长白论丛》,1997年第1期。
[3]施咸荣:《美国黑人的三次文艺复兴》,载《美国研究》,1988年第4期。
[4]Rudolphus Teeuwen:《評莫里斯·迪克斯坦<途中的镜子:文学与现实世界>》,载《中山人文学报》,2014年第36期。
[5]腾永琛:《试析“黑色幽默”与60年代美国的“荒谬世界”》,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关键词:黑色幽默文学;“新新闻”;黑人文学;摇滚乐
作者简介:吕栎(1992-),女,汉族,福建漳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欧美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0-0-02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作者迪克斯坦以一位历史的见证人也是亲历者在所著的《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美国文化》中对这样一段历史做了自己的解读——六十年代是历史文化的分水岭,更多的是带来思想与文化上的改变。今天,被视为传奇般的岁月为何一再被人记起,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是毒品、摇滚乐、性解放还是嬉皮士、反战运动?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它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十年之期,它是在50年代社会文化过于压抑的“旧根”中爆发的“新芽”,是沉寂之后充满激情的抗争。在本书中,迪克斯坦以较为积极、乐观的心态去评判60年代,结合了政治、社会因素,带领读者去领会一系列事件背后情感风貌的变化,但在选材上过于单一,对于60年代与传统决裂的看法也有言过其实之嫌。当然,他在第二部分“突破:六十年代的秘史”中的叙述是内敛、不失学术性的,并没有成为怀旧者的回忆录,更像是一个历史学家写就的反思书。
迪克斯坦分别从文学、艺术与大众传媒的角度来阐述对这段时期的认识,在力求完整展现那个时代风貌的同时也不抹去各自散发的光芒。正如迈克尔·赫尔方在本书的序言中所提到“一个时代的文化,是一个统一体,无论它有多少不同的分枝和表面的矛盾。”开篇先以莎士比亚《亨利五世》中所言“好朋友们,再接再厉,向缺口冲去吧”导入,点明了第一章节所述的“黑色幽默”文学既是承袭了50年代“垮掉的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的文学风格和理念。又与60年代文学文化的新变有着上启下承的关系。
在本章中他从结构上、语言上对当时的作家进行分类,又具体分析了《第二十二条军规》、《V》、《第四十九组的号叫》等作品,总结出60年代小说的几大特点,从而反驳了托姆·沃尔夫等人关于六十年代的小说失去生命与意义的观点。首先,他提出正是“小说的神秘性、其批评的威望、其广大忠诚的读者,及其作为通往文化成功的捷径的地位”的死亡导致人们误以为是小说本身面临衰亡, 从而在社会层面上解释传统小说无法及时有效地反映变幻多端的现象;其次,他对比了50年代小说,尤其是以索尔·贝娄为代表的犹太小说来说明60年代小说在人物形象、写作方式上的不同。就人物形象而言,50年代注重人物心理、复杂性格描写,与对个人成长历程的反映;尽管60年代小说采用犹太小说中的笨伯形象,但是“黑色幽默”是一种卡夫卡式的描写,它对人生的痛苦把握是掺杂着可笑和可怖,因此,这些主人公纯粹是人生的失败者,是被作者操纵的天真汉,无可奈何的糟糕情境对于他们而言不可逃脱的,至于那些能对个人成长有所助益的事件往往变成了偶发性的甚至是超现实的事件,在迪克斯坦看来这些作品的共性足以表明60年代在社会上弥漫的悲观失望的情绪,作家们运用夸张、漫画式的人物特写,怪异、荒唐的故事情节,与诸如戏仿、拼贴、蒙太奇等的复杂写作技巧来表达对于现实生活与政治生活的不满,这与60年代反文化运动所传达的时代精神和特点相契合。为了配合怪诞、违礼的内容,在语言上以无意义的呐喊和拖沓的议论代替,典型作家如菲利普·罗斯、特里·萨瑟恩等;在结构上要么采取过于直白的形式,要么是复杂费解的情节描述,如海勒、平钦和冯尼格。从中,迪克斯坦得出这一形式上的创新体现了60年代追求自由、打破偶像的特征。同时,他也意识到形式的实验来反映个人与时代命运只是对过去小说的“破”,没有重“立”自己的模式,因而使得这一文学流派中后期许多作家作品缺乏思想,过于在意寻求突破禁忌的事件作为素材。但是,他忽视了黑色幽默以自我表白的庞大结构才能与小说的外部世界公然对抗,在语言改革、结构改革上出现的弊病也只是对于某些作家而言,黑色幽默文学并没有随着那段时光的消逝而离去。
文学上的另一面反叛还体现在黑人文学中。在本书的第三章中,迪克斯坦提出60年代追求自我解放的冲动集中体现在“团体叛逆的言行和战斗性集体意识的爆发”,最为突出的便是因种族歧视引起的黑人抗争。他敏锐地意识到60年代黑人文藝复兴与社会政治运动平行发展,其中心内容是“标榜黑人权力(Black Power)的文化民族主義和鼓吹‘黑人美学’B(lack Aesthetic)的分离主义。”正如雷蒙德·威廉斯在《文化与社会》中所言,把文化只理解为一批知识与想象的作品是不够的,从本质上讲,文化也是整个生活方式。黑人文学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60年代价值观念的变革,同时,争取黑人权益的斗争也影响了犹太人在内的其他种族斗争,以及女性、同性恋者对自由平等的追寻。他在本章通过对黑人文学发展中较为重要的几位作家及其作品进行梳理,来说明黑人文学并没有被其他文学替代或是丢失了自己的独特性,但同时黑人作家的意识形态已变得不再非黑即白。首先,赖特作为黑人文学发展中里程碑式的人物,其作有强烈的愤世嫉俗感与个人色彩,在他的《土生子》中主角比格的暴烈性格并非黑人的天性,而是美国意识形态下的产物,然而,他的后继者鲍德温攻击这部作品并没有挖掘主人公的内心矛盾,也没有展示黑人社会生活的变化节奏,比格更是一个另类的“汤姆叔叔”。尽管如此,迪克斯坦认为赖特为黑人文学作出巨大贡献,创作了黑人写作的基本模式——“教育小说或‘我如何提高觉悟’的模式”,埃利森、马尔科姆皆是模仿赖特的作品;至于鲍德温,迪克斯坦认为“他处处把自己写成一个代表人物,几乎写出一种广义化的历史意识和一群默默受难的大众的代言人”,在此,迪克斯坦仅仅是采用了当时学界对于鲍德温的批判言论,忽略了鲍德温之所以反对赖特的抗议文学,也存在着他对黑人人性的进一步自觉认识。不可置否鲍德温呼吁还原一个真实黑人形象是对黑人文学发展有所裨益的,但是迪克斯坦一笔带过了鲍德温对于黑人心理重负主题的思考。 对于之后第三代、第四代有着突出成就的青年黑人作家,迪克斯坦提出这些作家都以自身黑人种族为出发点,尝试新的艺术技巧,既对种族问题有着敏锐的把握,又对新兴黑人中产阶级有着辩证的看法。总而言之,他通过黑人作家循环往复地“弑父”过程,证明了无论是黑人文学也好,其他文学也罢,60年代的文学始终在尝试新的技巧、主题,它会有自相矛盾之处,但并不阻碍它不断地更新成长,假如缺少了这些努力,“美国文学也许会退缩到一个制作精细的罐子中去,美国文化也许不会出现60年代的繁荣。”
虽然迪克斯坦对美国黑人文学的叙述不够全面,但不失精准地把当时黑人作家与社会政治问题相结合。除了文学上的影响,60年代“反文化”运动对于大众传媒的变革也起到深刻作用。在本书中,他主要以“新新闻”为代表,认为由于大众文化的广泛接受, 过往新闻报道惯用的假充公允客观的“倒金字塔”形式也不能适应发展,相反以“气氛渲染、个人情感、对事件的解释、宣传鼓动、各种观点、小说式人物塑造和描写、少量淫秽的内容、对时髦事物和文化变革的关心,以及政治见识”为特点的新闻结合文学的报道,更符合60年代对个人情感、直接性、对抗性的珍视。迪克斯坦分别比较沃尔夫与梅勒的报道,他认为前者的新闻写作充斥现实细节、夸张的气氛、过于简易的观点表达,从而流露对“新新闻”的理解——说新闻的方式是传媒、受众、社会互动态势下的产物。是以主观方法去捍卫客观事实,同时也是把记者从传统的条框公式中解脱出来,表现出新闻向文学化发展的背后蕴涵着的是文化、政治的变迁。从这个角度说,“新新闻”及其诞生的60年代是美国社会思想变革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与“黑色幽默”一樣风行于60年代美国社会的还有嬉皮士精神的载体——摇滚乐。在回顾了黑色幽默文学、“新新闻”、黑人文学之后,迪克斯坦以摇滚乐作为最后一章节叙述“狂放盛宴”是如何接近尾声的。在此,他提出“历史没有真正的起点和终点,情感和思想的历史中肯定没有,而只有改变潮流、转移连续性的突发事件”,何以摇滚能最大程度象征整个文化阶段?迪克斯坦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揭示了一代人对于摇滚乐所表现出浪漫的、自由的、充满激情与表现力的力量的崇拜。作为一种丑恶美学的例证,摇滚乐听起来不是那么悦耳,表现出带有疯狂的姿态,却能使人感到音乐是发自人体内而非体外的,它鼓动着一代青年人以天真幼稚但直接真实的表达来传递内心想法,这正是60年代让人心驰神往之处,也是时代变迁之后,摇滚音乐仍在继续的原因。当然,这一章节的阐述侧重于历史文化现象的再现,对摇滚乐代表们的作品的分析也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但这并不能否定迪克斯坦对60年代文化生活辩证性地观察,当摇滚乐成为商业化的产业时,“表演”即成为了对抗文化和政治的重要特征。他既从中看到了60年代丰富多彩的一面,也看到了这是“涂抹在一种人们不屑一顾的富裕,一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经济繁荣这个一碰就破的气泡上”的真相。
总之,历史造就了摇滚乐,摇滚乐反过来又被赋予了历史的痕迹并表现为一种社会文化力量参与对美国60年代文化生活的塑造。无论是黑色幽默文学、黑人文学、“新新闻”,还是摇滚乐,由它们所代表的60年代就像是一扇通往神秘乐园的大门,其呈现的事物与表达的主张令人眼花缭乱,虽然时光不再,已成为伊甸园般的象征,但仍为人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指引着大同平等的美丽梦想继续前行。
参考文献:
著作类:
[1]莫里斯·迪克斯坦:《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美国文化》,方晓光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5年。
[2]唐纳德·怀特:《美国的兴盛与衰落》,许朝有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
期刊类:
[1]莫里斯·迪克斯坦:《乌托邦之后——六十年代在今天》,沙湄译,载《天涯(研究与批评)》,1999年第3期。
[2]李增:《“垮掉派”文学与美国六十年代的“反文化”运动的形成》,载《长白论丛》,1997年第1期。
[3]施咸荣:《美国黑人的三次文艺复兴》,载《美国研究》,1988年第4期。
[4]Rudolphus Teeuwen:《評莫里斯·迪克斯坦<途中的镜子:文学与现实世界>》,载《中山人文学报》,2014年第36期。
[5]腾永琛:《试析“黑色幽默”与60年代美国的“荒谬世界”》,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