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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碳经济视角下生态安全的新内涵
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最基本安全需求,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根本上关系到国家兴亡、民族安全和社会稳定。但是,从过去几十年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对生态安全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明显不足,结果导致资源约束不断趋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生态系统持续退化。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排放、低污染和低耗能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本质上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低的环境污染来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作为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模式和人类生存范式的“重大变革”,低碳经济将彻底改革现有的工业文明格局,将引领国际权益和价值观念发生历史性转变,进而建构起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和体系。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向着增速更合理、分工更复杂和结构更优化阶段演变。“新常态需要新思维,新思维更需新常态”。在此背景之下,谋划新时期的生态安全战略也需遵循新途径和新思路,而从低碳经济角度出发,以低碳发展的理论来指导生态安全建设,不仅体现的是新常态下对“低碳经济”和“生态安全”两者关系的认真思考,而且更是对完善现有低碳政策和生态安全政策的一种有益探索。
二、低碳经济视角下推进生态安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低碳经济在推进生态安全建设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名不副实”——低碳经济理念亟需强化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面向未来的发展理念。新时期,遵循低碳、绿色基本政策导向,
努力走出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发展路子,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但是,从具体实践和试点情况来看,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对“为什么要低碳”和“如何推进低碳”仍存在一定的误解,亟需进一步强化并引导。从地方政府来看,在“GDP崇拜”的激励机制之下,“先发展、后治理”的传统道路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结果导致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被环境污染所抵消。从企业来看,由于缺乏刚性约束且违法成本较低,结果往往导致企业在追求超额利润的同时漠视其产生的环境“负外部性”。从居民个人来看,首先对于“低碳经济”、“低碳生活”、“低碳城市”、“低碳交通”等概念较为陌生,无法短时间内有效实现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和交通方式的低碳化、绿色化。
(二)“三高两低”——产业结构调整凸显困局
“三高两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产业结构困境是当前推进低碳经济建设的又一大制约因素。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粗放发展方式并未得到有效改变,通过劳动力比较优势和“低人权优势”所带来的发展红利已逐渐呈现出不可持续性,而“世界工厂”所导致的“三高两低”产业特点正影响着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结果来看,“三高两低”造成了部分产业的严重产能过剩。根据国务院公开的数据来看,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
(三)“沉疴宿疾”——体制机制改革遭遇障碍
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国有关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一方面,我国尚未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低碳经济专门法,现有的政策措施往往整合在“节能减排”中,且以行政力量干涉为主;另一方面,配套政策体系亟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低碳经济的生产机制、退出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投融资机制以及财税激励机制,应在政府统筹之下加快深度推进。
(四)“后发劣势”——低碳技术革新能力薄弱滞后
就目前来说,能源技术能力落后是制约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障碍,无论是前期科技投入,中期能源开采、转换还是后期能源应用、转让,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低碳技术标准方面,尚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执行体系,甚至出现了盲目和无序的状态。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推进生态安全建设的战略重点
(一)谋划一:继续推进生产方式低碳化“变革”
包含两大任务:一是推进产业部门的低碳化“变革”,首先需有效抑制高碳行业过快增长,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产业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高碳行业集群发展和升级改造。其次,继续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着力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最后,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比重,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52%和15%。二是推进能源部门的低碳化“变革”,核心是要继续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加速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
(二)谋划二:积极引导消费方式低碳化“转变”
包含三大任务:一是积极引导生活部门低碳化“转变”,重点是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推动建立低碳理念、低碳模式和低碳习惯。二是积极引导交通部门低碳化“转变”,关键是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进一步规划完善铁路、公路、水路交通网络,实现出行方式“公交化”、交通组织“高效化”、交通能源“低碳化”。三是积极引导建筑部门低碳化“转变”,鼓励大规模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实现住宅“零排放”。
(三)谋划三:进一步强化保障方式低碳化“改造”
核心要强化国家和地方层面低碳发展的统筹协调,并建立健全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低碳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低碳发展的投入力度,形成良好的政策支撑环境。
四、 低碳经济视角下推进生态安全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低碳发展顶层设计,制定2020年目标路线图
低碳发展作为新时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内在要求,首先必须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国家和地区层面不同的经济发展需求、基础情况和技术水平,明确主要任务和实施重点,并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国家层面的部门(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其次,需结合最近颁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年)》,尽快制定基于低碳视角促进生态安全建设的2020年目标路线图。
(二)倡导低碳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消费“生根发芽”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普及低碳发展理念。其次,政府应率先树立正确的生态消费观,支持学会、行业协会等非赢利组织向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低碳服务和指导,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低碳生活方式。此外,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低碳产品物流体系,探索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
(三)培育发展新型产业,构建产业低碳化体系
首先,要根据目前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明确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当前应着重推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并着力调动企业积极性,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规范市场秩序,为低碳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环境。此外,还要加快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探索低碳产业合作新模式,切实提高低碳产业的质量和水平。
(四)创新低碳发展体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要充分发挥“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财政补贴等方式对低碳发展的激励作用,并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其次,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可以选择那些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较成熟的税目开征一定的环境保护税,待条件成熟以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此外,探索建立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并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在低碳发展方面的必要投入,大幅度提高实施低碳发展战略的资金保障程度和稳定性。
(五)成立低碳发展领导机构,推动务实科学发展
尽快把低碳视角下的生态安全战略作为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设立专门的低碳发展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步建立起具有现阶段我国特色的管理、监督和协调机构,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金瑞庭,1985年生,浙江金华人,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经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世界经济、宏观经济)
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最基本安全需求,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根本上关系到国家兴亡、民族安全和社会稳定。但是,从过去几十年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对生态安全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明显不足,结果导致资源约束不断趋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生态系统持续退化。
低碳经济是一种以低排放、低污染和低耗能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本质上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低的环境污染来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作为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模式和人类生存范式的“重大变革”,低碳经济将彻底改革现有的工业文明格局,将引领国际权益和价值观念发生历史性转变,进而建构起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和体系。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向着增速更合理、分工更复杂和结构更优化阶段演变。“新常态需要新思维,新思维更需新常态”。在此背景之下,谋划新时期的生态安全战略也需遵循新途径和新思路,而从低碳经济角度出发,以低碳发展的理论来指导生态安全建设,不仅体现的是新常态下对“低碳经济”和“生态安全”两者关系的认真思考,而且更是对完善现有低碳政策和生态安全政策的一种有益探索。
二、低碳经济视角下推进生态安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低碳经济在推进生态安全建设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名不副实”——低碳经济理念亟需强化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面向未来的发展理念。新时期,遵循低碳、绿色基本政策导向,
努力走出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发展路子,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但是,从具体实践和试点情况来看,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对“为什么要低碳”和“如何推进低碳”仍存在一定的误解,亟需进一步强化并引导。从地方政府来看,在“GDP崇拜”的激励机制之下,“先发展、后治理”的传统道路仍然具有较大的市场,结果导致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被环境污染所抵消。从企业来看,由于缺乏刚性约束且违法成本较低,结果往往导致企业在追求超额利润的同时漠视其产生的环境“负外部性”。从居民个人来看,首先对于“低碳经济”、“低碳生活”、“低碳城市”、“低碳交通”等概念较为陌生,无法短时间内有效实现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和交通方式的低碳化、绿色化。
(二)“三高两低”——产业结构调整凸显困局
“三高两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水平、低效益)产业结构困境是当前推进低碳经济建设的又一大制约因素。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粗放发展方式并未得到有效改变,通过劳动力比较优势和“低人权优势”所带来的发展红利已逐渐呈现出不可持续性,而“世界工厂”所导致的“三高两低”产业特点正影响着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结果来看,“三高两低”造成了部分产业的严重产能过剩。根据国务院公开的数据来看,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
(三)“沉疴宿疾”——体制机制改革遭遇障碍
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国有关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一方面,我国尚未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低碳经济专门法,现有的政策措施往往整合在“节能减排”中,且以行政力量干涉为主;另一方面,配套政策体系亟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低碳经济的生产机制、退出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投融资机制以及财税激励机制,应在政府统筹之下加快深度推进。
(四)“后发劣势”——低碳技术革新能力薄弱滞后
就目前来说,能源技术能力落后是制约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障碍,无论是前期科技投入,中期能源开采、转换还是后期能源应用、转让,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低碳技术标准方面,尚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执行体系,甚至出现了盲目和无序的状态。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推进生态安全建设的战略重点
(一)谋划一:继续推进生产方式低碳化“变革”
包含两大任务:一是推进产业部门的低碳化“变革”,首先需有效抑制高碳行业过快增长,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产业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高碳行业集群发展和升级改造。其次,继续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着力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最后,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比重,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52%和15%。二是推进能源部门的低碳化“变革”,核心是要继续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加速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
(二)谋划二:积极引导消费方式低碳化“转变”
包含三大任务:一是积极引导生活部门低碳化“转变”,重点是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推动建立低碳理念、低碳模式和低碳习惯。二是积极引导交通部门低碳化“转变”,关键是合理配置城市交通资源,进一步规划完善铁路、公路、水路交通网络,实现出行方式“公交化”、交通组织“高效化”、交通能源“低碳化”。三是积极引导建筑部门低碳化“转变”,鼓励大规模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实现住宅“零排放”。
(三)谋划三:进一步强化保障方式低碳化“改造”
核心要强化国家和地方层面低碳发展的统筹协调,并建立健全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低碳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低碳发展的投入力度,形成良好的政策支撑环境。
四、 低碳经济视角下推进生态安全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低碳发展顶层设计,制定2020年目标路线图
低碳发展作为新时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内在要求,首先必须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国家和地区层面不同的经济发展需求、基础情况和技术水平,明确主要任务和实施重点,并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国家层面的部门(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其次,需结合最近颁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年)》,尽快制定基于低碳视角促进生态安全建设的2020年目标路线图。
(二)倡导低碳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消费“生根发芽”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普及低碳发展理念。其次,政府应率先树立正确的生态消费观,支持学会、行业协会等非赢利组织向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低碳服务和指导,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低碳生活方式。此外,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低碳产品物流体系,探索设立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和低碳产品超市,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能、低碳产品信息发布和查询平台。
(三)培育发展新型产业,构建产业低碳化体系
首先,要根据目前我国低碳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明确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当前应着重推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装备制造业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并着力调动企业积极性,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规范市场秩序,为低碳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环境。此外,还要加快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探索低碳产业合作新模式,切实提高低碳产业的质量和水平。
(四)创新低碳发展体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要充分发挥“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财政补贴等方式对低碳发展的激励作用,并积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其次,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可以选择那些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较成熟的税目开征一定的环境保护税,待条件成熟以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此外,探索建立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并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在低碳发展方面的必要投入,大幅度提高实施低碳发展战略的资金保障程度和稳定性。
(五)成立低碳发展领导机构,推动务实科学发展
尽快把低碳视角下的生态安全战略作为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设立专门的低碳发展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步建立起具有现阶段我国特色的管理、监督和协调机构,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金瑞庭,1985年生,浙江金华人,国家发展改革委外经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世界经济、宏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