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刊讯(记者李志明)按照中央对2008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要求,2007年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作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讲话。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周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200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社会同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总体呈回落态势,投资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有所改善,但当前的投资形势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投资仍在高位运行,新开项目增加过多,投资反弹压力加大,加大了控制投资总规模的难度,一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投资增长仍然过快,违法违规建设情况仍较严重,投资膨胀的土壤依然存在,造成投资冲动的体制机制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如果投资增长过快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进一步加剧“三过”矛盾,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件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投资反弹。因此,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是严控投资过快上涨、实现宏观涮控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投资建没秩序、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环节。要把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过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作为促进宏观调控目标实现的过程,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的过程,作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切实落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投资管理。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二是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三是加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调控合力。四是建立投资项目管理档案,做好投资项目信息公告工作,要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向社会公告。五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过程管理。六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的领导同志,分别就各自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江苏、吉林和河南省的领导同志,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介绍了当地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的具体情况。会议要求,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切实把《通知》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栏目策划、编辑:苏小梅)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周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200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社会同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总体呈回落态势,投资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有所改善,但当前的投资形势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投资仍在高位运行,新开项目增加过多,投资反弹压力加大,加大了控制投资总规模的难度,一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投资增长仍然过快,违法违规建设情况仍较严重,投资膨胀的土壤依然存在,造成投资冲动的体制机制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如果投资增长过快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进一步加剧“三过”矛盾,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件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投资反弹。因此,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是严控投资过快上涨、实现宏观涮控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投资建没秩序、规范投资行为的重要环节。要把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过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作为促进宏观调控目标实现的过程,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的过程,作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切实落实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投资管理。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二是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三是加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调控合力。四是建立投资项目管理档案,做好投资项目信息公告工作,要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向社会公告。五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过程管理。六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的领导同志,分别就各自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江苏、吉林和河南省的领导同志,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介绍了当地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的具体情况。会议要求,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切实把《通知》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栏目策划、编辑:苏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