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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未来的地税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地方税收稳定可持续性压力非常大,加强对地方小税种的征管刻不容缓,税收征管模式亟待转型升级。严峻的形势之下,如何强化小税种征管?如何推进信息管税?XX县地税局在现行条件下,紧紧依靠党政支持,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试着构建一张税收保障网,走信息管税之路。
[关键词]信息共享;信息管税;税收征管
1面对征管现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紧迫性
1.1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客观现实。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中的各参与方拥有的信息不同。在经济活动中,不同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不同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税收征管中,征纳双方涉税信息不对称是一个基本特征。
1.2全面“营改增”催生对涉税信息的迫切需求。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一是地税收入中营业税不复存在,失去主体税种的带动作用,地税征管模式更应注重精耕细作转变,发挥税种小且多的优势。二是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最有效、最直接的“以票控税”的征管手段,以票管税一直以来是税务部门实施监管的有效手段,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不再提供发票,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目的。
1.3有限的征管力量亟需通过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能。
薄弱的征管力量和繁重的组织收入任务之间的矛盾,亟需涉税信息平台建立来提高征管效能。XX县地方税务局在职在册职工共计91人,平均年龄43.28岁,35以下干部职工22人,年龄结构较为年轻。基层税务所职工年龄结构相對偏大,在现实的各种因素的交织下,基层各项工作开展几乎落在所长和青年职工身上,个人所得税汇算、企业所得税汇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等十多项工作叠加在一起,事多事杂,疲于应付。
2目前XX县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现状
涉税信息平台建设由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别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涉税信息日常收集、汇总、发放和反馈工作。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2名涉税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信息采集及反馈工作。其协调机制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建立联席会商制度。由县政府治税办牵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分析全县税收收入形势,通报评比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奖励协税护税先进单位和个人,交流涉税信息和税收协助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后续工作。
2.2 确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政务协同管理系统(简称“OA办公系统”)为依托,各单位涉税信息通过XX县地税局的OA办公系统进行传递。按照《XX县涉税部门职责及信息传递项目一览表》规定的内容、时限及方式,定期上传涉税信息(个别无法按照时限上传的信息可事先与县治税办约定传递时间)。
2.3明确考核奖惩措施。县治税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按季通报涉税信息传递、税收协助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措施得力、信息传递全面及时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不按规定提供涉税信息和履行税收协助职责的,缩减相应的财政支出指标。
3县域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1法制建设和信息共享平台组织机制建设不足。近年来,重庆市相续出台了《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及相关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够,区县局没有设置专门的涉税信息交换机构,涉税信息工作难以制度化和规范化。
3.2信息平台共建成员单位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传递涉税信息前期筛选和梳理不够认真,导致税务机关分析比环节工作比较繁琐,浪费宝贵时间和精力,效果亦不明显。
3.3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化程度不够。县局“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与税收部门的信息系统难以实现互通互联,目前除了国税和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信息交换基本停留在手工阶段或者简单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不利于税务机关对数据的筛选、比对。
4构建信息共享平台,走信息管税之路的几点建议
4.1紧跟政策,努力作为。依据《重庆市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内容,区县对各职能单位协助治税的实施条件、流程、不作为认定和处理规定进行明确规定,将XX县纪律监察部门引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中来,依靠党政支持,实现组织保障政府化、执法主体职能化、部门协作责任化、运行机制规范化是关键。
4.2深刻认识,主动配合。要使各职能部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主动参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中来,就务必使各成员单位深刻认识当前的形势。伴随信息化深入发展,结算支付方式日趋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趋多元化,税收征管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管理税种较多,分布零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严密监控税源。
4.3平台建设,提档升格。借助现有的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平台,构建“XX县地方税费征收保障网”一张网,保障网可以开设税收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信息共享、案例通报和效果反馈等模块,将涉税信息传递、联合管控、技术分析、结果反馈、考核奖惩等全部纳入该网络平台流转,实现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有量到质的提升。
4.4引导公众,转变观念。税法的良好实施有赖于法治观念的树立。观念的转变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漫长反复历练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但却是促进税收关系规范、有序、平衡的治本之策。
参考文献:
[1]于众.信息管税:通往现代税收征管之路---天津地税的实践与探索.东方企业文化,2014(8).
[2]安蔚,卢笛.格局之变:从“管户”到“管事”合肥地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决策,2016(8).
作者简介:
王凤军,男,汉族,重庆,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MPACC。
[关键词]信息共享;信息管税;税收征管
1面对征管现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紧迫性
1.1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客观现实。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中的各参与方拥有的信息不同。在经济活动中,不同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不同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税收征管中,征纳双方涉税信息不对称是一个基本特征。
1.2全面“营改增”催生对涉税信息的迫切需求。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一是地税收入中营业税不复存在,失去主体税种的带动作用,地税征管模式更应注重精耕细作转变,发挥税种小且多的优势。二是营改增后地税部门失去最有效、最直接的“以票控税”的征管手段,以票管税一直以来是税务部门实施监管的有效手段,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不再提供发票,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目的。
1.3有限的征管力量亟需通过信息共享提高征管效能。
薄弱的征管力量和繁重的组织收入任务之间的矛盾,亟需涉税信息平台建立来提高征管效能。XX县地方税务局在职在册职工共计91人,平均年龄43.28岁,35以下干部职工22人,年龄结构较为年轻。基层税务所职工年龄结构相對偏大,在现实的各种因素的交织下,基层各项工作开展几乎落在所长和青年职工身上,个人所得税汇算、企业所得税汇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等十多项工作叠加在一起,事多事杂,疲于应付。
2目前XX县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现状
涉税信息平台建设由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别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涉税信息日常收集、汇总、发放和反馈工作。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2名涉税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信息采集及反馈工作。其协调机制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建立联席会商制度。由县政府治税办牵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分析全县税收收入形势,通报评比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奖励协税护税先进单位和个人,交流涉税信息和税收协助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后续工作。
2.2 确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政务协同管理系统(简称“OA办公系统”)为依托,各单位涉税信息通过XX县地税局的OA办公系统进行传递。按照《XX县涉税部门职责及信息传递项目一览表》规定的内容、时限及方式,定期上传涉税信息(个别无法按照时限上传的信息可事先与县治税办约定传递时间)。
2.3明确考核奖惩措施。县治税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按季通报涉税信息传递、税收协助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措施得力、信息传递全面及时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不按规定提供涉税信息和履行税收协助职责的,缩减相应的财政支出指标。
3县域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1法制建设和信息共享平台组织机制建设不足。近年来,重庆市相续出台了《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及相关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够,区县局没有设置专门的涉税信息交换机构,涉税信息工作难以制度化和规范化。
3.2信息平台共建成员单位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传递涉税信息前期筛选和梳理不够认真,导致税务机关分析比环节工作比较繁琐,浪费宝贵时间和精力,效果亦不明显。
3.3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化程度不够。县局“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与税收部门的信息系统难以实现互通互联,目前除了国税和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信息交换基本停留在手工阶段或者简单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不利于税务机关对数据的筛选、比对。
4构建信息共享平台,走信息管税之路的几点建议
4.1紧跟政策,努力作为。依据《重庆市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内容,区县对各职能单位协助治税的实施条件、流程、不作为认定和处理规定进行明确规定,将XX县纪律监察部门引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中来,依靠党政支持,实现组织保障政府化、执法主体职能化、部门协作责任化、运行机制规范化是关键。
4.2深刻认识,主动配合。要使各职能部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主动参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中来,就务必使各成员单位深刻认识当前的形势。伴随信息化深入发展,结算支付方式日趋益多样化,分配手段日趋多元化,税收征管难度越来越大,而地税部门管理税种较多,分布零散,易漏难管,又无充足的征管力量,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严密监控税源。
4.3平台建设,提档升格。借助现有的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平台,构建“XX县地方税费征收保障网”一张网,保障网可以开设税收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信息共享、案例通报和效果反馈等模块,将涉税信息传递、联合管控、技术分析、结果反馈、考核奖惩等全部纳入该网络平台流转,实现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有量到质的提升。
4.4引导公众,转变观念。税法的良好实施有赖于法治观念的树立。观念的转变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漫长反复历练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但却是促进税收关系规范、有序、平衡的治本之策。
参考文献:
[1]于众.信息管税:通往现代税收征管之路---天津地税的实践与探索.东方企业文化,2014(8).
[2]安蔚,卢笛.格局之变:从“管户”到“管事”合肥地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的探索和实践.决策,2016(8).
作者简介:
王凤军,男,汉族,重庆,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MP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