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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才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要树立以人为本、和谐有序、公平正义、依法考核的发展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用法治的力量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发展;法治;思维能力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面临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要如何有效地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和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在强调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同时,号召全党和全体人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确立了推动发展的法治理念,为我国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依法治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明了正确方向。
一、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内涵
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是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自觉运用法律的原则、精神、制度、规范来观察、分析和解决发展问题的思维模式。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法律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过来法律能够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具有稳定性、程序性、可预期性、权力保障性等优点的法律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调整手段,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已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分析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内涵,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内容。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思维
以人为本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人本主义的法治观,确保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根本利益和人民首创精神,运用法治的方式和力量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维,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国家和社会通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保护每个人所具有的人权,对一切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不断创造有利于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环境, 焕发其积极性, 提高生产力,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树立和谐有序的发展思维
和谐有序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确定一套公开、透明的程序规则,把发展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衡量转化为法治程序上的诉求, 遵循程序法治的游戏规则, 实现经济社会有序和谐发展。追求秩序实现和谐是人类社会永无止境的奋斗目标,秩序是经济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良好的社会秩序能够保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我国发展到今天,依然存在不和谐因素,比如资源、地区和利益发展不平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等。我们推动的发展首先是和谐有序的发展,要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等手段,在保持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步伐,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发展思维
公平正义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价值取向,运用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来直接规范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公平正义不仅能够缓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而且能够鼓励勤劳致富,调动广大人民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最终促进生产力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推动发展过程中,除了要保障经济领域市场主体间平等交换资源要素外,还要解决人民关注的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营造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四)树立依法考核的发展思维
依法考核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约束单纯的经济发展冲动,实行法律至上的发展评价体系,运用法治的方法和手段促进科学发展。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过分强调经济发展,实行GDP至上的发展评价体系,导致经济发展与其他发展失衡,带来了诸如生态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必须用法治的新思维取代传统的经济思维特别是落后的GDP思维,将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发展理念贯穿到整个法律体系当中,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评价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鼓励和引导各级干部更加重视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保障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不同于历史上的情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所面对的经济是市场经济,所面对的社会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十三五”规划建议鲜明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开拓经济社会发展新境界,就要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必须倚重法治思维,才能更好凝聚发展共识、平衡利益关系,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保障。
(一)用法治思维保障创新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增长动力不足成为发展的核心问题,李克强同志曾经指出:创新是国家富强、民族兴盛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法律制度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特别是经济法作为“促进发展之法”,可以运用具体的财税、金融、产业、价格等调控制度刺激科技创新,赢得核心竞争力。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保障创新发展,注重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法治支撑,建立完善的鼓励创新与发明的法律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保障创新发展。要用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个产权清晰的公有财产权制度,让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建立最严格的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让非公经济与国有资产平等竞争,使其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发展力量;要建立一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让创新者能够用他的收益弥补付出,这种创新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 (二)用法治思维保障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的内容广泛,包括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开放发展也蕴含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协调发展……要实现这些协调发展,必须运用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去冲破阻碍协调发展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藩篱,避免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集团化。唯有真正建立起法治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权力寻租,用法治思维保障上述各个方面和谐有序的协调发展。要运用法治思维进行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城乡居民权益均等化等法律制度变革,有效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完善劳动保护、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等法律制度,发挥法治思维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要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有效的开放型经济法律体系,尤其要加大对内开放的力度,充分释放被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所阻碍的社会活力,实现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三)用法治思维保障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处理好人与生态的关系,建设生态文明已成社会共识,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环境保护困境。如何才能实现环境优化和绿色发展,从而化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要用最严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环境保护,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绿色发展,才能让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久久为功。要把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始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贯彻落实《环保法》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制度为第一要求,用法治思维来调整利益格局、规范行为秩序,真正做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完善产权明晰、能有效保护生态资源的绿色产权制度,在产权确立的基础上构建价格交易、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绿色市场制度;要完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绿色监管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用法治思维保障共享发展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民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是发展成果没有被大多数民众共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今社会的贫富悬殊现象。如何才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就是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共享发展的实质在于促进公平正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民普遍关注的焦点,莫过于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有鉴于此,全会作出了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八个方面的安排部署,这些共享举措的落实必须有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予以保障,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是共享发展的基石。要进一步加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支撑,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三、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能力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首先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其次才是对民众的要求,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日益成为全社会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科学立法的决策能力
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法律行为需要法律调控,各种法律关系需要法律调整,必须由国家提供一套完备的行为规范来引导经济社会发展中人们的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部署,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就要求立法者必须具备高端立法、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的科学决策力。首先要以社会公平正义等法治价值观引领立法工作。立法全过程要贯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尽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筑牢人们共享发展的坚实平台;其次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三是要完善立法规划,统筹推进立法工作,提高法律质量。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的关注,努力破解阻碍发展的难题,建立适应发展需求的新制度,加快构建有利于释放活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严格执法的执行能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各级政府要将法治思维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惯性思维”,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增强政府执行力,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活动,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首先要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用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职能的范围边界,坚决杜绝法外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其次要推进行政决策的合法化。行政决策的合法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重大决策事项应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决策前必须要进行社会、经济、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三是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综合执法。同时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公正司法的裁判能力
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司法机关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司法机关要积极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通过妥善审理各类事关民生案件,切实保障人权,有效保护产权,努力维护人民权益。其次要尊重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司法管辖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针对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要完善诉讼体制机制,强化对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鉴于司法职责与其他公共职责的不同,要完善司法问责与保障制度,法官只为自己的违法审判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责,而其依法和依良知独立审判的活动不应受到干预或追究。三是要加强对司法权力的法律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才可以造福人民、推动发展,必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司法权力关进法律监督制度的笼子里。要明确法律监督有关措施的启动程序、适用范围、处理方式、违法后果等,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的结构体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效能。
(四)全民守法的自觉能力
法治不仅仅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法治最伟大的力量在人民,全体社会成员都是法治的建设者和实践者。加强全民守法的自觉能力,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依法办事,自觉服从法律,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能力是一个公民在法治社会中依法办事、享受权利、幸福生活的前提,必须将公众的法治能力培养作为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强化。首先要推进全民普法,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全体公民广泛了解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的精神,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领导干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引领者和示范者,在学法守法中应先行一步。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第三要注重对法治思维的培育,增强全体人民对法律的信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教育引导全社会倍加敬畏宪法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气,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韩保江.让法治护佑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N].光明日报,2015-11-05.
[2]罗天.用法治保障绿色崛起[N].江西日报,2015-01-26.
[3]评论员.坚持共享发展,促进公平正义[EB/OL].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1103/c70731-27772805.html,2015-11-03.
[4]李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N].人民日报,2015-11-13.
[5]谭业明,汪小波.以法治思维推动改革发展[J].政策,2014(12).
[6]卓泽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N].学习时报,2015-12-31.
(作者单位:中共株洲市委党校)
关键词:发展;法治;思维能力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面临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要如何有效地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和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在强调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同时,号召全党和全体人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确立了推动发展的法治理念,为我国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依法治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明了正确方向。
一、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内涵
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是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自觉运用法律的原则、精神、制度、规范来观察、分析和解决发展问题的思维模式。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法律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过来法律能够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具有稳定性、程序性、可预期性、权力保障性等优点的法律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调整手段,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已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分析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内涵,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内容。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思维
以人为本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人本主义的法治观,确保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根本利益和人民首创精神,运用法治的方式和力量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维,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国家和社会通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保护每个人所具有的人权,对一切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不断创造有利于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环境, 焕发其积极性, 提高生产力,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树立和谐有序的发展思维
和谐有序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确定一套公开、透明的程序规则,把发展中的利益冲突和价值衡量转化为法治程序上的诉求, 遵循程序法治的游戏规则, 实现经济社会有序和谐发展。追求秩序实现和谐是人类社会永无止境的奋斗目标,秩序是经济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良好的社会秩序能够保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我国发展到今天,依然存在不和谐因素,比如资源、地区和利益发展不平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等。我们推动的发展首先是和谐有序的发展,要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等手段,在保持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步伐,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发展思维
公平正义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价值取向,运用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来直接规范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公平正义不仅能够缓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而且能够鼓励勤劳致富,调动广大人民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最终促进生产力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推动发展过程中,除了要保障经济领域市场主体间平等交换资源要素外,还要解决人民关注的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营造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四)树立依法考核的发展思维
依法考核的发展思维就是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约束单纯的经济发展冲动,实行法律至上的发展评价体系,运用法治的方法和手段促进科学发展。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过分强调经济发展,实行GDP至上的发展评价体系,导致经济发展与其他发展失衡,带来了诸如生态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必须用法治的新思维取代传统的经济思维特别是落后的GDP思维,将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发展理念贯穿到整个法律体系当中,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评价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鼓励和引导各级干部更加重视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保障
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不同于历史上的情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所面对的经济是市场经济,所面对的社会是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十三五”规划建议鲜明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开拓经济社会发展新境界,就要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必须倚重法治思维,才能更好凝聚发展共识、平衡利益关系,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保障。
(一)用法治思维保障创新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增长动力不足成为发展的核心问题,李克强同志曾经指出:创新是国家富强、民族兴盛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法律制度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特别是经济法作为“促进发展之法”,可以运用具体的财税、金融、产业、价格等调控制度刺激科技创新,赢得核心竞争力。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保障创新发展,注重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法治支撑,建立完善的鼓励创新与发明的法律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保障创新发展。要用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个产权清晰的公有财产权制度,让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建立最严格的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让非公经济与国有资产平等竞争,使其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发展力量;要建立一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让创新者能够用他的收益弥补付出,这种创新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 (二)用法治思维保障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的内容广泛,包括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开放发展也蕴含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协调发展……要实现这些协调发展,必须运用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去冲破阻碍协调发展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藩篱,避免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集团化。唯有真正建立起法治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权力寻租,用法治思维保障上述各个方面和谐有序的协调发展。要运用法治思维进行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城乡居民权益均等化等法律制度变革,有效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完善劳动保护、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等法律制度,发挥法治思维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要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有效的开放型经济法律体系,尤其要加大对内开放的力度,充分释放被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所阻碍的社会活力,实现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三)用法治思维保障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处理好人与生态的关系,建设生态文明已成社会共识,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环境保护困境。如何才能实现环境优化和绿色发展,从而化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要用最严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环境保护,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绿色发展,才能让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轨道上久久为功。要把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始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贯彻落实《环保法》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制度为第一要求,用法治思维来调整利益格局、规范行为秩序,真正做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完善产权明晰、能有效保护生态资源的绿色产权制度,在产权确立的基础上构建价格交易、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绿色市场制度;要完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绿色监管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用法治思维保障共享发展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民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是发展成果没有被大多数民众共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今社会的贫富悬殊现象。如何才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共享发展就是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共享发展的实质在于促进公平正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民普遍关注的焦点,莫过于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有鉴于此,全会作出了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八个方面的安排部署,这些共享举措的落实必须有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予以保障,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是共享发展的基石。要进一步加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支撑,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三、推动发展的法治思维能力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首先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其次才是对民众的要求,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日益成为全社会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科学立法的决策能力
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法律行为需要法律调控,各种法律关系需要法律调整,必须由国家提供一套完备的行为规范来引导经济社会发展中人们的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部署,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这就要求立法者必须具备高端立法、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的科学决策力。首先要以社会公平正义等法治价值观引领立法工作。立法全过程要贯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尽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筑牢人们共享发展的坚实平台;其次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三是要完善立法规划,统筹推进立法工作,提高法律质量。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的关注,努力破解阻碍发展的难题,建立适应发展需求的新制度,加快构建有利于释放活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严格执法的执行能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各级政府要将法治思维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惯性思维”,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增强政府执行力,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活动,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首先要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用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职能的范围边界,坚决杜绝法外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其次要推进行政决策的合法化。行政决策的合法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重大决策事项应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决策前必须要进行社会、经济、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三是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综合执法。同时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三)公正司法的裁判能力
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司法机关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司法机关要积极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通过妥善审理各类事关民生案件,切实保障人权,有效保护产权,努力维护人民权益。其次要尊重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司法管辖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针对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要完善诉讼体制机制,强化对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鉴于司法职责与其他公共职责的不同,要完善司法问责与保障制度,法官只为自己的违法审判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责,而其依法和依良知独立审判的活动不应受到干预或追究。三是要加强对司法权力的法律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才可以造福人民、推动发展,必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司法权力关进法律监督制度的笼子里。要明确法律监督有关措施的启动程序、适用范围、处理方式、违法后果等,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的结构体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效能。
(四)全民守法的自觉能力
法治不仅仅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全体社会成员都应该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法治最伟大的力量在人民,全体社会成员都是法治的建设者和实践者。加强全民守法的自觉能力,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依法办事,自觉服从法律,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能力是一个公民在法治社会中依法办事、享受权利、幸福生活的前提,必须将公众的法治能力培养作为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强化。首先要推进全民普法,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全体公民广泛了解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的精神,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其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领导干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引领者和示范者,在学法守法中应先行一步。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第三要注重对法治思维的培育,增强全体人民对法律的信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教育引导全社会倍加敬畏宪法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气,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韩保江.让法治护佑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N].光明日报,2015-11-05.
[2]罗天.用法治保障绿色崛起[N].江西日报,2015-01-26.
[3]评论员.坚持共享发展,促进公平正义[EB/OL].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1103/c70731-27772805.html,2015-11-03.
[4]李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N].人民日报,2015-11-13.
[5]谭业明,汪小波.以法治思维推动改革发展[J].政策,2014(12).
[6]卓泽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N].学习时报,2015-12-31.
(作者单位:中共株洲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