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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规模不断地扩大,关联企业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话题,“统借统还”融资模式借助集团管理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其中也潜藏着纳税风险,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对税务风险点进行有效的防控。
【关键词】 融资 税务 风险 管控
一、前言
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规模不断地扩大,关联企业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话题,也是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纳税事项之一。集团模式的管理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相互服务”、“资金拆借”等都是非常普遍的业务,也造成在纳税的过程中潜藏很多纳税风险,如何能实现企业融资的目的,又能对税务风险点进行有效的防控,是我们重要工作的一环。
二、“统借统还”基本内涵
(一)“统借统还”的概念
“统借统还”是指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二)“统借统还”税务风险点概述
1、增值税方面。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项第7点规定,集团公司将银行的借款统一分配给关联企业使用,同时按不高于支付给银行的利率向关联企业收取利息,则集团公司所收利息免征增值税。对于借款使用单位,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所发生利息支出以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方面。集团公司根据实收到的利息收入确认收入,按实际支付给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确认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规定,集团从银行贷款后,转借给所属企业,应该认定为关联方借款,也就是说下属公司的贷款利息支出是受债资比例的限制,超过比例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当然,如果下属公司能证明与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一致,即不存在地区优惠税率,定期减免税等现象,也就是不存在借融资转移利润,减少税负的现象出现,同时又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则超过比例的部分贷款利息也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三、“统借统还”融资模式及其税务风险管控的实施
(一)改变融资思维,保证资金供应
1.分析大龙公司当前资金需求现状。大龙公司系鑫龙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年产120万吨矿井改扩建工程是省和集团公司重点项目之一。由于受集团公司债转股影响,和行业政策限制,大龙公司现已无法取得贷款,后续资金需求量较大,工程进度难以保障。
2.分析鑫龙公司当前融资状况,设计融资方案。根据梳理,当前鑫龙公司享有建设银行授信额度1.5亿元(已授信于2018年9月26日到期),为了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额度,缓解当前大龙公司融资困难和资金短缺的紧张局面,鑫龙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借款1.5亿元,然后转借给大龙公司,大龙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采矿权抵押给鑫龙公司提供担保。
3.进行全面风险分析,合理评估大龙公司经营管理。①大龙公司近两年经营分析及投产后偿债能力分析。大龙公司近年来狠抓煤炭质量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支出,利润逐步回升。2017年煤價上行,实现净利润9700万元。2018年1-8月份营业收入17300万元,利润总额4200万元。大龙公司120万吨改扩建工程预计于2020年10月完工投产,完全投产后大龙公司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8亿元,每年净利润2.85亿元,完全可以偿还各种长短期债务。②偿还风险。大龙公司经营存在压力,存在到期不能偿还的可能,将造成鑫龙煤业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③政策风险。存在因政策因素要求大龙公司提前偿还借款的可能。大龙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同时寻求多种融资渠道,避免出现资金问题。
4.逐级提交借款申请,获得各方股东授权同意。大龙公司向鑫龙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大众以采矿权抵押提供担保,同时大龙公司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质押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鑫龙公司向上级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和转借申请并获得股东会同意。
5.借款顺利下放,避免违约风险。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鑫龙公司向建行的借款9月末顺利到账,10月初鑫龙公司将该笔借款划转给了大龙公司,10月15日大龙公司按时归还到期的建行借款1.5亿元,避免了违约风险。
(二)进行税务备案,防控税务风险
1.跟税务机关沟通协调纳税问题。借款下达后后续的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大龙公司借款利息的所得税前抵扣,鑫龙公司利息收入的增值税缴纳等,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鑫龙公司财务人员积极跟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
2.准备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税务减免备案。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我单位准备了“统借统还”的借款合同,以及借款各方划转凭证,大龙公司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确定大龙公司借款利息可以全额享受税前扣除。
四、管理效果
(一)“统借统还”融资模式的建立充分利用了银行授信额度,顺利取得银行借款1.5亿元,实现了资金的优化配置,保证了大龙公司按时归还到期贷款,避免了违约风险和企业信用受损,减少了大额费用支出,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保证了企业稳定。
(二)“统借统还”税务风险管控机制的建立,充分享受了国家政策优惠,通过备案鑫龙公司每月对收取的大龙公司利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减少增值税款36万元;通过备案大龙公司可以依据鑫龙公司开具的发票进行所得税税前抵扣税款150万元,规避纳税风险点,取得重大的管理效益。
【关键词】 融资 税务 风险 管控
一、前言
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规模不断地扩大,关联企业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话题,也是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纳税事项之一。集团模式的管理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关联企业间的“转让定价”、“相互服务”、“资金拆借”等都是非常普遍的业务,也造成在纳税的过程中潜藏很多纳税风险,如何能实现企业融资的目的,又能对税务风险点进行有效的防控,是我们重要工作的一环。
二、“统借统还”基本内涵
(一)“统借统还”的概念
“统借统还”是指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二)“统借统还”税务风险点概述
1、增值税方面。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项第7点规定,集团公司将银行的借款统一分配给关联企业使用,同时按不高于支付给银行的利率向关联企业收取利息,则集团公司所收利息免征增值税。对于借款使用单位,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及相关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所发生利息支出以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方面。集团公司根据实收到的利息收入确认收入,按实际支付给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确认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规定,集团从银行贷款后,转借给所属企业,应该认定为关联方借款,也就是说下属公司的贷款利息支出是受债资比例的限制,超过比例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当然,如果下属公司能证明与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一致,即不存在地区优惠税率,定期减免税等现象,也就是不存在借融资转移利润,减少税负的现象出现,同时又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则超过比例的部分贷款利息也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三、“统借统还”融资模式及其税务风险管控的实施
(一)改变融资思维,保证资金供应
1.分析大龙公司当前资金需求现状。大龙公司系鑫龙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年产120万吨矿井改扩建工程是省和集团公司重点项目之一。由于受集团公司债转股影响,和行业政策限制,大龙公司现已无法取得贷款,后续资金需求量较大,工程进度难以保障。
2.分析鑫龙公司当前融资状况,设计融资方案。根据梳理,当前鑫龙公司享有建设银行授信额度1.5亿元(已授信于2018年9月26日到期),为了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额度,缓解当前大龙公司融资困难和资金短缺的紧张局面,鑫龙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借款1.5亿元,然后转借给大龙公司,大龙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采矿权抵押给鑫龙公司提供担保。
3.进行全面风险分析,合理评估大龙公司经营管理。①大龙公司近两年经营分析及投产后偿债能力分析。大龙公司近年来狠抓煤炭质量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支出,利润逐步回升。2017年煤價上行,实现净利润9700万元。2018年1-8月份营业收入17300万元,利润总额4200万元。大龙公司120万吨改扩建工程预计于2020年10月完工投产,完全投产后大龙公司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8亿元,每年净利润2.85亿元,完全可以偿还各种长短期债务。②偿还风险。大龙公司经营存在压力,存在到期不能偿还的可能,将造成鑫龙煤业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③政策风险。存在因政策因素要求大龙公司提前偿还借款的可能。大龙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同时寻求多种融资渠道,避免出现资金问题。
4.逐级提交借款申请,获得各方股东授权同意。大龙公司向鑫龙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大众以采矿权抵押提供担保,同时大龙公司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质押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鑫龙公司向上级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和转借申请并获得股东会同意。
5.借款顺利下放,避免违约风险。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鑫龙公司向建行的借款9月末顺利到账,10月初鑫龙公司将该笔借款划转给了大龙公司,10月15日大龙公司按时归还到期的建行借款1.5亿元,避免了违约风险。
(二)进行税务备案,防控税务风险
1.跟税务机关沟通协调纳税问题。借款下达后后续的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大龙公司借款利息的所得税前抵扣,鑫龙公司利息收入的增值税缴纳等,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鑫龙公司财务人员积极跟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
2.准备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税务减免备案。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我单位准备了“统借统还”的借款合同,以及借款各方划转凭证,大龙公司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确定大龙公司借款利息可以全额享受税前扣除。
四、管理效果
(一)“统借统还”融资模式的建立充分利用了银行授信额度,顺利取得银行借款1.5亿元,实现了资金的优化配置,保证了大龙公司按时归还到期贷款,避免了违约风险和企业信用受损,减少了大额费用支出,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重点项目的建设,保证了企业稳定。
(二)“统借统还”税务风险管控机制的建立,充分享受了国家政策优惠,通过备案鑫龙公司每月对收取的大龙公司利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减少增值税款36万元;通过备案大龙公司可以依据鑫龙公司开具的发票进行所得税税前抵扣税款150万元,规避纳税风险点,取得重大的管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