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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标志设计是经济发展的产物,经历了早期图腾、结绳记事、泥质印章等不同历史时期,直到现在发展成为一种大众传播符号,其功能和传递信息的效果大大超越原始范畴。标志中的色彩、文字或图形受到人的创新思维的影响,呈现出更多的新的设计语言和风格,本文从标志立体式风格的创作思维及表现手法的角度出发,进行探讨及研究。
关键词:创新思维;标志设计;立体式风格;趋势
当设计进入到以看图为主的图像化时代,视觉文化成为当代的主流,创新的标志将作为一种视觉语言成为沟通的媒介,极大影响着国民的情感寄托,它的功能和作用也被无限放大。立体形式标志设计正以一种更高的设计理念与更独特的设计手法来突显其标志的独特性和完整性。
一、创造性思维催生立体形式标志繁荣
所谓立体形式标志,是指通过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殊处理办法,呈现出标志的立体效果,也就是在二维平面上利用不同的设计手法呈现出三维空间的表现形式,达到幻视的效果。立体的表现形式可通过色块的分布、物体的光影、透视原理、矛盾空间以及三维立体的方式来实现。
思维能力的核心是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主要包括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等,而标志设计和创造性思维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一个有机整体。无论思维如何跳跃,标志创新从未停止,现在更多的设计师开始尝试运用计算机等多媒体工具达到标志立体化的表现形式,立体形式标志从设计思路、制作手段和创造性思维上冲破了固有的束缚,在表现形式上不再是呆板的简约造型,更加注重艺术性和表现性。
二、标志设计中立体标志的表现形式
(一)透视变化型
透视变化型是运用透视关系来设计标志主体,通过改变图形或文字元素的大小、长短、角度、疏密等透视关系,呈现出一种简单的立体感觉,透视型多运用在科技类标志中,体现速度感和敏捷性。设计中可以把简单多个几何图进行排序,两端的图形向左右分别延伸,形成简单的透视关系,达到近大远小的透视效果与纵深感。
(二)光影变化型
光影变化型标志是通过设定图形的轮廓,模拟光感,在利用透视关系、图层叠加、色彩混合投影及渐变等技术手段,达到立体的空间效果。无论从最基本的素描知识还是摄影基础都能了解到,不同的光线照射下的物体轮廓所产生的明暗关系能使物体产生立体效果,利用光影变化使物体呈现出立体效果的标志多运用在文化娱乐和媒体传播的品牌推广中。
(三)色块重组型
色块是组成立体图形的最基本的元素,而颜色的明暗关系更能突显出图形的立体感,把不同色块有机的结合起来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立体效果。例如把一个或多个正方体图像分解成几个单独的色块,把它们重新排序或者变换位置,利用颜色的改变呈现黑白灰关系,形成一种视觉上的立体空间感。追求时代感,注重色块的重组排列达到立体效果的公司标志不在少数。
(四)矛盾空间型
矛盾空间型概念最早是埃舍尔在绘画艺术上提出的,指打破平面的局限,利用受众视觉上的转换和交替,在二维的平面上表现出三维的立体形态,呈现出模棱两可的视错觉效果。利用多视角和矛盾连接的原理,利用反相及发散思维,构成创意中理想的图形,如中国科学技术馆的标志就运用了矛盾空间图形,除了有一定的迷惑性外,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都是合理的,相互矛盾的方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看起来它们相互循环又各自独立。
(五)三维立体型
三维立体型,是指在标志图形中,通过电脑技术等特殊手段,使标志具有三维立体效果。三维立体型标志设计具备大胆、前卫、科技等特征,从光线到材质都已成为丰富标志的重要手段,标志突显了三维图形所带来的空间立体感与鲜明的识别性。对标志从光泽和阴影上需要制造出更具有个性与时代感。当2002年索尼爱立信的立体标志公布于众,无疑不使大家的眼球为之一亮,它颠覆了传统的设计原则,从平面转化到立体形式,它的出现为三维立体形式标志的发展起到了导航的作用。
三、立体形式标志设计的发展趋势
虽然标志设计在创新思维的影响和带动下呈现出不同的设计方式,这种多变的形式赋予标志更生动的形象,但任何一种设计形式都在不断成长,突破过程中都会遇到对原有设计形式的冲击,这并不代表着任何一种设计形式优秀与劣势。立体形式的标志设计与其它形式并不矛盾,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分担着不同任务,立体形式的出现不是设计到达顶峰,而是为其他设计形式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更多的设计形式服务。
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及普及,大大提高了标志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促使“读”、“写”转变为“看”、“听”等信息交流方式,未来的标志的立体化风格会不在满足平面的静态展示,不同媒介的动态化表现,必将打破传统规律,由三維向四维或者呈现在未来的字、画、色、声相互交织的多维动态空间延展,这是标志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
四、结论
标志在社会、科技、文化高速发展的带动下,它的设计风格也经历了多次演变,图形语言和方法,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在创造性思维灵活的变通下,人类知识的总量增加,发挥创造的空间更大,因此在标志设计的领域中创造不断,设计不止,未来设计之路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发挥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刘少辉,王长征.标志设计[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2]陈永维,张龙德,苏米.商标广告设计与VIS[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
关键词:创新思维;标志设计;立体式风格;趋势
当设计进入到以看图为主的图像化时代,视觉文化成为当代的主流,创新的标志将作为一种视觉语言成为沟通的媒介,极大影响着国民的情感寄托,它的功能和作用也被无限放大。立体形式标志设计正以一种更高的设计理念与更独特的设计手法来突显其标志的独特性和完整性。
一、创造性思维催生立体形式标志繁荣
所谓立体形式标志,是指通过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殊处理办法,呈现出标志的立体效果,也就是在二维平面上利用不同的设计手法呈现出三维空间的表现形式,达到幻视的效果。立体的表现形式可通过色块的分布、物体的光影、透视原理、矛盾空间以及三维立体的方式来实现。
思维能力的核心是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主要包括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等,而标志设计和创造性思维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一个有机整体。无论思维如何跳跃,标志创新从未停止,现在更多的设计师开始尝试运用计算机等多媒体工具达到标志立体化的表现形式,立体形式标志从设计思路、制作手段和创造性思维上冲破了固有的束缚,在表现形式上不再是呆板的简约造型,更加注重艺术性和表现性。
二、标志设计中立体标志的表现形式
(一)透视变化型
透视变化型是运用透视关系来设计标志主体,通过改变图形或文字元素的大小、长短、角度、疏密等透视关系,呈现出一种简单的立体感觉,透视型多运用在科技类标志中,体现速度感和敏捷性。设计中可以把简单多个几何图进行排序,两端的图形向左右分别延伸,形成简单的透视关系,达到近大远小的透视效果与纵深感。
(二)光影变化型
光影变化型标志是通过设定图形的轮廓,模拟光感,在利用透视关系、图层叠加、色彩混合投影及渐变等技术手段,达到立体的空间效果。无论从最基本的素描知识还是摄影基础都能了解到,不同的光线照射下的物体轮廓所产生的明暗关系能使物体产生立体效果,利用光影变化使物体呈现出立体效果的标志多运用在文化娱乐和媒体传播的品牌推广中。
(三)色块重组型
色块是组成立体图形的最基本的元素,而颜色的明暗关系更能突显出图形的立体感,把不同色块有机的结合起来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立体效果。例如把一个或多个正方体图像分解成几个单独的色块,把它们重新排序或者变换位置,利用颜色的改变呈现黑白灰关系,形成一种视觉上的立体空间感。追求时代感,注重色块的重组排列达到立体效果的公司标志不在少数。
(四)矛盾空间型
矛盾空间型概念最早是埃舍尔在绘画艺术上提出的,指打破平面的局限,利用受众视觉上的转换和交替,在二维的平面上表现出三维的立体形态,呈现出模棱两可的视错觉效果。利用多视角和矛盾连接的原理,利用反相及发散思维,构成创意中理想的图形,如中国科学技术馆的标志就运用了矛盾空间图形,除了有一定的迷惑性外,无论从哪个角度观察都是合理的,相互矛盾的方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看起来它们相互循环又各自独立。
(五)三维立体型
三维立体型,是指在标志图形中,通过电脑技术等特殊手段,使标志具有三维立体效果。三维立体型标志设计具备大胆、前卫、科技等特征,从光线到材质都已成为丰富标志的重要手段,标志突显了三维图形所带来的空间立体感与鲜明的识别性。对标志从光泽和阴影上需要制造出更具有个性与时代感。当2002年索尼爱立信的立体标志公布于众,无疑不使大家的眼球为之一亮,它颠覆了传统的设计原则,从平面转化到立体形式,它的出现为三维立体形式标志的发展起到了导航的作用。
三、立体形式标志设计的发展趋势
虽然标志设计在创新思维的影响和带动下呈现出不同的设计方式,这种多变的形式赋予标志更生动的形象,但任何一种设计形式都在不断成长,突破过程中都会遇到对原有设计形式的冲击,这并不代表着任何一种设计形式优秀与劣势。立体形式的标志设计与其它形式并不矛盾,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分担着不同任务,立体形式的出现不是设计到达顶峰,而是为其他设计形式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更多的设计形式服务。
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及普及,大大提高了标志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促使“读”、“写”转变为“看”、“听”等信息交流方式,未来的标志的立体化风格会不在满足平面的静态展示,不同媒介的动态化表现,必将打破传统规律,由三維向四维或者呈现在未来的字、画、色、声相互交织的多维动态空间延展,这是标志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
四、结论
标志在社会、科技、文化高速发展的带动下,它的设计风格也经历了多次演变,图形语言和方法,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在创造性思维灵活的变通下,人类知识的总量增加,发挥创造的空间更大,因此在标志设计的领域中创造不断,设计不止,未来设计之路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发挥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刘少辉,王长征.标志设计[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2]陈永维,张龙德,苏米.商标广告设计与VIS[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