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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年来,中国高级别的综合能源主管部门历经三立三撤。能源管理体制变革,一直在集中与分散之间摇摆不定。而本次能源委的设立,则是在分散之后又一次走向集中的努力。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务院组建燃料工业部,下设煤炭管理总局、电力管理总局、石油管理总局等,对能源行业实行统一管理。“一五”计划后,随着经济建设的起色,石油、煤炭、电力部门迅速壮大,“分家”倾向明显。
1955年7月,燃料工业部分拆为石油、煤炭、电力三个部。此后至70年代末期近30年间,能源管理部门变动频繁,始终没脱离“条条专政”的分行业管理模式。
1980年,国家成立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独臂将军”余秋里担任领导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石油、煤炭和水利电力各部部长任职其间,这在当时被看作实现能源部门整合的前兆。但结果却由于跟当时的国家计委存在权责定位冲突,国家能源委员会在两年后便被撤消。
1988年,国家再次进行了建立统一能源管理部门的尝试。煤炭部、水电部等撤销改组,成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个能源部。可惜的是,能源部遭到了其它行业反对,原煤炭部门二十几位部级干部曾联名上书要求恢复煤炭部。经过一届政府任期后,能源部撤销,能源管理再次回到分行业自治局面。
1998年,我国进行了建国后第四次行政体制改革,新成立的煤炭部和电力工业部撤消,煤炭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电力管理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力公司等相继挂牌成立。自此,能源行业管理权限被彻底打乱、揉碎,散落到几十上百个部门,能源管理改革在集中、分散之间走向第三个轮回。
“能源综合主管部门三立三撤的曲折历程表明,将能源作为一个行业独立于宏观调控之外的管理思路是难以成功的。从根本上讲能源管理是宏观问题、长远问题,离不开国家发展战略、投资政策、价格杠杆等宏观政策和手段的综合运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小君表示。
从2003年发改委能源局的成立,到2008年升级为国家能源局,再到本次能源委的设立,能源管理又一次行进在走向集中的路上。很显然,从目前来看,能源委只是继续走向集中的一步。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务院组建燃料工业部,下设煤炭管理总局、电力管理总局、石油管理总局等,对能源行业实行统一管理。“一五”计划后,随着经济建设的起色,石油、煤炭、电力部门迅速壮大,“分家”倾向明显。
1955年7月,燃料工业部分拆为石油、煤炭、电力三个部。此后至70年代末期近30年间,能源管理部门变动频繁,始终没脱离“条条专政”的分行业管理模式。
1980年,国家成立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独臂将军”余秋里担任领导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石油、煤炭和水利电力各部部长任职其间,这在当时被看作实现能源部门整合的前兆。但结果却由于跟当时的国家计委存在权责定位冲突,国家能源委员会在两年后便被撤消。
1988年,国家再次进行了建立统一能源管理部门的尝试。煤炭部、水电部等撤销改组,成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个能源部。可惜的是,能源部遭到了其它行业反对,原煤炭部门二十几位部级干部曾联名上书要求恢复煤炭部。经过一届政府任期后,能源部撤销,能源管理再次回到分行业自治局面。
1998年,我国进行了建国后第四次行政体制改革,新成立的煤炭部和电力工业部撤消,煤炭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电力管理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力公司等相继挂牌成立。自此,能源行业管理权限被彻底打乱、揉碎,散落到几十上百个部门,能源管理改革在集中、分散之间走向第三个轮回。
“能源综合主管部门三立三撤的曲折历程表明,将能源作为一个行业独立于宏观调控之外的管理思路是难以成功的。从根本上讲能源管理是宏观问题、长远问题,离不开国家发展战略、投资政策、价格杠杆等宏观政策和手段的综合运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董小君表示。
从2003年发改委能源局的成立,到2008年升级为国家能源局,再到本次能源委的设立,能源管理又一次行进在走向集中的路上。很显然,从目前来看,能源委只是继续走向集中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