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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战国时期,贵州境内的夜郎国发展为“西南夷”众多部族之中最大的农业部落,进入“耕田,有邑聚”的定居农耕社会。秦汉以后,随着郡县制度在贵州境内的确立,土地垦殖业日益扩大,粮食作物种类也日渐增多,如稻谷就有红稻、白稻、糯稻、早稻等分类。还有‘麦之类五’、“豆之类七”、“荞之类三”、“包谷之种七”等等分类。明朝洪武二十年(1387年),贵州宣慰司奢香,定每年贡赋粮食3万石;到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年贡赋粮食增至5万石。农田水利灌溉业也随之不断发展,至清代康熙年间(1662-17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