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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在合理流通的情况下,才能提高其最大使用效益,因此农地流转是土地经营方式的必然趋势。本文试以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为视角,结合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实际,指出我国农地流转尚存在农民土地经营权受侵犯、土地流转缺乏法律规则等问题,并提出可通过明晰农民家庭的法人财产权、发展土地信托模式以及完善农业信息化的手段来为农地流转创造更好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