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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于府、州之上另设转运使司、安抚使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作为中央派出机构主持地方政务。每司所辖区域各为一“路”。有宋一代始终坚持以转运司路为主体的地方行政体制,行政区划层级为:路---州(府、军、监)---县三级。“路”制的创设,上承唐朝道,下启蒙元行省制。公元1001年分川峡地区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统称为“川峡四路”,南宋时简称“四川”。两宋时期,昭通境域大部属梓州路(潼川府路)所辖戎(叙)、泸二州。区域的大部份所辖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