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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系统分析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中政府规划缺位、开发商规划走偏、投资商规划短期利益化、租赁者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简单化重复化、社区居民成为各类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看客等乱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各方要坚持协同规划及如何协同规划,最后借助连云港市新浦区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发展实证分析认为只要各方坚持协同规划,城市社区商业将得到巨大的进步。
关键词: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乱象;协同规划;实证分析
“社区”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提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群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商业是一种以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满足和促进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的属地型商业。虽然城市社区商业是便民利民的巨大商机,然而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明显滞后,政府、开发商、投资人、租赁者、社区居民各有各的盘算,各有各自规划,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相互脱节甚至出现相关规划主体缺位现象。
一、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乱象
(一)政府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缺位
在土地审批的时候,政府只关注社区房地产规划自身的居住问题如房屋结构、材料、楼高、楼间距、水电气配套设施、绿化等,而对于和居住密切相关的商业配套规划没有具体要求。政府商业主管部门热衷于为政府做商业核心区规划,而在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工作中的话语权很少,没有发挥作用。
(二)房产开发商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走偏
在房产开发规划时把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两极化。一是大部分开发商把城市社区商业看得比较简单,比较低层次的一种产品,操作起来比较简单,没有去深入的研究、分析,对城市社区商业重视不够,从而形成一大批以沿街商铺或以住宅底层为表现载体形式的零售店、小卖部等的缺乏统一规划、业态档次普遍较低、功能不全的原始配套型物业的城市社区商业。做商业其实还是为了住宅,主要是给住宅做配套,对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用心不够。另一个是城市社区商业配套脱离自身发展现状,相关开发商觉得“城市社区商业”土,不让提这几个字,非要说高档与奢华等。一味追求城市社区商业的高端定位、高大规模体量,小则两三万平方米,动辄六七万平方米,城市社区商业呈现越来越膨胀的态势。
(三)投资商的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短期利益化
某些不负责任、只给空头承诺的项目联合“专家”、代理商、广告商以及不负责任的媒体制造出各种时髦的商业概念,“计算”出各类新奇诱人的高回报率,以此套进大量中小投资者和商家进驻。这些毫无商业经验、充满投机心术的投资者,他们根本无心想过要潜下心来认真长期来做好商业,而只是为最大最快地攫取短期开发利益。
(四)租赁者的城市社区商业经营规划简单化、重复化
目前,大多数城市社区商业主要是以超市为主,而且数量不足;便利店比较缺乏,便民利民的生活服务网点也不足;松散的小店铺出售的商品种类较少,不能满足居民多方面需求。同时业态单一,经营品种雷同,不仅造成了小区零售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使城市社区商业零售规模和资源共享的目的没有达到。
(五)社区居民成为各类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看客
城市社区商业主要是为社区内的居民提供服务。社区未来居民数量、职业、收入、消费习惯、需求特征等相关因素应该成为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中心问题。一切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应采用科学方法进行调研,收集上述相关信息。可无论是政府、还是房产开发商、投资商、租赁者在做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时都没有广泛吸纳、也不知道如何去搜集未来社区居民信息、意见。
二、城市社区商业发展需要协同规划
协同规划是指众多规划主体为完成某一目标而相互结合、协作,共同完成规划方案。城市社区商业协同规划就是指那些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主体为完成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目标而相互结合、协作,共同完成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方案。
(一)政府与开发商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协同布局、高屋建瓴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很多开发商独立行事,只看重短期眼前的利益,缺乏站在社会商业的整体角度来看待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重要性,因此政府在土地审批时,就要求开发商就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商业设施多少、面积达到多少、商业业态形式及数量等都要经过政府批准。
由于政府参与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能规范、引导开发商的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精心设计。政府商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开发商的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时,可以参考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和社区民众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对社区社情是再熟悉不过了。2005年4月,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无疑就是发出政府主导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讯号。
(二)政府引领开发商之间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整体协调、互相补充
“一些好的设想单靠一个房产商搞不起来,但把涉及的方方面面集合起来就能成功。”。各地许多社区众多开发商进行商业规划时往往仅注重局部,缺乏整体推动协调,互补不够,配套设施不均匀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段商业设施配套过度,另一些地段的配套则不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促使开发商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各自为战,政府应借助相应手段,参照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规范性文件引领社区众多开发商协同规划,实现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社会利益最大化。
(三)政府、开发商引领投资商、租赁者精心布局城市社区商业规划
城市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新建社区)就要求配套商业中心、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维修店、洗染店、美发美容店、回收店、家庭服务、书店、音像店、照相馆等商业业态 ,这起到引领开发商、投资商、租赁者精心布局城市社区商业的示范效应。
开发商对于社区哪一间铺子具体的用途,开业后整体营业额的保本点、所有商家的营业额达到多少、精确预估城市社区商业每天需要多少顾客、人均消费又是多少……,各类业态比例为多少等所涉及的一切活动都有精确的数据。坚定地定向招商,寻求能与前期策划案中“对号入座”的商家,把他们一一请进社区。 (四)城市社区商业让社区居民真正融入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之中
城市社区商业是以社区客户需求为导向,社区客户的需求在哪里呢?如何让社区居民真正融入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之中呢?政府商业主管部门可以邀请社区居民参加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规范性文件起草座谈会,让他们有机会表达真正社区需求;开发商应结合社区开发定位,有针对性选择未来社区居民填写调查表。通过这些活动,城市社区商业要规划为跟周边居住的居民之间的相匹配。
三、连云港市新浦区城市社区商业协同规划实证分析
连云港市新浦区辖区面积461.1平方公里,全区常住人口为587088人,2011年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500.23亿元。新浦区商业的发展,形成了北至解放路、南到海连路、东到龙尾河、西至西盐河的核心商圈,据预测这一核心商圈未来20年难以撼动。尽管有许多商业经营组织试图开拓核心商圈的外围区域从而延伸核心商圈地域范围,但结果却鲜有成功者。而随着城市拓展,城市社区商业却发展迅猛,到有些“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的意境。
(一)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创建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构建“一站式”窗口, 建立市、区、社区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加速建设便民、救助、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商业服务和家政服务。2010年4月份,路南街道贾圩社区被评为全国级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是连云港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社区,到目前全区共有12家省级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二)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从无序到有序
以贾圩社区(注:地处中心城区,南起海连路,北至陇海步行街,东起通灌路、西至海昌路,面积0.5平方公里)为代表,其示范性商业社区本身就包含在核心商圈之内,占有天时、地利之便,其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带有很大的自然形成的因素,没有政府商业规划、也没有房产开发商、投资商的精心规划。
在相当长时间内地方政府、房产开发商仍然醉心于繁华商业中心的建设,希翼再造一个核心商圈,创出一番新天地。然而,万润商业街就没有陇海步行街那样火爆,也没能拓延新浦核心商圈,尽管其距核心商圈不过500米之遥。
随着万润商业街卖场主体工程结束,2008年5月24日大润发郁洲店开业,一个呼之欲出的大型城市社区商业模型成型。由此可见,只要找准了方向、明确定位,城市社区商业也大有作为。2009年12月30日乐天玛特巨龙店开业,再依托规划中的巨龙路商业街(注:巨龙南路商业街已成型并全部经营)、以及苍梧路餐饮、娱乐一条街,苍梧小区(市政府公务员家属区)、杏坛花园(教师公寓)、颐和花园(供电局家属区),奥林匹克公园、双盛花园、明珠皇冠、剑桥映像、同科地产(以上均为高档地产)相互抱团的新型城市社区商业中心业已成型。2010年6月4日乐天玛特朝阳路店开业,再依托盐河路餐饮一条街、大庆西路商业街及西城农贸市场,东方纽约城、西小区相互抱团的新型城市社区商业中心也业已成型。
(三)政府主导,房产开发商、投资商精心参与的协同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模式定型
2011年6月15日连云港市新浦区商务局出台《关于促进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的意见》政策指导性文件,文件指出新浦区商业不仅需要有繁华的区域级商业中心,还要有能够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提供高质量商品和高水平服务的社区级商业网点,并提出到2012年,各镇(街道)、创建1个市级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力争全区创建3个省级以上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房产开发商、投资商也主动配合政府促进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的号召,按政府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规划思路,协同规划、精心建造城市社区商业设施。2011年11月25日沃尔玛通灌北路店开业,依托第一人民医院、三禾城中城、以及正在规划建设中的万象后街相互抱团的新型城市社区商业中心也轮廓初现。
四、结束语
城市社区商业牵扯太多“关注”,在中、小城市基于人口规模及人均可支配收入限制,短期内很难形成多个核心商圈条件下,城市社区商业的规划与发展不失为上策。
本文系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连云港市新浦区商圈打造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2SJD630080。
(作者单位: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乱象;协同规划;实证分析
“社区”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提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群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商业是一种以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满足和促进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的属地型商业。虽然城市社区商业是便民利民的巨大商机,然而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明显滞后,政府、开发商、投资人、租赁者、社区居民各有各的盘算,各有各自规划,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相互脱节甚至出现相关规划主体缺位现象。
一、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乱象
(一)政府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缺位
在土地审批的时候,政府只关注社区房地产规划自身的居住问题如房屋结构、材料、楼高、楼间距、水电气配套设施、绿化等,而对于和居住密切相关的商业配套规划没有具体要求。政府商业主管部门热衷于为政府做商业核心区规划,而在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工作中的话语权很少,没有发挥作用。
(二)房产开发商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走偏
在房产开发规划时把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两极化。一是大部分开发商把城市社区商业看得比较简单,比较低层次的一种产品,操作起来比较简单,没有去深入的研究、分析,对城市社区商业重视不够,从而形成一大批以沿街商铺或以住宅底层为表现载体形式的零售店、小卖部等的缺乏统一规划、业态档次普遍较低、功能不全的原始配套型物业的城市社区商业。做商业其实还是为了住宅,主要是给住宅做配套,对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用心不够。另一个是城市社区商业配套脱离自身发展现状,相关开发商觉得“城市社区商业”土,不让提这几个字,非要说高档与奢华等。一味追求城市社区商业的高端定位、高大规模体量,小则两三万平方米,动辄六七万平方米,城市社区商业呈现越来越膨胀的态势。
(三)投资商的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短期利益化
某些不负责任、只给空头承诺的项目联合“专家”、代理商、广告商以及不负责任的媒体制造出各种时髦的商业概念,“计算”出各类新奇诱人的高回报率,以此套进大量中小投资者和商家进驻。这些毫无商业经验、充满投机心术的投资者,他们根本无心想过要潜下心来认真长期来做好商业,而只是为最大最快地攫取短期开发利益。
(四)租赁者的城市社区商业经营规划简单化、重复化
目前,大多数城市社区商业主要是以超市为主,而且数量不足;便利店比较缺乏,便民利民的生活服务网点也不足;松散的小店铺出售的商品种类较少,不能满足居民多方面需求。同时业态单一,经营品种雷同,不仅造成了小区零售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使城市社区商业零售规模和资源共享的目的没有达到。
(五)社区居民成为各类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看客
城市社区商业主要是为社区内的居民提供服务。社区未来居民数量、职业、收入、消费习惯、需求特征等相关因素应该成为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中心问题。一切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应采用科学方法进行调研,收集上述相关信息。可无论是政府、还是房产开发商、投资商、租赁者在做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时都没有广泛吸纳、也不知道如何去搜集未来社区居民信息、意见。
二、城市社区商业发展需要协同规划
协同规划是指众多规划主体为完成某一目标而相互结合、协作,共同完成规划方案。城市社区商业协同规划就是指那些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主体为完成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目标而相互结合、协作,共同完成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方案。
(一)政府与开发商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协同布局、高屋建瓴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很多开发商独立行事,只看重短期眼前的利益,缺乏站在社会商业的整体角度来看待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重要性,因此政府在土地审批时,就要求开发商就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商业设施多少、面积达到多少、商业业态形式及数量等都要经过政府批准。
由于政府参与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能规范、引导开发商的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精心设计。政府商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开发商的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时,可以参考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和社区民众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对社区社情是再熟悉不过了。2005年4月,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城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无疑就是发出政府主导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的讯号。
(二)政府引领开发商之间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整体协调、互相补充
“一些好的设想单靠一个房产商搞不起来,但把涉及的方方面面集合起来就能成功。”。各地许多社区众多开发商进行商业规划时往往仅注重局部,缺乏整体推动协调,互补不够,配套设施不均匀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段商业设施配套过度,另一些地段的配套则不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促使开发商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各自为战,政府应借助相应手段,参照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规范性文件引领社区众多开发商协同规划,实现城市社区商业规划社会利益最大化。
(三)政府、开发商引领投资商、租赁者精心布局城市社区商业规划
城市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新建社区)就要求配套商业中心、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维修店、洗染店、美发美容店、回收店、家庭服务、书店、音像店、照相馆等商业业态 ,这起到引领开发商、投资商、租赁者精心布局城市社区商业的示范效应。
开发商对于社区哪一间铺子具体的用途,开业后整体营业额的保本点、所有商家的营业额达到多少、精确预估城市社区商业每天需要多少顾客、人均消费又是多少……,各类业态比例为多少等所涉及的一切活动都有精确的数据。坚定地定向招商,寻求能与前期策划案中“对号入座”的商家,把他们一一请进社区。 (四)城市社区商业让社区居民真正融入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之中
城市社区商业是以社区客户需求为导向,社区客户的需求在哪里呢?如何让社区居民真正融入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之中呢?政府商业主管部门可以邀请社区居民参加城市社区商业规划规范性文件起草座谈会,让他们有机会表达真正社区需求;开发商应结合社区开发定位,有针对性选择未来社区居民填写调查表。通过这些活动,城市社区商业要规划为跟周边居住的居民之间的相匹配。
三、连云港市新浦区城市社区商业协同规划实证分析
连云港市新浦区辖区面积461.1平方公里,全区常住人口为587088人,2011年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500.23亿元。新浦区商业的发展,形成了北至解放路、南到海连路、东到龙尾河、西至西盐河的核心商圈,据预测这一核心商圈未来20年难以撼动。尽管有许多商业经营组织试图开拓核心商圈的外围区域从而延伸核心商圈地域范围,但结果却鲜有成功者。而随着城市拓展,城市社区商业却发展迅猛,到有些“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的意境。
(一)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创建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构建“一站式”窗口, 建立市、区、社区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加速建设便民、救助、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商业服务和家政服务。2010年4月份,路南街道贾圩社区被评为全国级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是连云港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社区,到目前全区共有12家省级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二)城市社区商业规划从无序到有序
以贾圩社区(注:地处中心城区,南起海连路,北至陇海步行街,东起通灌路、西至海昌路,面积0.5平方公里)为代表,其示范性商业社区本身就包含在核心商圈之内,占有天时、地利之便,其城市社区商业规划带有很大的自然形成的因素,没有政府商业规划、也没有房产开发商、投资商的精心规划。
在相当长时间内地方政府、房产开发商仍然醉心于繁华商业中心的建设,希翼再造一个核心商圈,创出一番新天地。然而,万润商业街就没有陇海步行街那样火爆,也没能拓延新浦核心商圈,尽管其距核心商圈不过500米之遥。
随着万润商业街卖场主体工程结束,2008年5月24日大润发郁洲店开业,一个呼之欲出的大型城市社区商业模型成型。由此可见,只要找准了方向、明确定位,城市社区商业也大有作为。2009年12月30日乐天玛特巨龙店开业,再依托规划中的巨龙路商业街(注:巨龙南路商业街已成型并全部经营)、以及苍梧路餐饮、娱乐一条街,苍梧小区(市政府公务员家属区)、杏坛花园(教师公寓)、颐和花园(供电局家属区),奥林匹克公园、双盛花园、明珠皇冠、剑桥映像、同科地产(以上均为高档地产)相互抱团的新型城市社区商业中心业已成型。2010年6月4日乐天玛特朝阳路店开业,再依托盐河路餐饮一条街、大庆西路商业街及西城农贸市场,东方纽约城、西小区相互抱团的新型城市社区商业中心也业已成型。
(三)政府主导,房产开发商、投资商精心参与的协同城市社区商业规划模式定型
2011年6月15日连云港市新浦区商务局出台《关于促进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的意见》政策指导性文件,文件指出新浦区商业不仅需要有繁华的区域级商业中心,还要有能够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提供高质量商品和高水平服务的社区级商业网点,并提出到2012年,各镇(街道)、创建1个市级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力争全区创建3个省级以上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房产开发商、投资商也主动配合政府促进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的号召,按政府城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规划思路,协同规划、精心建造城市社区商业设施。2011年11月25日沃尔玛通灌北路店开业,依托第一人民医院、三禾城中城、以及正在规划建设中的万象后街相互抱团的新型城市社区商业中心也轮廓初现。
四、结束语
城市社区商业牵扯太多“关注”,在中、小城市基于人口规模及人均可支配收入限制,短期内很难形成多个核心商圈条件下,城市社区商业的规划与发展不失为上策。
本文系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连云港市新浦区商圈打造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2SJD630080。
(作者单位: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