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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有了长足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及时予以解决。现基于国家行政学院叶响裙教授的调查研究,建议如下:
一、当前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养老服务供需失衡,结构性问题突出
一是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人员短缺,对老年人急需的医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供给不足。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一些老旧社区,老年人口多,却未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养老机构往往独立开展服务运营,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辐射作用不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四是民办养老机构难以与公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大量闲置的现象同时并存。
(二)政策落实难,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名义政策多、实际落实难。一是办证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不尽合理,导致养老机构办证门槛高,办理时间长。二是社会力量用地难。一些地方政府执行养老服务业土地优惠政策的动力不强,社会力量用地难。三是融资难。这是民办养老机构在运营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城乡和地区差距较大
中西部地區养老服务发展进程缓慢,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距。农村空巢老人比例高,失能半失能和病患老人多,养老服务需求大,但养老服务设施普遍落后,专业服务机构少,服务水平不高。
(四)医养结合受到多方面制约,推进难
一是医养结合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布局,相关政策衔接不够,尚未形成政策合力。医养结合服务缺乏制度性资金来源。二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医养结合涉及部门较多,职责界定不明晰,部门责任难落实,监管不足。三是信息互联互通水平相对滞后,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发挥不足。四是专业人才缺乏,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龄工作的系列要求,應对人口老龄化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着力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我国要从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角度,统筹兼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要统筹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着力推进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尽快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二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尤其要重视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出台有针对性的、符合农村实际的发展政策,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三要统筹发展低、中、高端养老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的保障。四是要统筹不同部门的政策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兜住底线,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基本养老服务的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是全体老年人,而城市的“三无”老人和农村的“五保”老人是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而重中之重则是“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失智老人。
基本养老服务需要资金保障。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现有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设置长期照护保险并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管理。
(三)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
要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面临的问题,修改完善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要整合政策及资源,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推动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落实。
要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坚持“非禁即入”,全面放开市场。对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一视同仁,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拓展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确保养老市场活而有序,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四)结合试点实践,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建议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对医养结合的扶持政策,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服务方式。强化专业服务人才使用和培养,制定实施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方式,实现医疗、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实施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合作试点,提高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养结合的规范发展。各地应尽快出台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规范“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医保资金使用。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评价体系,对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予以有效监管。◆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
一、当前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养老服务供需失衡,结构性问题突出
一是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人员短缺,对老年人急需的医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供给不足。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一些老旧社区,老年人口多,却未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养老机构往往独立开展服务运营,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辐射作用不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低。四是民办养老机构难以与公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大量闲置的现象同时并存。
(二)政策落实难,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名义政策多、实际落实难。一是办证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不尽合理,导致养老机构办证门槛高,办理时间长。二是社会力量用地难。一些地方政府执行养老服务业土地优惠政策的动力不强,社会力量用地难。三是融资难。这是民办养老机构在运营发展过程中普遍面临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城乡和地区差距较大
中西部地區养老服务发展进程缓慢,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距。农村空巢老人比例高,失能半失能和病患老人多,养老服务需求大,但养老服务设施普遍落后,专业服务机构少,服务水平不高。
(四)医养结合受到多方面制约,推进难
一是医养结合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布局,相关政策衔接不够,尚未形成政策合力。医养结合服务缺乏制度性资金来源。二是部门协作有待加强。医养结合涉及部门较多,职责界定不明晰,部门责任难落实,监管不足。三是信息互联互通水平相对滞后,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发挥不足。四是专业人才缺乏,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龄工作的系列要求,應对人口老龄化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着力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我国要从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角度,统筹兼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要统筹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着力推进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尽快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二要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尤其要重视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出台有针对性的、符合农村实际的发展政策,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三要统筹发展低、中、高端养老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的保障。四是要统筹不同部门的政策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兜住底线,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基本养老服务的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是全体老年人,而城市的“三无”老人和农村的“五保”老人是政府提供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而重中之重则是“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失智老人。
基本养老服务需要资金保障。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现有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设置长期照护保险并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管理。
(三)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
要针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面临的问题,修改完善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要整合政策及资源,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推动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落实。
要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坚持“非禁即入”,全面放开市场。对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一视同仁,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拓展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空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举,确保养老市场活而有序,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四)结合试点实践,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建议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对医养结合的扶持政策,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服务方式。强化专业服务人才使用和培养,制定实施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方式,实现医疗、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实施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合作试点,提高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养结合的规范发展。各地应尽快出台医养结合实施方案,规范“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医保资金使用。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评价体系,对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予以有效监管。◆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