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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英国人的个性,很少有地方比乡村教堂更为合适。我曾在一友人家度过数周,他就住在一所乡村教堂附近,那教堂的外观颇令人浮想联翩,那是古老时代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古怪物事之一——就是这些物事令英国的风貌别具魅力。它坐落于某个有许多古老家族的村落中,许多贵族世世代代的遗骸都埋葬于此,不同年代、不同风格的纪念碑包裹着内墙,穿窗而入的阳光昏昏然照射着诸多饰于彩色玻璃上的徽章。教堂各处都有骑士与名门闺秀的坟墓,做工精美,旁边还有着色的大理石塑像。
到这个教堂参加礼拜的有各色人等,贵族们坐在一排排豪华包厢里,胳膊扶于门上,包厢里有靠垫,还有镀金的祈祷书;村民与农人坐满后排座位和风琴边的楼座;而穷人则被安置在过道的长凳上。
一个貌似虔诚的肥胖牧师主持仪式,他在教堂附近有一舒适住所,有权在附近所有人家做客,并极其热衷于乡村猎狐活动。但见长的年岁与舒适的生活,使他只能看着猎犬出击,分享猎餐罢了。
在这样一位牧师的引导下,我觉得在此时此地是无法静心祈祷的,于是便专心于对周围人的端详。
在英国,我仍是异乡人,对其上流社会的风尚依然好奇。我发现,通常愈是公认有资格受人尊敬的家族愈不骄矜。我特别注意到一个例子,那是一个高等贵族家庭,有几个儿女,他们的外表朴素谦逊,一般乘简朴的马车来教堂,也经常步行。年轻的小姐会停下来与农夫交谈,亲吻孩子们,倾听农人们微不足道的故事。她们神情开朗,肤色白皙,措辞极为得体,坦率而欢乐,迷人又亲切。她们的兄弟高大挺拔,衣着入时,式样简单,整洁而合体,没有任何怪异浮华之处。他们的举止都轻松自然,显得高贵、优雅,此种气质植根于其在成长中从未因受到压制而感觉自卑的灵魂。他们有一种高贵健康的胆识,使其从不惧与人接触交流,无论对方多么卑贱。只有虚假的骄傲才病态而敏感,在与人交往中畏畏缩缩。我乐于欣赏他们与农夫谈论乡间的话题,或者英国绅士尤为喜爱的田间运动时的方式,在此种交谈中,一方并不傲慢无礼,另一方也不卑躬屈膝,你只能从农夫惯常的敬意中看到阶层的不同。
与之相反,当地还有一个富有的市民——他积聚了大量财富,从附近的破落贵族手中购置了良田美宅,竭力想表现出世袭土地领主的风格与尊严。他的家人每次去教堂都如同王室出巡,趾高气扬地乘坐饰有纹章的马车隆隆而至。马具上但凡有空,无不铺满纹饰,闪着银光。一个头戴满是花边的三角帽,密集的亚麻色假发发卷紧挨玫瑰色脸庞的肥胖车夫坐在车前,身旁卧着只毛发光滑的丹麦狗。两个脚夫身着华丽的制服,手捧巨大的花束和金头节杖,懒洋洋地紧随其后。马车随长长的弹簧起伏不定,别具独特的威严。马儿嚼着嚼子,脖颈高拱,眼神也似乎比别的马匹更显骄傲,或许是因为其受到主人家庭气息感染,或许是因为它的缰绳被拉得比一般马儿更紧。
这绝妙的游行队伍抵达教堂门口时的景象真令人羡慕:在一处墙角转弯处,它制造出了非凡的效果,鞭子甩出脆响,勒紧的马儿一片混乱,马具熠熠生辉,车轮碾过砂砾,闪闪发光。这是车夫备感成功与荣耀的时刻。他时而驱赶,时而勒紧,直至马儿焦躁地口吐白沫,昂首阔步地奋蹄疾走,步步踢起砾石。一群正安详漫步前往教堂的村民急忙闪向两边,于茫然中钦羡不已,目瞪口呆。一到门口,马儿被猛地勒住,马车骤然停下,车夫差点闪了腰。
这雄心勃勃的公民的两个儿子我可不能忘记。他们乘坐一辆浮华的轻便马车来教堂,侍从骑着马翩翩相随;他们极其时尚,服饰卖弄,他们自来自往,对近旁的每个人都斜眼而视,好像在估摸着自己权利受尊重的程度。他们彼此之间也从不交谈,只是偶尔交换几个语焉不详的字眼。为了遵从时尚的变迁,他们连走路姿势也极为做作,完全失去了悠闲与随意。尽管他们为追求时尚煞费苦心,但自然却对莫可名状的优雅予以否认。他们外表庸俗,自大傲慢,惺惺作态,这一切绝非真正的绅士所有。
我已详细对两个家庭作了描绘,因为我视之为在此国家时常见到的两种范例——谦逊的伟大和傲慢的渺小。我对贵族并不尊敬,除非其具有灵魂的高贵;但如我所说,任何国家都有人为的等级存在,最高阶层总是最为礼貌,最为谦逊者。确信其自身地位者,极少会侵犯他人;而粗俗的张扬者则令人再厌恶不过,他们总以为羞辱别人便可抬高自身。
因为我已将两个家庭作了对比,也就难免注意到他们在教堂的行为。贵族家庭安静而严肃,全神贯注。他们并非对宗教狂热,只是对神圣的事物与场所心怀敬意,这与良好的教养息息相关。而另一家则恰恰相反,焦躁不安,窃窃私语。他们只是关注华丽服饰,显示出毫无价值的野心——成为乡村聚会中的焦点。
仪式结束时,我好奇地观察大家的离去。当天风和日丽,年轻的贵族们穿过田野步行回家,一路上和乡人聊着天。另一家则如来时那样气势宏大,辔鞯鲜明的马车停在门口,鞭声嘹亮,蹄声清脆,马具耀眼。马儿奋蹄前行,村民们再次退避两旁。车轮下卷起团团烟尘。这意气扬扬的一家旁若无人,旋风般地消失在众人视线之外。
到这个教堂参加礼拜的有各色人等,贵族们坐在一排排豪华包厢里,胳膊扶于门上,包厢里有靠垫,还有镀金的祈祷书;村民与农人坐满后排座位和风琴边的楼座;而穷人则被安置在过道的长凳上。
一个貌似虔诚的肥胖牧师主持仪式,他在教堂附近有一舒适住所,有权在附近所有人家做客,并极其热衷于乡村猎狐活动。但见长的年岁与舒适的生活,使他只能看着猎犬出击,分享猎餐罢了。
在这样一位牧师的引导下,我觉得在此时此地是无法静心祈祷的,于是便专心于对周围人的端详。
在英国,我仍是异乡人,对其上流社会的风尚依然好奇。我发现,通常愈是公认有资格受人尊敬的家族愈不骄矜。我特别注意到一个例子,那是一个高等贵族家庭,有几个儿女,他们的外表朴素谦逊,一般乘简朴的马车来教堂,也经常步行。年轻的小姐会停下来与农夫交谈,亲吻孩子们,倾听农人们微不足道的故事。她们神情开朗,肤色白皙,措辞极为得体,坦率而欢乐,迷人又亲切。她们的兄弟高大挺拔,衣着入时,式样简单,整洁而合体,没有任何怪异浮华之处。他们的举止都轻松自然,显得高贵、优雅,此种气质植根于其在成长中从未因受到压制而感觉自卑的灵魂。他们有一种高贵健康的胆识,使其从不惧与人接触交流,无论对方多么卑贱。只有虚假的骄傲才病态而敏感,在与人交往中畏畏缩缩。我乐于欣赏他们与农夫谈论乡间的话题,或者英国绅士尤为喜爱的田间运动时的方式,在此种交谈中,一方并不傲慢无礼,另一方也不卑躬屈膝,你只能从农夫惯常的敬意中看到阶层的不同。
与之相反,当地还有一个富有的市民——他积聚了大量财富,从附近的破落贵族手中购置了良田美宅,竭力想表现出世袭土地领主的风格与尊严。他的家人每次去教堂都如同王室出巡,趾高气扬地乘坐饰有纹章的马车隆隆而至。马具上但凡有空,无不铺满纹饰,闪着银光。一个头戴满是花边的三角帽,密集的亚麻色假发发卷紧挨玫瑰色脸庞的肥胖车夫坐在车前,身旁卧着只毛发光滑的丹麦狗。两个脚夫身着华丽的制服,手捧巨大的花束和金头节杖,懒洋洋地紧随其后。马车随长长的弹簧起伏不定,别具独特的威严。马儿嚼着嚼子,脖颈高拱,眼神也似乎比别的马匹更显骄傲,或许是因为其受到主人家庭气息感染,或许是因为它的缰绳被拉得比一般马儿更紧。
这绝妙的游行队伍抵达教堂门口时的景象真令人羡慕:在一处墙角转弯处,它制造出了非凡的效果,鞭子甩出脆响,勒紧的马儿一片混乱,马具熠熠生辉,车轮碾过砂砾,闪闪发光。这是车夫备感成功与荣耀的时刻。他时而驱赶,时而勒紧,直至马儿焦躁地口吐白沫,昂首阔步地奋蹄疾走,步步踢起砾石。一群正安详漫步前往教堂的村民急忙闪向两边,于茫然中钦羡不已,目瞪口呆。一到门口,马儿被猛地勒住,马车骤然停下,车夫差点闪了腰。
这雄心勃勃的公民的两个儿子我可不能忘记。他们乘坐一辆浮华的轻便马车来教堂,侍从骑着马翩翩相随;他们极其时尚,服饰卖弄,他们自来自往,对近旁的每个人都斜眼而视,好像在估摸着自己权利受尊重的程度。他们彼此之间也从不交谈,只是偶尔交换几个语焉不详的字眼。为了遵从时尚的变迁,他们连走路姿势也极为做作,完全失去了悠闲与随意。尽管他们为追求时尚煞费苦心,但自然却对莫可名状的优雅予以否认。他们外表庸俗,自大傲慢,惺惺作态,这一切绝非真正的绅士所有。
我已详细对两个家庭作了描绘,因为我视之为在此国家时常见到的两种范例——谦逊的伟大和傲慢的渺小。我对贵族并不尊敬,除非其具有灵魂的高贵;但如我所说,任何国家都有人为的等级存在,最高阶层总是最为礼貌,最为谦逊者。确信其自身地位者,极少会侵犯他人;而粗俗的张扬者则令人再厌恶不过,他们总以为羞辱别人便可抬高自身。
因为我已将两个家庭作了对比,也就难免注意到他们在教堂的行为。贵族家庭安静而严肃,全神贯注。他们并非对宗教狂热,只是对神圣的事物与场所心怀敬意,这与良好的教养息息相关。而另一家则恰恰相反,焦躁不安,窃窃私语。他们只是关注华丽服饰,显示出毫无价值的野心——成为乡村聚会中的焦点。
仪式结束时,我好奇地观察大家的离去。当天风和日丽,年轻的贵族们穿过田野步行回家,一路上和乡人聊着天。另一家则如来时那样气势宏大,辔鞯鲜明的马车停在门口,鞭声嘹亮,蹄声清脆,马具耀眼。马儿奋蹄前行,村民们再次退避两旁。车轮下卷起团团烟尘。这意气扬扬的一家旁若无人,旋风般地消失在众人视线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