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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确认识会计信息不对称并有效加以治理,对我国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会计信息 不对称 危害及治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会计信息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究其原因,其根本在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正确认识会计信息不对称并有效加以治理,对我国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1 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危害
1.1 滋生虚假会计信息,导致诚信缺失 如果会计信息是对称的,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相同,虚假的会计信息就很容易被识破,那么就谈不上会计失信的问题。然而现实的经济并非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始终存在,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相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的获取时间、内容等方面都存在优势,会计信息制造者为获得自身利益,不尽最大努力去实现企业的目标,发生偷懒行为,即道德风险;其次, 会计信息制造者可能为了自己的目标而背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目标,即逆向选择,从而违反诚信原则,对会计信息进行控制,甚至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从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
1.2 影响合理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 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核心是经济效益最大化,而经济效益的运行情况必须通过真实、透明的会计信息来反映(问题就是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因此,会计信息作为连接企业和投资者的纽带,对资本市场的正常、高效运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影响。会计信息不对称会导致资本市场紊乱和欺诈交易行为的产生,给投资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1.3 危害国家宏观调控功能 会计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容易使宏观调控部门对现实经济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对包含公开经济与地下经济两部分的真实经济的增长速度和规模把握不定,进而危害到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
2 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成因
会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某一既定时刻或某一有限时段内,参加博弈的各方主体(外部使用者、管理当局、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了解程度上存在的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异。根据西方经济学中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可知,会计信息不对称的产生原因在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企业是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委托代理关系。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资产的使用者即代理人,会计人员为次级代理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委托人(股东)成为企业的“外部人”,代理人(经理和会计人员)成为企业的“内部人”,然而经理和会计人实际上存在着次级的代理关系,即报告委托代理关系。所以在现实的企业中,管理当局委托会计人员向自己和外部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一方面利用会计信息对委托资源进行经营,另一方面向资源提供者(委托人)报告会计人员所提供的报告资源,履行受托人的义务。由于会计工作实际处于两层委托代理关系之中,必然造成外部使用者、管理当局与会计人员之间存在着信息差别。
3 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治理
3.1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有效地均衡信息分布,减小信息不对称,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其次,强化董事会职能,一要发挥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从制度上保证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行使,而不是董事长个人行使。二要使董事会相对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经营者,从而保证董事会独立判断公司事务、决策公司经营。三要明确权责,保证董事履行勤勉义务和诚信义务。四要实行董事持股制度,有利于强化董事的责任心。再次,完善监事会功能,一是监事会成员应该具备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二是监事会成员应具备行使职责所必备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坚实的知识背景与专业能力应具有互补性。三是监事会在充分了解企业重大决策的基础上,应及时作出判断,并将所形成的明确意见传达给董事会和管理层。
3.2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健全的产权制度能规范产权主体的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应该做到:要通过立法确立各个产权主体所拥有产权的合法地位,并予以保护;对产权边界要界定清晰,不能留下“公共空间”;要建立和完善良好的产权流动机制,使产权能够合理合法的流动;建立完善的产权监督机制,使得产权制度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政府各个部门及中介机构必须高度协调、依法办事,这是由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这一特点决定的。
3.3 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要公平,兼顾会计信息供求各方的利益需求,协调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各方的利益都能在有关准则及制度中得到充分体现,增加各方对准则及制度的认同。尽量减少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缩小会计选择的范围。其次,应适当增加报表附注披露的内容的原则,真实地核算和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来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任何不能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可靠地确认、计量,但能影响外界报表使用者决策的相关信息都应揭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再次,制定严格、规范、有前瞻性的“多层次”信息披露制度,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特別是网络技术,把目前单一的以纸张为介质的披露方式,过渡到以纸张和网络并重的阶段,实现实时披露、个性化披露、复合数据披露,并且不断创新会计信息的披露手段和方式。
3.4 建立健全惩罚、赔偿、市场退出机制 一是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同时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二是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三是实行市场退出机制。要构建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只有这样的惩罚才是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3.5 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提高审计质量 一方面要加强注册会计师本身的社会监督,不仅要加强财政、审计、税收等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也要建立举报制度,使注册会计师的造假行为暴露无遗;另一方面要转变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方式,从目前主要是资格认定到执业质量的监督,通过严格的监督使注册会计师从争夺业务的竞争转变为提高执业质量上来,并积极探索注册会计师的后继教育方案,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使其真正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3.6 培育社会诚信文化,强化伦理道德建设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其实质来说是契约经济,也可以说是一种信用经济,它要求整个社会建立起“诚信机制”。诚信是授权和委托的基础,没有诚信,就无法授权管理和委托经营。许多公司的衰亡,往往来自于内部的舞弊或管理失控。因此,要尽快制定会计行业的诚信建设纲要和实施细则,为会计的诚信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抓起,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法则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他们牢固树立起会计责任意识和“诚信为本、依法理财”的理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范会计造假。另一方面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是其主谋者,理应负有主要责任。会计人员是会计造假的直接参与者,虽然他们听命于企业负责人,但对于会计造假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应特别强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能够自觉抵制会计造假。同时提高会计从业资格标准,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荣辱感,使“不做假账”成为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关键词:会计信息 不对称 危害及治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会计信息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究其原因,其根本在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正确认识会计信息不对称并有效加以治理,对我国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1 会计信息不对称的危害
1.1 滋生虚假会计信息,导致诚信缺失 如果会计信息是对称的,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相同,虚假的会计信息就很容易被识破,那么就谈不上会计失信的问题。然而现实的经济并非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始终存在,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相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的获取时间、内容等方面都存在优势,会计信息制造者为获得自身利益,不尽最大努力去实现企业的目标,发生偷懒行为,即道德风险;其次, 会计信息制造者可能为了自己的目标而背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目标,即逆向选择,从而违反诚信原则,对会计信息进行控制,甚至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从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
1.2 影响合理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 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核心是经济效益最大化,而经济效益的运行情况必须通过真实、透明的会计信息来反映(问题就是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因此,会计信息作为连接企业和投资者的纽带,对资本市场的正常、高效运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影响。会计信息不对称会导致资本市场紊乱和欺诈交易行为的产生,给投资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1.3 危害国家宏观调控功能 会计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容易使宏观调控部门对现实经济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对包含公开经济与地下经济两部分的真实经济的增长速度和规模把握不定,进而危害到政府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
2 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成因
会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某一既定时刻或某一有限时段内,参加博弈的各方主体(外部使用者、管理当局、会计人员)在会计信息了解程度上存在的质量和数量上的差异。根据西方经济学中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可知,会计信息不对称的产生原因在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企业是相互合作的大量生产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委托代理关系。资产的所有者即委托人,资产的使用者即代理人,会计人员为次级代理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委托人(股东)成为企业的“外部人”,代理人(经理和会计人员)成为企业的“内部人”,然而经理和会计人实际上存在着次级的代理关系,即报告委托代理关系。所以在现实的企业中,管理当局委托会计人员向自己和外部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一方面利用会计信息对委托资源进行经营,另一方面向资源提供者(委托人)报告会计人员所提供的报告资源,履行受托人的义务。由于会计工作实际处于两层委托代理关系之中,必然造成外部使用者、管理当局与会计人员之间存在着信息差别。
3 会计信息不对称的治理
3.1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可以有效地均衡信息分布,减小信息不对称,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其次,强化董事会职能,一要发挥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从制度上保证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行使,而不是董事长个人行使。二要使董事会相对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经营者,从而保证董事会独立判断公司事务、决策公司经营。三要明确权责,保证董事履行勤勉义务和诚信义务。四要实行董事持股制度,有利于强化董事的责任心。再次,完善监事会功能,一是监事会成员应该具备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二是监事会成员应具备行使职责所必备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坚实的知识背景与专业能力应具有互补性。三是监事会在充分了解企业重大决策的基础上,应及时作出判断,并将所形成的明确意见传达给董事会和管理层。
3.2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健全的产权制度能规范产权主体的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应该做到:要通过立法确立各个产权主体所拥有产权的合法地位,并予以保护;对产权边界要界定清晰,不能留下“公共空间”;要建立和完善良好的产权流动机制,使产权能够合理合法的流动;建立完善的产权监督机制,使得产权制度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政府各个部门及中介机构必须高度协调、依法办事,这是由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这一特点决定的。
3.3 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要公平,兼顾会计信息供求各方的利益需求,协调好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各方的利益都能在有关准则及制度中得到充分体现,增加各方对准则及制度的认同。尽量减少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缩小会计选择的范围。其次,应适当增加报表附注披露的内容的原则,真实地核算和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来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任何不能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可靠地确认、计量,但能影响外界报表使用者决策的相关信息都应揭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再次,制定严格、规范、有前瞻性的“多层次”信息披露制度,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特別是网络技术,把目前单一的以纸张为介质的披露方式,过渡到以纸张和网络并重的阶段,实现实时披露、个性化披露、复合数据披露,并且不断创新会计信息的披露手段和方式。
3.4 建立健全惩罚、赔偿、市场退出机制 一是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同时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二是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三是实行市场退出机制。要构建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只有这样的惩罚才是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3.5 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提高审计质量 一方面要加强注册会计师本身的社会监督,不仅要加强财政、审计、税收等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也要建立举报制度,使注册会计师的造假行为暴露无遗;另一方面要转变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方式,从目前主要是资格认定到执业质量的监督,通过严格的监督使注册会计师从争夺业务的竞争转变为提高执业质量上来,并积极探索注册会计师的后继教育方案,不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使其真正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3.6 培育社会诚信文化,强化伦理道德建设 一方面市场经济就其实质来说是契约经济,也可以说是一种信用经济,它要求整个社会建立起“诚信机制”。诚信是授权和委托的基础,没有诚信,就无法授权管理和委托经营。许多公司的衰亡,往往来自于内部的舞弊或管理失控。因此,要尽快制定会计行业的诚信建设纲要和实施细则,为会计的诚信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抓起,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法则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他们牢固树立起会计责任意识和“诚信为本、依法理财”的理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范会计造假。另一方面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过程中,企业管理部门是其主谋者,理应负有主要责任。会计人员是会计造假的直接参与者,虽然他们听命于企业负责人,但对于会计造假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应特别强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其能够自觉抵制会计造假。同时提高会计从业资格标准,加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荣辱感,使“不做假账”成为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