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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杭州签署《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合作备忘录》.长三角将实施检验检疫一体化新模式,企业将缩短通关时间,节约成本.根据合作备忘录,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外,长三角区域内采取直通放行模式的出口货物,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