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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当前,牟利性资本正在大规模地进入山林开发领域,这正迎合了乡镇政府招商引资的需要,由此形成了山林流转的初始动力。在流转过程中,资本充分利用了乡村社会中的非正式资源和正式资源,从而使得流转的效率大为提高。虽然,从表面上看,流转是基于农户的自愿原则,但深入的实证研究可以发现,流转的发生大多是被动员、被操纵的结果,因而造成了程序正义与实质不平等的矛盾。由于基层社会的权力关系对权利形态的塑造,产权建设的孤军深入无法保障农户的实质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户土地收益的增加不仅要有新的“权利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