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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