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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17年开始正式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如何科学地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作为政府资产进行确认是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政府交通部门财务报告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讨论了定义、条件、确认主体、时点以及按组成部分的确认、后续支出的确认等几个公共基础设施作为政府资产确认中的关键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