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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制度存在多重困境:作为政策主体的政府官员面临着出政绩与保民生的责任困境;作为执行者的管理人员面临着多重治理主体、自由裁量权运用以及治理方式的执法困境;而作为政策客体的流浪乞讨人员则会遇到违法谋生与守法的困境;作为政策观众的城市居民会面对由其自身多元化需求而产生的对城管和流浪乞讨人员的复杂情感困境。这些困境使得救助管理制度的相关行为主体往往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