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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对海外诸国的贸易采用了一种“朝贡贸易”制度,即寄市舶于贡舶,“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其互市”。这种朝贡贸易有不少是由华籍使者来承担的。这些华籍使者为什么到国外定居呢?他们在朝贡贸易中起着什么作用呢?明政府对他们采取了什么政策呢?这是值得探讨的一些问题。本文拟以史籍中明确记载为华籍的使者为例,作一初步的论述,以求为华侨、华人史的研究提供点滴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