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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古典小说作出诠释,是实现其意义的重要途径。小说的文本构成对意义的诠释有着客观规定性,对小说的文本构成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百回本《水浒传》的文本受到已有故事的限定,这些故事本身具有时代的特定意义。在最终由某位文人写定时,其对故事的选择、补充和完善又进而规定了文本的意义。因此,在对百回本《水浒传》的意义作出诠释时,必须注意两点:一、文本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即文本构成的整体性;二、文本构成对其意义的客观规定性。只有考虑到文本构成与意义之间的内在关联,才能对其意义作出合乎实际的诠释。
关键词:文本;客观规定性;整体;部分;意义
作者简介:王平(1949-),男,山西祁县人,文学博士,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辑:1000-7504(2007)04-0109-08 收稿日期:2007-03-12
一、问题的提出
按照诠释学的理论,文本意义的实现有赖于理解和诠释,诠释是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如同伽达默尔所说:“谁通过阅读把一个本文表达出来(即使在阅读时并非都发出声音);他就把该本文所具有的意义指向置于他自己开辟的意义宇宙之中。”[1](P649)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其片面之处。文学作品既是读者阅读的对象,同时也对阅读、诠释有着客观规定性。《水浒传》作为一部优秀的古代文学作品,有着十分广阔的诠释空间,但是,这种诠释空间又不是无限的和不确定的。以往研究者对《水浒传》的诠释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相互辩难,歧见迭出。在读者与文本的互动中,其意义被不断发现、不断丰富、不断扩大、不断更新,充分体现了诠释的多样性、历史性和时代性。然而对诠释的客观规定性却重视不够,因而导致了对其意义诠释的主观随意性,似乎《水浒传》可以根据主观理解和时代政治的需要而任意解读,以至于违反了作品文本自身的客观规定性,造成了对《水浒传》的误读和曲解。
文学作品的客观规定性包含着众多因素,文本构成则是众多因素之一。《水浒传》的成书过程比较复杂,在文本最终被写定之前,已经有史书、野史、笔记、话本、戏曲及传闻对其故事作了种种不同的描述。因此不少学者认为,《水浒传》的文本是由民间创作与文人加工共同完成的,或主张集体创作说,或持文人写定说。早在20世纪上半叶,鲁迅、胡适、李玄伯、俞平伯等学者都对此作过深入研究,鲁迅先生就小说中的征辽情节指出:
然破辽故事虑亦非始作于明,宋代外敌凭陵,国政弛废,转思草泽,盖亦人情,故或造野语以自慰,复多异说,不能合符,于是后之小说,既以取舍不同而分歧,所取者又以话本非一而违异,田虎王庆在百回本与百十五回本名同而文迥别,迨亦由此而已。[2](P114)
这段话有三层意思:其一,有关梁山好汉的故事在社会上流传甚广;其二,《水浒传》的文本因写定者取舍的不同而产生分歧;其三,文本的构成直接决定着文本的意义。
胡适先生根据他当时所掌握的资料,认为最早的本子大概是“招安以后直接平方腊的本子,既无辽国,也无王庆田虎,这个本子可叫做‘X’本……也许就是罗贯中的原本”。这一认识来源于有关宋江的早期记载,如《大宋宣和遗事》等。胡适又说,后来有人“硬加入田虎王庆两大段,便成了一种更长的本子……这个本子可叫做‘Y’本”。“后来又有一种本子出来,没有王庆田虎两大段,却插入了征辽国的一大段。这个本子可叫做‘Z ’本。”[3](119-120) 这就是说,《水浒传》文本因写定者取舍增删的不同而出现了种种不同的版本。胡适先生进而认为,明嘉靖年间武定侯郭勋家中传出的本子是假托郭勋之名,此本“虽根据‘X’‘Y’等本子,但其中创作的成分必然很多。这位改作者(施耐庵或汪道昆)起手确想用全副精力做一部伟大的小说,很想放手做去,不受旧材料的拘束,故起首的四十回,(从王进写到大闹江州)真是绝妙的文字。……但作者到了四十回以后,气力渐渐不佳了,渐渐地回到旧材料里去,草草地把他一百零八人都挤进来,草草地招安他们,草草地送他们去征方腊。这些部分都远不如前四十回的精采了。七十回以下更潦草的厉害,把元曲里许多幼稚的《水浒》故事,如李逵乔坐衙,李逵负荆,燕青射雁等等,都穿插进去。拼来凑去,还凑不满一百回。王庆田虎两段既全删了,只好把‘Z’本中篇幅较短的征辽国一段故事加进去。”[3](P125-126)胡适认为,尽管百回本《水浒传》的前四十回、中间三十回和后三十回存在着艺术上的明显差异,但却完成于一位写定者之手。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胡适认为是写定者“渐渐地回到旧材料里去”。这就是说,由于部分情节源于已有故事,因此造成了全书文本构成的不平衡。至于写定者为何要“草草地招安他们”,为何要“草草地送他们去征方腊”,为何要把王庆田虎两段删掉,又为何要把征辽故事加进去,胡适先生没有作进一步的分析。
这一观点被后来许多学者所认可,同时也认识到了文本构成的差异所造成的各部分意义的不同。但也有不同见解出现,如侯会先生推测:“《水浒传》最精采的前半部(大致为前四五十回)当由一位才华横溢又愤世嫉俗的下层文人独立创写;小说不同凡响的思想艺术成就,也是由这前半部书奠定的。至于小说后半部的续写整理,则很可能如某些学者所说,是由郭勋门客之流接笔完成,时间当在嘉靖初年,要迟于天才作家的早期创写。”[4]这就是说,文本完成于不同编写者之手。要之,《水浒传》的文本整体与部分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从而导致文本构成的复杂化并影响着对文本意义的诠释,只有对《水浒传》的文本构成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把握,才能够对其意义作出合乎实际的诠释。
实际上,无论百回本《水浒传》是出于一位写定者之手,还是出于众人之手,为了寄托自己的理想情怀,最后的写定者对原有的记载、故事均作了必要的取舍、修改。将百回本《水浒传》与此前正史、野史、笔记、话本、戏曲中的有关记载进行比较,辨明《水浒传》对原有故事作了怎样的取舍和加工改造;原有故事在写进全书后发生了什么变化,写定者为何要作这种加工改造,这些取舍和修改如何影响着小说的文本构成等等,对于理解把握小说的文本意义具有重要作用。金圣叹在《水浒传》第一回回前评中曾慨叹道:“吾特悲读者之精神不生,将作者之意思尽没,不知心苦,实负良工。”[5](P2)或许有些研究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小说写定者的意图不能限定小说文本的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小说写定者的良苦用心直接决定着文本的构成,因而应成为对作品诠释时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前十三回
侯会先生通过对《水浒传》人物出场诗的考察,得出一个很有启发性的看法:“前十三回(严格地讲是十二回半)的内容,是由另外的作者补写的;十二回以后的部分,才是《水浒》的原始面貌。试将前十三回删掉,我们会发现,摆在人们面前的仍是一部完整的《水浒传》。”[6](P279-280)这一问题,聂绀弩先生也曾提出:“最早的《水浒》本子,当只有宋江、晁盖等人的故事,很可能就是从时文彬升厅开始的。以前的那些人物:林冲、鲁智深、史进,甚至杨志在内,都和晁盖、宋江他们没有关系。……所以以前的差不多十三回,都可能是后加的。”[7]只要把《大宋宣和遗事》与百回本《水浒传》稍作比较,可以发现这一说法有一定道理。《大宋宣和遗事》“元集”开头即写杨志卖刀,接下来便是智取生辰纲,晁盖、宋江早早便已出场[8](P275-281)。百回本《水浒传》却在此前加上了王进、史进、鲁智深、林冲等人的故事,从而使文本显得十分独特。这样一种文本构成,实际上对全部文本的意义都有着重要影响,值得认真推敲。
《水浒传》前七十回主要叙写众好汉上梁山的过程,但在此之前,却先写了一位为躲避高俅迫害而私走延安府的禁军教头王进。对此,胡适先生作出了如下解释:郭本的改作者却看中了王庆被高俅陷害的一小段,所以把这一段提出来,把王庆改作了王进,柳世雄改作了柳世权,把称王割据的王庆改作了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孝子,把一段无意识的故事改作了一段最悲哀动人又最深刻的《水浒》开篇。”[3](P125)王进的故事是否确如胡适所说,是由王庆改编而来,姑且不论。但胡适从文本的构成入手,意识到了这种开篇“最悲哀动人又最深刻”,却很有道理。至于其深刻表现在何处,值得人们深思。王进与后来同样遭到高俅迫害的林冲不同,他没有投奔梁山,而是“私走延安府”。因此,王进的故事不在于揭示“官逼民反”、“乱自上作”的旨意,因为他既没“反”,也没“乱”。王进之所以要去延安府,小说交代得很明白:一、“那里是用人去处,足可安身立命”;二、“那里是镇守边庭,用人之际,足可安身立命”。王进三番五次强调去延安府的理由,就是要镇守边庭,这与后来梁山好汉接受招安、“奉诏破大辽”用意一致。可见小说的写定者在小说的开篇就为全书的意义定下了一个基调,这一基调不是“赞美农民革命”,也不是鼓吹“官逼民反”、“乱自上作”,而是避开当道的奸佞,去寻找自己的用武之地,为国家效力。
王进故事结束后,接下来是史进的故事。龚开《宋江三十六赞》“九文龙史进”的赞语为:“龙数肖九,汝有九文。盍从东皇,驾五色云?”[8](P269-272)胡适认为其中含有“希望草泽英雄出来重扶宋室的意思”[3](P15)。《大宋宣和遗事》中也有九纹龙史进之名。值得注意的是,《水浒传》中的史进开始时专与盗贼为敌。他指斥陈达说:“汝等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犯着弥天大罪,都是该死的人。”陈达回答:“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史进却说:“什么闲话!”竟将陈达活捉了,准备“解官请赏”。朱武、杨春为解救陈达,双双来到史进庄前,表示愿与陈达一起“就英雄手内请死”。史进寻思道:“他们直恁义气!我若拿他去解官请赏时,反教天下好汉们耻笑我不英雄。”又对他们说道:“你们既然如此义气深重,我若送了你们,不是好汉。”不仅不将三人解送官府,反而与三人结为朋友。当官府闻讯前来捉拿陈达等人时,史进表明了“若是死时,与你们同死,活时同活”的决心。四人杀死仇人和前来拘捕的都头后,来到少华山寨,朱武等要挽留史进,史进说道:“我今去寻师父,也要那里讨个出身,求半世快乐。”史进与师父王进的想法一样,也要在边庭上“讨个出身”。金圣叹对此评道:“可见英雄初念,亦止要讨个出身,求半世快乐耳。必欲驱之尽入水泊,是谁之过欤?此句是一百八人初心。”由此可见,史进与王进一样,也不愿落草为寇,也想去边庭立功,同时在王进故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对“义气”的推重。
高俅逼走王进后,又将林冲逼上了梁山,其用意或如金圣叹所说,是为了表明“乱自上作”。但有趣的是,在高俅设计迫害林冲之前,小说讲述的却是鲁智深的故事,从而使小说的文本结构与“乱自上作”之间再次产生疏离效应。按照小说的情节进展,并非没有鲁智深出场便引不出林冲的故事,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在鲁智深的故事中,小说写定者又寄予了怎样的用意呢?在宋元梁山好汉的有关资料中,鲁智深是一个比较活跃的人物。南宋罗烨《醉翁谈录》记载的宋代话本小说名目中就有《花和尚》[8](P268),龚开《宋江三十六赞》中“花和尚鲁智深”的赞语是:“有飞飞儿,出家尤好。与尔同袍,佛也被恼”。《大宋宣和遗事》三十六位将领中也有“花和尚”鲁智深,当其他三十三人都已聚齐时,鲁智深和张横、呼延绰尚未加入进来。然后说“那时有僧人鲁智深反叛,亦来投奔宋江”。现存二十二种元杂剧剧目中虽然没有以鲁智深为主角的戏,但在康进之的《李逵负荆》中,鲁智深被歹徒冒名顶替,并与宋江一起下山对质。元明间杂剧无名氏所撰《鲁智深喜赏黄花峪》(存)、《鲁智深大闹消灾寺》(佚)都以鲁智深为主角,前者剧本保存在《孤本元明杂剧》中,写鲁智深投宿黄花峪云岩寺,正值梁山好汉追拿的歹人蔡衙内躲避在此,鲁智深将其擒获,带往梁山处死。另一剧《梁山五虎大劫牢》中鲁智深是次要角色,第三折他的上场诗曰:“敢战官军胆气粗,经文佛法半星无。袈裟影里真男子,削发丛中大丈夫”[9]。
在上述故事中,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特点还不是那么明显,然而在《水浒传》中,鲁智深最突出的性格特征便是急人所难,无拘无束。为救助素不相识的金老父女,他三拳打死了镇关西,又大闹了五台山。为救助林冲而不惜得罪高俅,最后无处安身,只好去二龙山落草。因此鲁智深的落草便与林冲有所不同,他的落草实在有些“好汉做事好汉当”的味道,是江湖义气促使他最终走上了梁山。也就是说,通过鲁智深的故事,小说肯定赞美的是他那“禅杖打开危险路,戒刀杀尽不平人”的英雄豪气。一部大书,以王进、史进和鲁智深三人的故事开篇,强调的是到边庭立功即“忠于朝廷”和对义气的推崇。显然,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中的“忠义”,成为百回本《水浒传》前数回要表现的主要内容。
在现存梁山好汉的各种资料中,尚未发现林冲独自一人被逼上梁山的故事。龚开《宋江三十六赞》中没有林冲的名字,《大宋宣和遗事》中林冲是十二指使之一,与杨志等结义为兄弟,后一起去太行山落草为寇。在宋江得到的九天玄女娘娘的天书中,有了林冲的姓名及绰号。在现存二十余种元杂剧的剧本或剧目中,均未见关于林冲的剧目。只是在元明间无名氏《梁山七虎闹铜台》中林冲作为配角出现,并有一首上场诗:“从在东京为教首,今来山内度时光。银甲金盔光闪烁,青骢战马紫丝缰”[9]。林冲的身份是“东京教首”,与小说中林冲的身份极为相似。但他在该剧中的作用却微乎其微,其地位并不多么重要。
然而在小说《水浒传》中,林冲却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小说写定者将其故事置于全书前面,当然有其深刻用意。学界的普遍观点是,林冲是被高俅逼上梁山,因此体现了“官逼民反”、“乱自上作”的用意和题旨。但认真分析,林冲初上梁山并未受到应有的欢迎,反而受到气量狭小的山寨头领王伦的刁难。小说写定者安排给他一个重要任务,即火并王伦。在除掉王伦之后,吴用要扶林冲为山寨之主。林冲大叫道:“我今日只为众豪杰义气为重上头,火并了这不仁之贼,实无心要谋此位。今日吴兄却让此第一位与林冲坐,岂不惹天下英雄耻笑!……今有晁兄,仗义疏财,智勇足备,方今天下,人闻其名,无有不伏。我今日以义气为重,立他为山寨之主,好吗?”十一位头领排好座次后,晁盖命大伙“竭力同心,共聚大义”。“自此梁山泊十一位头领聚义,真乃是交情浑似股肱,义气如同骨肉。”因此小说写定者编撰林冲故事的用意,一是感叹英雄处处被人欺侮、乃至于无立足之地的不幸与悲哀,揭露嫉贤忌能的社会现实;二是通过林冲火并王伦,体现梁山英雄的义气。
三、“智取生辰纲”与晁盖
“智取生辰纲”是《水浒传》的大关目,这一故事在《大宋宣和遗事》中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将两者作一比较,可以看出小说写定者的用意。《大宋宣和遗事》中,“北京留守梁师宝,将十万贯金珠、珍宝、奇巧段物,差县尉马安国一行人,担奔至京师,赶六月初一日为蔡太师上寿”。小说中则首先交代梁中书乃蔡京之婿,为感谢蔡京的提携之力,准备将十万贯钱的金银珠宝送给蔡京祝寿,这就把祝寿与朝廷奸佞的勾结联系了起来。《大宋宣和遗事》对晁盖等八人的来历未作任何交代,他们劫取生辰纲就是为了劫财。被官府发现后,他们认为“劫了蔡太师生日礼物,不是寻常小可公事,不免邀约杨志等十二人,共有二十个,结为兄弟,前往太行山梁山泊去落草为寇”,使用的是中性话语。小说则不然,智取生辰纲成为一曲江湖义气的赞歌。先写晁盖“祖是本县本乡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可见晁盖是一位声名远扬的义士,并非重财之人。再写晁盖认义东溪村,救下刘唐。其中出现的两个都头朱仝和雷横,皆以“仗义”闻名。刘唐认为生辰纲乃“不义之财,取之何碍。便可商议个道理,去半路上取了,天理知之,也不为罪”。突出了劫取生辰纲乃正义之举,因此金圣叹连连赞曰:“可见是义旗。”
第十五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最能见出智取生辰纲的义气。阮氏弟兄先是说梁山“几个贼男女聚集了五七百人,打家劫舍,抢掳来往客人”,因此“绝了我们的衣饭”。继而又羡慕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称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我们弟兄三个,空有一身本事,怎地学得他们!”当吴用说明来意后,他们又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于识货的!”然后公孙胜前来应“七星聚义”。可见智取生辰纲是出于对生活现状的不满,是出于对当政者榨取民脂民膏的义愤。他们显然不是被逼上梁山,而是主动出击。正如李贽所评:“晁盖、刘唐、吴用,都是偷贼底。若不是蔡京那个老贼,缘何引得这班小贼出来?”着重强调的是他们的“义气”。
与此相关的是晁盖在梁山上的地位和作用,侯会先生指出:
在《水浒传》的众多谜团中,晁盖之谜最不易解。……他一出场,小说作者便介绍他“人物轩昂,语言洒落”(第十五回),分明是一派领袖风度,很像要率领众人大干一场的样子。可是他后来的表现却令人失望,不过是结交了七八条好汉,劫了一宗财货。此后又火併王伦,杀了一个虽说胸襟不宽、却也是绿林朋友的白衣秀士王伦。至于与官军、土豪等恶势力的直接对抗,晁天王却总显得力不从心。……奇怪的是,对这位才具一般、功劳有限的前任寨主,宋江等人却奉若神明。……这个原型人物,应即洞庭义军开山领袖钟相。[6](P46-47)
实际上,晁盖之名虽不见于史乘、笔记,但在龚开《宋江三十六赞》和《大宋宣和遗事》中,却是地位十分重要的人物。《宋江三十六赞》中,宋江位列三十六人之首,晁盖位列倒数第三,绰号“铁天王”。《大宋宣和遗事》中,宋江得到了九天玄女的天书,三十六人中没有宋江,吴加亮在首位,晁盖位列最后。宋江到梁山时,晁盖已死,众人共推宋江做了首领。吴加亮向宋江道:“是哥哥晁盖临终时分道于我:‘从政和年间朝东岳烧香,得一梦,见寨上会中合得三十六数。若果应数,须是助行忠义,卫护国家。’”由此可见,在百回本小说《水浒传》成书之前,有关晁盖的故事已经广为流传,百回本《水浒传》的写定者既采用了已有的故事,又做了两点非常明显的改动。
其一,从吴加亮的介绍可以得知,晁盖为梁山确定的方针是“助行忠义,卫护国家”,是忠义并行。但小说写定者却再三突出他的“义”,却不提他的“忠”。小说在晁盖出场时便为他定下了基调:一是“仗义疏财”,二是“最爱刺枪使棒”。而宋江除了“仗义疏财”、“爱习枪棒”外,又多了“孝敬”一条。最为明显的是晁盖主持的梁山议事处是“聚义厅”,而宋江坐了第一把交椅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聚义厅”改成了“忠义堂”。 因此,李贽在第六十回回后评中说“改聚义厅为忠义堂,是梁山泊第一关节,不可草草看过”。
其二,小说还尽量写出晁盖的许多弱点与不足,以烘托宋江的智慧与肚量。在《大宋宣和遗事》中,是晁盖主动邀了杨志等人去梁山落草为寇。但小说中却写晁盖在生辰纲事发后,茫然不知所措,一切皆听命于吴用。第四十七回,杨雄、石秀火烧祝家庄后来投奔梁山,晁盖听说事因时迁偷鸡而起,不禁勃然大怒,喝命将两人斩首。其理由是“这厮两个,把梁山好汉的名目去偷鸡吃,因此连累我等受辱”。宋江则赶忙出面相劝。通过一系列描写,使“晁盖虽未死于史文恭之箭,而已死于厅上厅下众人之心非一日也”。[4](P1013)可见小说所做的这两点改动,其用意是以晁盖单一粗豪的“义”来烘托宋江更为全面细心的“忠、孝、义”。
四、关于宋江及其结局
宋江不仅是《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首领,而且也是性格最为复杂的人物。将百回本《水浒传》中的宋江与各种正史、野史、笔记、话本、戏曲等资料中的宋江作一比较,可发现一些有趣的变化,从这些变化最能看出小说写定者的意图。关于宋江落草为寇的起因,《大宋宣和遗事》讲述得比较简略:晁盖因劫取生辰纲被官府捉拿,宋江星夜报知晁盖。为答谢宋江相救恩义,晁盖让刘唐把一对金钗酬谢宋江。宋江将金钗“与那娼妓阎婆惜收了;争奈机事不密,被阎婆惜得知来历”。后来宋江见“故人阎婆惜又与吴伟打暖,更不采着。宋江一见了吴伟两个,正在偎倚,便一条忿气,怒发冲冠,将起一柄刀,把阎婆惜、吴伟两个杀了”,并在墙上写了四句诗,明白说道:“要捉凶身者,梁山泺上寻。”官府前去捉拿宋江,宋江在九天玄女庙中躲过,得到天书,上有三十六将的姓名。于是,宋江带领朱仝等九人直奔梁山,这时晁盖已死,众人推让宋江做了首领。元杂剧《黑旋风双献功》中的宋江说:“因带酒杀了阎婆惜,被告到官,脊杖六十,迭配江州牢城。因打此梁山经过,有我八拜交的哥哥晁盖知某有难,领喽啰下山,将解人打死,救某上山,就让我坐第二把交椅。”可见在小说成书之前,宋江上梁山的过程实在是非常简单。但在《水浒传》中,宋江上梁山的道路却比任何人都更加艰难。
首先,当他听到晁盖劫取了生辰纲时,便认为是“犯了弥天之罪”,认为上梁山“于法度上却饶不得”,对晁盖等人“落草为寇”,他既吃惊又惧怕。其次,他杀死阎婆惜,不是情杀,而是因为阎婆惜口口声声要到公厅上相见,他害怕犯下背叛朝廷的罪名。再次,宋江宁愿担惊受怕,也拒绝落草为寇。“大闹清风寨”后,宋江已无路可走了,这才与众好汉一起投奔梁山。但接到父亲病故的消息后,他撇下众弟兄,要回家奔丧。被官府捕获,刺配江州牢城,路经梁山泊,晁盖等人劝他留下,他说:“哥哥,你这话休题!这等不是抬举宋江,明明的是苦我。……小可不争随顺了哥哥,便是上逆天理,下违父教,做了不忠不孝的人在世,虽生何益。”最后,“浔阳楼题反诗”,被判了死刑,梁山好汉劫法场将他救出,这才被逼上了梁山。《水浒传》所作的这番改动,显然是要突出宋江的忠孝。
小说对宋江结局的安排,更可见出小说写定者的用意。南宋王偁的《东都事略》是较早记述有关宋江事迹的一部野史,后来脱脱等修撰《宋史》时基本采用了这些记述。《东都事略》卷十一《徽宗本纪》称“(宣和三年)夏四月庚寅,童贯以其将辛兴宗与方腊战于青溪,擒之。五月丙申,宋江就擒。”卷一百零三《侯蒙传》云:“宋江寇江东,蒙上书陈制贼计曰:‘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材必过人。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自赎,或足以平东南之乱。’”卷一百零八《张叔夜传》云:“叔夜募死士千人,距十数里,大张旗帜,诱之使战。密伏壮士匿海旁,约候兵合,即焚其舟。舟既焚,贼大恐,无复斗志,伏兵乘之,江乃降。”[8](P261)以上三条或云宋江就擒,或云宋江投降。但所谓招降讨方腊,只不过是侯蒙的建议,是否实现,不得而知。据方勺《泊宅编》卷五记载,平定方腊之乱的是“童贯、常德军节度使二中贵,率禁旅及京畿、关右、河东蕃汉兵”[8](P262)。南宋范圭《宋故武功大夫河东第二将折公墓志铭》云:“宣和初年,王师伐夏,公有斩获绩……方腊之叛,用第四将从军……公遂兼率三将兵。奋然先登,士皆用命。腊贼就擒,迁武节大夫。班师过国门,奉御笔:‘捕草寇宋江’。不逾月,继获,迁武功大夫。”[8](P274)根据这一记载,宋江是在方腊被平之后,才被朝廷捕获,根本不可能参与平方腊之役。
但在有些书中,又确切地记载了宋江曾参与平方腊之役。如李埴《十朝纲要》卷十八称:“宣和元年十二月,诏招抚山东盗宋江。……(宣和三年二月),知州张叔夜招抚之,江出降。……(三年六月),辛丑,辛兴宗与宋江破贼(指方腊)上苑洞。”[10](P2)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五十二引《中兴姓氏奸邪录》称:“宣和二年,以贯(指童贯)为江浙宣抚使,领刘延庆、刘光世、辛企宗、宋江等军二十余万往讨之。”[10](P3)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一云:“三年(宣和)四月,戊子。初,童贯与王禀、刘镇两路预约会于睦、歙间,分兵四围,包帮源洞于中,同日进师。……王涣统领马公直并裨将赵许、宋江既次洞后。”[10](P3) 元无名氏所辑《大宋宣和遗事》称:“朝廷无其奈何,只得出榜招谕宋江等。有那元帅姓张名叔夜的,是世代将门之子,前来招诱宋江和那三十六人归顺宋朝,各受武功大夫诰敕,分注诸路巡检使去也。因此三路之寇,悉得平定。后遣宋江平方腊有功,封节度使。”
除了野史、正史的记载之外,民间也流传着关于宋江及三十六人的故事。南宋龚开曾说:“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不足采著。余年少时壮其人,欲存之画赞……于是即三十六人,人为一赞,而箴体在焉。盖其本拨矣,将使一归于正,义勇不相戾,此诗人忠厚之心也。余尝以江之所为,虽不得自齿,然其识性超卓,有过人者。立号既不僭侈,名称俨然,犹循轨辙,虽托之记载可也。古称柳盗跖为盗贼之圣,以其守一至于极处,能出类而拔萃。若江者,其殆庶几乎。”龚开肯定了宋江的“义勇”、“立号而不僭侈”、“守一至于极处”,在“呼保义宋江”的赞语中又说:“不假称王,而呼保义。岂若狂卓,专犯忌讳”。在其他人物的赞语中,也多次提及“义勇”,如“大刀关胜”:“大刀关胜,岂云长孙?云长义勇,汝其后昆”。再如“赛关索杨雄”:“关索之雄,超之亦贤。能持义勇,自命何全?”可见当时人们对宋江及三十六人的主要评价是其“义气”,这也正是小说中梁山好汉的突出特征。
不同的记载同时存在,关键在于百回本《水浒传》的写定者作何选择。显然这位写定者没有选择宋江被擒或投降等记载,而是选择了宋江受招安、平方腊,并在此基础上作了重要改动;首先,宋江不是被动接受招安,也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接受招安;而是在节节胜利、大败官军的情况下主动争取朝廷招安;其次,宋江接受招安后,成为朝廷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是征辽、平方腊的主力军;再次,宋江屡立战功,结果反被朝廷奸佞毒害而死。这些改动尤其是最终的悲剧结局,寄托着小说写定者的深刻用意。写定者的特定立意是通过文本的特定结构安排表达出来的,不顾及这一点就很难对《水浒传》作出合理的诠释。被朝廷视为盗贼的梁山好汉,在宋江的带领下,打出了“替天行道,护国安民”的旗号,一心要归顺朝廷,为国效力。在征辽、平方腊的大小战役中,实现了“护国安民”的心愿。结果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封赏,反而惨遭毒害。这种文本构成不仅从客观上否定了接受招安,也不仅表现了忠奸之争,而且从本质上揭示了社会现实的残酷。这种揭示体现了《水浒传》写定者对社会现实的清醒认识,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意义。
五、关于受招安与“征四寇”
百回本《水浒传》第七十二回至第八十二回写聚义后的梁山好汉接受招安的过程,除七十回本外,这一内容在各本《水浒传》中大致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元杂剧《黑旋风负荆》、《黑旋风乔断案》被改写为第七十三回“梁山泊双献头”、第七十四回 “李逵寿张乔坐衙”。 按照《水浒传》的结构方式,李逵的个人事迹本应安排在排座次之前,小说写定者对有关李逵的元杂剧十分感兴趣,但又无法安排在前半部分,只好将能够表现李逵忠义的有关内容插写于此。接下来“两赢童贯”、“三败高俅”写梁山事业蒸蒸日上,势不可挡。但正是在节节胜利的情况下,梁山好汉全伙接受了招安。这样一种文本构成是以往任何有关水浒故事所没有的,因而也最可看出小说写定者的意图。无论是宋人的野史、笔记,还是元人修的正史,无论是民间传闻,还是元杂剧,宋江一伙或是被擒,或是投降,或是无奈接受招安,但都没有在大胜官军的前提下主动争取招安。再看一下紧接着的第八十三回“宋公明奉诏破大辽,陈桥驿滴泪斩小卒”,小说写定者的意图非常明确,即肯定梁山好汉接受招安是为了“护国安民”,以梁山好汉的委曲求全来反衬朝廷奸佞的可憎可恨,从而突出了忠奸之争。
百回本《水浒传》没有征田虎、征王庆的故事,明天都外臣(汪道昆)在《水浒传序》中说:“故老传闻:洪武初,越人罗氏,诙诡多智,为此书,共一百回,各以妖异之语引于其首,以为之艳。嘉靖时,郭武定重刻其书,削去致语,独存本传。余犹及见《灯花婆婆》数种,极其蒜酪。余皆散佚,既已可恨。自此版者渐多,复为村学究所损益。盖损其科诨形容之妙,而益以淮西、河北二事。赭豹之文,而画蛇之足,岂非此书之再厄乎!”[8](P313)按天都外臣的说法,田虎、王庆事乃“村学究”所加。但明袁无涯在《忠义水浒全书发凡》中却说:“古本有罗氏致语,相传《灯花婆婆》等事,既不可复见;乃后人有因四大寇之拘而酌损之者,有嫌一百廿回之繁而淘汰之者,皆失。郭武定本,即旧本,移置阎婆事,甚善;其于寇中去王、田而加辽国,犹是小家照应之法。不知大手笔者,正不尔尔,如本内王进开章而不复收缴,此所以异于诸小说,而为小说之圣也欤!”[8](P326-328)按袁无涯的说法,田虎、王庆事则原来就有,征辽事反而是后来所增加。要之,百回本《水浒传》去田虎、王庆而存征辽、平方腊,其用意值得研究。
胡适先生研究《水浒传》有一个十分明显的思路,即把梁山故事的变化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早在20世纪20年代,他就指出:
元朝的梁山泊强盗渐渐变成了“仁义”的英雄。元初龚圣与自序作赞的意思,有“将使一归于正,义勇不相戾,此诗人忠厚之心也”的话,那不过是希望的话。他称赞宋江等,只能说他们“名号既不僭侈,名称俨然,犹循故辙;”这是说他们老老实实的做“强盗”,不敢称王称帝。龚圣与又说宋江等“与之盗名而不辞,躬履盗迹而不讳”。到了后来,梁山泊渐渐变成了“替天行道救生民”的忠义堂了!这一变化非同小可。把“替天行道救生民”的招牌送给梁山泊,这是《水浒》故事一大变化,既可表示元朝民间的心理,又暗中规定了后来《水浒传》的性质。[3](P24-25)
他又说:“宋元人借这故事发挥他们的宿怨,故把一座强盗山寨变成替天行道的机关。明初人借他发挥宿怨,故写宋江等平四寇立大功之后反被政府陷害谋死。明朝中叶的人——所谓施耐庵——借他发挥他的一肚皮宿怨,故削去招安以后的事,做成一部纯粹反抗政府的书。”[3](P58-59)按照胡适先生的思路,宋江最终的悲剧结局乃明人为讽刺明统治者杀害功臣而写。尽管这一结论可能还不够准确,但却指出了《水浒传》包括田虎、王庆在内的四寇的用意。
再来看前人的论述,明李贽《忠义水浒传序》曰:“《水浒传》者,发愤之作也。……施罗二公身在元,心在宋,虽生元日,实愤宋事。是故愤二帝之北狩,则称大破辽以泄其愤;愤南渡之苟安,则称灭方腊以泄其愤。敢问泄愤者谁乎?则前日啸聚水浒之强人也,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8](P317)。李贽将小说的文本构成与所指意义密切相联,明确地指出了百回本《水浒传》为何要写征辽、平方腊。按照李贽的说法,破大辽、平方腊是生活在元代的施罗二人由于“实愤宋事”才编写出来。这一观点似乎很有说服力,但认真想来,既然已生活于元代,为何又“实愤宋事”呢?实际上百回本《水浒传》的写定者去田虎、王庆而存破辽、平方腊,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强调梁山好汉以“护国安民”为宗旨,并且将之付诸实际行动。
总之,《水浒传》的文本构成直接决定着其意义。应当说金圣叹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他之所以腰斩《水浒传》,正是基于这一点。他在第七十回的批语中说:“后世乃复削去此节,盛夸招安,务令罪归朝廷而功归强盗,甚且至于裒然以忠义二字冠其端,抑何其好犯上作乱至于如是之甚也!”按照金圣叹的意见,让梁山好汉接受招安、破辽、平方腊,就是“罪归朝廷而功归强盗”,就是宣扬强盗也有忠义,这是决不能允许的,因此他要将七十回之后的内容全部删掉。也就是说,要想改变百回本《水浒传》的题旨,必须改动其文本,这不恰好说明了百回本《水浒传》的文本构成与其意义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吗?这种关联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其一,对已有故事即各位好汉上梁山的行迹,写定者竭力强化其义气的内涵,或纳入英雄豪杰屡遭嫉妒迫害的框架之内;其二,对全书的文本构成,写定者鲜明地以“忠奸之争”作为贯穿始终的线索。尽管这两个方面磨合得还不那么理想,以至于造成了对其意义诠释的分歧和争议,但只要经过认真的分析和比较,其文本的构成与意义之间的联系还是不难把握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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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何心.水浒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责任编辑杜桂萍]
关键词:文本;客观规定性;整体;部分;意义
作者简介:王平(1949-),男,山西祁县人,文学博士,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辑:1000-7504(2007)04-0109-08 收稿日期:2007-03-12
一、问题的提出
按照诠释学的理论,文本意义的实现有赖于理解和诠释,诠释是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如同伽达默尔所说:“谁通过阅读把一个本文表达出来(即使在阅读时并非都发出声音);他就把该本文所具有的意义指向置于他自己开辟的意义宇宙之中。”[1](P649)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其片面之处。文学作品既是读者阅读的对象,同时也对阅读、诠释有着客观规定性。《水浒传》作为一部优秀的古代文学作品,有着十分广阔的诠释空间,但是,这种诠释空间又不是无限的和不确定的。以往研究者对《水浒传》的诠释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相互辩难,歧见迭出。在读者与文本的互动中,其意义被不断发现、不断丰富、不断扩大、不断更新,充分体现了诠释的多样性、历史性和时代性。然而对诠释的客观规定性却重视不够,因而导致了对其意义诠释的主观随意性,似乎《水浒传》可以根据主观理解和时代政治的需要而任意解读,以至于违反了作品文本自身的客观规定性,造成了对《水浒传》的误读和曲解。
文学作品的客观规定性包含着众多因素,文本构成则是众多因素之一。《水浒传》的成书过程比较复杂,在文本最终被写定之前,已经有史书、野史、笔记、话本、戏曲及传闻对其故事作了种种不同的描述。因此不少学者认为,《水浒传》的文本是由民间创作与文人加工共同完成的,或主张集体创作说,或持文人写定说。早在20世纪上半叶,鲁迅、胡适、李玄伯、俞平伯等学者都对此作过深入研究,鲁迅先生就小说中的征辽情节指出:
然破辽故事虑亦非始作于明,宋代外敌凭陵,国政弛废,转思草泽,盖亦人情,故或造野语以自慰,复多异说,不能合符,于是后之小说,既以取舍不同而分歧,所取者又以话本非一而违异,田虎王庆在百回本与百十五回本名同而文迥别,迨亦由此而已。[2](P114)
这段话有三层意思:其一,有关梁山好汉的故事在社会上流传甚广;其二,《水浒传》的文本因写定者取舍的不同而产生分歧;其三,文本的构成直接决定着文本的意义。
胡适先生根据他当时所掌握的资料,认为最早的本子大概是“招安以后直接平方腊的本子,既无辽国,也无王庆田虎,这个本子可叫做‘X’本……也许就是罗贯中的原本”。这一认识来源于有关宋江的早期记载,如《大宋宣和遗事》等。胡适又说,后来有人“硬加入田虎王庆两大段,便成了一种更长的本子……这个本子可叫做‘Y’本”。“后来又有一种本子出来,没有王庆田虎两大段,却插入了征辽国的一大段。这个本子可叫做‘Z ’本。”[3](119-120) 这就是说,《水浒传》文本因写定者取舍增删的不同而出现了种种不同的版本。胡适先生进而认为,明嘉靖年间武定侯郭勋家中传出的本子是假托郭勋之名,此本“虽根据‘X’‘Y’等本子,但其中创作的成分必然很多。这位改作者(施耐庵或汪道昆)起手确想用全副精力做一部伟大的小说,很想放手做去,不受旧材料的拘束,故起首的四十回,(从王进写到大闹江州)真是绝妙的文字。……但作者到了四十回以后,气力渐渐不佳了,渐渐地回到旧材料里去,草草地把他一百零八人都挤进来,草草地招安他们,草草地送他们去征方腊。这些部分都远不如前四十回的精采了。七十回以下更潦草的厉害,把元曲里许多幼稚的《水浒》故事,如李逵乔坐衙,李逵负荆,燕青射雁等等,都穿插进去。拼来凑去,还凑不满一百回。王庆田虎两段既全删了,只好把‘Z’本中篇幅较短的征辽国一段故事加进去。”[3](P125-126)胡适认为,尽管百回本《水浒传》的前四十回、中间三十回和后三十回存在着艺术上的明显差异,但却完成于一位写定者之手。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胡适认为是写定者“渐渐地回到旧材料里去”。这就是说,由于部分情节源于已有故事,因此造成了全书文本构成的不平衡。至于写定者为何要“草草地招安他们”,为何要“草草地送他们去征方腊”,为何要把王庆田虎两段删掉,又为何要把征辽故事加进去,胡适先生没有作进一步的分析。
这一观点被后来许多学者所认可,同时也认识到了文本构成的差异所造成的各部分意义的不同。但也有不同见解出现,如侯会先生推测:“《水浒传》最精采的前半部(大致为前四五十回)当由一位才华横溢又愤世嫉俗的下层文人独立创写;小说不同凡响的思想艺术成就,也是由这前半部书奠定的。至于小说后半部的续写整理,则很可能如某些学者所说,是由郭勋门客之流接笔完成,时间当在嘉靖初年,要迟于天才作家的早期创写。”[4]这就是说,文本完成于不同编写者之手。要之,《水浒传》的文本整体与部分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从而导致文本构成的复杂化并影响着对文本意义的诠释,只有对《水浒传》的文本构成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把握,才能够对其意义作出合乎实际的诠释。
实际上,无论百回本《水浒传》是出于一位写定者之手,还是出于众人之手,为了寄托自己的理想情怀,最后的写定者对原有的记载、故事均作了必要的取舍、修改。将百回本《水浒传》与此前正史、野史、笔记、话本、戏曲中的有关记载进行比较,辨明《水浒传》对原有故事作了怎样的取舍和加工改造;原有故事在写进全书后发生了什么变化,写定者为何要作这种加工改造,这些取舍和修改如何影响着小说的文本构成等等,对于理解把握小说的文本意义具有重要作用。金圣叹在《水浒传》第一回回前评中曾慨叹道:“吾特悲读者之精神不生,将作者之意思尽没,不知心苦,实负良工。”[5](P2)或许有些研究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小说写定者的意图不能限定小说文本的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小说写定者的良苦用心直接决定着文本的构成,因而应成为对作品诠释时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前十三回
侯会先生通过对《水浒传》人物出场诗的考察,得出一个很有启发性的看法:“前十三回(严格地讲是十二回半)的内容,是由另外的作者补写的;十二回以后的部分,才是《水浒》的原始面貌。试将前十三回删掉,我们会发现,摆在人们面前的仍是一部完整的《水浒传》。”[6](P279-280)这一问题,聂绀弩先生也曾提出:“最早的《水浒》本子,当只有宋江、晁盖等人的故事,很可能就是从时文彬升厅开始的。以前的那些人物:林冲、鲁智深、史进,甚至杨志在内,都和晁盖、宋江他们没有关系。……所以以前的差不多十三回,都可能是后加的。”[7]只要把《大宋宣和遗事》与百回本《水浒传》稍作比较,可以发现这一说法有一定道理。《大宋宣和遗事》“元集”开头即写杨志卖刀,接下来便是智取生辰纲,晁盖、宋江早早便已出场[8](P275-281)。百回本《水浒传》却在此前加上了王进、史进、鲁智深、林冲等人的故事,从而使文本显得十分独特。这样一种文本构成,实际上对全部文本的意义都有着重要影响,值得认真推敲。
《水浒传》前七十回主要叙写众好汉上梁山的过程,但在此之前,却先写了一位为躲避高俅迫害而私走延安府的禁军教头王进。对此,胡适先生作出了如下解释:郭本的改作者却看中了王庆被高俅陷害的一小段,所以把这一段提出来,把王庆改作了王进,柳世雄改作了柳世权,把称王割据的王庆改作了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孝子,把一段无意识的故事改作了一段最悲哀动人又最深刻的《水浒》开篇。”[3](P125)王进的故事是否确如胡适所说,是由王庆改编而来,姑且不论。但胡适从文本的构成入手,意识到了这种开篇“最悲哀动人又最深刻”,却很有道理。至于其深刻表现在何处,值得人们深思。王进与后来同样遭到高俅迫害的林冲不同,他没有投奔梁山,而是“私走延安府”。因此,王进的故事不在于揭示“官逼民反”、“乱自上作”的旨意,因为他既没“反”,也没“乱”。王进之所以要去延安府,小说交代得很明白:一、“那里是用人去处,足可安身立命”;二、“那里是镇守边庭,用人之际,足可安身立命”。王进三番五次强调去延安府的理由,就是要镇守边庭,这与后来梁山好汉接受招安、“奉诏破大辽”用意一致。可见小说的写定者在小说的开篇就为全书的意义定下了一个基调,这一基调不是“赞美农民革命”,也不是鼓吹“官逼民反”、“乱自上作”,而是避开当道的奸佞,去寻找自己的用武之地,为国家效力。
王进故事结束后,接下来是史进的故事。龚开《宋江三十六赞》“九文龙史进”的赞语为:“龙数肖九,汝有九文。盍从东皇,驾五色云?”[8](P269-272)胡适认为其中含有“希望草泽英雄出来重扶宋室的意思”[3](P15)。《大宋宣和遗事》中也有九纹龙史进之名。值得注意的是,《水浒传》中的史进开始时专与盗贼为敌。他指斥陈达说:“汝等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犯着弥天大罪,都是该死的人。”陈达回答:“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史进却说:“什么闲话!”竟将陈达活捉了,准备“解官请赏”。朱武、杨春为解救陈达,双双来到史进庄前,表示愿与陈达一起“就英雄手内请死”。史进寻思道:“他们直恁义气!我若拿他去解官请赏时,反教天下好汉们耻笑我不英雄。”又对他们说道:“你们既然如此义气深重,我若送了你们,不是好汉。”不仅不将三人解送官府,反而与三人结为朋友。当官府闻讯前来捉拿陈达等人时,史进表明了“若是死时,与你们同死,活时同活”的决心。四人杀死仇人和前来拘捕的都头后,来到少华山寨,朱武等要挽留史进,史进说道:“我今去寻师父,也要那里讨个出身,求半世快乐。”史进与师父王进的想法一样,也要在边庭上“讨个出身”。金圣叹对此评道:“可见英雄初念,亦止要讨个出身,求半世快乐耳。必欲驱之尽入水泊,是谁之过欤?此句是一百八人初心。”由此可见,史进与王进一样,也不愿落草为寇,也想去边庭立功,同时在王进故事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对“义气”的推重。
高俅逼走王进后,又将林冲逼上了梁山,其用意或如金圣叹所说,是为了表明“乱自上作”。但有趣的是,在高俅设计迫害林冲之前,小说讲述的却是鲁智深的故事,从而使小说的文本结构与“乱自上作”之间再次产生疏离效应。按照小说的情节进展,并非没有鲁智深出场便引不出林冲的故事,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在鲁智深的故事中,小说写定者又寄予了怎样的用意呢?在宋元梁山好汉的有关资料中,鲁智深是一个比较活跃的人物。南宋罗烨《醉翁谈录》记载的宋代话本小说名目中就有《花和尚》[8](P268),龚开《宋江三十六赞》中“花和尚鲁智深”的赞语是:“有飞飞儿,出家尤好。与尔同袍,佛也被恼”。《大宋宣和遗事》三十六位将领中也有“花和尚”鲁智深,当其他三十三人都已聚齐时,鲁智深和张横、呼延绰尚未加入进来。然后说“那时有僧人鲁智深反叛,亦来投奔宋江”。现存二十二种元杂剧剧目中虽然没有以鲁智深为主角的戏,但在康进之的《李逵负荆》中,鲁智深被歹徒冒名顶替,并与宋江一起下山对质。元明间杂剧无名氏所撰《鲁智深喜赏黄花峪》(存)、《鲁智深大闹消灾寺》(佚)都以鲁智深为主角,前者剧本保存在《孤本元明杂剧》中,写鲁智深投宿黄花峪云岩寺,正值梁山好汉追拿的歹人蔡衙内躲避在此,鲁智深将其擒获,带往梁山处死。另一剧《梁山五虎大劫牢》中鲁智深是次要角色,第三折他的上场诗曰:“敢战官军胆气粗,经文佛法半星无。袈裟影里真男子,削发丛中大丈夫”[9]。
在上述故事中,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特点还不是那么明显,然而在《水浒传》中,鲁智深最突出的性格特征便是急人所难,无拘无束。为救助素不相识的金老父女,他三拳打死了镇关西,又大闹了五台山。为救助林冲而不惜得罪高俅,最后无处安身,只好去二龙山落草。因此鲁智深的落草便与林冲有所不同,他的落草实在有些“好汉做事好汉当”的味道,是江湖义气促使他最终走上了梁山。也就是说,通过鲁智深的故事,小说肯定赞美的是他那“禅杖打开危险路,戒刀杀尽不平人”的英雄豪气。一部大书,以王进、史进和鲁智深三人的故事开篇,强调的是到边庭立功即“忠于朝廷”和对义气的推崇。显然,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中的“忠义”,成为百回本《水浒传》前数回要表现的主要内容。
在现存梁山好汉的各种资料中,尚未发现林冲独自一人被逼上梁山的故事。龚开《宋江三十六赞》中没有林冲的名字,《大宋宣和遗事》中林冲是十二指使之一,与杨志等结义为兄弟,后一起去太行山落草为寇。在宋江得到的九天玄女娘娘的天书中,有了林冲的姓名及绰号。在现存二十余种元杂剧的剧本或剧目中,均未见关于林冲的剧目。只是在元明间无名氏《梁山七虎闹铜台》中林冲作为配角出现,并有一首上场诗:“从在东京为教首,今来山内度时光。银甲金盔光闪烁,青骢战马紫丝缰”[9]。林冲的身份是“东京教首”,与小说中林冲的身份极为相似。但他在该剧中的作用却微乎其微,其地位并不多么重要。
然而在小说《水浒传》中,林冲却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小说写定者将其故事置于全书前面,当然有其深刻用意。学界的普遍观点是,林冲是被高俅逼上梁山,因此体现了“官逼民反”、“乱自上作”的用意和题旨。但认真分析,林冲初上梁山并未受到应有的欢迎,反而受到气量狭小的山寨头领王伦的刁难。小说写定者安排给他一个重要任务,即火并王伦。在除掉王伦之后,吴用要扶林冲为山寨之主。林冲大叫道:“我今日只为众豪杰义气为重上头,火并了这不仁之贼,实无心要谋此位。今日吴兄却让此第一位与林冲坐,岂不惹天下英雄耻笑!……今有晁兄,仗义疏财,智勇足备,方今天下,人闻其名,无有不伏。我今日以义气为重,立他为山寨之主,好吗?”十一位头领排好座次后,晁盖命大伙“竭力同心,共聚大义”。“自此梁山泊十一位头领聚义,真乃是交情浑似股肱,义气如同骨肉。”因此小说写定者编撰林冲故事的用意,一是感叹英雄处处被人欺侮、乃至于无立足之地的不幸与悲哀,揭露嫉贤忌能的社会现实;二是通过林冲火并王伦,体现梁山英雄的义气。
三、“智取生辰纲”与晁盖
“智取生辰纲”是《水浒传》的大关目,这一故事在《大宋宣和遗事》中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将两者作一比较,可以看出小说写定者的用意。《大宋宣和遗事》中,“北京留守梁师宝,将十万贯金珠、珍宝、奇巧段物,差县尉马安国一行人,担奔至京师,赶六月初一日为蔡太师上寿”。小说中则首先交代梁中书乃蔡京之婿,为感谢蔡京的提携之力,准备将十万贯钱的金银珠宝送给蔡京祝寿,这就把祝寿与朝廷奸佞的勾结联系了起来。《大宋宣和遗事》对晁盖等八人的来历未作任何交代,他们劫取生辰纲就是为了劫财。被官府发现后,他们认为“劫了蔡太师生日礼物,不是寻常小可公事,不免邀约杨志等十二人,共有二十个,结为兄弟,前往太行山梁山泊去落草为寇”,使用的是中性话语。小说则不然,智取生辰纲成为一曲江湖义气的赞歌。先写晁盖“祖是本县本乡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若要去时,又将银两赍助他起身”,可见晁盖是一位声名远扬的义士,并非重财之人。再写晁盖认义东溪村,救下刘唐。其中出现的两个都头朱仝和雷横,皆以“仗义”闻名。刘唐认为生辰纲乃“不义之财,取之何碍。便可商议个道理,去半路上取了,天理知之,也不为罪”。突出了劫取生辰纲乃正义之举,因此金圣叹连连赞曰:“可见是义旗。”
第十五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最能见出智取生辰纲的义气。阮氏弟兄先是说梁山“几个贼男女聚集了五七百人,打家劫舍,抢掳来往客人”,因此“绝了我们的衣饭”。继而又羡慕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称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我们弟兄三个,空有一身本事,怎地学得他们!”当吴用说明来意后,他们又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于识货的!”然后公孙胜前来应“七星聚义”。可见智取生辰纲是出于对生活现状的不满,是出于对当政者榨取民脂民膏的义愤。他们显然不是被逼上梁山,而是主动出击。正如李贽所评:“晁盖、刘唐、吴用,都是偷贼底。若不是蔡京那个老贼,缘何引得这班小贼出来?”着重强调的是他们的“义气”。
与此相关的是晁盖在梁山上的地位和作用,侯会先生指出:
在《水浒传》的众多谜团中,晁盖之谜最不易解。……他一出场,小说作者便介绍他“人物轩昂,语言洒落”(第十五回),分明是一派领袖风度,很像要率领众人大干一场的样子。可是他后来的表现却令人失望,不过是结交了七八条好汉,劫了一宗财货。此后又火併王伦,杀了一个虽说胸襟不宽、却也是绿林朋友的白衣秀士王伦。至于与官军、土豪等恶势力的直接对抗,晁天王却总显得力不从心。……奇怪的是,对这位才具一般、功劳有限的前任寨主,宋江等人却奉若神明。……这个原型人物,应即洞庭义军开山领袖钟相。[6](P46-47)
实际上,晁盖之名虽不见于史乘、笔记,但在龚开《宋江三十六赞》和《大宋宣和遗事》中,却是地位十分重要的人物。《宋江三十六赞》中,宋江位列三十六人之首,晁盖位列倒数第三,绰号“铁天王”。《大宋宣和遗事》中,宋江得到了九天玄女的天书,三十六人中没有宋江,吴加亮在首位,晁盖位列最后。宋江到梁山时,晁盖已死,众人共推宋江做了首领。吴加亮向宋江道:“是哥哥晁盖临终时分道于我:‘从政和年间朝东岳烧香,得一梦,见寨上会中合得三十六数。若果应数,须是助行忠义,卫护国家。’”由此可见,在百回本小说《水浒传》成书之前,有关晁盖的故事已经广为流传,百回本《水浒传》的写定者既采用了已有的故事,又做了两点非常明显的改动。
其一,从吴加亮的介绍可以得知,晁盖为梁山确定的方针是“助行忠义,卫护国家”,是忠义并行。但小说写定者却再三突出他的“义”,却不提他的“忠”。小说在晁盖出场时便为他定下了基调:一是“仗义疏财”,二是“最爱刺枪使棒”。而宋江除了“仗义疏财”、“爱习枪棒”外,又多了“孝敬”一条。最为明显的是晁盖主持的梁山议事处是“聚义厅”,而宋江坐了第一把交椅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聚义厅”改成了“忠义堂”。 因此,李贽在第六十回回后评中说“改聚义厅为忠义堂,是梁山泊第一关节,不可草草看过”。
其二,小说还尽量写出晁盖的许多弱点与不足,以烘托宋江的智慧与肚量。在《大宋宣和遗事》中,是晁盖主动邀了杨志等人去梁山落草为寇。但小说中却写晁盖在生辰纲事发后,茫然不知所措,一切皆听命于吴用。第四十七回,杨雄、石秀火烧祝家庄后来投奔梁山,晁盖听说事因时迁偷鸡而起,不禁勃然大怒,喝命将两人斩首。其理由是“这厮两个,把梁山好汉的名目去偷鸡吃,因此连累我等受辱”。宋江则赶忙出面相劝。通过一系列描写,使“晁盖虽未死于史文恭之箭,而已死于厅上厅下众人之心非一日也”。[4](P1013)可见小说所做的这两点改动,其用意是以晁盖单一粗豪的“义”来烘托宋江更为全面细心的“忠、孝、义”。
四、关于宋江及其结局
宋江不仅是《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首领,而且也是性格最为复杂的人物。将百回本《水浒传》中的宋江与各种正史、野史、笔记、话本、戏曲等资料中的宋江作一比较,可发现一些有趣的变化,从这些变化最能看出小说写定者的意图。关于宋江落草为寇的起因,《大宋宣和遗事》讲述得比较简略:晁盖因劫取生辰纲被官府捉拿,宋江星夜报知晁盖。为答谢宋江相救恩义,晁盖让刘唐把一对金钗酬谢宋江。宋江将金钗“与那娼妓阎婆惜收了;争奈机事不密,被阎婆惜得知来历”。后来宋江见“故人阎婆惜又与吴伟打暖,更不采着。宋江一见了吴伟两个,正在偎倚,便一条忿气,怒发冲冠,将起一柄刀,把阎婆惜、吴伟两个杀了”,并在墙上写了四句诗,明白说道:“要捉凶身者,梁山泺上寻。”官府前去捉拿宋江,宋江在九天玄女庙中躲过,得到天书,上有三十六将的姓名。于是,宋江带领朱仝等九人直奔梁山,这时晁盖已死,众人推让宋江做了首领。元杂剧《黑旋风双献功》中的宋江说:“因带酒杀了阎婆惜,被告到官,脊杖六十,迭配江州牢城。因打此梁山经过,有我八拜交的哥哥晁盖知某有难,领喽啰下山,将解人打死,救某上山,就让我坐第二把交椅。”可见在小说成书之前,宋江上梁山的过程实在是非常简单。但在《水浒传》中,宋江上梁山的道路却比任何人都更加艰难。
首先,当他听到晁盖劫取了生辰纲时,便认为是“犯了弥天之罪”,认为上梁山“于法度上却饶不得”,对晁盖等人“落草为寇”,他既吃惊又惧怕。其次,他杀死阎婆惜,不是情杀,而是因为阎婆惜口口声声要到公厅上相见,他害怕犯下背叛朝廷的罪名。再次,宋江宁愿担惊受怕,也拒绝落草为寇。“大闹清风寨”后,宋江已无路可走了,这才与众好汉一起投奔梁山。但接到父亲病故的消息后,他撇下众弟兄,要回家奔丧。被官府捕获,刺配江州牢城,路经梁山泊,晁盖等人劝他留下,他说:“哥哥,你这话休题!这等不是抬举宋江,明明的是苦我。……小可不争随顺了哥哥,便是上逆天理,下违父教,做了不忠不孝的人在世,虽生何益。”最后,“浔阳楼题反诗”,被判了死刑,梁山好汉劫法场将他救出,这才被逼上了梁山。《水浒传》所作的这番改动,显然是要突出宋江的忠孝。
小说对宋江结局的安排,更可见出小说写定者的用意。南宋王偁的《东都事略》是较早记述有关宋江事迹的一部野史,后来脱脱等修撰《宋史》时基本采用了这些记述。《东都事略》卷十一《徽宗本纪》称“(宣和三年)夏四月庚寅,童贯以其将辛兴宗与方腊战于青溪,擒之。五月丙申,宋江就擒。”卷一百零三《侯蒙传》云:“宋江寇江东,蒙上书陈制贼计曰:‘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京东,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材必过人。不若赦过招降,使讨方腊以自赎,或足以平东南之乱。’”卷一百零八《张叔夜传》云:“叔夜募死士千人,距十数里,大张旗帜,诱之使战。密伏壮士匿海旁,约候兵合,即焚其舟。舟既焚,贼大恐,无复斗志,伏兵乘之,江乃降。”[8](P261)以上三条或云宋江就擒,或云宋江投降。但所谓招降讨方腊,只不过是侯蒙的建议,是否实现,不得而知。据方勺《泊宅编》卷五记载,平定方腊之乱的是“童贯、常德军节度使二中贵,率禁旅及京畿、关右、河东蕃汉兵”[8](P262)。南宋范圭《宋故武功大夫河东第二将折公墓志铭》云:“宣和初年,王师伐夏,公有斩获绩……方腊之叛,用第四将从军……公遂兼率三将兵。奋然先登,士皆用命。腊贼就擒,迁武节大夫。班师过国门,奉御笔:‘捕草寇宋江’。不逾月,继获,迁武功大夫。”[8](P274)根据这一记载,宋江是在方腊被平之后,才被朝廷捕获,根本不可能参与平方腊之役。
但在有些书中,又确切地记载了宋江曾参与平方腊之役。如李埴《十朝纲要》卷十八称:“宣和元年十二月,诏招抚山东盗宋江。……(宣和三年二月),知州张叔夜招抚之,江出降。……(三年六月),辛丑,辛兴宗与宋江破贼(指方腊)上苑洞。”[10](P2)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五十二引《中兴姓氏奸邪录》称:“宣和二年,以贯(指童贯)为江浙宣抚使,领刘延庆、刘光世、辛企宗、宋江等军二十余万往讨之。”[10](P3)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一云:“三年(宣和)四月,戊子。初,童贯与王禀、刘镇两路预约会于睦、歙间,分兵四围,包帮源洞于中,同日进师。……王涣统领马公直并裨将赵许、宋江既次洞后。”[10](P3) 元无名氏所辑《大宋宣和遗事》称:“朝廷无其奈何,只得出榜招谕宋江等。有那元帅姓张名叔夜的,是世代将门之子,前来招诱宋江和那三十六人归顺宋朝,各受武功大夫诰敕,分注诸路巡检使去也。因此三路之寇,悉得平定。后遣宋江平方腊有功,封节度使。”
除了野史、正史的记载之外,民间也流传着关于宋江及三十六人的故事。南宋龚开曾说:“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不足采著。余年少时壮其人,欲存之画赞……于是即三十六人,人为一赞,而箴体在焉。盖其本拨矣,将使一归于正,义勇不相戾,此诗人忠厚之心也。余尝以江之所为,虽不得自齿,然其识性超卓,有过人者。立号既不僭侈,名称俨然,犹循轨辙,虽托之记载可也。古称柳盗跖为盗贼之圣,以其守一至于极处,能出类而拔萃。若江者,其殆庶几乎。”龚开肯定了宋江的“义勇”、“立号而不僭侈”、“守一至于极处”,在“呼保义宋江”的赞语中又说:“不假称王,而呼保义。岂若狂卓,专犯忌讳”。在其他人物的赞语中,也多次提及“义勇”,如“大刀关胜”:“大刀关胜,岂云长孙?云长义勇,汝其后昆”。再如“赛关索杨雄”:“关索之雄,超之亦贤。能持义勇,自命何全?”可见当时人们对宋江及三十六人的主要评价是其“义气”,这也正是小说中梁山好汉的突出特征。
不同的记载同时存在,关键在于百回本《水浒传》的写定者作何选择。显然这位写定者没有选择宋江被擒或投降等记载,而是选择了宋江受招安、平方腊,并在此基础上作了重要改动;首先,宋江不是被动接受招安,也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接受招安;而是在节节胜利、大败官军的情况下主动争取朝廷招安;其次,宋江接受招安后,成为朝廷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是征辽、平方腊的主力军;再次,宋江屡立战功,结果反被朝廷奸佞毒害而死。这些改动尤其是最终的悲剧结局,寄托着小说写定者的深刻用意。写定者的特定立意是通过文本的特定结构安排表达出来的,不顾及这一点就很难对《水浒传》作出合理的诠释。被朝廷视为盗贼的梁山好汉,在宋江的带领下,打出了“替天行道,护国安民”的旗号,一心要归顺朝廷,为国效力。在征辽、平方腊的大小战役中,实现了“护国安民”的心愿。结果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封赏,反而惨遭毒害。这种文本构成不仅从客观上否定了接受招安,也不仅表现了忠奸之争,而且从本质上揭示了社会现实的残酷。这种揭示体现了《水浒传》写定者对社会现实的清醒认识,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意义。
五、关于受招安与“征四寇”
百回本《水浒传》第七十二回至第八十二回写聚义后的梁山好汉接受招安的过程,除七十回本外,这一内容在各本《水浒传》中大致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元杂剧《黑旋风负荆》、《黑旋风乔断案》被改写为第七十三回“梁山泊双献头”、第七十四回 “李逵寿张乔坐衙”。 按照《水浒传》的结构方式,李逵的个人事迹本应安排在排座次之前,小说写定者对有关李逵的元杂剧十分感兴趣,但又无法安排在前半部分,只好将能够表现李逵忠义的有关内容插写于此。接下来“两赢童贯”、“三败高俅”写梁山事业蒸蒸日上,势不可挡。但正是在节节胜利的情况下,梁山好汉全伙接受了招安。这样一种文本构成是以往任何有关水浒故事所没有的,因而也最可看出小说写定者的意图。无论是宋人的野史、笔记,还是元人修的正史,无论是民间传闻,还是元杂剧,宋江一伙或是被擒,或是投降,或是无奈接受招安,但都没有在大胜官军的前提下主动争取招安。再看一下紧接着的第八十三回“宋公明奉诏破大辽,陈桥驿滴泪斩小卒”,小说写定者的意图非常明确,即肯定梁山好汉接受招安是为了“护国安民”,以梁山好汉的委曲求全来反衬朝廷奸佞的可憎可恨,从而突出了忠奸之争。
百回本《水浒传》没有征田虎、征王庆的故事,明天都外臣(汪道昆)在《水浒传序》中说:“故老传闻:洪武初,越人罗氏,诙诡多智,为此书,共一百回,各以妖异之语引于其首,以为之艳。嘉靖时,郭武定重刻其书,削去致语,独存本传。余犹及见《灯花婆婆》数种,极其蒜酪。余皆散佚,既已可恨。自此版者渐多,复为村学究所损益。盖损其科诨形容之妙,而益以淮西、河北二事。赭豹之文,而画蛇之足,岂非此书之再厄乎!”[8](P313)按天都外臣的说法,田虎、王庆事乃“村学究”所加。但明袁无涯在《忠义水浒全书发凡》中却说:“古本有罗氏致语,相传《灯花婆婆》等事,既不可复见;乃后人有因四大寇之拘而酌损之者,有嫌一百廿回之繁而淘汰之者,皆失。郭武定本,即旧本,移置阎婆事,甚善;其于寇中去王、田而加辽国,犹是小家照应之法。不知大手笔者,正不尔尔,如本内王进开章而不复收缴,此所以异于诸小说,而为小说之圣也欤!”[8](P326-328)按袁无涯的说法,田虎、王庆事则原来就有,征辽事反而是后来所增加。要之,百回本《水浒传》去田虎、王庆而存征辽、平方腊,其用意值得研究。
胡适先生研究《水浒传》有一个十分明显的思路,即把梁山故事的变化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早在20世纪20年代,他就指出:
元朝的梁山泊强盗渐渐变成了“仁义”的英雄。元初龚圣与自序作赞的意思,有“将使一归于正,义勇不相戾,此诗人忠厚之心也”的话,那不过是希望的话。他称赞宋江等,只能说他们“名号既不僭侈,名称俨然,犹循故辙;”这是说他们老老实实的做“强盗”,不敢称王称帝。龚圣与又说宋江等“与之盗名而不辞,躬履盗迹而不讳”。到了后来,梁山泊渐渐变成了“替天行道救生民”的忠义堂了!这一变化非同小可。把“替天行道救生民”的招牌送给梁山泊,这是《水浒》故事一大变化,既可表示元朝民间的心理,又暗中规定了后来《水浒传》的性质。[3](P24-25)
他又说:“宋元人借这故事发挥他们的宿怨,故把一座强盗山寨变成替天行道的机关。明初人借他发挥宿怨,故写宋江等平四寇立大功之后反被政府陷害谋死。明朝中叶的人——所谓施耐庵——借他发挥他的一肚皮宿怨,故削去招安以后的事,做成一部纯粹反抗政府的书。”[3](P58-59)按照胡适先生的思路,宋江最终的悲剧结局乃明人为讽刺明统治者杀害功臣而写。尽管这一结论可能还不够准确,但却指出了《水浒传》包括田虎、王庆在内的四寇的用意。
再来看前人的论述,明李贽《忠义水浒传序》曰:“《水浒传》者,发愤之作也。……施罗二公身在元,心在宋,虽生元日,实愤宋事。是故愤二帝之北狩,则称大破辽以泄其愤;愤南渡之苟安,则称灭方腊以泄其愤。敢问泄愤者谁乎?则前日啸聚水浒之强人也,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8](P317)。李贽将小说的文本构成与所指意义密切相联,明确地指出了百回本《水浒传》为何要写征辽、平方腊。按照李贽的说法,破大辽、平方腊是生活在元代的施罗二人由于“实愤宋事”才编写出来。这一观点似乎很有说服力,但认真想来,既然已生活于元代,为何又“实愤宋事”呢?实际上百回本《水浒传》的写定者去田虎、王庆而存破辽、平方腊,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强调梁山好汉以“护国安民”为宗旨,并且将之付诸实际行动。
总之,《水浒传》的文本构成直接决定着其意义。应当说金圣叹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他之所以腰斩《水浒传》,正是基于这一点。他在第七十回的批语中说:“后世乃复削去此节,盛夸招安,务令罪归朝廷而功归强盗,甚且至于裒然以忠义二字冠其端,抑何其好犯上作乱至于如是之甚也!”按照金圣叹的意见,让梁山好汉接受招安、破辽、平方腊,就是“罪归朝廷而功归强盗”,就是宣扬强盗也有忠义,这是决不能允许的,因此他要将七十回之后的内容全部删掉。也就是说,要想改变百回本《水浒传》的题旨,必须改动其文本,这不恰好说明了百回本《水浒传》的文本构成与其意义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吗?这种关联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其一,对已有故事即各位好汉上梁山的行迹,写定者竭力强化其义气的内涵,或纳入英雄豪杰屡遭嫉妒迫害的框架之内;其二,对全书的文本构成,写定者鲜明地以“忠奸之争”作为贯穿始终的线索。尽管这两个方面磨合得还不那么理想,以至于造成了对其意义诠释的分歧和争议,但只要经过认真的分析和比较,其文本的构成与意义之间的联系还是不难把握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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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