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程管理;工程变更;博弈分析
在工程行业,变更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变更往往涉及费用的变化,是影响建设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投资控制目标的关键因素。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生成的影响因素众多,主要有主体行为因素、个体行为因素、政策法规因素、市场因素、环境因素、合同因素、制度因素、成本因素及质量因素等。其中,建设项目主体行为是影响工程变更生成的重要因素,建设项目主体行为包括业主行为、承包商行为、设计方行为、监理方行为、分包商行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行为等,其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主体行为对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生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业主和承包商的主体行为既可以带来积极的、合理的工程变更,如以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以及节约工程造价为目的的工程变更,也可以带来消极的、不合理的工程变更,甚至是恶意工程变更,如业主通过虚假工程变更套取建设资金或通过工程变更手段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承包商通过恶意工程变更以谋求工程的超额利润甚至是非法利润,因此,建设项目主体行为作为一种组织行为,对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生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是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变更时的博弈分析,并提出相关控制策略,以减轻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实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目标。
1 博弈论概述
博弈论来源于《Theory of Games and Eeonomic Behavior》一书,可简单理解为,博弈即一些个人、对、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论作为一种研究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及均衡状态的方法,改变了传统经济分析的以个人孤立策略为基础的分析方法,更侧重经济活动中多个利益主体行为所产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分析,有利于与建筑工程项目有关的各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透彻地分析竞争者的决策行为,尽量做到知己知彼,从而为其在竞争中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指导其战略决策。
2 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变更时的博弈分析
2.1 基本假设
2.1.1 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类型,可分为合理变更(G)及恶意变更(B)两种,其概率分别为P和(1-P);对于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业主也有同意(A)及不同意(0)两种选择,前者为承包商的恶意变更要求被业主发现,因此不同意变更,后者为没有发现承包商的恶意变更要求而选择同意变更,其概率分别为和θ及(1-θ)。
2.1.2 当承包商提出恶意变更时,常常是与监理方及设计方合谋,以达到获取额外收益的目的,为达到此目标,承包商必须另行支付给与监理方及设计方的额外成本。
2.1.3 当承包商提出的变更为合理变更时,若业主同意,双方的收益变化分别为R1及R2 (R2>0,R2>O);若业主不同意,则双方因变更而引起的收益没有发生改变,即双方的支付函数为(0,0)。当承包商提出的变更为恶意变更时,若业主不同意,则双方的收益变化分别为-C2和-C1,其中,C2为业主分辨承包商为恶意变更所花的成本;若业主同意变更,则双方的收益变化分别为- R3及R4- C1,其中,R3>0,为业主因此而受到的损失,R4为承包商因恶意变更而得到的额外收益。一般而言,业主因恶意变更而遭受的损失R3大于所花费的成本C2,即- C2>- R3;承包商获得的额外收益R4≥C1。
2.2 博弈均衡分析
综合上述假设分析,可得出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变更时的博弈树,具体如图1所示。
在博弈进行的第一阶段,承包商(C)先行动,提出合理变更或恶意变更,至于具体为哪一类型的变更,只有承包商心知肚明,业主仅知道此两种类型的概率分别为P和(1-P)。
在第二阶段,业主(P)选择同意变更(A)的期望收益为:
EPA=P×R1-(1-P) R3(1)
而业主往往只有变更收益大于零時才会同意变更,即:
P×R1-(1-P) R3>0(2)
则P>R3/( R1 +R3)=P*(3)
因此,当P≥P*时,博弈出现混同均衡,这个时候业主在工程变更中的期望收益虽满足盈利要求,但仍可能接受承包商提出的恶意变更,从而遭受损失,难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因当前建筑市场失信现象泛滥,承包商情愿支付一定的额外成本C1也要提出恶意变更,因为此时业主一旦同意其要求,则其将获得一笔大于额外成本C1的额外收益R4。同时,R4-C1> R2,也就是说,在恶意变更中承包商所获得的额外收益远比合理变更时的收益要大。如此,两相比较下,必然造成市场上承包商提出合理变更的分布概率P降低,以致于P
3 规范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行为的应对策略
3.1 建立高效价格信息收集及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不对称是引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变更行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索,因此,对建设项目主体各方综合信息的处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使得工程变更管理更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建好价格信息收集及信息管理系统,关键要做好如下三点:一是造价信息的收集。工程造价资料是对建设项目经济技术特点的反映,只有掌握了大量的工程造价信息,在实际运用时才能做到灵活应对。二是造价信息的整理归类。应对信息资料进行筛选,剔除那些陈旧过时的和不适用的信息,并对信息中的缺损和错误之处进行纠正。三是在对信息的收集和归类的基础上,构建造价信息管理系统。当然,价格信息收集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因此有必要建立政府、社会及项目业主三方的协作机制,协同完成。
3.2 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设计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及综合性,项目设计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并决定项目建成以后的经济效益及使用价值。因此,为做好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要求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强化设计阶段管理。
3.3 加强工程变更的规范化管理
针对当前工程变更内容繁多,多数业主及监理方难以高效、有序地应对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变更的受理、评估和确认以及变更工程量的计量和变更价款的商定,应从颁布有关规范的高度出发,明确有关的组织职责、岗位职责及处理程序。针对多数建设项目对工程变更管理的绩效缺乏严格而科学的考评的现实情况,制定完善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机制,使得项目管理人员既有管理工程变更的压力,也有控制工程变更的动力。应加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勘察设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项目代建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等合同标准文本修订步伐,以期对工程变更管理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规范和约定,如明确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管理中的责任、权利和地位;工程变更的评审程序;工程变更文件的格式内容;关于承发包双方工程变更管理责任和义务的相关条款等等。另外,还应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信息化研究,使建設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流程从传统的手工作业状态转变为由计算机和网络支持,闭合管理流程,使业主、承包商、设计方及监理方内部及相互间有关工程变更的文档处理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进行,提高运行效率。也使得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大量的工程变更信息能及时直接地反馈到项目各级管理部门和决策者手中,避免建设项目的目标控制出现“变更黑洞”,确保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与建设项目其他目标管理相同步,实现建设项目的总体控制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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