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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出发,确定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造就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崇法厚德、法理扎实、法务熟练、适应广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在对近年来在培养条件建设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由德、识、才三大育人模块组成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展开分析。
关键词 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 办学模式 人才培养方案
任何时代的人才培养目标,都不能脱离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应立足本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实务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培养综合素质优良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本文试从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出发,确定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造就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崇法厚德、法理扎实、法务熟练、适应广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在对近年来在培养条件建设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由德、识、才三大育人模块组成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展开分析。
一、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经过几年来的研究和实践,结合当前“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要求,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崇法厚德、法理扎实、法务熟练、适应广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在法科生的素质结构上包含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崇法厚德。要求法科生具有追求正义、维护社会公正的崇高理想,具有以维护国家法律为己任的信念,这是最根本的素质培养目标,也是法科生在思想素质方面与其他专业学生最大的区别。
二是法理扎实。法科生应对法律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规范掌握得准确且全面。这是对法科学生的基本要求,是他们今后从事各项法律工作的基本前提。
三是法务熟练。法科生应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不仅应具备灵活运用法律概念、原理和法条处理各项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也应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还应具备以“硬笔”、“铁嘴”为外在形式的准确而清晰的表达能力。这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区别于研究型法律人才的明显特征。
四是适应广泛。基于法学专业毕业生近年来在公检法司部门就业率偏低的形势,强调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注重专业性与多样性的结合,着重培养法科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构建既适合在法律职业发展又适合在其他职业发展的知识能力结构,为今后可能发生职业转型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就业面广,适应能力强,这种素质才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根本特征,也是“应用型”的含义之根本所在。
二、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条件
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条件如下:
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贯穿于法学专业大学教育的全过程,依托专业课的课程,把素质教育贯穿于法学专业教育的各个教学过程之中,并采取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进行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训练,提高法学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是以院校所在地以及生源地为依托,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建立见习、实习基地,为学生开展见习实习活动、训练法律实务技能提供场所和空间。
三是完善本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为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提供硬件条件。例如,建立演示各种案例教学片的多媒体课室、模拟法庭,购置电脑速录设备和其他电子设备,实现法学教学的现代化、数字化、网络化。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模拟法庭的建设和使用。模拟庭审是法学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它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的主体性,要求学生全方位地参与,综合运用多门法学知识分析处理案件,加深对法学理论、法律制度的理解,培养逻辑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硬笔速录和电脑速录能力以及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
四是建立一支具有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这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必要条件。应用型法律人才所需具备职业技能和技巧,必须从大学四年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中逐渐积累。这就要求师资力量应具有“双师型”的特点,不但能保证课程全部开出外,还必须保障具有法律事务操作经验,懂得运用法律技能和技巧,有从事法律事务的经验并取得执业资格的,这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律事务技能的必要条件。
三、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方案
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可采取德、识、才三大育人模块。
第一,以人生教育系列讲座、“两课”和学生社会实践等构筑第一个育人模块,培养学生培养崇尚法律、刚直不阿、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的法律人品格。法律人的素质结构中,追求社会正义的素质始终是处于第一位的。在德育模块中,除了“两课”教学外,还可通过系列讲座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人品质教育。例如,在第一学年开设《由中学生到法律生的转变》讲座;第二学年开设《法科生到法律人的跨越》讲座;第七学期请社会法律专家做《法律人到社会人的适应》讲座,以上讲座列入学生素质拓展的计划之中,如期开展。
第二,以专业课程体系构筑第二个育人模块,为学生奠定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法学专业功底是否深厚,决定着应用型法律人才将来执法水平的高低。在专业课程的设置和实施方面,应注意处理以下方面的问题:
1 规范性。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强制性要求。
2 合理性。处理好各门专业课程之间的连续性、衔接性问题,使课程体系和教学进度安排具有内在逻辑性。
3 实用性。选修课程体系的设置注重实务能力的训练,例如,在专业选修课中开设法律文书学、法律口才学、司法考试辅导与案例分析等实用性较强的课程。
4 针对性。应重视基础教育后的分流,既考虑大多数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愿望,又考虑部分学生通过考研继续深造的需要。应注意做到因材施教,虽然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但也应为那些对理论研究有兴趣、有才能的学生,设置一些理论研究的课程,并针对这类学生实行导师负责制,为他们能继续考研深造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
第三,以校内外实践教学环节以及各类技能训练课程构建第三个育人模块,培养学生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法学本科生毕业后大多数将从事应用性的实际工作,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操作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对此,应特别从以下环节加强训练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应用能力。
1 在公共选修课中开设应用口才、应用写作、速录等实训课程。这些课程有利于学生练就“铁嘴”、“硬笔”等技能,对于未来无论从事法律职业还是从事其他职业都具有强化基本素质的作用。
2 通过军训、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实训、专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社会组织能力、运用现代化设备能力,训练学生的应用能力和研究能力,使学生毕业后顺利广泛适应多种职业的工作要求。
3 为学生提供文学、艺术、管理、科技类的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强化学,生的再就业能力和变换工作岗位的能力。
4 通过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训练学生的综合素质。例如,成立以法律系学生为主体吸收外专业学生的大学生法学会,开展演讲、辩论、咨询、模拟庭审等形式的活动,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一年一度的“3.15消费权益宣传”和“12.4法制宣传周”活动;组织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综合素质训练方面可收到良好的效果。
总之,只有在办学中兼顾德育教育、专业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三大模块,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双轮驱动,才能培养法科学生的法律道德、法学功底、法律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的,全面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关键词 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 办学模式 人才培养方案
任何时代的人才培养目标,都不能脱离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应立足本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实务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培养综合素质优良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本文试从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出发,确定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造就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崇法厚德、法理扎实、法务熟练、适应广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在对近年来在培养条件建设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由德、识、才三大育人模块组成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展开分析。
一、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经过几年来的研究和实践,结合当前“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要求,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崇法厚德、法理扎实、法务熟练、适应广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在法科生的素质结构上包含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崇法厚德。要求法科生具有追求正义、维护社会公正的崇高理想,具有以维护国家法律为己任的信念,这是最根本的素质培养目标,也是法科生在思想素质方面与其他专业学生最大的区别。
二是法理扎实。法科生应对法律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规范掌握得准确且全面。这是对法科学生的基本要求,是他们今后从事各项法律工作的基本前提。
三是法务熟练。法科生应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不仅应具备灵活运用法律概念、原理和法条处理各项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也应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还应具备以“硬笔”、“铁嘴”为外在形式的准确而清晰的表达能力。这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区别于研究型法律人才的明显特征。
四是适应广泛。基于法学专业毕业生近年来在公检法司部门就业率偏低的形势,强调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注重专业性与多样性的结合,着重培养法科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构建既适合在法律职业发展又适合在其他职业发展的知识能力结构,为今后可能发生职业转型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就业面广,适应能力强,这种素质才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根本特征,也是“应用型”的含义之根本所在。
二、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条件
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条件如下:
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贯穿于法学专业大学教育的全过程,依托专业课的课程,把素质教育贯穿于法学专业教育的各个教学过程之中,并采取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进行各种实践教学环节的训练,提高法学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是以院校所在地以及生源地为依托,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建立见习、实习基地,为学生开展见习实习活动、训练法律实务技能提供场所和空间。
三是完善本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为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提供硬件条件。例如,建立演示各种案例教学片的多媒体课室、模拟法庭,购置电脑速录设备和其他电子设备,实现法学教学的现代化、数字化、网络化。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模拟法庭的建设和使用。模拟庭审是法学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它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的主体性,要求学生全方位地参与,综合运用多门法学知识分析处理案件,加深对法学理论、法律制度的理解,培养逻辑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硬笔速录和电脑速录能力以及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
四是建立一支具有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这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必要条件。应用型法律人才所需具备职业技能和技巧,必须从大学四年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中逐渐积累。这就要求师资力量应具有“双师型”的特点,不但能保证课程全部开出外,还必须保障具有法律事务操作经验,懂得运用法律技能和技巧,有从事法律事务的经验并取得执业资格的,这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律事务技能的必要条件。
三、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方案
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可采取德、识、才三大育人模块。
第一,以人生教育系列讲座、“两课”和学生社会实践等构筑第一个育人模块,培养学生培养崇尚法律、刚直不阿、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的法律人品格。法律人的素质结构中,追求社会正义的素质始终是处于第一位的。在德育模块中,除了“两课”教学外,还可通过系列讲座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人品质教育。例如,在第一学年开设《由中学生到法律生的转变》讲座;第二学年开设《法科生到法律人的跨越》讲座;第七学期请社会法律专家做《法律人到社会人的适应》讲座,以上讲座列入学生素质拓展的计划之中,如期开展。
第二,以专业课程体系构筑第二个育人模块,为学生奠定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法学专业功底是否深厚,决定着应用型法律人才将来执法水平的高低。在专业课程的设置和实施方面,应注意处理以下方面的问题:
1 规范性。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强制性要求。
2 合理性。处理好各门专业课程之间的连续性、衔接性问题,使课程体系和教学进度安排具有内在逻辑性。
3 实用性。选修课程体系的设置注重实务能力的训练,例如,在专业选修课中开设法律文书学、法律口才学、司法考试辅导与案例分析等实用性较强的课程。
4 针对性。应重视基础教育后的分流,既考虑大多数学生毕业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愿望,又考虑部分学生通过考研继续深造的需要。应注意做到因材施教,虽然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但也应为那些对理论研究有兴趣、有才能的学生,设置一些理论研究的课程,并针对这类学生实行导师负责制,为他们能继续考研深造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
第三,以校内外实践教学环节以及各类技能训练课程构建第三个育人模块,培养学生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法学本科生毕业后大多数将从事应用性的实际工作,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操作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对此,应特别从以下环节加强训练法科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应用能力。
1 在公共选修课中开设应用口才、应用写作、速录等实训课程。这些课程有利于学生练就“铁嘴”、“硬笔”等技能,对于未来无论从事法律职业还是从事其他职业都具有强化基本素质的作用。
2 通过军训、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实训、专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社会组织能力、运用现代化设备能力,训练学生的应用能力和研究能力,使学生毕业后顺利广泛适应多种职业的工作要求。
3 为学生提供文学、艺术、管理、科技类的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强化学,生的再就业能力和变换工作岗位的能力。
4 通过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训练学生的综合素质。例如,成立以法律系学生为主体吸收外专业学生的大学生法学会,开展演讲、辩论、咨询、模拟庭审等形式的活动,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一年一度的“3.15消费权益宣传”和“12.4法制宣传周”活动;组织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综合素质训练方面可收到良好的效果。
总之,只有在办学中兼顾德育教育、专业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三大模块,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双轮驱动,才能培养法科学生的法律道德、法学功底、法律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的,全面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