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收费、路政、养护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三大最主要的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队伍也不断壮大。如何管理好收费、路政、养护三支队伍,确保队伍中的每一位能自觉抵制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这是每个运营单位在开展廉政建设工作必须面对、也是需要积极探索的新课题。本文结合近期发生高速公路系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例分析,研究探讨新形势新任务下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措施。
一、运营单位违纪案例及分析
(一)路政违纪案例:
2010年某日上午,牌号为豫C·609××、豫C·638××的两辆运送大型水泥生产设备的大型货车从邵阳某收费站出站,因设备超宽需要拆除车道护栏方能通过。司机和货主来到该路段路政中队值班室,找到中队负责人副队长赵××(非真实姓名)。由司机出面,与副队长赵××就拆除护栏有关事宜进行了商谈。司机提议由他们负责拆除护栏,车辆通过后再负责安装好,并给副队长赵××1500元现金作为辛苦费。副队长赵××默许,安排4名值班路政员在收费现场疏导交通,司机则自行拆除、安装护栏。事后,副队长赵××收下了司机的1500元所谓辛苦费,赵××私下分给值班的4名路政员每人300元。
很显然,该事件中,副队长赵××作为中队负责人,非但未履行领导职责,还私自收受当事司机现金并私分,违反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执法执收人员六条禁令》之第四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放人情车”,在整个事件中负主要责任。其余4人虽收取了300元“辛苦费”,但均未直接收取,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人员接受赵××私分的财物时,也非主观意愿;有一位同志对钱款的来源不明;事后这4位同志都主动认识到错误,并向调查人员如实报告。
根据以上调查事实,依照《湖南省高速公路执法执收人员六条禁令》、《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员工奖惩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经管理处纪委和路政安全科党支部研究,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作出了处理。
◆案件分析:
路政人员手中有执法权,而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场所是在高速公路沿线,其范围广、地点不确定,且处在摄像头之外,缺乏监管的环境进行,存在有很大的灵活性;同时,路政处理理赔案件时,其行为当事人的普遍心理是少花点钱,尽快解决问题。往往以金钱利诱,说通执法者行方便、私了,且相当一部分当事人私了后,也就不再提及,也无从追究。在些环境下,一些执法者面对唾手可得的金钱诱惑,往往怀着一定的侥幸心理,视党纪、规章于不顾,用自己手的权,牟取私利,终究铸成大错。
从纪检监察的角度看,路政岗位是存在较高廉政风险较高,也是较难实施监控的岗位。尽管这些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监察列为了工作重点,但仍有个别路政执法人员因心存贪念,以身试法。
(二)收费违法违纪案例——内外勾结违法倒卡案
伴随着收费高速公路的诞生,逃费行为便生生不息。巨大的利益驱动,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特别我省高速公路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货车计重收费后,由于收费规则是根据车辆的载货重量、行驶里程确定收费金额,且全省高速公路实行了全省联网收费,车辆进入高速只记录车牌号后3位信息等规律的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入口登录车辆相关信息少(只记录车牌3位尾号及基本车型)的特点,在偷减行驶里程行驶上大作文章,采取各种手段倒卡、换卡、帮助长途货运司机逃偷通行费,并从中非法获利。形成了职业化、公开化、社会黑恶势力渗入的非法团伙;特别是倒卡团伙为协助逃费车辆顺利出站,往往采取金钱、财物为诱饵,拉拢个别收费站员工入伙,形成内外勾结,联合作案事态。特别是潭邵高速公路邵阳段,不法团伙活动猖獗,通过多方面调查,估计有10余个大小不等的团伙作案。其中,有一个8人的较大团伙,作案4个月,人均分得32万元,合计256万元;而根据他们与逃费司机分成比例,可估算损失通行费800万元。
今年7月初,湘乡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路面巡查过程中,抓捕一名姓曾的可疑分子,在其车上搜到多张假车牌、以仿车牌号不干胶若干,经突审,其为在邵阳、湘乡等地活动的倒卡团伙成员,并供认出团伙另外2名成员,以及参与或协助他们进行倒卡、帮助逃费车辆出站的4名收费员。管理处根据已有的违纪违法事实,对涉案的4名收费员予以开除。
◆案件分析:
团伙倒卡,其获利手段主要是为长途货车提供其目的地附近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IC卡,如大货车从小塘进入高速,从邵阳东下,按里程、重量,正常应收取大致2000多元通行费(一般货车均存在超载现象,对超载车辆通行费加倍收取),而倒卡团伙取大货车司机取得联系后,驾驶空车从邵东站进入,获取通行费IC卡,且进入前将空车车号牌更换或人伪造成与对方车辆号牌尾数相同的号牌。在邵东至邵阳东区间的停车带或服务区将从邵阳东进站的IC卡交长途货车,获取600—1000元换卡费,长途货车持此卡出站,收费距离只有几十公里,只需几十元通行费,除去换卡成本,可少缴通行费1000余元。
在整个换卡操作过程,出站口收费员是其非法获利的最大障碍。由于车辆换卡,在车号牌、通行时间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合理因素,如一外省货车,装几十吨货,只从邵东进、从邵阳东出,显然不合理。稍有经验的收费员是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为此,非法团伙为确保非法交易的顺利完成,便采取拉拢、贿赂等非法手段,让收费员为其非法倒卡行方便之门;个别收费员经不起利诱,或“高抬贵手”,或“积极配合”,通风报信,为倒卡犯案大开方便之门。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收费人员与犯罪团伙内外勾结,诈骗国有财产的犯罪案件,最终将绳之以法。
收费员虽然没有任何职级,但其岗位的特殊性,长年与现金接触,又是“绿色通道”、“施工车”等优惠政策的执行者,虽然他们的工作情况被监控头严格监视,但有些暗厢操作行为却是监控画面难以直观体现的。如果收费员责任心不到位,或者心存私心,大量国家通行将轻而易举从他们手中流失。当务之急,必须加强收费队伍管理,加强对收费人员反腐倡廉教育,以确保高速公路健康发展。 二、以案例为警示,扎实推进运营管理单位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以上案例,笔者认为,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廉政工作必须结合运营单位特点,从廉政文化建设入手,抓好领导班子,干部职工队伍,特别是收费、路政、养护只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单位风气,促进单位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抓廉政工作,首先要净化思想,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金钱是把双刃剑,能救人,亦能害人;每个人都有追求丰富物资生活,良好生存条件的欲望。纵观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职务犯罪,包括前面三个案例所列举的违法犯罪事实,分析当事人心理状态,大都是内心的贪念未得到有效扼制,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裂缝,心存侥幸,铸成大错。
要防止类似的情况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发生,关键之一还是要建立持久的反腐倡廉警示体系,要以持之以恒的思想教育为切入,不断帮助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警示贪污腐败对国家、社会、集体、个人及家庭的危害,时刻帮助干部职工计算“腐败成本”,警告每个人“腐败之手不可伸,伸手必被捉”,紧绷腐败防范之弦;树立“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的思想,注重防微杜渐,坚持“慎独”。通过教育,净化思想,把广大干部职工引导到以德养廉、洁身自律、淡泊名利、克己奉公的轨道上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狠抓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落实,夯实廉政文化建设基础。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抓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是重点。党中央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作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省厅、省局的指导下,有关运营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并日趋完善,特别对收费、路政、养护三支队伍的管理均提出了严格的廉政从业行为规范。即:收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收费纪律,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路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执收标准,做到公正执法”;工程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养护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程变更、验收和计量支付规定”等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从业人员却不能遵守行业规范,玩忽职守,甚至一些领导干部也贪赃枉法。这并不能说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问题出在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力度不到位。
笔者认为,作为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要主动拿出更多的精力统筹落实各项纪检工作任务;其次是要加强学习,熟悉纪检业务知识,学会把握关键工作和重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自身在繁杂事务中,统筹兼顾,落实纪检监督职责的能力;其三是要善于宣传,着力提升纪检工作在单位各项工作的地位,说服党委一班人配合支持纪检工作。以确保廉政制度的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以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基础。
三是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廉政文化,营造廉政氛围。如何让一个单位特别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形成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让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成为单位的主流意识。笔者认为,廉政工作不应该是一种简单的说教,廉政教育也不应该是单纯填鸭式的培训。实际上,在长期廉政工作经验显示,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为载体,宣传廉政文化,弘扬廉政主旋,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廉政文化是推进廉政建设 的有效途径。开展廉政工作的载体类别和形式多种多样,如廉政培训、案例教育,参观监狱,听反面典型的内心忏悔,提升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廉政防范意识;组织廉政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法比赛,在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中加深对廉政知识的理解;开设廉政宣传栏、悬挂廉政标语、警句,时刻提醒,警钟长鸣等。采取这样的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廉政教育,生动活泼,能让廉政思想自然而然的渗透到干部职工的内心深处,往往会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一、运营单位违纪案例及分析
(一)路政违纪案例:
2010年某日上午,牌号为豫C·609××、豫C·638××的两辆运送大型水泥生产设备的大型货车从邵阳某收费站出站,因设备超宽需要拆除车道护栏方能通过。司机和货主来到该路段路政中队值班室,找到中队负责人副队长赵××(非真实姓名)。由司机出面,与副队长赵××就拆除护栏有关事宜进行了商谈。司机提议由他们负责拆除护栏,车辆通过后再负责安装好,并给副队长赵××1500元现金作为辛苦费。副队长赵××默许,安排4名值班路政员在收费现场疏导交通,司机则自行拆除、安装护栏。事后,副队长赵××收下了司机的1500元所谓辛苦费,赵××私下分给值班的4名路政员每人300元。
很显然,该事件中,副队长赵××作为中队负责人,非但未履行领导职责,还私自收受当事司机现金并私分,违反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执法执收人员六条禁令》之第四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放人情车”,在整个事件中负主要责任。其余4人虽收取了300元“辛苦费”,但均未直接收取,在调查中,了解到部分人员接受赵××私分的财物时,也非主观意愿;有一位同志对钱款的来源不明;事后这4位同志都主动认识到错误,并向调查人员如实报告。
根据以上调查事实,依照《湖南省高速公路执法执收人员六条禁令》、《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员工奖惩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经管理处纪委和路政安全科党支部研究,对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作出了处理。
◆案件分析:
路政人员手中有执法权,而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场所是在高速公路沿线,其范围广、地点不确定,且处在摄像头之外,缺乏监管的环境进行,存在有很大的灵活性;同时,路政处理理赔案件时,其行为当事人的普遍心理是少花点钱,尽快解决问题。往往以金钱利诱,说通执法者行方便、私了,且相当一部分当事人私了后,也就不再提及,也无从追究。在些环境下,一些执法者面对唾手可得的金钱诱惑,往往怀着一定的侥幸心理,视党纪、规章于不顾,用自己手的权,牟取私利,终究铸成大错。
从纪检监察的角度看,路政岗位是存在较高廉政风险较高,也是较难实施监控的岗位。尽管这些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监察列为了工作重点,但仍有个别路政执法人员因心存贪念,以身试法。
(二)收费违法违纪案例——内外勾结违法倒卡案
伴随着收费高速公路的诞生,逃费行为便生生不息。巨大的利益驱动,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特别我省高速公路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货车计重收费后,由于收费规则是根据车辆的载货重量、行驶里程确定收费金额,且全省高速公路实行了全省联网收费,车辆进入高速只记录车牌号后3位信息等规律的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入口登录车辆相关信息少(只记录车牌3位尾号及基本车型)的特点,在偷减行驶里程行驶上大作文章,采取各种手段倒卡、换卡、帮助长途货运司机逃偷通行费,并从中非法获利。形成了职业化、公开化、社会黑恶势力渗入的非法团伙;特别是倒卡团伙为协助逃费车辆顺利出站,往往采取金钱、财物为诱饵,拉拢个别收费站员工入伙,形成内外勾结,联合作案事态。特别是潭邵高速公路邵阳段,不法团伙活动猖獗,通过多方面调查,估计有10余个大小不等的团伙作案。其中,有一个8人的较大团伙,作案4个月,人均分得32万元,合计256万元;而根据他们与逃费司机分成比例,可估算损失通行费800万元。
今年7月初,湘乡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路面巡查过程中,抓捕一名姓曾的可疑分子,在其车上搜到多张假车牌、以仿车牌号不干胶若干,经突审,其为在邵阳、湘乡等地活动的倒卡团伙成员,并供认出团伙另外2名成员,以及参与或协助他们进行倒卡、帮助逃费车辆出站的4名收费员。管理处根据已有的违纪违法事实,对涉案的4名收费员予以开除。
◆案件分析:
团伙倒卡,其获利手段主要是为长途货车提供其目的地附近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IC卡,如大货车从小塘进入高速,从邵阳东下,按里程、重量,正常应收取大致2000多元通行费(一般货车均存在超载现象,对超载车辆通行费加倍收取),而倒卡团伙取大货车司机取得联系后,驾驶空车从邵东站进入,获取通行费IC卡,且进入前将空车车号牌更换或人伪造成与对方车辆号牌尾数相同的号牌。在邵东至邵阳东区间的停车带或服务区将从邵阳东进站的IC卡交长途货车,获取600—1000元换卡费,长途货车持此卡出站,收费距离只有几十公里,只需几十元通行费,除去换卡成本,可少缴通行费1000余元。
在整个换卡操作过程,出站口收费员是其非法获利的最大障碍。由于车辆换卡,在车号牌、通行时间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合理因素,如一外省货车,装几十吨货,只从邵东进、从邵阳东出,显然不合理。稍有经验的收费员是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为此,非法团伙为确保非法交易的顺利完成,便采取拉拢、贿赂等非法手段,让收费员为其非法倒卡行方便之门;个别收费员经不起利诱,或“高抬贵手”,或“积极配合”,通风报信,为倒卡犯案大开方便之门。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收费人员与犯罪团伙内外勾结,诈骗国有财产的犯罪案件,最终将绳之以法。
收费员虽然没有任何职级,但其岗位的特殊性,长年与现金接触,又是“绿色通道”、“施工车”等优惠政策的执行者,虽然他们的工作情况被监控头严格监视,但有些暗厢操作行为却是监控画面难以直观体现的。如果收费员责任心不到位,或者心存私心,大量国家通行将轻而易举从他们手中流失。当务之急,必须加强收费队伍管理,加强对收费人员反腐倡廉教育,以确保高速公路健康发展。 二、以案例为警示,扎实推进运营管理单位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以上案例,笔者认为,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廉政工作必须结合运营单位特点,从廉政文化建设入手,抓好领导班子,干部职工队伍,特别是收费、路政、养护只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单位风气,促进单位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抓廉政工作,首先要净化思想,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金钱是把双刃剑,能救人,亦能害人;每个人都有追求丰富物资生活,良好生存条件的欲望。纵观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职务犯罪,包括前面三个案例所列举的违法犯罪事实,分析当事人心理状态,大都是内心的贪念未得到有效扼制,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裂缝,心存侥幸,铸成大错。
要防止类似的情况在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发生,关键之一还是要建立持久的反腐倡廉警示体系,要以持之以恒的思想教育为切入,不断帮助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警示贪污腐败对国家、社会、集体、个人及家庭的危害,时刻帮助干部职工计算“腐败成本”,警告每个人“腐败之手不可伸,伸手必被捉”,紧绷腐败防范之弦;树立“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的思想,注重防微杜渐,坚持“慎独”。通过教育,净化思想,把广大干部职工引导到以德养廉、洁身自律、淡泊名利、克己奉公的轨道上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狠抓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落实,夯实廉政文化建设基础。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抓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是重点。党中央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作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省厅、省局的指导下,有关运营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并日趋完善,特别对收费、路政、养护三支队伍的管理均提出了严格的廉政从业行为规范。即:收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收费纪律,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路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执收标准,做到公正执法”;工程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养护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程变更、验收和计量支付规定”等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从业人员却不能遵守行业规范,玩忽职守,甚至一些领导干部也贪赃枉法。这并不能说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问题出在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力度不到位。
笔者认为,作为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要主动拿出更多的精力统筹落实各项纪检工作任务;其次是要加强学习,熟悉纪检业务知识,学会把握关键工作和重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自身在繁杂事务中,统筹兼顾,落实纪检监督职责的能力;其三是要善于宣传,着力提升纪检工作在单位各项工作的地位,说服党委一班人配合支持纪检工作。以确保廉政制度的监督工作落实到位,以单位廉政文化建设基础。
三是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廉政文化,营造廉政氛围。如何让一个单位特别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形成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让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成为单位的主流意识。笔者认为,廉政工作不应该是一种简单的说教,廉政教育也不应该是单纯填鸭式的培训。实际上,在长期廉政工作经验显示,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为载体,宣传廉政文化,弘扬廉政主旋,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廉政文化是推进廉政建设 的有效途径。开展廉政工作的载体类别和形式多种多样,如廉政培训、案例教育,参观监狱,听反面典型的内心忏悔,提升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廉政防范意识;组织廉政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法比赛,在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中加深对廉政知识的理解;开设廉政宣传栏、悬挂廉政标语、警句,时刻提醒,警钟长鸣等。采取这样的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廉政教育,生动活泼,能让廉政思想自然而然的渗透到干部职工的内心深处,往往会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