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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先进的新“生产方式”而非单纯的“商业模式”,物联网正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一场“分享主义”价值原则革命,它与“五大发展理念”存在诸多相通之处,可以成为创新、共享发展的战略助推器。习近平“五大发展理念”相关的基本思想和话语表述,对物联网研究有直接指导作用,为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发展动力上,不断汇聚高新科技和“万众(创客)创新”力量的物联网,可以成为“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和推动“创新发展”的共建平台;在存在方式与价值原则上,物联网是具有广泛而深远影响的“分享主义平台”,可助推“共享发展”来不断拓展“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享与创新(共建)相互促进的物联网生产方式,为全面落实“五大发理念”、促进创新(共建)与共享深度融合提供了契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快速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迎来了重大战略机遇。
【关键词】物联网生产方式 创新发展 共享发展 分享主义平台
【中图分类号】 TP39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17.002
物联网与“五大发展理念”:新事物与新理念
习近平“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相统一的基本思想,对于理解和把握新兴的物联网生产方式的特性,有直接指导作用,为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新理念,首先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身实践提炼出的,而与之相关的全球背景,则是以物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物联网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从积极的一面来看,为各领域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在实践上,笔者更关注其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所形成的重要机遇;在理论上,笔者更关注物联网及其相关研究对推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所产生的重大机遇。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思想,堪称“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而“五大发展理念”与新兴的物联网生产方式之间存在诸多相通之处:物联网是建立在全球互联互通基础上的,“开放发展”是其基本理念;物联网经济通常又被称作“协同(collaborative)”经济,与“协调发展”理念相关,在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可以发挥作用;作为后消费主义时代配置自然资源的方式,物联网也与“绿色发展”相关。当然,物联网与创新、共享发展有着更直接的关联:作为高新科技不断汇聚、“万众(创客)创新”力量不断积聚的平台,“创新发展”也是物联网的基本理念;支撑物联网运转的重要价值原则是“共享(分享)”,“共享发展”理念包蕴其中。一方面,“五大发展理念”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实践的重要新理念,对于研究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重要代表的物联网有重要指导意义;另一方面,物联网可以成为“五大发展理念”重要的战略性助推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迎来了重大战略机遇,而物联网也可以成为深入阐释“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创新、共享发展等新理念、新战略、新实践的重要切入点。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是个表述新生事物的新名词——1995年,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提出与此相关的理念;1999年,麻省理工学院自动识别技术中心(Auto-ID Center)开始使用这一术语;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提出这一概念——其诞生只有10年左右时间。从实践上来看,物联网经济是在2008年全球后金融危机时代开始极速发展的——这场危机对物联网经济发展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有多大作用,值得探讨,但是,人类已有发展史表明:机遇往往诞生于危机,而作为新生事物的物联网也必将在机遇与危机并存中发展。从研究上来看,2010年前后,西方学术界才开始大量出现探讨物联网的理论著述,许多人认为,一些有关物联网的理念或理论判断,具有未来主义乃至科幻色彩。物联网尚在发展之中,其理论探讨尤其大众认知还远远不够清晰和成熟。在研究过程中,笔者总是想起《周易·系辞》的精彩论述: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笔者以为,用上面这些话描述物联网当下全球认知状况,应当是非常准确的:电商、移动支付、免费Wi-Fi、Uber、自媒体……凡此种种与物联网相关的新生事物,不光欧美大众,中国百姓也在“日用”之,但尚未清晰认知其中之“道”,而探讨物联网之“道”的各国研究者,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体来说,物联网发展尚处在“动之微,吉之先见”的“几”的状态,而相关理论研究的意义也就在于准确认知和把握这种“几”的状态。“知几”是为了“知来(预知未来)”,而“知来”需“极数”“通变”,即在总结已有的历史发展规律中预知未来以获得“先见”之明——对于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代表物联网来说,尤其要置于与前两次工业革命的联系、比较中来认知和探讨。
从全球范围来看,第二次工业革命助推西方发达国家摆脱普遍匮乏而步入普遍丰裕的消费社会,这对西方大众来说并非坏事,但是过度的消费主义价值原则,一方面加剧了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贫富分化的全球社会冲突,另一方面还加剧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全球生态冲突——附带强调的是:物联网“分享主义”作为可以替代“消费主义”的新价值原则,也会对西方大众过度消费的生活方式有所改造,进而对全球绿色生态发展有所推动。较之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革命释放出了更巨大的生产力,其后果是产生了更加过剩的产能以及更加过剩的劳动力人口——在笔者看来,在资本主义传统的市场框架下,这两种过剩问题是无法得到真正解决的,并且随着全球生产力的进一步极速发展,这两种过剩只会进一步加剧——在2008年之后的全球后金融危机时代,与西方经济缓慢复苏相伴随的就业人口的不增长乃至负增长现象,部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总体来说,全球社会不可能再回到劳动密集、集约型主导的时代——这是全球性问题,当然也是秉持开放发展理念、在全球化进程中发展自己的中国所面对的大问题,并且,对于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这方面的问题更为严峻:与产业转型相配套的去产能措施的实施,使就业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而且这一问题绝非单纯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很严峻的社会问题;而重回劳动密集、集约型经济,绝非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之道,必须有新的思路——这是我们理解“五大发展”新理念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新战略的重要背景。无论对于中国还是全球来说,危机倒逼改革,而在当代社会,改革的有效推进,往往需要高新科技提供支点——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先进生产方式代表的物联网就可以提供这种支点。 从中国现状来看,物联网“吉”象尚未充分显现,诸如忽视实体制造业、利用互联网金融(众筹等)进行商业欺诈等“凶”象却已层出不穷,“乱花渐欲迷人眼”;但是,“不畏浮云遮望眼”“人间正道是沧桑”,穿透种种乱象,揭示物联网发展之“正道”,非常必要。从积极一面看,在物联网发展的许多方面,我们已占得先机;发展物联网分享经济已被写进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等),“互联网 ”“智能制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也已成为我们的战略选择;支撑物联网运转的一个重要价值原则是“共享(分享)”,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包括“共享发展”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及“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重大命题,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在“五大发展理念”整体框架下对有关“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论述,更是完整地构建起了社会主义“共享”理论体系——这为中国学者探讨物联网正大之“道”,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和理论基础。笔者初步研究的体会是:物联网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不能仅仅从新“技术模式”、新“商业模式”的角度来讨论。总体上,笔者把“物联网”定位为“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先进的新“生产方式”,这种新的先进生产方式,必将带来全球社会经济基础的重大变革,进而促发包括发展理念、制度设计等庞大的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迎来重大战略机遇。
物联网是在全球化极速发展中产生的,而当今全球经济结构远远没有达到均衡,甚至失衡的态势会进一步加剧。因此,物联网对不同国家所形成的影响——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是非常不同的,盘清家底,认清优劣,至关重要。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物联网显然更容易在流通、金融、消费等领域急速扩张(中国现状也证明了这一点),而我们的突出短板,是关乎生产领域的可持续升级的制造业体系、技术创新机制等尚未完全成型——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但是,辩证地看,制造业、技术体系一旦成型,对新生事物也会产生习惯性排拒力量(欧美发达国家有部分体现)——而这却有可能成为我们实现弯道超车的后发优势,前提是我们必须把物联网的正面影响因势利导地引向制造业或实体经济。个人认为,或许更为重要的是:要关注支撑物联网经济发展的价值原则、制度环境等。支撑物联网经济的一个重要价值原则是“共享(分享)”,而“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物联网实践上,我们应该坚定以“共享”为价值原则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价值自信。还处在发展中的物联网是决定人类社会未来的重要因素之一,技术、商业塑造着物联网,而价值原则、制度设计等也是塑造物联网未来的重要力量:用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制度设计等来塑造物联网,以引领其发展的方式和方向,对于中国乃至全球发展来说都非常重要。在物联网研究上,我们应坚定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原则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信。笔者个人初步研究的体会是:马克思相关政治经济学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相统一的基本思想,对于当今物联网经济的发展及其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等,具有极强阐释力,可以成为构建物联网研究中国话语体系坚实的理论基础。
分享主义:物联网生产方式引发全球价值原则革命
如何为“物联网”定位,目前中外学界存在不同看法,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它是一种代表第三次工业革命极致生产力的先进的新“生产方式”,而并非单纯的新“商业模式”。杰里米·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认为物联网正在引发一场“静悄悄的革命(quiete revolution)”——笔者的《当“分享”成为“主义”:物联网开启新时代》(《读书》,2016年第1期)一文把支撑这场革命的价值原则提炼、概括为“分享主义(Sharism)”(这一概念由毛向辉先生较早提出)。陈宪《分享经济能够颠覆资本主义吗》(《文汇报》,2016年4月1日)一文对笔者和里夫金提出质疑,强调物联网“分享经济”只是处置“闲置”资源,“利用技术变革形成商业模式”,对其将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观点表示怀疑——分歧或许在于对物联网分享经济是作狭义的还是广义的理解。西方这方面的主流观点,确实只是狭义的理解,将其仅仅作为资本主义自我修复、再造或再定义的新“商业模式”来讨论——这种研究路数当然也非常重要;而里夫金的独特性恰恰在于广义的理解,从物联网分享经济中发现了颠覆传统资本主义的力量,并且是在三次工业革命的历史脉络中展开相关探讨的——笔者更倾向于这种研究路数。如果仅仅在狭义上把物联网分享经济视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的话,那么,它就仅仅只是一种关乎经济发展的战术性助推器;而如果在广义上将其视为代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一种新的先进的“生产方式”的话,那么,它就同时也是关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战略性助推器,而其引发的是关乎人类社会整体发展的分享主义的价值原则革命。
简单勾勒一下物联网发展并不长的历史脉络,对于理解其基本特点并作准确定位,非常必要。“物联网”的最大特点首先是“信息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物流互联网”之“三网合一”:“通信互联网”也即“信息互联网(internet of information,缩写为IOI)”,而“能源”“物流”则关乎“物(things)”,整合进两者的互联网就成为“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缩写为IOT)”。信息互联网本身经历了两大发展阶段:在Web1.0阶段,大众利用互联网的方式主要是所谓“信息冲浪”,可以说大众还只是信息的“消费者”;而以社交网络为代表的Web2.0则使大众也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因而整体上也就成为信息的“产消者(prosumer)”。在笔者看来,如果说人类经济社会的信息化转型,肇始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并在Web1.0阶段达到顶峰的话,那么,以社交网络为代表的Web2.0则标志着信息化转型的完成——同时也是“终结”,而由第二次工业革命引发的信息时代的“终点”,恰恰是以建立在Web2.0基础上的物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起点”。如果说互联网的上半段属于“信息时代(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话,其下半段就属于“物联网时代(第三次工业革命)”。作为“终点”和“起点”的标志,就是在“信息”联通的基础上加进了“物”的联通:信息化与实体制造业、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开始形成更深度融合,大众不再只是“信息”的“产消者”、虚拟世界的构建者,同时也成为“物品”的“产消者”、现实世界的构建者;如果说即使作为升级版Web2.0的IOI即狭义的“互联网”还只是一种信息或虚拟性事物的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的话,那么,IOT则关乎实体经济或物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在此意义上,物联网研究专家克里斯·安德森以“创客(Makers)”作为“新工业革命”的重要标志(参见其《创客:新工业革命》一书),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创客”的加入,才使物联网架构更加趋于完整。从现实状况来看,直到目前为止,代表中国物联网经济的百度、阿里巴巴、腾讯BAT三巨头,还主要是以“电商”示人,其骄人的业绩还主要体现在流通、消费、金融等领域,尽管已开始关注实体制造业并试图产生影响。目前全球物联网研究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构建完整的物联网经济发展体系,只有“企业”这个主体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大众”这两大主体——这是中国政府正在推动“双创”和“创客”基地建设等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研究角度来看,创客具有广度和深度的介入,使物联网经济更接近马克思所谓的“生产方式”乃至“物质生产方式”。因此,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用“物联网时代”而非宽泛的“互联网时代”,来描述当下第三次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时代新变,无疑更为贴切:与第一次工业革命所产生的“大机器生产方式”相对,这次革命所产生的可称之为“物联网生产方式”。 如果将其视作一种推动社会整体发展的基础性的“生产方式”,我们就可以从价值原则、存在方式、发展动力等多方面,对物联网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并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立足点,整合西方已有的物联网理论而不是简单地跟着西方人云亦云,进而推进中国本土物联网理论的发展,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这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在价值原则上,支撑物联网生产方式的价值原则,可概括为“分享主义”,这对我们充分理解“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命题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未来命运等,有重要启示。物联网专家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用“分享经济(sharing/sharable economy)”来概括物联网经济的基本特点之一;另一物联网研究大家凯文·凯利的《必然》用12个关键词概括物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中之一就是“分享(sharing)”;安德森以“免费”为书名(参见其《免费:激进价格的未来》一书),概括了物联网的发展趋势之一——以“分享(共享)”为支撑物联网的价值原则之一。所谓“分享”,具体地说就是“免费”获得信息、计算机软件、Wi-Fi、服务(包括教育服务产品如“慕课”等)乃至物品等。这些是国际物联网研究界的基本共识之一,但对这一价值原则作什么样的社会定位,却存在分歧——在这方面,笔者的基本认识是:对此的研究,不能“过度意识形态化”,但也不应“去意识形态化”——而后者是国内外物联网研究的主导倾向。
国内相关研究的“去意识形态化”倾向,在相关外文文献的中文翻译中就有所体现,这里以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中文翻译略作分析。该书英文副标题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 the Collaborative Commons, and 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中文版副标题却变成:“一个物联网、合作共赢的新经济时代”——Capitalism这个“大词”被过滤掉了。该书第一章下第一个标题是“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中译文却成为“大势所趋:社会发展的最佳状态”,翻译者难道认为“资本主义的黯然失色”是个敏感话题?第二章英文标题是“the European Enclosures and the birth of the market economy”,中译文却掐头而留尾变成“市场经济的诞生”,翻译者有必要为臭名昭著的“欧洲圈地运动”遮遮掩掩吗?第三章英文标题是“the courtship of Capitalism and vertical integration”,中译文也把“资本主义”一词抹掉而成为“历史的进程:从第一个工业革命到第二次工业革命”,该章下第一个标题是“the birth of Capitalism”,中译文却成为“亚当·斯密的经济逻辑”。第九章下一个标题是“power to people”,中译文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看来翻译者认为“人民”也是个敏感词。第十章下一个标题是“the enviromentalists and software hackers become kindred spirits”,中译文是“信息与生命科学:比尔·盖茨的兴趣点”,盖茨是一个充分利用物联网优势却反对其分享主义价值原则的典型代表,并视software hackers(黑客)为邪恶的敌人,而我们的翻译者是不是有向盖茨献媚之嫌呢?第十一章标题是“the Collaboratists prepare for battle”,中译文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中译者看来“battle”火药味太浓,所以要抹掉;该章下一个标题是“globalizatin versus reopening the global Commons”,中译文只剩下“全球共享时代”,里夫金所要强调的“全球共有(Commons)”与资本“全球化(globalizatin)”之间的对立(versus)色彩,也被稀释掉了。其他西方物联网著述的中文翻译也存在类似的“去意识形态化”现象,兹不赘述。当然,国外物联网研究在总体上也存在此倾向,西方学界这方面的主导判断是:物联网分享经济只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是对资本主义的修复(fix)、再造(reinvent)等;在这方面,里夫金要激进一些,他认为物联网分享经济将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但是,他讳谈作为资本主义“替代方案”的“社会主义”。凯利《必然》一书提到了“网络共产主义(dot-communism)”,他也愿意把物联网促成的社会新形态表述为“数字社会主义”,但强调这非常不同于所谓“老式社会主义”,他毋宁将其称为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如此等等。
笔者认为,准确认知物联网“分享主义”价值原则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未来命运的影响,恐怕首先还是要回到马克思、回到第一次工业革命。马克思《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的演说》指出:“蒸汽、电力和自动走锭纺纱机甚至是比巴尔贝斯、拉斯拜尔和布朗基诸位公民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这讲的是“曾经”发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以“蒸汽机”为代表的大机器生产方式彻底革掉了封建主义的命,并把资本主义推上历史舞台。作为辩证的、历史主义的大师,马克思同时指出:技术和大机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又必将把资本主义拉下历史舞台,在大发展的同时,资本主义灭亡的“启动键”也被按下——19世纪末连绵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尤其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几乎葬送了资本主义,但西方资本主义却艰难地躲过了灭顶之灾,并且蓬勃兴起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似乎还按下了资本主义灭亡的“暂停键”——而到了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指出,现在正在发生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以“物联网”为代表的生产方式又将彻底革掉资本主义的命,一场“静悄悄的革命”正在发生,资本主义灭亡的“重启键”被按下。可以从多角度、多层面描述资本主义在三次工业革命中跌宕起伏的命运,其中一个重要角度就是“价值原则”——马克思在这方面的深刻分析,被以往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严重忽视了。 马克思在分析“资产阶级社会中生产的社会性和共产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社会性的区别”时指出:
但在这种前提下,不是交换最先赋予劳动以一般性质,而是劳动预先具有的共同性决定着对产品的分享。生产的共同性一开始就使产品成为共同的、一般的产品。最初在生产中发生的交换——这不是交换价值的交换,而是由共同需要、共同目的所决定的活动的交换——一开始就包含着单个人分享共同的产品界。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成为一般劳动。而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劳动在交换以前就应成为一般劳动;也就是说,产品的交换决不应是促使单个人参与一般生产的媒介。当然,媒介作用必定是有的。
在以单个人的独立生产为出发点的第一种情况下——不管这些独立生产通过自己的互相联系而在事后怎样确立和发生形态变化——媒介作用来自商品交换、交换价值、货币,它们是同一关系的表现。在第二种情况下,前提本身起媒介作用,也就是说,共同生产,作为生产的基础的共同性是前提。单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劳动。因此,不管他所创造的或协助创造的产品的特殊物质形式如何,他用自己的劳动所购买的不是一定的特殊产品,而是共同生产中的一定份额。因此,他不需要去交换特殊产品。他的产品不产生交换价值。这种产品无须先变成一种特殊形式,才对单个人具有一般性质。在这里,交换价值的交换中必然产生的分工不再存在了,代之而建立起来的是某种以单个人参与共同消费为结果的劳动组织。
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的社会性只是由于产品变成交换价值和这些交换价值的交换,才事后确立下来。在第二种情况下,生产的社会性是前提,并且个人分享产品界,参与消费,并不是以互相独立的劳动或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为媒介。它是以个人在其中活动的社会生产条件为媒介的……因为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劳动的前提恰好是:不论是单个人的劳动还是他的产品,都不具有直接的一般性;他的产品只有通过物的媒介作用,通过与它不同的货币,才能获得这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19~120页)
笔者认为,以上论述必将成为当今物联网“分享”经济研究最重要的经典理论,并且也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的领导集体提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命题的重要的经典依据。马克思以上论述的两个基本方面是:(1)生产的“社会性”“共同性”(这关乎的是生产方式的特性),(2)产品的“可分享性”(这关乎“价值原则”)。而西方学者研究物联网的主导思路,也主要是从这两方面展开的:视物联网基本特性为“可分享性”,前已有述,再看“社会性”。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副标题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 the Collaborative Commons, and 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里夫金的主导思路是:“the Collaborative Commons(协同共有)”体现了“The Internet of Things(物联网)”的基本特性,而这将导致“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资本主义黯然失色)”——中文翻译去掉“资本主义”这个“大词”的做法,就严重遮蔽乃至扭曲了里夫金的这一主导思路。再如另一美国学者罗宾·蔡斯所著《共享经济》一书的副标题是:How people and platforms are inventing the collaborative economy and reinventing Capitalism,同样视collaborative为物联网的基本特性,而中文版副标题却成为“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也把“资本主义”这个大词去掉了。所谓collaborative,显然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性”尤其“共同性”含义相近。物联网经济,既是“分享经济(sharable/sharive economy)”,也是“协同经济(collaborative economy)”——这当是西方物联网研究的一个基本共识,可以概括为:生产方式高度的“协同性”“共同性”“社会性”与价值原则初步的“可分享性”的统一,是物联网经济的基本特性。对于具有这种特性的物联网生产方式对资本主义未来命运的影响,西方学者的判断出现了分歧:蔡斯认为是reinventing(再造)Capitalism(这也是西方学界的主流观点),而里夫金认为是导致eclipse of Capitalism,进而资本主义必然灭亡。马克思以上论述,实际上是把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概括为:生产方式高度的“社会性”或“直接的一般性”与价值原则普遍的“可分享性”的统一——这是被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严重忽略了的一个重要思想,而马克思的这一重要思想,在当今第三次工业革命物联网时代,将会展现出巨大的理论阐释力和生命力。
在发展生产力、提升社会性上,资本主义是前此任何一种社会形态所无法比拟的,而不断提升的社会性又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占有私人性产生冲突,并且这种冲突必然越来越尖锐,最终结果是资本主义及其私有所有制这种“外壳”必将被“炸毁”——这主要是从生产角度来看的,而从价值原则或产品分配、消费的角度来看,与此同时还必须引进“可分享性”价值原则,才能真正全面、彻底“炸毁”资本主义,并推动其向对立面社会主义转变。第二次工业革命进一步提升了西方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而学界往往忽视的是: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政府同时也部分地引入了“可分享性”价值原则,即通过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二次分配”中让工人大众部分地分享到了剩余价值——这种价值原则改良所产生的“制度性分享”,也是资本主义灭亡的“启动键”被暂时按下的原因之一。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代表,物联网生产方式高度的“协同性”“社会性”,是前两次工业革命所无法比拟的,更为重要的是:它同时在市场经济内部、“初次分配”中也已开始初步裂变出“可分享性”价值原则——这将成为当今资本主义直接的“引爆点”。(以上详细分析参见刘方喜的《当“分享”成为“主义”》及刊于2016年第3期《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的《分享主义大潮:物联网时代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伟大复兴》两文) 物联网生产方式:创新与共享融合发展的战略助推器
如果说物联网生产方式如里夫金所说正在使资本主义黯然失色的话,那么,它正在并必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蓬勃发展。从中国已取得的成就来看,2015年5月在布鲁塞尔国际标准组织物联网标准化大会上新成立的WG10物联网标准工作组正式同意,同步转移中国主导的物联网体系架构国际标准项目(ISO/IEC30141),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沈杰当选为ISO/IEC30141国际标准主编,将与其他国际专家共同推进和完善物联网体系架构的国际标准,这将有助于中国在物联网国际标准制定中掌握主导权,使中国提出的物联网架构方案成为国际标准的主体内容(参见《专家:中国将主导物联网架构国际标准制定》,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5/20/c_1115353595.htm);而中国物联网经济几乎是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步发展起来的,并且在许多方面取得的成就不输西方,西方物联网经济研究专家如里夫金、安德森等,对中国引领第三次工业革命物联网分享经济发展均有所期待。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身实践,顺应全球第三次工业革命发展大势,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由此也可见其弥足珍贵。
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三五的决议在论及“创新发展”中强调:“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发展物联网、分享经济是“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中全会后,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再次强调了互联网在推动新发展理念践行方面的重要意义,并在农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历史脉络中对互联网信息革命作了定位,强调指出:“总体上说,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应该也能够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而网信事业可以多方面推进共享——网信事业可以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共享发展的重要起点和抓手。
五中全会后,习近平同志近两万字的《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6年1月18日)》(《人民日报》,2016年5月10日,第2版)是一篇有关“五大发展”的理论系统性、实践指导性很强的重要文献,其中有关“共享发展”的论述理论系统性更强,更加弥足珍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其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共享是全民共享。这是就共享的覆盖面而言的。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二、共享是全面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内容而言的。共享发展就要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三、共享是共建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实现途径而言的。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四、共享是渐进共享。这是就共享发展的推进进程而言的。一口吃不成胖子,共享发展必将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即使达到很高的水平也会有差别。我们要立足国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思考设计共享政策,既不裹足不前、铢施两较、该花的钱不花,也不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口惠而实不至。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贯通的,要整体理解和把握。
以上论述是对共享发展理念的进一步细化、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享”理论体系已然成型。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而把这些思想集中提炼为“共享”范畴,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取得的新的重大理论创获,是世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在国际共运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从相互贯通的角度来看,共享发展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体现了渐进性,“全民共享”覆盖面的逐渐扩大、“全面共享”内容和领域的逐步拓展,也体现了渐进性,从多方面、多层次推进渐进共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和进程高度凝练的理论概括。而渐进共享的推动力来自“共建”,“共建才能共享”,《讲话》强调,“发展依靠人民”,“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要全面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环境”,最终,《讲话》把“落实共享发展理念”高度概括为两个层面的事:“一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民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两个层面的高度统一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如此才能充分提升人的生产性,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全民共建、全面共建,全民共享、全面共享才能获得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全民共享、全面共享,不断提升发展成果的可分享性,又会最大程度激发全民共建、全面共建的积极主动性,全民生产性、创造性会随之得到不断的全面提升。当这两个层面形成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可分享性与生产性在相互促进中相互提升,“渐进共享”就会获得源源不断的推动力。《讲话》还特别强调:“要坚持系统的观点,依照新发展理念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置于“五大发展”整体框架来看,与“共享发展”关联性最强的首先是“创新发展”。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习近平“五大发展”论尤其“共享”论对物联网经济的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为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研究物联网生产方式,也有利于我们更深入理解和阐释习近平“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相统一理论的重大意义。 在“存在方式”上,物联网经济又被描述为“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y)”,结合价值原则来看,物联网生产方式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正在逐步构建起一种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的“分享主义平台”。诸多物联网理论专家都注意到了“平台”的重要性,凯利的《必然》一书指出:“长期以来,有两种基本方式来组织人们进行工作,即企业和市场”,“最近,第三种组织工作的形式出现,即平台”,而“在一个平台的几乎各个水平上,共享都是默认设置”。蔡斯更是以“平台”作为自己《共享经济》一书副标题:人民和“平台”如何创造协同经济并再造资本主义,其第二章标题是“Platforms for Participation(参与的平台)”,实际上就是用“平台”为物联网经济定位。第六章标题中有“Power Sharing(权力的分享化)”,第九章的标题中有“Democratizing Power and Wealth(权力和财富的民主化)”,实际上是用财富和权力的“分享化”“民主化”为支撑物联网“平台”的价值原则作定性。在“发展动力”上,蔡斯强调:“构建平台就是为了让个人参与进来,让个人赋予其生命”,“人人共享重新书写了价值创造的法则:分享资源会带来最高效率;分享知识会带来最伟大的创新”,“平台存在的意义就是通过联合他人释放出隐藏在过剩产能中的价值:资产、时间、专业知识以及创造力等”——保护版权等排他性私人产权的最主要理据是:它可以刺激创新、提高效率——而物联网分享主义平台的重要意义之一,就在于正在从根本上动摇这一依据:不是“排他性”,而是超越“排他性”的“可分享性”,才是更能充分激发人的创新性的原动力。另一物联网专家尤查·本科勒《企鹅与怪兽(利维坦)》也分析指出:“在2008年的经济危机发生后,甚至连一些市场自由主义的忠实支持者也不得不承认,‘市场激励至上模型’是有缺陷的”,“一旦人们不仅将网络作为创造个人内容的平台,而且还不图回报地把它们的成果、知识和资源分享给大家,那么,它们的创造力就无可限量”。“可分享性”恰恰可以激发人的创造力、创新性的原动力,而基于私有产权的“独占性”“排他性”恰恰是压制人的创新力量充分发挥的阻力——本科勒实际上揭示了物联网生产方式已对支撑资本主义发展的传统价值原则形成了重大冲击。与此相对照,“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物联网给我们的重大启示是:“共享”不是“削弱”而是可以“激发”人的创新性、生产性进而“增强”经济社会的发展动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先进生产方式的代表,物联网昭示着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伟大复兴。
物联网平台,既是一种“共享”平台,同时也是一种“创新”平台,进而也是“共享”与“创新”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融合平台——这也是物联网研究的一个基本共识。而用习近平“共享”论话语来描述无疑更为清晰:物联网平台,既是一种可推进“全民共享,全面共享”的“共享”平台,同时也是一种“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的“创新”平台和“共建”平台;而习近平“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的论述,更可以用来清晰描述物联网平台“共享”与“创新(共建)”高度融合的基本特点。推进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的深度融合,乃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渐进共享过程的关键所在。作为一种创新、共建与共享不断融合的平台,物联网生产方式将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产生非常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五中全会首先是直接针对补齐尚未全面脱贫的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近期奋斗目标提出共享发展新理念的,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还结合远景目标展开分析,因而更具长远意义。
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具体而生动地描绘了“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的状态。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远景目标就是“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共产主义“自由人联合体”——这一普遍共享理念,根植于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中(见前引马克思语)。而联系起来看,“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可以说是“共建”和“创新发展”的远景目标。因此,推进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期目标的关键所在,也是在此基础上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景目标的关键所在——而物联网生产方式在这方面可以成为战略性的助推器。
当然,前文已指出,物联网生产方式也可以对协调、开放、绿色发展发挥助推作用。其不断提升、扩展的全球互联互通性,既有助于推进面向全球的开放发展,也有助于推进立足国内的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电商”下乡的举措已初见成效,表明在协调城乡发展上,物联网可以有所作为。作为一种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物联网是一种不过度依赖消耗自然资源的内涵式发展方式;其不重排他性“所有权(ownership)”而更重视可分享性“使用权(access)”的运作特点,又使其在已生产出的产品的充分利用上可以发挥作用,因而它也是一种节约型发展方式;其“分享主义”的基本价值原则,对影响大众生活的过度的“消费主义”也会有所矫正——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在结尾处指出:物联网的发展也有助于不断提升全球“生物圈意识”,因而对绿色发展也有重要推动作用。习近平强调:“五大发展”是个有机统一体,因此,在理论上我们也应将创新、共享发展置于“五大发展”整体框架中来研究。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代表,物联网生产方式的发展,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机遇,而全面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促进创新与共享深度融合,无疑是抓住这一重大战略机遇的关键之一。对于学界来说,构建物联网研究中国话语体系,已成为重大时代使命。
参考文献
习近平,2016,《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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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樊保玲
【关键词】物联网生产方式 创新发展 共享发展 分享主义平台
【中图分类号】 TP39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17.002
物联网与“五大发展理念”:新事物与新理念
习近平“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相统一的基本思想,对于理解和把握新兴的物联网生产方式的特性,有直接指导作用,为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新理念,首先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身实践提炼出的,而与之相关的全球背景,则是以物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物联网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从积极的一面来看,为各领域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在实践上,笔者更关注其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所形成的重要机遇;在理论上,笔者更关注物联网及其相关研究对推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所产生的重大机遇。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思想,堪称“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而“五大发展理念”与新兴的物联网生产方式之间存在诸多相通之处:物联网是建立在全球互联互通基础上的,“开放发展”是其基本理念;物联网经济通常又被称作“协同(collaborative)”经济,与“协调发展”理念相关,在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可以发挥作用;作为后消费主义时代配置自然资源的方式,物联网也与“绿色发展”相关。当然,物联网与创新、共享发展有着更直接的关联:作为高新科技不断汇聚、“万众(创客)创新”力量不断积聚的平台,“创新发展”也是物联网的基本理念;支撑物联网运转的重要价值原则是“共享(分享)”,“共享发展”理念包蕴其中。一方面,“五大发展理念”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实践的重要新理念,对于研究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重要代表的物联网有重要指导意义;另一方面,物联网可以成为“五大发展理念”重要的战略性助推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迎来了重大战略机遇,而物联网也可以成为深入阐释“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创新、共享发展等新理念、新战略、新实践的重要切入点。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是个表述新生事物的新名词——1995年,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提出与此相关的理念;1999年,麻省理工学院自动识别技术中心(Auto-ID Center)开始使用这一术语;2005年,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提出这一概念——其诞生只有10年左右时间。从实践上来看,物联网经济是在2008年全球后金融危机时代开始极速发展的——这场危机对物联网经济发展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有多大作用,值得探讨,但是,人类已有发展史表明:机遇往往诞生于危机,而作为新生事物的物联网也必将在机遇与危机并存中发展。从研究上来看,2010年前后,西方学术界才开始大量出现探讨物联网的理论著述,许多人认为,一些有关物联网的理念或理论判断,具有未来主义乃至科幻色彩。物联网尚在发展之中,其理论探讨尤其大众认知还远远不够清晰和成熟。在研究过程中,笔者总是想起《周易·系辞》的精彩论述: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笔者以为,用上面这些话描述物联网当下全球认知状况,应当是非常准确的:电商、移动支付、免费Wi-Fi、Uber、自媒体……凡此种种与物联网相关的新生事物,不光欧美大众,中国百姓也在“日用”之,但尚未清晰认知其中之“道”,而探讨物联网之“道”的各国研究者,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体来说,物联网发展尚处在“动之微,吉之先见”的“几”的状态,而相关理论研究的意义也就在于准确认知和把握这种“几”的状态。“知几”是为了“知来(预知未来)”,而“知来”需“极数”“通变”,即在总结已有的历史发展规律中预知未来以获得“先见”之明——对于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代表物联网来说,尤其要置于与前两次工业革命的联系、比较中来认知和探讨。
从全球范围来看,第二次工业革命助推西方发达国家摆脱普遍匮乏而步入普遍丰裕的消费社会,这对西方大众来说并非坏事,但是过度的消费主义价值原则,一方面加剧了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贫富分化的全球社会冲突,另一方面还加剧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全球生态冲突——附带强调的是:物联网“分享主义”作为可以替代“消费主义”的新价值原则,也会对西方大众过度消费的生活方式有所改造,进而对全球绿色生态发展有所推动。较之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革命释放出了更巨大的生产力,其后果是产生了更加过剩的产能以及更加过剩的劳动力人口——在笔者看来,在资本主义传统的市场框架下,这两种过剩问题是无法得到真正解决的,并且随着全球生产力的进一步极速发展,这两种过剩只会进一步加剧——在2008年之后的全球后金融危机时代,与西方经济缓慢复苏相伴随的就业人口的不增长乃至负增长现象,部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总体来说,全球社会不可能再回到劳动密集、集约型主导的时代——这是全球性问题,当然也是秉持开放发展理念、在全球化进程中发展自己的中国所面对的大问题,并且,对于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这方面的问题更为严峻:与产业转型相配套的去产能措施的实施,使就业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而且这一问题绝非单纯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很严峻的社会问题;而重回劳动密集、集约型经济,绝非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之道,必须有新的思路——这是我们理解“五大发展”新理念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新战略的重要背景。无论对于中国还是全球来说,危机倒逼改革,而在当代社会,改革的有效推进,往往需要高新科技提供支点——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先进生产方式代表的物联网就可以提供这种支点。 从中国现状来看,物联网“吉”象尚未充分显现,诸如忽视实体制造业、利用互联网金融(众筹等)进行商业欺诈等“凶”象却已层出不穷,“乱花渐欲迷人眼”;但是,“不畏浮云遮望眼”“人间正道是沧桑”,穿透种种乱象,揭示物联网发展之“正道”,非常必要。从积极一面看,在物联网发展的许多方面,我们已占得先机;发展物联网分享经济已被写进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等),“互联网 ”“智能制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也已成为我们的战略选择;支撑物联网运转的一个重要价值原则是“共享(分享)”,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包括“共享发展”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及“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重大命题,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在“五大发展理念”整体框架下对有关“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论述,更是完整地构建起了社会主义“共享”理论体系——这为中国学者探讨物联网正大之“道”,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和理论基础。笔者初步研究的体会是:物联网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不能仅仅从新“技术模式”、新“商业模式”的角度来讨论。总体上,笔者把“物联网”定位为“第三次工业革命”时代先进的新“生产方式”,这种新的先进生产方式,必将带来全球社会经济基础的重大变革,进而促发包括发展理念、制度设计等庞大的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迎来重大战略机遇。
物联网是在全球化极速发展中产生的,而当今全球经济结构远远没有达到均衡,甚至失衡的态势会进一步加剧。因此,物联网对不同国家所形成的影响——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是非常不同的,盘清家底,认清优劣,至关重要。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物联网显然更容易在流通、金融、消费等领域急速扩张(中国现状也证明了这一点),而我们的突出短板,是关乎生产领域的可持续升级的制造业体系、技术创新机制等尚未完全成型——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但是,辩证地看,制造业、技术体系一旦成型,对新生事物也会产生习惯性排拒力量(欧美发达国家有部分体现)——而这却有可能成为我们实现弯道超车的后发优势,前提是我们必须把物联网的正面影响因势利导地引向制造业或实体经济。个人认为,或许更为重要的是:要关注支撑物联网经济发展的价值原则、制度环境等。支撑物联网经济的一个重要价值原则是“共享(分享)”,而“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物联网实践上,我们应该坚定以“共享”为价值原则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价值自信。还处在发展中的物联网是决定人类社会未来的重要因素之一,技术、商业塑造着物联网,而价值原则、制度设计等也是塑造物联网未来的重要力量:用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制度设计等来塑造物联网,以引领其发展的方式和方向,对于中国乃至全球发展来说都非常重要。在物联网研究上,我们应坚定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原则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自信。笔者个人初步研究的体会是:马克思相关政治经济学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相统一的基本思想,对于当今物联网经济的发展及其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等,具有极强阐释力,可以成为构建物联网研究中国话语体系坚实的理论基础。
分享主义:物联网生产方式引发全球价值原则革命
如何为“物联网”定位,目前中外学界存在不同看法,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它是一种代表第三次工业革命极致生产力的先进的新“生产方式”,而并非单纯的新“商业模式”。杰里米·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认为物联网正在引发一场“静悄悄的革命(quiete revolution)”——笔者的《当“分享”成为“主义”:物联网开启新时代》(《读书》,2016年第1期)一文把支撑这场革命的价值原则提炼、概括为“分享主义(Sharism)”(这一概念由毛向辉先生较早提出)。陈宪《分享经济能够颠覆资本主义吗》(《文汇报》,2016年4月1日)一文对笔者和里夫金提出质疑,强调物联网“分享经济”只是处置“闲置”资源,“利用技术变革形成商业模式”,对其将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观点表示怀疑——分歧或许在于对物联网分享经济是作狭义的还是广义的理解。西方这方面的主流观点,确实只是狭义的理解,将其仅仅作为资本主义自我修复、再造或再定义的新“商业模式”来讨论——这种研究路数当然也非常重要;而里夫金的独特性恰恰在于广义的理解,从物联网分享经济中发现了颠覆传统资本主义的力量,并且是在三次工业革命的历史脉络中展开相关探讨的——笔者更倾向于这种研究路数。如果仅仅在狭义上把物联网分享经济视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的话,那么,它就仅仅只是一种关乎经济发展的战术性助推器;而如果在广义上将其视为代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一种新的先进的“生产方式”的话,那么,它就同时也是关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战略性助推器,而其引发的是关乎人类社会整体发展的分享主义的价值原则革命。
简单勾勒一下物联网发展并不长的历史脉络,对于理解其基本特点并作准确定位,非常必要。“物联网”的最大特点首先是“信息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物流互联网”之“三网合一”:“通信互联网”也即“信息互联网(internet of information,缩写为IOI)”,而“能源”“物流”则关乎“物(things)”,整合进两者的互联网就成为“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缩写为IOT)”。信息互联网本身经历了两大发展阶段:在Web1.0阶段,大众利用互联网的方式主要是所谓“信息冲浪”,可以说大众还只是信息的“消费者”;而以社交网络为代表的Web2.0则使大众也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因而整体上也就成为信息的“产消者(prosumer)”。在笔者看来,如果说人类经济社会的信息化转型,肇始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并在Web1.0阶段达到顶峰的话,那么,以社交网络为代表的Web2.0则标志着信息化转型的完成——同时也是“终结”,而由第二次工业革命引发的信息时代的“终点”,恰恰是以建立在Web2.0基础上的物联网为代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起点”。如果说互联网的上半段属于“信息时代(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话,其下半段就属于“物联网时代(第三次工业革命)”。作为“终点”和“起点”的标志,就是在“信息”联通的基础上加进了“物”的联通:信息化与实体制造业、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开始形成更深度融合,大众不再只是“信息”的“产消者”、虚拟世界的构建者,同时也成为“物品”的“产消者”、现实世界的构建者;如果说即使作为升级版Web2.0的IOI即狭义的“互联网”还只是一种信息或虚拟性事物的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的话,那么,IOT则关乎实体经济或物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在此意义上,物联网研究专家克里斯·安德森以“创客(Makers)”作为“新工业革命”的重要标志(参见其《创客:新工业革命》一书),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创客”的加入,才使物联网架构更加趋于完整。从现实状况来看,直到目前为止,代表中国物联网经济的百度、阿里巴巴、腾讯BAT三巨头,还主要是以“电商”示人,其骄人的业绩还主要体现在流通、消费、金融等领域,尽管已开始关注实体制造业并试图产生影响。目前全球物联网研究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构建完整的物联网经济发展体系,只有“企业”这个主体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大众”这两大主体——这是中国政府正在推动“双创”和“创客”基地建设等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研究角度来看,创客具有广度和深度的介入,使物联网经济更接近马克思所谓的“生产方式”乃至“物质生产方式”。因此,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用“物联网时代”而非宽泛的“互联网时代”,来描述当下第三次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时代新变,无疑更为贴切:与第一次工业革命所产生的“大机器生产方式”相对,这次革命所产生的可称之为“物联网生产方式”。 如果将其视作一种推动社会整体发展的基础性的“生产方式”,我们就可以从价值原则、存在方式、发展动力等多方面,对物联网进行深入、系统研究,并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立足点,整合西方已有的物联网理论而不是简单地跟着西方人云亦云,进而推进中国本土物联网理论的发展,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这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在价值原则上,支撑物联网生产方式的价值原则,可概括为“分享主义”,这对我们充分理解“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命题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未来命运等,有重要启示。物联网专家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用“分享经济(sharing/sharable economy)”来概括物联网经济的基本特点之一;另一物联网研究大家凯文·凯利的《必然》用12个关键词概括物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中之一就是“分享(sharing)”;安德森以“免费”为书名(参见其《免费:激进价格的未来》一书),概括了物联网的发展趋势之一——以“分享(共享)”为支撑物联网的价值原则之一。所谓“分享”,具体地说就是“免费”获得信息、计算机软件、Wi-Fi、服务(包括教育服务产品如“慕课”等)乃至物品等。这些是国际物联网研究界的基本共识之一,但对这一价值原则作什么样的社会定位,却存在分歧——在这方面,笔者的基本认识是:对此的研究,不能“过度意识形态化”,但也不应“去意识形态化”——而后者是国内外物联网研究的主导倾向。
国内相关研究的“去意识形态化”倾向,在相关外文文献的中文翻译中就有所体现,这里以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中文翻译略作分析。该书英文副标题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 the Collaborative Commons, and 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中文版副标题却变成:“一个物联网、合作共赢的新经济时代”——Capitalism这个“大词”被过滤掉了。该书第一章下第一个标题是“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中译文却成为“大势所趋:社会发展的最佳状态”,翻译者难道认为“资本主义的黯然失色”是个敏感话题?第二章英文标题是“the European Enclosures and the birth of the market economy”,中译文却掐头而留尾变成“市场经济的诞生”,翻译者有必要为臭名昭著的“欧洲圈地运动”遮遮掩掩吗?第三章英文标题是“the courtship of Capitalism and vertical integration”,中译文也把“资本主义”一词抹掉而成为“历史的进程:从第一个工业革命到第二次工业革命”,该章下第一个标题是“the birth of Capitalism”,中译文却成为“亚当·斯密的经济逻辑”。第九章下一个标题是“power to people”,中译文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看来翻译者认为“人民”也是个敏感词。第十章下一个标题是“the enviromentalists and software hackers become kindred spirits”,中译文是“信息与生命科学:比尔·盖茨的兴趣点”,盖茨是一个充分利用物联网优势却反对其分享主义价值原则的典型代表,并视software hackers(黑客)为邪恶的敌人,而我们的翻译者是不是有向盖茨献媚之嫌呢?第十一章标题是“the Collaboratists prepare for battle”,中译文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中译者看来“battle”火药味太浓,所以要抹掉;该章下一个标题是“globalizatin versus reopening the global Commons”,中译文只剩下“全球共享时代”,里夫金所要强调的“全球共有(Commons)”与资本“全球化(globalizatin)”之间的对立(versus)色彩,也被稀释掉了。其他西方物联网著述的中文翻译也存在类似的“去意识形态化”现象,兹不赘述。当然,国外物联网研究在总体上也存在此倾向,西方学界这方面的主导判断是:物联网分享经济只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是对资本主义的修复(fix)、再造(reinvent)等;在这方面,里夫金要激进一些,他认为物联网分享经济将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但是,他讳谈作为资本主义“替代方案”的“社会主义”。凯利《必然》一书提到了“网络共产主义(dot-communism)”,他也愿意把物联网促成的社会新形态表述为“数字社会主义”,但强调这非常不同于所谓“老式社会主义”,他毋宁将其称为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如此等等。
笔者认为,准确认知物联网“分享主义”价值原则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未来命运的影响,恐怕首先还是要回到马克思、回到第一次工业革命。马克思《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的演说》指出:“蒸汽、电力和自动走锭纺纱机甚至是比巴尔贝斯、拉斯拜尔和布朗基诸位公民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这讲的是“曾经”发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以“蒸汽机”为代表的大机器生产方式彻底革掉了封建主义的命,并把资本主义推上历史舞台。作为辩证的、历史主义的大师,马克思同时指出:技术和大机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又必将把资本主义拉下历史舞台,在大发展的同时,资本主义灭亡的“启动键”也被按下——19世纪末连绵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尤其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几乎葬送了资本主义,但西方资本主义却艰难地躲过了灭顶之灾,并且蓬勃兴起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似乎还按下了资本主义灭亡的“暂停键”——而到了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指出,现在正在发生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以“物联网”为代表的生产方式又将彻底革掉资本主义的命,一场“静悄悄的革命”正在发生,资本主义灭亡的“重启键”被按下。可以从多角度、多层面描述资本主义在三次工业革命中跌宕起伏的命运,其中一个重要角度就是“价值原则”——马克思在这方面的深刻分析,被以往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严重忽视了。 马克思在分析“资产阶级社会中生产的社会性和共产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社会性的区别”时指出:
但在这种前提下,不是交换最先赋予劳动以一般性质,而是劳动预先具有的共同性决定着对产品的分享。生产的共同性一开始就使产品成为共同的、一般的产品。最初在生产中发生的交换——这不是交换价值的交换,而是由共同需要、共同目的所决定的活动的交换——一开始就包含着单个人分享共同的产品界。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才能成为一般劳动。而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劳动在交换以前就应成为一般劳动;也就是说,产品的交换决不应是促使单个人参与一般生产的媒介。当然,媒介作用必定是有的。
在以单个人的独立生产为出发点的第一种情况下——不管这些独立生产通过自己的互相联系而在事后怎样确立和发生形态变化——媒介作用来自商品交换、交换价值、货币,它们是同一关系的表现。在第二种情况下,前提本身起媒介作用,也就是说,共同生产,作为生产的基础的共同性是前提。单个人的劳动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劳动。因此,不管他所创造的或协助创造的产品的特殊物质形式如何,他用自己的劳动所购买的不是一定的特殊产品,而是共同生产中的一定份额。因此,他不需要去交换特殊产品。他的产品不产生交换价值。这种产品无须先变成一种特殊形式,才对单个人具有一般性质。在这里,交换价值的交换中必然产生的分工不再存在了,代之而建立起来的是某种以单个人参与共同消费为结果的劳动组织。
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的社会性只是由于产品变成交换价值和这些交换价值的交换,才事后确立下来。在第二种情况下,生产的社会性是前提,并且个人分享产品界,参与消费,并不是以互相独立的劳动或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为媒介。它是以个人在其中活动的社会生产条件为媒介的……因为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劳动的前提恰好是:不论是单个人的劳动还是他的产品,都不具有直接的一般性;他的产品只有通过物的媒介作用,通过与它不同的货币,才能获得这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19~120页)
笔者认为,以上论述必将成为当今物联网“分享”经济研究最重要的经典理论,并且也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的领导集体提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命题的重要的经典依据。马克思以上论述的两个基本方面是:(1)生产的“社会性”“共同性”(这关乎的是生产方式的特性),(2)产品的“可分享性”(这关乎“价值原则”)。而西方学者研究物联网的主导思路,也主要是从这两方面展开的:视物联网基本特性为“可分享性”,前已有述,再看“社会性”。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副标题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 the Collaborative Commons, and 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里夫金的主导思路是:“the Collaborative Commons(协同共有)”体现了“The Internet of Things(物联网)”的基本特性,而这将导致“the Eclipse of Capitalism(资本主义黯然失色)”——中文翻译去掉“资本主义”这个“大词”的做法,就严重遮蔽乃至扭曲了里夫金的这一主导思路。再如另一美国学者罗宾·蔡斯所著《共享经济》一书的副标题是:How people and platforms are inventing the collaborative economy and reinventing Capitalism,同样视collaborative为物联网的基本特性,而中文版副标题却成为“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也把“资本主义”这个大词去掉了。所谓collaborative,显然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性”尤其“共同性”含义相近。物联网经济,既是“分享经济(sharable/sharive economy)”,也是“协同经济(collaborative economy)”——这当是西方物联网研究的一个基本共识,可以概括为:生产方式高度的“协同性”“共同性”“社会性”与价值原则初步的“可分享性”的统一,是物联网经济的基本特性。对于具有这种特性的物联网生产方式对资本主义未来命运的影响,西方学者的判断出现了分歧:蔡斯认为是reinventing(再造)Capitalism(这也是西方学界的主流观点),而里夫金认为是导致eclipse of Capitalism,进而资本主义必然灭亡。马克思以上论述,实际上是把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概括为:生产方式高度的“社会性”或“直接的一般性”与价值原则普遍的“可分享性”的统一——这是被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严重忽略了的一个重要思想,而马克思的这一重要思想,在当今第三次工业革命物联网时代,将会展现出巨大的理论阐释力和生命力。
在发展生产力、提升社会性上,资本主义是前此任何一种社会形态所无法比拟的,而不断提升的社会性又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占有私人性产生冲突,并且这种冲突必然越来越尖锐,最终结果是资本主义及其私有所有制这种“外壳”必将被“炸毁”——这主要是从生产角度来看的,而从价值原则或产品分配、消费的角度来看,与此同时还必须引进“可分享性”价值原则,才能真正全面、彻底“炸毁”资本主义,并推动其向对立面社会主义转变。第二次工业革命进一步提升了西方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而学界往往忽视的是: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政府同时也部分地引入了“可分享性”价值原则,即通过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二次分配”中让工人大众部分地分享到了剩余价值——这种价值原则改良所产生的“制度性分享”,也是资本主义灭亡的“启动键”被暂时按下的原因之一。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代表,物联网生产方式高度的“协同性”“社会性”,是前两次工业革命所无法比拟的,更为重要的是:它同时在市场经济内部、“初次分配”中也已开始初步裂变出“可分享性”价值原则——这将成为当今资本主义直接的“引爆点”。(以上详细分析参见刘方喜的《当“分享”成为“主义”》及刊于2016年第3期《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的《分享主义大潮:物联网时代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伟大复兴》两文) 物联网生产方式:创新与共享融合发展的战略助推器
如果说物联网生产方式如里夫金所说正在使资本主义黯然失色的话,那么,它正在并必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蓬勃发展。从中国已取得的成就来看,2015年5月在布鲁塞尔国际标准组织物联网标准化大会上新成立的WG10物联网标准工作组正式同意,同步转移中国主导的物联网体系架构国际标准项目(ISO/IEC30141),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沈杰当选为ISO/IEC30141国际标准主编,将与其他国际专家共同推进和完善物联网体系架构的国际标准,这将有助于中国在物联网国际标准制定中掌握主导权,使中国提出的物联网架构方案成为国际标准的主体内容(参见《专家:中国将主导物联网架构国际标准制定》,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5/20/c_1115353595.htm);而中国物联网经济几乎是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步发展起来的,并且在许多方面取得的成就不输西方,西方物联网经济研究专家如里夫金、安德森等,对中国引领第三次工业革命物联网分享经济发展均有所期待。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身实践,顺应全球第三次工业革命发展大势,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由此也可见其弥足珍贵。
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三五的决议在论及“创新发展”中强调:“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发展物联网、分享经济是“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中全会后,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再次强调了互联网在推动新发展理念践行方面的重要意义,并在农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历史脉络中对互联网信息革命作了定位,强调指出:“总体上说,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应该也能够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而网信事业可以多方面推进共享——网信事业可以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共享发展的重要起点和抓手。
五中全会后,习近平同志近两万字的《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6年1月18日)》(《人民日报》,2016年5月10日,第2版)是一篇有关“五大发展”的理论系统性、实践指导性很强的重要文献,其中有关“共享发展”的论述理论系统性更强,更加弥足珍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共享发展理念,其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共享是全民共享。这是就共享的覆盖面而言的。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二、共享是全面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内容而言的。共享发展就要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三、共享是共建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实现途径而言的。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四、共享是渐进共享。这是就共享发展的推进进程而言的。一口吃不成胖子,共享发展必将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即使达到很高的水平也会有差别。我们要立足国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思考设计共享政策,既不裹足不前、铢施两较、该花的钱不花,也不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口惠而实不至。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贯通的,要整体理解和把握。
以上论述是对共享发展理念的进一步细化、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享”理论体系已然成型。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而把这些思想集中提炼为“共享”范畴,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取得的新的重大理论创获,是世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突破,在国际共运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从相互贯通的角度来看,共享发展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体现了渐进性,“全民共享”覆盖面的逐渐扩大、“全面共享”内容和领域的逐步拓展,也体现了渐进性,从多方面、多层次推进渐进共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和进程高度凝练的理论概括。而渐进共享的推动力来自“共建”,“共建才能共享”,《讲话》强调,“发展依靠人民”,“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要全面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环境”,最终,《讲话》把“落实共享发展理念”高度概括为两个层面的事:“一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民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两个层面的高度统一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如此才能充分提升人的生产性,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全民共建、全面共建,全民共享、全面共享才能获得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全民共享、全面共享,不断提升发展成果的可分享性,又会最大程度激发全民共建、全面共建的积极主动性,全民生产性、创造性会随之得到不断的全面提升。当这两个层面形成一种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可分享性与生产性在相互促进中相互提升,“渐进共享”就会获得源源不断的推动力。《讲话》还特别强调:“要坚持系统的观点,依照新发展理念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置于“五大发展”整体框架来看,与“共享发展”关联性最强的首先是“创新发展”。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习近平“五大发展”论尤其“共享”论对物联网经济的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为构建物联网研究的中国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研究物联网生产方式,也有利于我们更深入理解和阐释习近平“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相统一理论的重大意义。 在“存在方式”上,物联网经济又被描述为“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y)”,结合价值原则来看,物联网生产方式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正在逐步构建起一种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的“分享主义平台”。诸多物联网理论专家都注意到了“平台”的重要性,凯利的《必然》一书指出:“长期以来,有两种基本方式来组织人们进行工作,即企业和市场”,“最近,第三种组织工作的形式出现,即平台”,而“在一个平台的几乎各个水平上,共享都是默认设置”。蔡斯更是以“平台”作为自己《共享经济》一书副标题:人民和“平台”如何创造协同经济并再造资本主义,其第二章标题是“Platforms for Participation(参与的平台)”,实际上就是用“平台”为物联网经济定位。第六章标题中有“Power Sharing(权力的分享化)”,第九章的标题中有“Democratizing Power and Wealth(权力和财富的民主化)”,实际上是用财富和权力的“分享化”“民主化”为支撑物联网“平台”的价值原则作定性。在“发展动力”上,蔡斯强调:“构建平台就是为了让个人参与进来,让个人赋予其生命”,“人人共享重新书写了价值创造的法则:分享资源会带来最高效率;分享知识会带来最伟大的创新”,“平台存在的意义就是通过联合他人释放出隐藏在过剩产能中的价值:资产、时间、专业知识以及创造力等”——保护版权等排他性私人产权的最主要理据是:它可以刺激创新、提高效率——而物联网分享主义平台的重要意义之一,就在于正在从根本上动摇这一依据:不是“排他性”,而是超越“排他性”的“可分享性”,才是更能充分激发人的创新性的原动力。另一物联网专家尤查·本科勒《企鹅与怪兽(利维坦)》也分析指出:“在2008年的经济危机发生后,甚至连一些市场自由主义的忠实支持者也不得不承认,‘市场激励至上模型’是有缺陷的”,“一旦人们不仅将网络作为创造个人内容的平台,而且还不图回报地把它们的成果、知识和资源分享给大家,那么,它们的创造力就无可限量”。“可分享性”恰恰可以激发人的创造力、创新性的原动力,而基于私有产权的“独占性”“排他性”恰恰是压制人的创新力量充分发挥的阻力——本科勒实际上揭示了物联网生产方式已对支撑资本主义发展的传统价值原则形成了重大冲击。与此相对照,“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物联网给我们的重大启示是:“共享”不是“削弱”而是可以“激发”人的创新性、生产性进而“增强”经济社会的发展动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先进生产方式的代表,物联网昭示着社会主义价值原则的伟大复兴。
物联网平台,既是一种“共享”平台,同时也是一种“创新”平台,进而也是“共享”与“创新”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融合平台——这也是物联网研究的一个基本共识。而用习近平“共享”论话语来描述无疑更为清晰:物联网平台,既是一种可推进“全民共享,全面共享”的“共享”平台,同时也是一种“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的“创新”平台和“共建”平台;而习近平“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的论述,更可以用来清晰描述物联网平台“共享”与“创新(共建)”高度融合的基本特点。推进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的深度融合,乃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渐进共享过程的关键所在。作为一种创新、共建与共享不断融合的平台,物联网生产方式将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产生非常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五中全会首先是直接针对补齐尚未全面脱贫的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近期奋斗目标提出共享发展新理念的,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还结合远景目标展开分析,因而更具长远意义。
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具体而生动地描绘了“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的状态。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远景目标就是“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共产主义“自由人联合体”——这一普遍共享理念,根植于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中(见前引马克思语)。而联系起来看,“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可以说是“共建”和“创新发展”的远景目标。因此,推进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共建与共享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近期目标的关键所在,也是在此基础上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远景目标的关键所在——而物联网生产方式在这方面可以成为战略性的助推器。
当然,前文已指出,物联网生产方式也可以对协调、开放、绿色发展发挥助推作用。其不断提升、扩展的全球互联互通性,既有助于推进面向全球的开放发展,也有助于推进立足国内的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电商”下乡的举措已初见成效,表明在协调城乡发展上,物联网可以有所作为。作为一种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物联网是一种不过度依赖消耗自然资源的内涵式发展方式;其不重排他性“所有权(ownership)”而更重视可分享性“使用权(access)”的运作特点,又使其在已生产出的产品的充分利用上可以发挥作用,因而它也是一种节约型发展方式;其“分享主义”的基本价值原则,对影响大众生活的过度的“消费主义”也会有所矫正——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书在结尾处指出:物联网的发展也有助于不断提升全球“生物圈意识”,因而对绿色发展也有重要推动作用。习近平强调:“五大发展”是个有机统一体,因此,在理论上我们也应将创新、共享发展置于“五大发展”整体框架中来研究。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代表,物联网生产方式的发展,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发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机遇,而全面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促进创新与共享深度融合,无疑是抓住这一重大战略机遇的关键之一。对于学界来说,构建物联网研究中国话语体系,已成为重大时代使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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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樊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