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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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叙弗伦告父本身是一个法律诉讼行为,而他却将这一诉讼的最终依据定格在虔敬这个宗教性概念上。但由于他未能给虔敬做出完善的定义,所以他试图以神圣层面的虔敬作为依据并不能够使我们信服。但是通过定义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他所谓的虔敬其实可以被还原为律法和德性两个层面上的含义。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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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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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叙弗伦告父本身是一个法律诉讼行为,而他却将这一诉讼的最终依据定格在虔敬这个宗教性概念上。但由于他未能给虔敬做出完善的定义,所以他试图以神圣层面的虔敬作为依据并不能够使我们信服。但是通过定义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他所谓的虔敬其实可以被还原为律法和德性两个层面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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