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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是指在坚持"两权分离"(资产所有权、管理权),"三个民主"(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四权不变"(所有权、经营权、处理权、财务审批权)的前提下,村委会与乡镇依托经管站成立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签定委托代管协议,将本组织的资金和账目委托代理中心管理,由各村财务人员定期将收支票据送代理中心记账的会计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