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与民法知识谱系的分立

来源 :法学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oss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一种独立的范式,家庭法是被人为创造的。此范式意义上家庭法的生成与民法科学的发展如影随形。民法的科学化从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财产法指向,家庭法实际上被排除在外。虽然家庭法的权威性来源经历了从专制的自然伦理秩序到由人权和基本权利所构成的客观价值秩序的转变,但其言说方式的形而上特征依然存在,由此区别于民法科学中那种建立在体系融贯性基础之上的论证。在此过程中,以比例原则为核心的价值体系思维方法被引入家庭法。现代家庭法将其科学性诉求转向了形而下的经验主义,表现出对社会科学的高度依赖。这一伽利略传统的科学化进路与民法所秉持的希腊传统科学化进路存在明显的区分,形成了民法思辨实证主义和家庭法经验实证主义的分立。无论是在形而上还是形而下层面,家庭法都呈现出了明显的开放性特征,与外部知识体系存在高度的牵连。家庭法与民法知识谱系上的分立决定了民法典中财产法与家庭法"法律构造艺术"上的分裂。我国家庭法的知识转型已经初露端倪,但步伐明显慢于民法。
其他文献
绝大多数的经销商都是抱着吃饭的心态在做市场,觉得有口饭吃,过得比一般人好就心满意足了。这种小农思想是阻碍经销商做大做强最大的绊脚石。    经销商是否很难做大做强?  我们看到太多的经销商,奋战多年仍然是夫妻二人打天下、守门面,太多的经销商做到年销售上千万仍然是光杆司令,然后就多年止步不前,勉强维持固有的销售,更多曾经辉煌一时的经销商像流星一样在自己的区域里面一闪而过,被后来者超越……  很多人认
由于校园店较好的利润以及封闭性,承包者趋之若鹜,导致承包费用水涨船高、年年增加。因此,中标者在选择产品时把利润放在首位。    经销商老顾早就对校园生意眼馋,先后代理了两个以校园店为主要渠道的产品。岂料他的产品被校园店经营者拒售,两个多月的强攻未曾打开一道缺口。眼见六个月的保质期临近,只得转向流通渠道。  然而由于生产日期过长,流通渠道中原有的下游客户不愿接货。为避免血本无归,只得以半价甩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