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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垃圾分类不仅可以从垃圾中分离出很多可以从新利用的资源,减少垃圾的产量,降低垃圾处理的负担,保护环境,同时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短缺。公民参与垃圾分类处理考验着政府的组织动员力和执行力。要把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作为创新城市自治模式的过程,以此推动政府单一主体、自上而下的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向“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共治模式转变。
【关 键 词】公民参与 垃圾分类 政府主导 社会协同
一、公民参与的相关理论
1.公民参与的定义。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公众参与的概念和理论开始传入中国,并逐步孕育和发展。但公民参与在我国仅仅局限于某些地方,其实践可操作性不是很强,但对于这一理论研究仍然非常缺乏。平时人们所说的公民非常的空泛和宽广,其概念也比较模糊而缺乏科学的确定性,因此很难界定。今天,很多人提到公民参与的时候,往往只会想到公民参与的一些表面,例如咨询、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等,无法深入公民参与的内脏,触动到公民参与的本质。
俞可平教授认为,公民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民生活的一切活动。[1]他指的公民参与是非常泛义上的一个概念,它包括:投票、竞选、请愿、游说、听证、上访等等。[2]
贾西津副教授认为,经典意义上的公民参与是指公民通过政治制度内的渠道,试图影响政府的活动,特别是与投票相关的一系列行为。[3]
我认为,广义的公民参与是有能力参与或影响那些对他们生活有影响的行为决策的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影响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行为决策。狭义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个体或公民组织通过投票选举组织代表,参与影响他们生活的行为决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公共事务的管理等,充当政府的合作伙伴,以及对政府实行监督的活动。
2.公民参与的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公民参与的主体是有参与需求的公民,包括公民个体和公民组织。在本文的案例中,参与的主体是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中的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
二是参与的领域。存在一个公民可以合法参与的领域,这一领域主要是公民利益和公民理性的表达。在本文的案例中,参与的领域属于居民的社区生活,是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小区。
三是参与的渠道。公民参与有各种各样的合法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行为决策。在本文的案例中,参与的渠道主要是该小区的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亲自参与垃圾的分类处理。
四是参与的内容。公民参与的内容包括:投票、竞选、游行、宣传、动员、游说、听证、上访等等。在本问的案例中,参与的内容是参与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的垃圾分类。
3.公民参与的动机。公民参与的动机是指促使公民进行参与的内在驱动力。这种驱动力分为三种:
(1)自我利益实现需要。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动机,并不单纯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其中还有自身的利益的实现。在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人们希望通过参与公共利益来实现自身的利益。
(2)自我兴趣发展和成就感需要。公民参与是出于公民对参与对象本身的热情和兴趣,它是作为一种兴趣来发展的。
(3)自我价值实现需要。从这个角度来看,公民参与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的真正动机应当是公民权力的体现和公民精神的追求。在此过程中,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共赢。
4.公民参与的条件。公民参与受许多条件的制约,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几个:
第一,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民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有关。[4]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其公民的参与程度也越高;经济地位越高的人,其参与影响政府行为决策的热情越高。
第二,与当地的教育水平有关。[5]一般来说,教育程度越高,公民的参与积极性也越高。
第三,与当地的政治环境有关。[6]公民的参与一定要有相应的政治制度给予保障,否则就很难有真正的公民参与。
二、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要层次分析——以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为例
本文根据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搭台和公民参与三个层次来描述垃圾分类中的公民参与现象。政府主导是指政府如何通过立法、制定政策等措施来引导公民积极地参与垃圾的分类处理。企业搭台是指企业为了响应这些立法和政策的执行提供平台,使得公民可以更好、更方便地参与垃圾分类。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个人或公民组织为了配合国家的立法和政策,通过企业这个平台来充分地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实践。
1.政府主导
(一)生活垃圾分四类。《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行为。
(二)收集容器的设置实行责任制度。《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单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产生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三)明确不按规定分类的法律责任。《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企业搭台。广州市垃圾“按袋计量收费”首个试点万科金色家园小区于2012年8月1日将率先实行。首批3个月的专用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8月前发到居民手中。垃圾袋每户专用,有地址和编号。
该小区分类垃圾桶齐全,居民也积极配合,小区还设了专人进行可回收垃圾分拣归类。此外,物管更把居民垃圾分类纳入每栋楼管理员的考核指标,分类不达标会连累管理员被扣工资。 2011年3月,位于东风路和农林下路交叉口的万科金色家园小区,就启动了物业公司垃圾分类行动,这也是广州市首个由物业公司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该小区大门旁就有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栏,大堂电梯门的液晶屏也不停的滚动着垃圾分类画面。小区到处都摆放着4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每个垃圾桶上都贴着醒目的标识和图片。
该小区在每栋楼的大堂都设了物管员,为了监督居民们垃圾分类,每天会检查每层楼的垃圾分类,发现有住户没有分类,就会不厌其烦地对每层楼的住户进行“游说”。居民没分好类,物管会被扣分罚钱,以此来推动物管实行监管。
为了把居民分类出来的可回收垃圾进行收集,小区专门配备了一名垃圾分拣工,这名分拣工的薪水也由物业方支付。在小区特设的垃圾分拣房里,分门别类地摆放着分拣出来的纸类、塑料类、织物等可回收的垃圾。
3.居民参与。从2012年7月底开始,万科金色家园每户每月得到2卷专用垃圾袋。每卷专用垃圾袋31个,按每户一天2个袋配发。绿色为厨余垃圾袋,可完全生物降解;灰色为其他垃圾袋。袋子上标明了名称和用途,还有详细的分类指引。而且专用垃圾袋“侧身”印上了“身份”信息。袋子上标明的编号对应的就是金色家园小区的住户。编号都是城管委编制的,编号采用实名制,而名单只有万科物管服务中心有留档案,可以保证住户的信息不外泄。
经过简单粗分后的垃圾还将统一送到分拣站进行细分。小区的物业公司还设有生活垃圾分拣站,对收集来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这些垃圾经过专门培训的保洁工分拣二次分拣以后垃圾才运出分拣站。
三、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垃圾中的金属、塑料、纸类等都是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而且,垃圾中的其他物质也能转化为其他资源,如食品或果皮物可以堆肥;垃圾焚烧可以发电、供热或制冷等等。所以,及时的对垃圾进行分类,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最好途径。如果垃圾分类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那只能是纸上谈兵。
1.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
(1)节约资源。通过分类收集,有利于资源的回收利用,节约了资源。
(2)减少环境污染。垃圾中的有毒金属、电池等会对人类和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3)有利于提高公民的垃圾分类意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逐步深入人心,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4)可以减少垃圾处理的工作量。节省了后期处理垃圾的分类工作,降低了处理成本。
2.公民参与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1)有些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不高。该小区有些住户觉得这样做比较麻烦,会浪费很多时间,所以垃圾分类的激情不高。还有些住户觉得垃圾分类是环保公司和物业公司的责任,不该落实到每个公民身上,更不该通过立法来给公民下达命令,而应该让公民自由选择。
(2)有些公民认为自己参与垃圾分类的力量很单薄,对整个社会环境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有个别住户觉得自己是参与了垃圾分类,但很多人却没有参与垃圾分类,别人照样在污染环境,觉得自己的力量有限,很难对整个社会产生大的影响。
(3)有些公民觉得参与垃圾分类要消耗成本。有些住户觉得参与垃圾分类需要自己购买分类垃圾袋,虽然不贵,但还是要自己出钱,而且还要花时间,所以热情不是很高。
(4)有些公民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而参与垃圾分类。有些住户不是发自内心的保护环境才对垃圾分类处理,而是怕受到处罚才迫不得已进行垃圾分类。
四、结论
在近几年中,没有一个政治概念能像“公民参与”在中国政治界和学术界那样流行,但界定卻又十分的模糊。公民参与作为现代新兴的民主形式,在西方国家民主的发展也不过几十年的历史,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探索民主的实践,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民主化浪潮。
公民参与之所以在中国得到较快发展,是因为它得到了政治上的认同。我国党的领导人把公民参与式的民主创新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的政策。中共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政治的理性,公民参政的权力会在更多的地方得到体现,民主会在更多的国家更多的地区得到普及,民主化的浪潮将一浪高过一浪,最后波及整个世界。
参考文献:
[1]贾西津.中国公民参与――案例与模式[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俞可平.公民参与的几个理论问题,2006.
[3]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R].
【关 键 词】公民参与 垃圾分类 政府主导 社会协同
一、公民参与的相关理论
1.公民参与的定义。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公众参与的概念和理论开始传入中国,并逐步孕育和发展。但公民参与在我国仅仅局限于某些地方,其实践可操作性不是很强,但对于这一理论研究仍然非常缺乏。平时人们所说的公民非常的空泛和宽广,其概念也比较模糊而缺乏科学的确定性,因此很难界定。今天,很多人提到公民参与的时候,往往只会想到公民参与的一些表面,例如咨询、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等,无法深入公民参与的内脏,触动到公民参与的本质。
俞可平教授认为,公民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民生活的一切活动。[1]他指的公民参与是非常泛义上的一个概念,它包括:投票、竞选、请愿、游说、听证、上访等等。[2]
贾西津副教授认为,经典意义上的公民参与是指公民通过政治制度内的渠道,试图影响政府的活动,特别是与投票相关的一系列行为。[3]
我认为,广义的公民参与是有能力参与或影响那些对他们生活有影响的行为决策的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影响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行为决策。狭义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个体或公民组织通过投票选举组织代表,参与影响他们生活的行为决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公共事务的管理等,充当政府的合作伙伴,以及对政府实行监督的活动。
2.公民参与的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公民参与的主体是有参与需求的公民,包括公民个体和公民组织。在本文的案例中,参与的主体是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中的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
二是参与的领域。存在一个公民可以合法参与的领域,这一领域主要是公民利益和公民理性的表达。在本文的案例中,参与的领域属于居民的社区生活,是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小区。
三是参与的渠道。公民参与有各种各样的合法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行为决策。在本文的案例中,参与的渠道主要是该小区的所有居民和工作人员亲自参与垃圾的分类处理。
四是参与的内容。公民参与的内容包括:投票、竞选、游行、宣传、动员、游说、听证、上访等等。在本问的案例中,参与的内容是参与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的垃圾分类。
3.公民参与的动机。公民参与的动机是指促使公民进行参与的内在驱动力。这种驱动力分为三种:
(1)自我利益实现需要。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动机,并不单纯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其中还有自身的利益的实现。在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人们希望通过参与公共利益来实现自身的利益。
(2)自我兴趣发展和成就感需要。公民参与是出于公民对参与对象本身的热情和兴趣,它是作为一种兴趣来发展的。
(3)自我价值实现需要。从这个角度来看,公民参与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的真正动机应当是公民权力的体现和公民精神的追求。在此过程中,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共赢。
4.公民参与的条件。公民参与受许多条件的制约,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几个:
第一,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民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有关。[4]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其公民的参与程度也越高;经济地位越高的人,其参与影响政府行为决策的热情越高。
第二,与当地的教育水平有关。[5]一般来说,教育程度越高,公民的参与积极性也越高。
第三,与当地的政治环境有关。[6]公民的参与一定要有相应的政治制度给予保障,否则就很难有真正的公民参与。
二、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主要层次分析——以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为例
本文根据广州市万科金色家园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搭台和公民参与三个层次来描述垃圾分类中的公民参与现象。政府主导是指政府如何通过立法、制定政策等措施来引导公民积极地参与垃圾的分类处理。企业搭台是指企业为了响应这些立法和政策的执行提供平台,使得公民可以更好、更方便地参与垃圾分类。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个人或公民组织为了配合国家的立法和政策,通过企业这个平台来充分地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实践。
1.政府主导
(一)生活垃圾分四类。《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行为。
(二)收集容器的设置实行责任制度。《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单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产生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
(三)明确不按规定分类的法律责任。《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企业搭台。广州市垃圾“按袋计量收费”首个试点万科金色家园小区于2012年8月1日将率先实行。首批3个月的专用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8月前发到居民手中。垃圾袋每户专用,有地址和编号。
该小区分类垃圾桶齐全,居民也积极配合,小区还设了专人进行可回收垃圾分拣归类。此外,物管更把居民垃圾分类纳入每栋楼管理员的考核指标,分类不达标会连累管理员被扣工资。 2011年3月,位于东风路和农林下路交叉口的万科金色家园小区,就启动了物业公司垃圾分类行动,这也是广州市首个由物业公司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该小区大门旁就有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栏,大堂电梯门的液晶屏也不停的滚动着垃圾分类画面。小区到处都摆放着4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每个垃圾桶上都贴着醒目的标识和图片。
该小区在每栋楼的大堂都设了物管员,为了监督居民们垃圾分类,每天会检查每层楼的垃圾分类,发现有住户没有分类,就会不厌其烦地对每层楼的住户进行“游说”。居民没分好类,物管会被扣分罚钱,以此来推动物管实行监管。
为了把居民分类出来的可回收垃圾进行收集,小区专门配备了一名垃圾分拣工,这名分拣工的薪水也由物业方支付。在小区特设的垃圾分拣房里,分门别类地摆放着分拣出来的纸类、塑料类、织物等可回收的垃圾。
3.居民参与。从2012年7月底开始,万科金色家园每户每月得到2卷专用垃圾袋。每卷专用垃圾袋31个,按每户一天2个袋配发。绿色为厨余垃圾袋,可完全生物降解;灰色为其他垃圾袋。袋子上标明了名称和用途,还有详细的分类指引。而且专用垃圾袋“侧身”印上了“身份”信息。袋子上标明的编号对应的就是金色家园小区的住户。编号都是城管委编制的,编号采用实名制,而名单只有万科物管服务中心有留档案,可以保证住户的信息不外泄。
经过简单粗分后的垃圾还将统一送到分拣站进行细分。小区的物业公司还设有生活垃圾分拣站,对收集来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这些垃圾经过专门培训的保洁工分拣二次分拣以后垃圾才运出分拣站。
三、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垃圾中的金属、塑料、纸类等都是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而且,垃圾中的其他物质也能转化为其他资源,如食品或果皮物可以堆肥;垃圾焚烧可以发电、供热或制冷等等。所以,及时的对垃圾进行分类,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最好途径。如果垃圾分类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那只能是纸上谈兵。
1.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作用
(1)节约资源。通过分类收集,有利于资源的回收利用,节约了资源。
(2)减少环境污染。垃圾中的有毒金属、电池等会对人类和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3)有利于提高公民的垃圾分类意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逐步深入人心,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4)可以减少垃圾处理的工作量。节省了后期处理垃圾的分类工作,降低了处理成本。
2.公民参与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1)有些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不高。该小区有些住户觉得这样做比较麻烦,会浪费很多时间,所以垃圾分类的激情不高。还有些住户觉得垃圾分类是环保公司和物业公司的责任,不该落实到每个公民身上,更不该通过立法来给公民下达命令,而应该让公民自由选择。
(2)有些公民认为自己参与垃圾分类的力量很单薄,对整个社会环境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有个别住户觉得自己是参与了垃圾分类,但很多人却没有参与垃圾分类,别人照样在污染环境,觉得自己的力量有限,很难对整个社会产生大的影响。
(3)有些公民觉得参与垃圾分类要消耗成本。有些住户觉得参与垃圾分类需要自己购买分类垃圾袋,虽然不贵,但还是要自己出钱,而且还要花时间,所以热情不是很高。
(4)有些公民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而参与垃圾分类。有些住户不是发自内心的保护环境才对垃圾分类处理,而是怕受到处罚才迫不得已进行垃圾分类。
四、结论
在近几年中,没有一个政治概念能像“公民参与”在中国政治界和学术界那样流行,但界定卻又十分的模糊。公民参与作为现代新兴的民主形式,在西方国家民主的发展也不过几十年的历史,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探索民主的实践,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民主化浪潮。
公民参与之所以在中国得到较快发展,是因为它得到了政治上的认同。我国党的领导人把公民参与式的民主创新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的政策。中共党的十六大提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政治的理性,公民参政的权力会在更多的地方得到体现,民主会在更多的国家更多的地区得到普及,民主化的浪潮将一浪高过一浪,最后波及整个世界。
参考文献:
[1]贾西津.中国公民参与――案例与模式[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俞可平.公民参与的几个理论问题,2006.
[3]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