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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统计、加强保障,营造良好的教育统计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统计数据的质量
●强化教育统计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
●重视教育统计数据的规范、分析与应用,提升服务能力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进教育统计信息化工作,初步形成机构健全、全省上下重视教育信息统计的良好风气,探索建立了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统计信息化体制机制,有效地服务和应用于地方教育科学决策。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统计工作氛围
坚持依法统计。一是遵守法规,完善工作基础。在实践中,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思想,依法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高统计公信力。二是努力建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统计环境。严格要求统计人员坚守职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用数据说话,以科学态度行事。
大力强化教育统计保障措施。一是保障经费投入。省教育厅积极加强与省财政厅、统计局等相关单位的协调,省财政每年列支110万元预算,为州市县级开展数据更新维护提供必要的经费。省教育厅从业务经费中每年拨付20余万元,专门用于教育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际,合理设置教育统计工作岗位,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在培训中,根据统计人员工作年限和业务能力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分析和监测、信息化手段运用等基本能力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以老带新,注重“传帮带”,确保工作不因换人而断线。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更全面地反映教育发展的实际,减少人为失误,自主研制开发了“云南教育统计辅助系统”,涉及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通过程序可以对相关逻辑关系的数据进行相互校验。在教育部教育事业软件系统中,增加12张结合云南教育管理实际需要设计的学校基表和相应汇总表,并结合实际经验增加了近700条校验规则,显著减少了数据采集中因人为操作导致的数据不实。
积极开展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近年来,云南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阶段的学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是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合作建设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据库,以个体的身份证和学生号为唯一标识进行采集,保存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基本情况,为“两免一补”经费下达提供了翔实的数据支撑。二是以云南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为基础,拓展建设了中小学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覆盖了近700万中小学生信息,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的平台。三是围绕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数据库,便于学历证书颁发和认证。四是基于国家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了云南高校学生数据库。
创新管理,开发云南学校校舍中文GIS(地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通过建设,拥有了全省近3万所中小学校和教学点的校舍单体数据,包括校舍单体建筑的地理坐标、基本数据状态、照片和视频配音解说等丰富信息,为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推进和《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三、强化教育统计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
加强数据核查机制建设,提升数据质量。落实数据质量监控和“逢改必查、举报必查”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加大对统计失职的治理力度。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质量交叉核查机制。即打破目前根据行政区划逐级向上审核报送数据和自上而下的数据质量核查方式,每年定期组织州市间和高校间开展交叉核查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工作,以此促进不同统计单位的学习交流,提升数据质量。
建立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的统计体系调整机制。始终重视和强化对宏观形势、重大问题、教育热点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对统计指标和观测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使教育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更趋科学合理。针对教育对象细分的变化适时增加教育统计分析量。例如,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农村户口在校生”、“校外寄宿学生”、“半寄宿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增减变动情况和全省中小学危房面积及排除危房情况等,及时调整增加若干报表,使之分类反映实际情况,以便于掌握不同学生群体及工作的变化情况。在中等职业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中,新增加“分生源地中职招生情况表”,科学计算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合理避免因计算方法不当引起地区间恶性竞争生源。
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建立区域间横向协作的工作组织方式。将教育发展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州市和高校组成若干教育统计工作联盟体,以教育统计工作基础较好的州市和高校为骨干,以老带新,实现联盟体内技术和业务的交流提升、数据资源的共享、区域内教育问题的联合攻关,推动全省教育统计工作的共同进步。二是建立省际数据交流平台。积极加强与各兄弟省份教育统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强化省际统计平台对接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教育统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的科学比较研究提供强大数据支撑。
四、重视教育统计数据的规范、分析与应用,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健全数据唯一性工作体制。将教育统计信息工作纳入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实现由逐级汇总上报数据,到以学校为基本单位、逾级汇总为主要特征的教育统计报表制度重大改革。现在业务管理工作所需基础数据均从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中获取,确保了各业务系统的数据标准与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一致,做到“数出一门、数出一个”。同时强化了规范管理,凡学校使用的管理软件都要审核才能许可使用,保证学校端的数据标准与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一致,做到“上下一体”。
重视分析与研究。为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依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一起,积极开展教育与经济发展相关文献及数据资料的分析研究,建立了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数据库,编制了一批高质量的专题分析报告。自2009年起,在每年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以幻灯片、图表的方式及时发布上年度《云南省教育事业年度发展状况》,用数据来分析问题,总结成绩,以此对各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一年教育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重视统计结果的应用,服务科学决策。一是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处理历史数据。将过去、现在、未来的数据整合到一个公共、开放的信息平台上,让沉睡的数据站起来说话,供各级用户教育管理和决策使用。同时,定期编撰以教育统计数据展示为主要内容的云南教育事业发展工具书。二是在教育的宏观微观政策及重大问题的研究中,始终强调教育统计数据的正确运用。厅内各相关处室从自身业务出发,实现各业务子系统的通联。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规划年内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监测平台。针对教育中重大民生工程、改革重点和难点、发展关键点,利用科学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据监测平台,开展定期的监测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统计数据的质量
●强化教育统计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
●重视教育统计数据的规范、分析与应用,提升服务能力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进教育统计信息化工作,初步形成机构健全、全省上下重视教育信息统计的良好风气,探索建立了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统计信息化体制机制,有效地服务和应用于地方教育科学决策。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统计工作氛围
坚持依法统计。一是遵守法规,完善工作基础。在实践中,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思想,依法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高统计公信力。二是努力建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统计环境。严格要求统计人员坚守职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用数据说话,以科学态度行事。
大力强化教育统计保障措施。一是保障经费投入。省教育厅积极加强与省财政厅、统计局等相关单位的协调,省财政每年列支110万元预算,为州市县级开展数据更新维护提供必要的经费。省教育厅从业务经费中每年拨付20余万元,专门用于教育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际,合理设置教育统计工作岗位,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在培训中,根据统计人员工作年限和业务能力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分析和监测、信息化手段运用等基本能力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实践中,坚持以老带新,注重“传帮带”,确保工作不因换人而断线。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为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更全面地反映教育发展的实际,减少人为失误,自主研制开发了“云南教育统计辅助系统”,涉及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通过程序可以对相关逻辑关系的数据进行相互校验。在教育部教育事业软件系统中,增加12张结合云南教育管理实际需要设计的学校基表和相应汇总表,并结合实际经验增加了近700条校验规则,显著减少了数据采集中因人为操作导致的数据不实。
积极开展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近年来,云南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阶段的学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是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合作建设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据库,以个体的身份证和学生号为唯一标识进行采集,保存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的基本情况,为“两免一补”经费下达提供了翔实的数据支撑。二是以云南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为基础,拓展建设了中小学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覆盖了近700万中小学生信息,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的平台。三是围绕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数据库,便于学历证书颁发和认证。四是基于国家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了云南高校学生数据库。
创新管理,开发云南学校校舍中文GIS(地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通过建设,拥有了全省近3万所中小学校和教学点的校舍单体数据,包括校舍单体建筑的地理坐标、基本数据状态、照片和视频配音解说等丰富信息,为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推进和《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三、强化教育统计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
加强数据核查机制建设,提升数据质量。落实数据质量监控和“逢改必查、举报必查”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加大对统计失职的治理力度。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质量交叉核查机制。即打破目前根据行政区划逐级向上审核报送数据和自上而下的数据质量核查方式,每年定期组织州市间和高校间开展交叉核查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工作,以此促进不同统计单位的学习交流,提升数据质量。
建立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的统计体系调整机制。始终重视和强化对宏观形势、重大问题、教育热点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对统计指标和观测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使教育统计数据和分析资料更趋科学合理。针对教育对象细分的变化适时增加教育统计分析量。例如,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农村户口在校生”、“校外寄宿学生”、“半寄宿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增减变动情况和全省中小学危房面积及排除危房情况等,及时调整增加若干报表,使之分类反映实际情况,以便于掌握不同学生群体及工作的变化情况。在中等职业教育基层统计报表中,新增加“分生源地中职招生情况表”,科学计算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合理避免因计算方法不当引起地区间恶性竞争生源。
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建立区域间横向协作的工作组织方式。将教育发展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州市和高校组成若干教育统计工作联盟体,以教育统计工作基础较好的州市和高校为骨干,以老带新,实现联盟体内技术和业务的交流提升、数据资源的共享、区域内教育问题的联合攻关,推动全省教育统计工作的共同进步。二是建立省际数据交流平台。积极加强与各兄弟省份教育统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强化省际统计平台对接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教育统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的科学比较研究提供强大数据支撑。
四、重视教育统计数据的规范、分析与应用,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健全数据唯一性工作体制。将教育统计信息工作纳入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实现由逐级汇总上报数据,到以学校为基本单位、逾级汇总为主要特征的教育统计报表制度重大改革。现在业务管理工作所需基础数据均从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中获取,确保了各业务系统的数据标准与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一致,做到“数出一门、数出一个”。同时强化了规范管理,凡学校使用的管理软件都要审核才能许可使用,保证学校端的数据标准与教育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一致,做到“上下一体”。
重视分析与研究。为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依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一起,积极开展教育与经济发展相关文献及数据资料的分析研究,建立了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数据库,编制了一批高质量的专题分析报告。自2009年起,在每年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以幻灯片、图表的方式及时发布上年度《云南省教育事业年度发展状况》,用数据来分析问题,总结成绩,以此对各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一年教育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重视统计结果的应用,服务科学决策。一是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处理历史数据。将过去、现在、未来的数据整合到一个公共、开放的信息平台上,让沉睡的数据站起来说话,供各级用户教育管理和决策使用。同时,定期编撰以教育统计数据展示为主要内容的云南教育事业发展工具书。二是在教育的宏观微观政策及重大问题的研究中,始终强调教育统计数据的正确运用。厅内各相关处室从自身业务出发,实现各业务子系统的通联。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规划年内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监测平台。针对教育中重大民生工程、改革重点和难点、发展关键点,利用科学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据监测平台,开展定期的监测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选自《教育体制改革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