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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部分省、市随即在不同行业中开展了项目建设的“代建制”试点,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有关行业协会也积极进行了大力宣传、组织培训、开展不同形式和不同规模的理论与实践论坛等。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对其理解不一,代建的行业和部门不同,目前,“代建制”在全国各省、市或各行业的推行程度不一,究其原因。是“代建制”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诸如代建人的法律地位、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收费(服务费)标准、代建阶段和合同的履约担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