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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因刑事受害,一度成为植物人。感谢检察官们助我家走出了阴影,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2014年10月16日,刑事被害人李靖的母亲石含翠特意来到四川省旺苍县检察院,代表全家送上一面书有“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的大红锦旗……
飞来横祸小康家庭濒临崩溃
2005年6月,家住四川旺苍县木门镇飞凤村六组的李靖刚满22周岁。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早早毕业的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在父母的支持和帮助下,他在旺苍县城开了“好心情”中餐火锅店以及“好心情”休闲庄。休闲庄开业半年,生意火红,还贷后很快开始赢利。一时间,李靖成了家人和朋友的骄傲,被称为“好心情”老板。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家三口小日子过得还算红火。在个人感情上,李靖通过网络认识了家住旺苍县国华镇的女孩向某。向某当时正在广元读大学,经过接触和交往,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打算等2009年向某毕业后,缔结良缘,同建美好家园。
没想到2007年12月,一切的美好愿景被划上了休止符。10日晚22时许,与李靖有宿怨的王某,在旺苍县城“金月亮”歌城喝酒时伺机邀约曾某、李某两人到“好心情”休闲庄找李靖报复。当3人驱车赶到“好心情”休闲庄时,见李靖正独自一人守夜,便对其拳脚相加、凶狠殴打。数分钟之后,王某拿起玻璃烟灰缸狠狠地砸在李靖头上,烟灰缸被砸碎,李靖双手抱头滚倒在地,3人见状逃之夭夭。
被烟灰缸砸破头的李靖,此时还不知道到事态的严重性。父母闻讯赶到,在母亲石含翠的极力劝导下,李靖走进了旺苍县人民医院。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这一躺就是4个多月,眼不能睁、嘴不能张、手不能动、脚不能迈,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植物人。母亲石含翠为了维持儿子李靖新陈代谢所必须的能量,每天用豆浆机把食物打成汤汁,用针管从李靖鼻子导入的导管里注射进去。为了防止李靖长期卧床产生褥疮,石含翠每天都要给儿子擦洗身体
2008年4月,深度昏迷4个多月后,李靖终于苏醒。病情的好转让全家人喜极而泣。但是,为了李靖的治疗,石含翠不但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王某和李某先期赔付的医疗费45500元也已经分文不剩。迫不得已,在病情并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李靖不得不提前出院,回家养病。
2008年6月23日,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3名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并赔付前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4万余元。但由于王某、曾某二人没有赔付能力,剩下的10万元医疗费迟迟没有到位。回到飞凤村的石含翠每天除了照顾儿子李靖的生活起居以外,还四处上访,几乎跑遍了旺苍和广元的每一个部门,为的只是拿到那10万元的医疗费。但是,由于王某、曾某二人已经被判入狱,这10万元钱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看得见却摸不着。李靖一家已经难以为继,濒临崩溃的边缘。
延伸职能刑事救助解近忧
2012年7月,旺苍县检察院木门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延伸,检察室不但具有接受人民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职能,还具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石含翠在木门赶集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木门检察室,对接待她的检察官详细诉说了儿子李靖案件的始末和家庭的辛酸,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法院执行剩下的10万元医疗费。她说:“李靖生活不能自理,父亲李养全年老体弱,全家无任何其他经济收入,恳请检察机关进行救助。”
得知这一情况,木门检察室的检察官立即将情况向控申科和分管检察长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马上指派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同志与旺苍县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却被告知:“虽然王某、曾某已经出狱,但二人确无可执行财产。”于是,院领导又安排控告申诉科和木门检察室的检察官到被害人李靖家中实地了解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周围群众后,干警掌握到的实际情况是:李靖因刑犯罪被害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情况确实困难。虽说案件发生在好几年前,但还是应当考虑将其纳入刑事被害人救助范围实施救助。
案件讨论会上,有干警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李靖案已经过去了4年,且法院已经做出了生效刑事判决,其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是法院执行不到位,已经不属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范围,应当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其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但多数干警认为,刑事被害人李靖是因为刑事案件才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其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也是其劳动能力的丧失,虽然此案已经结案,但检察机关的救助义务仍然存在,为了使石含翠彻底地罢访息诉,安心生产,可以将其纳入救助范围。
2012年10月,旺苍县检察院正式向旺苍县民政局发出公函,建议对李靖进行救助。2012年12月24日,分管副检察长雍思红带领木门检察室检察官到李靖家里,向其发放救助资金2000元。钱虽不多,却在元旦佳节来临之际为李靖家解决了燃眉之急。
2013年8月,石含翠又来到木门检察室,哭诉她家又陷入困境。旺苍县检察院经过核实、讨论,决定再次对其进行救助。这种持续性的救助,在旺苍县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史上还是第一次。2013年12月10日,李靖家再次获得救助资金2500元。
与此同时,旺苍县院还积极与县民政局联系,将李靖一家三口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进行救助,让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能维持基本生活。
五足实情项目扶持除运虑
持续的救助,旺苍检察机关史无前例。然而,2014年的新年刚刚过去,石含翠再次来到木门检察室。这一次她却不是来要钱的。
“非常不好意思,您看我又来了!”石含翠略带歉意地对早已熟悉的检察官说,“非常感谢检察院连续两年对我们家进行救助,但这种救助方式只能暂时缓解我家的经济困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家的贫困问题。您看能不能帮我找个工作,我想通过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自己挣钱养家糊口,不再给你们检察机关添麻烦。”接待检察官认为石含翠这种不等、不靠、不要的自力更生精神值得肯定,于是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分管检察长雍思红又带队再次到李靖家考察情况。 石含翠介绍说,2008年李靖住院的时候,由于颅内出血,医生为了手术切除了其一块头骨,后来医院建议石含翠给李靖修补头骨,但是由于经济困难,李靖被取走的那块头骨至今也没有修补。受此影响,现在李靖的病情虽然有所好转,但是视力仍然低下,平衡感很差,走路的时候总是摔跤。加之其头部受过重击,脑神经恢复有限,记忆力退化,一走出门就不记得回家的路,好几次家人都漫山遍野地寻找走失的李靖。
李靖的女友向某,在其出院后多次到李家照料他,但就李靖的身体状况而言,两人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善良的石含翠怕耽误了向某,满怀感激地苦劝向某不要再等前景渺茫的李靖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父母年龄越来越大,现在的李靖已经31岁了,可成家仍旧遥遥无期,石含翠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而现在他们家,除了种地,没有其他任何经济来源,条件极其困难。石含翠说:“我家在山区,趁我两口子现在还可以劳动,想养几只山羊,搞点副业,希望你们再帮帮忙。”
检察长邓海国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李靖的家庭情况确实困难,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既然石含翠主动提出想靠自己的双手脱贫致富,检察机关可以联系实际,考虑转变方式,从输血式的救助向造血式的帮扶转变。这不但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整合社会资源、合力搭建救助平台,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新途径的工作要求。
2014年3月,旺苍县检察院与县畜牧局取得联系,建议畜牧局按国家相关政策,对石含翠提出养羊的想法给予项目支持。畜牧局有关人员立即到李靖家进行实地考察,经调研后认为:李靖家开门即见山,养殖山羊的地理条件合适,房前有鱼塘可以满足养羊的水源条件,还有大片的空地可以建造羊圈。根据国家的土地政策,建造羊圈也不需要政府审批,故李靖家具备养羊条件。畜牧局根据国家扶贫政策,可以全力支持这一项目,但圈舍的建设需按照畜牧局的前期规划和技术要求,先自行修建,待畜牧局验收合格之后,再发放补助款项。
这一消息令人振奋!说干就干,石含翠的热情无比高涨。在畜牧局领导干部的指导帮助下,仅一个月,200余平方米的羊圈就建成了。2014年5月,李靖家的羊圈通过了验收。5月中旬,畜牧局按照每平方150元的补助标准,将32000余元打到了石含翠的卡上。6月,石含翠通过熟人介绍,选购了30余只优质南江黄羊。经石含翠的精心饲养,7月底,第一批羊羔成功繁殖,第二批羔羊将在近期出生。
刑事救助破碎家庭见曙光
2014年8月29日,笔者与县检察院、畜牧局、木门镇的领导一起到李靖家探望。看到这些对其无比关心、给予过诸多帮助的领导来访,石含翠的内心无比激动,忙着带领大家参观羊舍和鱼塘。“李靖的病情已经大为好转,目前主要是以恢复性治疗为主。我家的羊群也发展得很好,李靖虽然不能干重体力活,但每天赶着羊群上山还是没问题。另外,家门前的水塘,我和李养全也把它修整了一下,在里面养殖了几千尾草鱼,现在大的都有1斤多重了。按照现有的养殖规模,只需要3到4年时间,我家便可增收20万元以上,实现脱贫致富。”石含翠的眼里满含着笑意。
听到李靖一家描绘的美好图景,旺苍检察院邓海国检察长甚感欣慰!他向笔者介绍,一直以来,人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比较关注,但对刑事犯罪被害人来说,不管其有无过错,受犯罪侵犯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不在少数。他们是生活窘迫、确需救助的弱势群体。2009年,旺苍检察院开始进行刑事被害人救助,今年变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6年来共救助20余人,发放救助资金近20万元。李靖救助案件,是该院近年来较为典型的救助案例,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赞赏。
临别时,细心的邓海国检察长发现李靖家的鱼塘堤坝还是很低的土坝,且通往李靖家飞凤村六组的村道路有很长一段是凹凸颠簸的土路。经多方努力,该院争取到县水利局、交通局支持,将李靖家的鱼塘堤坝加高、加固,飞凤村六组的村道路也被纳入今年村道建设施工计划。一条康庄大道即将把李靖家和“美丽家园,幸福旺苍”紧紧相连。
飞来横祸小康家庭濒临崩溃
2005年6月,家住四川旺苍县木门镇飞凤村六组的李靖刚满22周岁。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早早毕业的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在父母的支持和帮助下,他在旺苍县城开了“好心情”中餐火锅店以及“好心情”休闲庄。休闲庄开业半年,生意火红,还贷后很快开始赢利。一时间,李靖成了家人和朋友的骄傲,被称为“好心情”老板。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家三口小日子过得还算红火。在个人感情上,李靖通过网络认识了家住旺苍县国华镇的女孩向某。向某当时正在广元读大学,经过接触和交往,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打算等2009年向某毕业后,缔结良缘,同建美好家园。
没想到2007年12月,一切的美好愿景被划上了休止符。10日晚22时许,与李靖有宿怨的王某,在旺苍县城“金月亮”歌城喝酒时伺机邀约曾某、李某两人到“好心情”休闲庄找李靖报复。当3人驱车赶到“好心情”休闲庄时,见李靖正独自一人守夜,便对其拳脚相加、凶狠殴打。数分钟之后,王某拿起玻璃烟灰缸狠狠地砸在李靖头上,烟灰缸被砸碎,李靖双手抱头滚倒在地,3人见状逃之夭夭。
被烟灰缸砸破头的李靖,此时还不知道到事态的严重性。父母闻讯赶到,在母亲石含翠的极力劝导下,李靖走进了旺苍县人民医院。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这一躺就是4个多月,眼不能睁、嘴不能张、手不能动、脚不能迈,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植物人。母亲石含翠为了维持儿子李靖新陈代谢所必须的能量,每天用豆浆机把食物打成汤汁,用针管从李靖鼻子导入的导管里注射进去。为了防止李靖长期卧床产生褥疮,石含翠每天都要给儿子擦洗身体
2008年4月,深度昏迷4个多月后,李靖终于苏醒。病情的好转让全家人喜极而泣。但是,为了李靖的治疗,石含翠不但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王某和李某先期赔付的医疗费45500元也已经分文不剩。迫不得已,在病情并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李靖不得不提前出院,回家养病。
2008年6月23日,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3名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并赔付前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4万余元。但由于王某、曾某二人没有赔付能力,剩下的10万元医疗费迟迟没有到位。回到飞凤村的石含翠每天除了照顾儿子李靖的生活起居以外,还四处上访,几乎跑遍了旺苍和广元的每一个部门,为的只是拿到那10万元的医疗费。但是,由于王某、曾某二人已经被判入狱,这10万元钱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看得见却摸不着。李靖一家已经难以为继,濒临崩溃的边缘。
延伸职能刑事救助解近忧
2012年7月,旺苍县检察院木门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延伸,检察室不但具有接受人民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职能,还具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石含翠在木门赶集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木门检察室,对接待她的检察官详细诉说了儿子李靖案件的始末和家庭的辛酸,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法院执行剩下的10万元医疗费。她说:“李靖生活不能自理,父亲李养全年老体弱,全家无任何其他经济收入,恳请检察机关进行救助。”
得知这一情况,木门检察室的检察官立即将情况向控申科和分管检察长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马上指派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同志与旺苍县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却被告知:“虽然王某、曾某已经出狱,但二人确无可执行财产。”于是,院领导又安排控告申诉科和木门检察室的检察官到被害人李靖家中实地了解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周围群众后,干警掌握到的实际情况是:李靖因刑犯罪被害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情况确实困难。虽说案件发生在好几年前,但还是应当考虑将其纳入刑事被害人救助范围实施救助。
案件讨论会上,有干警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李靖案已经过去了4年,且法院已经做出了生效刑事判决,其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是法院执行不到位,已经不属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范围,应当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其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但多数干警认为,刑事被害人李靖是因为刑事案件才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其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也是其劳动能力的丧失,虽然此案已经结案,但检察机关的救助义务仍然存在,为了使石含翠彻底地罢访息诉,安心生产,可以将其纳入救助范围。
2012年10月,旺苍县检察院正式向旺苍县民政局发出公函,建议对李靖进行救助。2012年12月24日,分管副检察长雍思红带领木门检察室检察官到李靖家里,向其发放救助资金2000元。钱虽不多,却在元旦佳节来临之际为李靖家解决了燃眉之急。
2013年8月,石含翠又来到木门检察室,哭诉她家又陷入困境。旺苍县检察院经过核实、讨论,决定再次对其进行救助。这种持续性的救助,在旺苍县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史上还是第一次。2013年12月10日,李靖家再次获得救助资金2500元。
与此同时,旺苍县院还积极与县民政局联系,将李靖一家三口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进行救助,让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庭能维持基本生活。
五足实情项目扶持除运虑
持续的救助,旺苍检察机关史无前例。然而,2014年的新年刚刚过去,石含翠再次来到木门检察室。这一次她却不是来要钱的。
“非常不好意思,您看我又来了!”石含翠略带歉意地对早已熟悉的检察官说,“非常感谢检察院连续两年对我们家进行救助,但这种救助方式只能暂时缓解我家的经济困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家的贫困问题。您看能不能帮我找个工作,我想通过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自己挣钱养家糊口,不再给你们检察机关添麻烦。”接待检察官认为石含翠这种不等、不靠、不要的自力更生精神值得肯定,于是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分管检察长雍思红又带队再次到李靖家考察情况。 石含翠介绍说,2008年李靖住院的时候,由于颅内出血,医生为了手术切除了其一块头骨,后来医院建议石含翠给李靖修补头骨,但是由于经济困难,李靖被取走的那块头骨至今也没有修补。受此影响,现在李靖的病情虽然有所好转,但是视力仍然低下,平衡感很差,走路的时候总是摔跤。加之其头部受过重击,脑神经恢复有限,记忆力退化,一走出门就不记得回家的路,好几次家人都漫山遍野地寻找走失的李靖。
李靖的女友向某,在其出院后多次到李家照料他,但就李靖的身体状况而言,两人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善良的石含翠怕耽误了向某,满怀感激地苦劝向某不要再等前景渺茫的李靖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父母年龄越来越大,现在的李靖已经31岁了,可成家仍旧遥遥无期,石含翠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而现在他们家,除了种地,没有其他任何经济来源,条件极其困难。石含翠说:“我家在山区,趁我两口子现在还可以劳动,想养几只山羊,搞点副业,希望你们再帮帮忙。”
检察长邓海国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李靖的家庭情况确实困难,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既然石含翠主动提出想靠自己的双手脱贫致富,检察机关可以联系实际,考虑转变方式,从输血式的救助向造血式的帮扶转变。这不但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整合社会资源、合力搭建救助平台,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新途径的工作要求。
2014年3月,旺苍县检察院与县畜牧局取得联系,建议畜牧局按国家相关政策,对石含翠提出养羊的想法给予项目支持。畜牧局有关人员立即到李靖家进行实地考察,经调研后认为:李靖家开门即见山,养殖山羊的地理条件合适,房前有鱼塘可以满足养羊的水源条件,还有大片的空地可以建造羊圈。根据国家的土地政策,建造羊圈也不需要政府审批,故李靖家具备养羊条件。畜牧局根据国家扶贫政策,可以全力支持这一项目,但圈舍的建设需按照畜牧局的前期规划和技术要求,先自行修建,待畜牧局验收合格之后,再发放补助款项。
这一消息令人振奋!说干就干,石含翠的热情无比高涨。在畜牧局领导干部的指导帮助下,仅一个月,200余平方米的羊圈就建成了。2014年5月,李靖家的羊圈通过了验收。5月中旬,畜牧局按照每平方150元的补助标准,将32000余元打到了石含翠的卡上。6月,石含翠通过熟人介绍,选购了30余只优质南江黄羊。经石含翠的精心饲养,7月底,第一批羊羔成功繁殖,第二批羔羊将在近期出生。
刑事救助破碎家庭见曙光
2014年8月29日,笔者与县检察院、畜牧局、木门镇的领导一起到李靖家探望。看到这些对其无比关心、给予过诸多帮助的领导来访,石含翠的内心无比激动,忙着带领大家参观羊舍和鱼塘。“李靖的病情已经大为好转,目前主要是以恢复性治疗为主。我家的羊群也发展得很好,李靖虽然不能干重体力活,但每天赶着羊群上山还是没问题。另外,家门前的水塘,我和李养全也把它修整了一下,在里面养殖了几千尾草鱼,现在大的都有1斤多重了。按照现有的养殖规模,只需要3到4年时间,我家便可增收20万元以上,实现脱贫致富。”石含翠的眼里满含着笑意。
听到李靖一家描绘的美好图景,旺苍检察院邓海国检察长甚感欣慰!他向笔者介绍,一直以来,人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比较关注,但对刑事犯罪被害人来说,不管其有无过错,受犯罪侵犯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不在少数。他们是生活窘迫、确需救助的弱势群体。2009年,旺苍检察院开始进行刑事被害人救助,今年变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6年来共救助20余人,发放救助资金近20万元。李靖救助案件,是该院近年来较为典型的救助案例,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赞赏。
临别时,细心的邓海国检察长发现李靖家的鱼塘堤坝还是很低的土坝,且通往李靖家飞凤村六组的村道路有很长一段是凹凸颠簸的土路。经多方努力,该院争取到县水利局、交通局支持,将李靖家的鱼塘堤坝加高、加固,飞凤村六组的村道路也被纳入今年村道建设施工计划。一条康庄大道即将把李靖家和“美丽家园,幸福旺苍”紧紧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