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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银监局发布关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中提示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规范用途、合理确定金额和期限,原则上发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10年以内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上述通知被看做是去年12月份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在北京的落地。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银监会去年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谨慎发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通过消费贷款骗取贷款做其他投资的风险很大,如果任其发展不利于银行风控,因此不排除其他地区会跟进下发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