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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水利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针对工程兴建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使有利影响得到合理利用,不利影响得到减免或改善,为工程方案论证和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笔者针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特点,以南通市区濠河第二引水通道工程为例,对评价工作基本程序和要点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