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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发[2017]8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证照联动监管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4月7日南京市证照联动监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与'先照后证'行政审批制度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32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