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卫生部于2005年1月5日发布了第39号令《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明确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管理、职责以及保障措施,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强化政府卫生监督职能。笔者对《若干规定》有关条款进行思考,并结合本地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践,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