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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儿童年运动”;学前教育思想;催化;顶层设计
摘要: 作为国民政府所主导实施的一次社会领域的局部顶层设计,“儿童年运动”的出台是由社会、教育及政治三个层面的动因引发的。它具有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重视学前教育价值等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的内涵,对国民的思想与实践层面都造成了积极影响。尽管并不完美,但作为国民政府于社会领域局部顶层设计的一次力量展示,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与价值。
中图分类号: G400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12435(2019)02011506
作为一项局部顶层设计,民国时期的“儿童年运动”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其应有的学术关注,其于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进入民国社会的催化作用更是湮没不闻,这种无意识的忽视阻碍了我们对于民国学前教育思想传播历史的全面认识。
一、“儿童年运动”——国民政府的一次社会领域局部顶层设计
1933年11月15日,中华慈幼协会由其上海本会向国民政府提出实施“儿童年运动”的呈请。次年5月14日,中华慈幼协会复拟具儿童年实施委员会与地方儿童年实施委员会之组织大纲,呈送教育部审核。1935年3月5日,经行政院第202次会议正式通过,并依据教育、内政两部的建议,确定于1935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运动为期一年。
“儿童年运动”虽然出于民间组织的动议,但创议“儿童年运动”的中华慈幼协会,其会长为国民党大佬孔祥熙,表明此协会的特殊高层官方身份,亦可暗示此运动的建议有官方因素在内,经过政府的批准,纳入了局部顶层设计的范畴,将政府意志推广全国。其实际规划与施行完全源自上层建筑,因而“儿童年运动”是国民政府在社会领域局部顶层设计下实施的一场自上而下的全民性运动。
“儿童年运动”首先是一场社会领域的运动,它以儿童的教养、福利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儿童的综合素质、社会地位为目标,而其实质,则在于通过儿童素质与地位的全面提升以推动整个社会的革新与进步。概括而论,其实施内容大致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服务社会方面。含儿童识字教育、救济儿童服务及其他儿童社会服务活动;二、知识方面。含组织儿童读书合作社、儿童课业研究会等;三、修养方面。含组织儿童俭约储蓄会、儿童交谊会、儿童通讯社等;四、健康方面。含组织儿童健康促进会、儿童旅行团等。[1]之所以称其为局部的顶层设计,是因为此运动仅涉及于社会领域,兼及教育领域,而未涉及国家政治体系的整体设计。
国民政府出台此局部顶层设计,是由社会、教育及政治三个层面的动因所引发。
一是国民儿童意识的觉醒。
所谓儿童意识,是指在社会层面国民对儿童的权益、地位、福利进行关注的心理反映。中国国民儿童意识是伴随着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的传播而逐渐觉醒的。1935年前的民国社会中,儿童意识已成为时代性的话题。1923年,《妇女杂志》曾刊载了石英女士的诗歌《儿童的生活》,其中写真描绘了国民儿童意识的觉醒状态。“他从温和的睡篮里醒觉,……他永常而且继续的如此,既不间断、厌倦,或怠惰,也不需任何人的督促。”[2]如果说卢梭的《爱弥儿》是西方儿童意识觉醒的代表作,《儿童的生活》又何尝不代表了中国国民儿童意识觉醒的程度?国民儿童意识的觉醒使对儿童的重视态度在各方面都有了提高。“文明与人道,从前极不注意的,将来想能改变进步。这是对于最大的文明遗产——儿童——所应有的正当态度。”[3]2也正是在这种社会层面儿童意识的觉醒下,早在“儿童年运动”实施前的1931年3月3日,中华慈幼协会即向政府请愿,建议设立儿童节,并于次年获得批准,将每年4月4日定为中国的儿童节。“一般热心儿童教育者,热烈推进。于是我国儿童得以打开一条新的生活,一年盛似一年的狂热起来。”[4]如果说儿童节的批准是建立在国民儿童意识觉醒基础上的话,那么,“儿童年”的设立则是这种觉醒程度的更高体现。
二是近代学前教育事业的落后现状。
“夫儿童之本质,譬如白色之素纸,而教育者,即彩色之渲染也。”[5]作为儿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学前教育事业的落后状况成为教育层面设计“儿童年运动”的一个理由。因为推广学前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从思想认识上提升儿童的社会地位,尊重儿童的自我人格。这是“儿童年运动”的设计初衷,也是“儿童年运动”的内涵之一。“在现今病态的社会里头,要想有种种改造革新的事业发现,绝不能希望老将就木的前辈先生,他们的知力和体力,都在一天比一天的衰弱下去了。至于三十岁的壮年,也恐怕是一个过渡的人物,没有多大作为了。那么真正的新社会新世界,要谁创造呢?想来想去,还是待诸一般天真烂漫的儿童罢!所以现在教育者最大的责任,就是教育这般儿童,使他们达到我们的希望。照这样说来,儿童和教育的关系,比较成人和教育的关系,更加要密切得多了。”[6]此外,培养身心健全的下一代国民的历史任务要求学前教育成为“儿童年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学家也曾告诉我们,儿童在六岁以前的智力情绪,道德的发展,影响于他的未来的人格,也直接决定了他未来的作为。生理学家亦承认儿童的健康基础,与他后日的一生有关。所以读书识字,尽可迟些。而初步生活的习得,却非从幼年时期开始训练不可。”[7]同时,随着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民国社会的引进与冲击,国民对于学前教育事业的要求与相对落后的现状产生了矛盾。与清末民初相比,先进的国人们已经开始主动适应并初步尝试改造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使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逐步走向中国化的道路。“自从卢梭Rousseau发见了儿童至善的天性,裴斯泰洛奇Pesatlozzi与福禄培尔Frobel更实行和儿童共同生活,于是就唤醒人类注意儿童的天性与需要,教育上的观念从此也为之逐渐改变,都知道教育的功用,是在满足儿童需要,适应儿童环境,不可以成人眼光去选择教材,强令儿童学习的了。”[6]从这些考量出发,学前教育成为了发展儿童事业所避让不了的领域。“从教育上看,未及学龄的儿童的教育比以后的‘学校教育’重要得多。而教育上最忽略的却正是这个时期,这是一件应当注意的事。”[8]国人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现在的成人对儿童应当负很大的责任,最重要的是六岁以前的儿童。我们不应当不闻不问,因为在儿童身心发展上,无论在生物学的观点下,医学的观点下,心理学的观点下,这时期都是最重要的,这时期的教养训育,我们称之为幼稚教育。”[8]“儿童年运动”开展前,中国的近代学前教育事业较之清末,已有了很大的提高,无论是媒体,还是学者,都有大量的呼吁与认识,但就处于社会中下层的广大民众而言,学前教育还是一个新鲜事物,甚至闻所未闻。“有人说:现在关于‘教’‘养’孩子的书籍,汗牛充栋,译的也有,著的也有,应有尽有,虽不能说尽美尽善,其中亦不乏精深的研究?至于附加的:也有幼稚园等等,各省各县,现在积极提倡设备,怎么反说是不加以指导呢?诚然,这类东西,多则多了!但是,我敢武断一句说:这单是对于贵族儿童界而施设的。一般贫苦者,只可享受‘过屠門而大嚼’之权,至若实受的权利,是没有份子的。”[9]这种状况迫切要求在全社会各阶层开展一次全民性的儿童教育推广运动,正是这种要求加速了“儿童年运动”的出台。 三是政府官员认识水平的提高。
随着社会层面上儿童意识的提升,早在清末民初,即有国人提出设计各类儿童幸福福利事业的相关法令及政策。如1922年,浙江省议员沈定一于议会提出保障儿童条例的议案。“而在沉闷的幼稚的中国社会,能否加以充分的注意与实行也难预知。但是我们不能不认这种提案,为儿童前途的一线光明。”[10]20世纪30年代上半期,国民经济显著好转,社会环境趋于稳定,决策高层也开始有余力关注儿童事业的发展。他们认识到“人民的强弱与国家的盛衰,有密切的关系。人民的强弱与否,与儿童的强弱,成为正比例。这样看来,有健全的儿童,才有健全的国家”。[11]1政府应承担自己不可回避的义务,“使儿童领悟社会对他们的企盼与保障,而奠定成年尽忠效职于国家的任务。”[4]基于这样的认识,一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机构也有所行动,如1930年广州市卫生局、社会局认为“职卫生局有提倡保护人民健康、职社会局有绸缪(此处疑缺“社”字——引者注)会前途之责”[12],曾联合举办儿童幸福运动。在《广州市政公报》中,两局论及主办此运动的内容是“系指导育儿之方法,陈列儿童之成绩,注意儿童禀受之机能、维持儿童天赋之权利”[12]。其宗旨则为“能使多数人民,于儿童之加赠健康、防范疾病、灌输智识、长进技能、均留深刻之印象、作良好之楷模”[12]。在“儿童年运动”实施期间,各级政府官员也纷纷发表支持该运动的言论。吴铁城为“儿童年运动”题词“幼有所长”,潘公展题词“活泼天真”。[13]教育部长王世杰在中央广播电台发表演说,极力张扬儿童权利,称:“十八世纪倡导人权学说最力的法国大思想家卢梭,并不是专为成人说话的,卢梭在他的民约论中,既已主张一切人类的权利,在他的另一名著爱弥儿(Emale)中,则更特别主张儿童的权利。”[14]中华慈幼协会会长孔祥熙作为“儿童年”的倡议者,更是积极号召社会响应,于“儿童年”开幕当日在中央广播电台演讲《儿童年开幕日敬告国人》[15]。如此集团化的表态,虽有作秀之嫌,但却体现出在“儿童年”问题上高层的共识。可以说,从元首蒋介石,到第一夫人宋美龄,至孔祥熙此类国民党大佬,再至王世杰、吴铁城、潘公展之流的中央及地方高级官员的表态中,都洋溢着对“儿童年运动”的期待与支持。也正是建立在高层共识的基础上,此局部顶层设计才得以出台。
二、“儿童年运动”中的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内涵
“儿童年运动”是包含儿童福利、儿童幸福等内容在内的一场综合性全民运动,这场运动呼应了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中国社会更广泛、更深入传播的诉求,其运动内容中蕴含着近代海外学前教育的思想内涵。主要体现在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重视学前教育价值两个方面。
(一)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
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是进行学前教育的思想前提,无论是欧洲近代学前教育思想的启蒙过程,还是民国社会对近代学前教育思想接纳的过程,其首要程序皆是重视学前儿童的权利与幸福的理念得到社会的肯定。“从前在我们成人看不起的儿童,到了现在的时候,由轻视不睬的心理,而转变为我们要极端注意的一个问题了。”[16]“儿童年运动”的意义之一即在于引起全社会对儿童,亦包含学前儿童的重视,对他们的生长空间等都给予更多的关心。“儿童节的主旨是在谋儿童幸福的,而儿童幸福是多方面的。过去大家未尝不想到儿童的幸福,可是因为轻易疏忽的缘故,造成各种矛盾的现象。现在我们要求全国的各方面,都注意到儿童问题。”[17]中华慈幼学会会长孔祥熙在“儿童年”开幕当天的演讲中提出其意义分两方面,其中之一即是“使全国儿童们,都知道自己将来在社会上的关系,和现在所处的时代重要,因此能发扬自己的志气,养成良好的习惯,忍辱负重、自强不息,努力去做健全的国民”[15]。民国教育家、时任福建教育厅长的郑贞文指出“儿童年”的意义在于“是要全国民众注意儿童事业,使人人有慈幼的观念,负起慈幼的责任”[17]。所谓的慈幼,包含了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的意义。
(二)重视学前教育价值
“儿童年运动”开展以前,就有国人对社会于学前教育的态度表示不满。“幼稚教育本来很少有人注意,但近数十年来因儿童研究发达之结果,不能不承认这几年时间的重要。从前国家是不管幼稚教育的,社会亦是不管幼稚教育的。”[8]而学前教育之所以不受重视,除了近代学前教育思想在中国的传播需要时间因素外,亦与政府的态度有关。“由于国家完全不管这件事,社会上又无舆论的督促。结果竟将所谓未及学龄的儿童都列入教育范围之外。”[8]但在现实社会中,这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我们如果稍一关心到家庭间的事,谁也觉得儿童的‘教’与‘养’,实是第一个极重要的问题,无论我们所处的是大家庭或小家庭,对于这件事是无法避免的。——除非不能产小孩子”。[9]
“儿童年运动”的实施,为近代学前教育在民国社会的传播提供了一次催化的契机。“本来儿童年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在民众的,是要全国民众注意儿童事业,使人人有慈幼的观念,负起慈幼的责任;一方面在儿童的,因为全国注意儿童,在儿童本身,更要奋发振作,努力向上。”[18]而实现这种儿童自身发展目标的首要途径是学前教育,来自官方高层的意见就很有代表性。孔祥熙指出“儿童年运动”的目标之一在于“对于儿童要施以正当的教育,和严格的训练,以便达到养成良好儿童的目的”[15]。教育部长王世杰则借“儿童年”之际称卢梭不单是一个政治家,而且是一个教育家,“他的基本见解是,第一,人的一生的生活,大半在儿童时期就决定了,人的一生的幸福,大半在儿童时期就造就了,或毁灭了;第二,儿童的教养,应该科学化,他的民约论,人们称之为《人权宣言》的底稿,他的爱弥儿一书,人们也称之为《儿童权利宣言》”。[14]这些意见是“儿童年”实施的题中之义。具体而言,即需要“在儿童方面应希望国家或社会人士于其自身体格上习惯上品性上知识上多多予以指导,俾身心发展有正轨可循,而不致走入歧途,直接影响自身幸福,间接影响国家前途,此实全国儿童于儿童年中最应明瞭认识之一点,即今日各地儿童所应切实注意者也”[1]。通过学前教育提升下一代国民的素质,为国家及民族的未来发展增添筹码是“儿童年运动”的根本目标。“‘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现在的领袖,也认为国家的基础在国民,儿童是国家未來的主人翁,他们都负着复兴国家民族的责任,要使他们将来能达到这个使命,便是在于父母们,从儿童的孩提时代,培植他们的思想和能力。”[19]
三、“儿童年运动”的效果评估
作为局部的顶层设计,“儿童年运动”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为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进入中国社会,发挥了明显的催化作用。
首先体现在国民思想层面的进步上。基于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传播的基础与传统育儿理念的影响,“儿童年运动”作为一种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运动,得到时人普遍的正面评价。“提倡儿童年是适合儿童的心理生理发展的事业。”[18]“儿童年运动”就如一声春雷,在国人心头炸响,使阻碍近代学前教育思想传播的阴霾被吹拂开来,整个社会不再有人怀疑学前教育的价值与必要。“儿童年运动”结束后的年份里,重视学前教育与探讨研究学前教育的言论层出不穷。“时代的警钟,已把我们从漠视与忽略中警醒过来,深切地認识这二十世纪,是个儿童的伟大时代,要希望将来国家强盛,民族优秀,全看在新时代的父母们把儿童怎样的培植与锻炼起来。”[20]一些国人展望未来儿童教育的前景,提出“我们如果不能否认历史是先死者的事业,而现代却是人们的舞台底话,那么便不能不承认将来的世界一定是会变成现在儿童的世界,这养(“养”应为“样”字——引者注)一来,儿童之负着历史上承先启后的责任,更是我们所不能否认的了”[21]。结合世界儿童保教潮流,国人还接纳了“儿童福利”的概念,认为“社会不但要认儿童‘人权’,并须要保障他的‘人权’” [22]。“所以做父母的,在认识了家庭对儿童的影响之后,便要切实的负起这个重担,培养我们的下一代,由小我而到大我,由家庭而到社会,使我们一代比一代快了,一代比一代强,将来的世界就日趋进步了。”[23]这些认识上的进步与“儿童年运动”不无关系。
其次在实践层面也有显著的成果。政府对于“儿童年运动”前所未有的推动力度,使“儿童年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行政资源的保证。经过政府分别聘派各机关高级长官及专门学者组织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的积极筹备,1935年8月1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发第04263号训令,“以儿童年开始,全国各机关学校及各社团应依照一切法令尽力实施以谋儿童福利,饬遵照转饬所属并宣告民众一体遵行”。[24]教育部则根据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的呈请,“令饬所属教育行政机关视察指导人员,于视察乡区教育时,应负责宣传儿童幸福事业”。[25]同时,从官方到民间,在“儿童年运动”的影响下,掀起了兴办学前儿童保教机构的热潮,其层次与规模都较“儿童年运动”开展之前有所超越。1938年,战时儿童保育会成立,社会影响巨大。成立当天,“到会者自主席至发起人、来宾、各机关代表,以及驻外宾,不下八九百人”。[26]宋美龄及冯玉祥夫人李德全被选举为正副理事长,其名誉理事中有蒋介石、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冯玉祥、林森、孔祥熙、宋子文、沈钧儒、邹韬奋、马相伯、郭沫若、陶行知、茅盾、蔡元培等诸多国共领导人、社会贤达。一年后,即募得资金200余万,“由此证明一般社会人士对保育事业的热心协助”。[27]1943年,国民政府社会部“为开展并改进公私主办之育幼育婴事业起见”[28],出台了《奖惩育婴育幼事业暂行办法》,以此对学前儿童的保教事业进行促进。
历史地观察,这些积极效果的产生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时至今日,国际上儿童教育的潮流高涨,已是使我老大的中国从醉梦中猛醒过来!惟是经过这几年同种相残的‘中日战争’,国力损耗,实施儿童教育的责任,尤较任何国家来得艰难一点。但在需要方面,却比任何国家来得迫切!”[21]抗战爆发后对下一代国民教养的现实需求是学前儿童教育事业得到大进步的历史背景,但“儿童年运动”的实施正是为这个大进步作了思想与组织上的奠基,其催化作用毋庸置疑。
但限于行政渠道的不通畅与基层政府执行效率低,轰轰烈烈的“儿童年运动”离其所要达到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在学前儿童教育领域,“假如我们过细检讨她究竟有了多大的成绩,中国大多数的儿童是否已经得到了几多实惠时,不惟作者本人觉得有点汗颜,即令负有教育儿童责任的人,也未必能够给个具体答复”。[29]运动开展的区域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大城市的热闹景象与中小城市的几无影响,乃至乡村的茫无所知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些表面文章,姑不论她本身是否对儿童发生影响,即令可以,也不过极少数得天独后的城市儿童能够享受,而那大多数的乡下苦孩子,仍然只有望洋兴叹而已。难道我们的教育,就始终跳不出城市的圈套吗?”[29]甚至于十几年之后,情况依旧如此。“我国儿童运动的发现,到现在只不过十多年头吧!除了那些文化发达的大都市比较晓得儿童的重要之外,其余大部分农村的儿童的生活,简直仍旧和十多年前——未有儿童运动的时候——的生活一样,真是忽略不过。”[21]同时,有关“儿童年运动”的内涵与学前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的深刻讨论也在不断进行中。“谁也知道:儿童教育,并不是在报纸上出几张特刊,城市中召集几次展览会,更不是银行商店借机标题‘优待儿童’所能解决的。”[29]造成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原因除了运动设计与实施者的主观努力不足外,更多的则是客观历史环境的制约所致。
“儿童年运动”开展之前,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民国社会已有所传播。1935年之后,随着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的传播有了一个显著的提升。抗战爆发后,近代学前教育思想亦在抗战建国的理念下有了新的内涵与新的传播。这些进步,虽然不能完全归功于“儿童年运动”的实施,但此顶层设计对于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民国社会传播的催化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参考文献:
[1]叔异.儿童年儿童活动办法大纲[J].教与学,1935(3):3041.
[2]石英女士.儿童的生活[J].妇女杂志,1923(8):107.
[3]华特尔.儿童心理学[M]. 葛承训,译.上海:中华书局,1929.
[4]叶一帆.儿童节给父母们与进献当局的一点话[J].妇女杂志,1942(4):89. [5]宋润祥.从恢复读经说到儿童教育之重要[J].四师学生,1935(2):2122.
[6]王舜民.儿童和教育[J].金山县教育月刊,1925(7):36.
[7]程国扬.今日儿童教育的理论及其实施[J].教育杂志,1926(2):4751.
[8]菊农.幼稚教育之重要[N].晨報副刊,19270217.
[9]寄陶.无产阶级儿童的呼吁[J].妇女杂志,1928(6):2.
[10]觉农.儿童保障案[J].妇女杂志,1922(9):4445.
[11]生江孝之.儿童与社会[M]. 陆宗贽,译.上海:上海北新书局,1929.
[12]举行儿童幸福运动[Z].广州市市政公报,1930(348):5657.
[13]吴铁城.儿童专号题字[J].美术生活,1935(6):1.
[14]王世杰.中国儿童教育问题[J].陕西教育月刊,1935(8):14.
[15]孔祥熙.儿童年开幕日敬告国人[J].陕西教育月刊,1935(8):46.
[16]陈道铭.儿童读物的编辑问题[J].民钟季刊,1935(3):275279.
[17]沈铸.儿童节替儿童呐喊[J].教师之友,1935(4):471474.
[18]郑贞文.民众对于儿童年应有的认识[J].福建教育,1935(6):89.
[19]朱剑华.儿童教育的基本改善[J].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会刊,1936(1):3538.
[20]白蘋.两个时期的儿童教养[J].主妇之友,1937(2):812.
[21]黄龄.今后实施儿童教育的展望[J].社会特刊,1941(1):2630.
[22]陈文仙.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应有之动向[J].妇女新运,1943(4):510.
[23]朱熊芷.家庭对儿童的影响[J].妇女新运,1948(4):1112.
[24]教养全国儿童事项[Z].内政公报,1935(19):131133.
[25]宣传儿童幸福事业教部通令[J].公教学校,1935(24):38.
[26]沈兹九.祝儿童保育会成立[J].妇女生活,1938(10):2.
[27]张晓梅.全国战时儿童保育会第一届院长会议的收获[J].中国妇女,1940(8):2324.
[28]社会部奖惩育婴育幼事业暂行办法[Z].社会部公报,1943(9):4344.
[29]谭唯勇.谈谈农村儿童教育问题[J].江西省妇女生活,1936(1):3841.
责任编辑:钱果长
摘要: 作为国民政府所主导实施的一次社会领域的局部顶层设计,“儿童年运动”的出台是由社会、教育及政治三个层面的动因引发的。它具有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重视学前教育价值等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的内涵,对国民的思想与实践层面都造成了积极影响。尽管并不完美,但作为国民政府于社会领域局部顶层设计的一次力量展示,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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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10012435(2019)02011506
作为一项局部顶层设计,民国时期的“儿童年运动”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其应有的学术关注,其于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进入民国社会的催化作用更是湮没不闻,这种无意识的忽视阻碍了我们对于民国学前教育思想传播历史的全面认识。
一、“儿童年运动”——国民政府的一次社会领域局部顶层设计
1933年11月15日,中华慈幼协会由其上海本会向国民政府提出实施“儿童年运动”的呈请。次年5月14日,中华慈幼协会复拟具儿童年实施委员会与地方儿童年实施委员会之组织大纲,呈送教育部审核。1935年3月5日,经行政院第202次会议正式通过,并依据教育、内政两部的建议,确定于1935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运动为期一年。
“儿童年运动”虽然出于民间组织的动议,但创议“儿童年运动”的中华慈幼协会,其会长为国民党大佬孔祥熙,表明此协会的特殊高层官方身份,亦可暗示此运动的建议有官方因素在内,经过政府的批准,纳入了局部顶层设计的范畴,将政府意志推广全国。其实际规划与施行完全源自上层建筑,因而“儿童年运动”是国民政府在社会领域局部顶层设计下实施的一场自上而下的全民性运动。
“儿童年运动”首先是一场社会领域的运动,它以儿童的教养、福利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儿童的综合素质、社会地位为目标,而其实质,则在于通过儿童素质与地位的全面提升以推动整个社会的革新与进步。概括而论,其实施内容大致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服务社会方面。含儿童识字教育、救济儿童服务及其他儿童社会服务活动;二、知识方面。含组织儿童读书合作社、儿童课业研究会等;三、修养方面。含组织儿童俭约储蓄会、儿童交谊会、儿童通讯社等;四、健康方面。含组织儿童健康促进会、儿童旅行团等。[1]之所以称其为局部的顶层设计,是因为此运动仅涉及于社会领域,兼及教育领域,而未涉及国家政治体系的整体设计。
国民政府出台此局部顶层设计,是由社会、教育及政治三个层面的动因所引发。
一是国民儿童意识的觉醒。
所谓儿童意识,是指在社会层面国民对儿童的权益、地位、福利进行关注的心理反映。中国国民儿童意识是伴随着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的传播而逐渐觉醒的。1935年前的民国社会中,儿童意识已成为时代性的话题。1923年,《妇女杂志》曾刊载了石英女士的诗歌《儿童的生活》,其中写真描绘了国民儿童意识的觉醒状态。“他从温和的睡篮里醒觉,……他永常而且继续的如此,既不间断、厌倦,或怠惰,也不需任何人的督促。”[2]如果说卢梭的《爱弥儿》是西方儿童意识觉醒的代表作,《儿童的生活》又何尝不代表了中国国民儿童意识觉醒的程度?国民儿童意识的觉醒使对儿童的重视态度在各方面都有了提高。“文明与人道,从前极不注意的,将来想能改变进步。这是对于最大的文明遗产——儿童——所应有的正当态度。”[3]2也正是在这种社会层面儿童意识的觉醒下,早在“儿童年运动”实施前的1931年3月3日,中华慈幼协会即向政府请愿,建议设立儿童节,并于次年获得批准,将每年4月4日定为中国的儿童节。“一般热心儿童教育者,热烈推进。于是我国儿童得以打开一条新的生活,一年盛似一年的狂热起来。”[4]如果说儿童节的批准是建立在国民儿童意识觉醒基础上的话,那么,“儿童年”的设立则是这种觉醒程度的更高体现。
二是近代学前教育事业的落后现状。
“夫儿童之本质,譬如白色之素纸,而教育者,即彩色之渲染也。”[5]作为儿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学前教育事业的落后状况成为教育层面设计“儿童年运动”的一个理由。因为推广学前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从思想认识上提升儿童的社会地位,尊重儿童的自我人格。这是“儿童年运动”的设计初衷,也是“儿童年运动”的内涵之一。“在现今病态的社会里头,要想有种种改造革新的事业发现,绝不能希望老将就木的前辈先生,他们的知力和体力,都在一天比一天的衰弱下去了。至于三十岁的壮年,也恐怕是一个过渡的人物,没有多大作为了。那么真正的新社会新世界,要谁创造呢?想来想去,还是待诸一般天真烂漫的儿童罢!所以现在教育者最大的责任,就是教育这般儿童,使他们达到我们的希望。照这样说来,儿童和教育的关系,比较成人和教育的关系,更加要密切得多了。”[6]此外,培养身心健全的下一代国民的历史任务要求学前教育成为“儿童年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学家也曾告诉我们,儿童在六岁以前的智力情绪,道德的发展,影响于他的未来的人格,也直接决定了他未来的作为。生理学家亦承认儿童的健康基础,与他后日的一生有关。所以读书识字,尽可迟些。而初步生活的习得,却非从幼年时期开始训练不可。”[7]同时,随着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民国社会的引进与冲击,国民对于学前教育事业的要求与相对落后的现状产生了矛盾。与清末民初相比,先进的国人们已经开始主动适应并初步尝试改造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使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逐步走向中国化的道路。“自从卢梭Rousseau发见了儿童至善的天性,裴斯泰洛奇Pesatlozzi与福禄培尔Frobel更实行和儿童共同生活,于是就唤醒人类注意儿童的天性与需要,教育上的观念从此也为之逐渐改变,都知道教育的功用,是在满足儿童需要,适应儿童环境,不可以成人眼光去选择教材,强令儿童学习的了。”[6]从这些考量出发,学前教育成为了发展儿童事业所避让不了的领域。“从教育上看,未及学龄的儿童的教育比以后的‘学校教育’重要得多。而教育上最忽略的却正是这个时期,这是一件应当注意的事。”[8]国人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现在的成人对儿童应当负很大的责任,最重要的是六岁以前的儿童。我们不应当不闻不问,因为在儿童身心发展上,无论在生物学的观点下,医学的观点下,心理学的观点下,这时期都是最重要的,这时期的教养训育,我们称之为幼稚教育。”[8]“儿童年运动”开展前,中国的近代学前教育事业较之清末,已有了很大的提高,无论是媒体,还是学者,都有大量的呼吁与认识,但就处于社会中下层的广大民众而言,学前教育还是一个新鲜事物,甚至闻所未闻。“有人说:现在关于‘教’‘养’孩子的书籍,汗牛充栋,译的也有,著的也有,应有尽有,虽不能说尽美尽善,其中亦不乏精深的研究?至于附加的:也有幼稚园等等,各省各县,现在积极提倡设备,怎么反说是不加以指导呢?诚然,这类东西,多则多了!但是,我敢武断一句说:这单是对于贵族儿童界而施设的。一般贫苦者,只可享受‘过屠門而大嚼’之权,至若实受的权利,是没有份子的。”[9]这种状况迫切要求在全社会各阶层开展一次全民性的儿童教育推广运动,正是这种要求加速了“儿童年运动”的出台。 三是政府官员认识水平的提高。
随着社会层面上儿童意识的提升,早在清末民初,即有国人提出设计各类儿童幸福福利事业的相关法令及政策。如1922年,浙江省议员沈定一于议会提出保障儿童条例的议案。“而在沉闷的幼稚的中国社会,能否加以充分的注意与实行也难预知。但是我们不能不认这种提案,为儿童前途的一线光明。”[10]20世纪30年代上半期,国民经济显著好转,社会环境趋于稳定,决策高层也开始有余力关注儿童事业的发展。他们认识到“人民的强弱与国家的盛衰,有密切的关系。人民的强弱与否,与儿童的强弱,成为正比例。这样看来,有健全的儿童,才有健全的国家”。[11]1政府应承担自己不可回避的义务,“使儿童领悟社会对他们的企盼与保障,而奠定成年尽忠效职于国家的任务。”[4]基于这样的认识,一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机构也有所行动,如1930年广州市卫生局、社会局认为“职卫生局有提倡保护人民健康、职社会局有绸缪(此处疑缺“社”字——引者注)会前途之责”[12],曾联合举办儿童幸福运动。在《广州市政公报》中,两局论及主办此运动的内容是“系指导育儿之方法,陈列儿童之成绩,注意儿童禀受之机能、维持儿童天赋之权利”[12]。其宗旨则为“能使多数人民,于儿童之加赠健康、防范疾病、灌输智识、长进技能、均留深刻之印象、作良好之楷模”[12]。在“儿童年运动”实施期间,各级政府官员也纷纷发表支持该运动的言论。吴铁城为“儿童年运动”题词“幼有所长”,潘公展题词“活泼天真”。[13]教育部长王世杰在中央广播电台发表演说,极力张扬儿童权利,称:“十八世纪倡导人权学说最力的法国大思想家卢梭,并不是专为成人说话的,卢梭在他的民约论中,既已主张一切人类的权利,在他的另一名著爱弥儿(Emale)中,则更特别主张儿童的权利。”[14]中华慈幼协会会长孔祥熙作为“儿童年”的倡议者,更是积极号召社会响应,于“儿童年”开幕当日在中央广播电台演讲《儿童年开幕日敬告国人》[15]。如此集团化的表态,虽有作秀之嫌,但却体现出在“儿童年”问题上高层的共识。可以说,从元首蒋介石,到第一夫人宋美龄,至孔祥熙此类国民党大佬,再至王世杰、吴铁城、潘公展之流的中央及地方高级官员的表态中,都洋溢着对“儿童年运动”的期待与支持。也正是建立在高层共识的基础上,此局部顶层设计才得以出台。
二、“儿童年运动”中的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内涵
“儿童年运动”是包含儿童福利、儿童幸福等内容在内的一场综合性全民运动,这场运动呼应了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中国社会更广泛、更深入传播的诉求,其运动内容中蕴含着近代海外学前教育的思想内涵。主要体现在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重视学前教育价值两个方面。
(一)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
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是进行学前教育的思想前提,无论是欧洲近代学前教育思想的启蒙过程,还是民国社会对近代学前教育思想接纳的过程,其首要程序皆是重视学前儿童的权利与幸福的理念得到社会的肯定。“从前在我们成人看不起的儿童,到了现在的时候,由轻视不睬的心理,而转变为我们要极端注意的一个问题了。”[16]“儿童年运动”的意义之一即在于引起全社会对儿童,亦包含学前儿童的重视,对他们的生长空间等都给予更多的关心。“儿童节的主旨是在谋儿童幸福的,而儿童幸福是多方面的。过去大家未尝不想到儿童的幸福,可是因为轻易疏忽的缘故,造成各种矛盾的现象。现在我们要求全国的各方面,都注意到儿童问题。”[17]中华慈幼学会会长孔祥熙在“儿童年”开幕当天的演讲中提出其意义分两方面,其中之一即是“使全国儿童们,都知道自己将来在社会上的关系,和现在所处的时代重要,因此能发扬自己的志气,养成良好的习惯,忍辱负重、自强不息,努力去做健全的国民”[15]。民国教育家、时任福建教育厅长的郑贞文指出“儿童年”的意义在于“是要全国民众注意儿童事业,使人人有慈幼的观念,负起慈幼的责任”[17]。所谓的慈幼,包含了重视学前儿童权利与幸福的意义。
(二)重视学前教育价值
“儿童年运动”开展以前,就有国人对社会于学前教育的态度表示不满。“幼稚教育本来很少有人注意,但近数十年来因儿童研究发达之结果,不能不承认这几年时间的重要。从前国家是不管幼稚教育的,社会亦是不管幼稚教育的。”[8]而学前教育之所以不受重视,除了近代学前教育思想在中国的传播需要时间因素外,亦与政府的态度有关。“由于国家完全不管这件事,社会上又无舆论的督促。结果竟将所谓未及学龄的儿童都列入教育范围之外。”[8]但在现实社会中,这个问题是无法回避的,“我们如果稍一关心到家庭间的事,谁也觉得儿童的‘教’与‘养’,实是第一个极重要的问题,无论我们所处的是大家庭或小家庭,对于这件事是无法避免的。——除非不能产小孩子”。[9]
“儿童年运动”的实施,为近代学前教育在民国社会的传播提供了一次催化的契机。“本来儿童年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在民众的,是要全国民众注意儿童事业,使人人有慈幼的观念,负起慈幼的责任;一方面在儿童的,因为全国注意儿童,在儿童本身,更要奋发振作,努力向上。”[18]而实现这种儿童自身发展目标的首要途径是学前教育,来自官方高层的意见就很有代表性。孔祥熙指出“儿童年运动”的目标之一在于“对于儿童要施以正当的教育,和严格的训练,以便达到养成良好儿童的目的”[15]。教育部长王世杰则借“儿童年”之际称卢梭不单是一个政治家,而且是一个教育家,“他的基本见解是,第一,人的一生的生活,大半在儿童时期就决定了,人的一生的幸福,大半在儿童时期就造就了,或毁灭了;第二,儿童的教养,应该科学化,他的民约论,人们称之为《人权宣言》的底稿,他的爱弥儿一书,人们也称之为《儿童权利宣言》”。[14]这些意见是“儿童年”实施的题中之义。具体而言,即需要“在儿童方面应希望国家或社会人士于其自身体格上习惯上品性上知识上多多予以指导,俾身心发展有正轨可循,而不致走入歧途,直接影响自身幸福,间接影响国家前途,此实全国儿童于儿童年中最应明瞭认识之一点,即今日各地儿童所应切实注意者也”[1]。通过学前教育提升下一代国民的素质,为国家及民族的未来发展增添筹码是“儿童年运动”的根本目标。“‘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现在的领袖,也认为国家的基础在国民,儿童是国家未來的主人翁,他们都负着复兴国家民族的责任,要使他们将来能达到这个使命,便是在于父母们,从儿童的孩提时代,培植他们的思想和能力。”[19]
三、“儿童年运动”的效果评估
作为局部的顶层设计,“儿童年运动”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为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进入中国社会,发挥了明显的催化作用。
首先体现在国民思想层面的进步上。基于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传播的基础与传统育儿理念的影响,“儿童年运动”作为一种推动社会进步的社会运动,得到时人普遍的正面评价。“提倡儿童年是适合儿童的心理生理发展的事业。”[18]“儿童年运动”就如一声春雷,在国人心头炸响,使阻碍近代学前教育思想传播的阴霾被吹拂开来,整个社会不再有人怀疑学前教育的价值与必要。“儿童年运动”结束后的年份里,重视学前教育与探讨研究学前教育的言论层出不穷。“时代的警钟,已把我们从漠视与忽略中警醒过来,深切地認识这二十世纪,是个儿童的伟大时代,要希望将来国家强盛,民族优秀,全看在新时代的父母们把儿童怎样的培植与锻炼起来。”[20]一些国人展望未来儿童教育的前景,提出“我们如果不能否认历史是先死者的事业,而现代却是人们的舞台底话,那么便不能不承认将来的世界一定是会变成现在儿童的世界,这养(“养”应为“样”字——引者注)一来,儿童之负着历史上承先启后的责任,更是我们所不能否认的了”[21]。结合世界儿童保教潮流,国人还接纳了“儿童福利”的概念,认为“社会不但要认儿童‘人权’,并须要保障他的‘人权’” [22]。“所以做父母的,在认识了家庭对儿童的影响之后,便要切实的负起这个重担,培养我们的下一代,由小我而到大我,由家庭而到社会,使我们一代比一代快了,一代比一代强,将来的世界就日趋进步了。”[23]这些认识上的进步与“儿童年运动”不无关系。
其次在实践层面也有显著的成果。政府对于“儿童年运动”前所未有的推动力度,使“儿童年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行政资源的保证。经过政府分别聘派各机关高级长官及专门学者组织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的积极筹备,1935年8月1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发第04263号训令,“以儿童年开始,全国各机关学校及各社团应依照一切法令尽力实施以谋儿童福利,饬遵照转饬所属并宣告民众一体遵行”。[24]教育部则根据全国儿童年实施委员会的呈请,“令饬所属教育行政机关视察指导人员,于视察乡区教育时,应负责宣传儿童幸福事业”。[25]同时,从官方到民间,在“儿童年运动”的影响下,掀起了兴办学前儿童保教机构的热潮,其层次与规模都较“儿童年运动”开展之前有所超越。1938年,战时儿童保育会成立,社会影响巨大。成立当天,“到会者自主席至发起人、来宾、各机关代表,以及驻外宾,不下八九百人”。[26]宋美龄及冯玉祥夫人李德全被选举为正副理事长,其名誉理事中有蒋介石、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冯玉祥、林森、孔祥熙、宋子文、沈钧儒、邹韬奋、马相伯、郭沫若、陶行知、茅盾、蔡元培等诸多国共领导人、社会贤达。一年后,即募得资金200余万,“由此证明一般社会人士对保育事业的热心协助”。[27]1943年,国民政府社会部“为开展并改进公私主办之育幼育婴事业起见”[28],出台了《奖惩育婴育幼事业暂行办法》,以此对学前儿童的保教事业进行促进。
历史地观察,这些积极效果的产生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时至今日,国际上儿童教育的潮流高涨,已是使我老大的中国从醉梦中猛醒过来!惟是经过这几年同种相残的‘中日战争’,国力损耗,实施儿童教育的责任,尤较任何国家来得艰难一点。但在需要方面,却比任何国家来得迫切!”[21]抗战爆发后对下一代国民教养的现实需求是学前儿童教育事业得到大进步的历史背景,但“儿童年运动”的实施正是为这个大进步作了思想与组织上的奠基,其催化作用毋庸置疑。
但限于行政渠道的不通畅与基层政府执行效率低,轰轰烈烈的“儿童年运动”离其所要达到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在学前儿童教育领域,“假如我们过细检讨她究竟有了多大的成绩,中国大多数的儿童是否已经得到了几多实惠时,不惟作者本人觉得有点汗颜,即令负有教育儿童责任的人,也未必能够给个具体答复”。[29]运动开展的区域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大城市的热闹景象与中小城市的几无影响,乃至乡村的茫无所知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些表面文章,姑不论她本身是否对儿童发生影响,即令可以,也不过极少数得天独后的城市儿童能够享受,而那大多数的乡下苦孩子,仍然只有望洋兴叹而已。难道我们的教育,就始终跳不出城市的圈套吗?”[29]甚至于十几年之后,情况依旧如此。“我国儿童运动的发现,到现在只不过十多年头吧!除了那些文化发达的大都市比较晓得儿童的重要之外,其余大部分农村的儿童的生活,简直仍旧和十多年前——未有儿童运动的时候——的生活一样,真是忽略不过。”[21]同时,有关“儿童年运动”的内涵与学前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的深刻讨论也在不断进行中。“谁也知道:儿童教育,并不是在报纸上出几张特刊,城市中召集几次展览会,更不是银行商店借机标题‘优待儿童’所能解决的。”[29]造成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原因除了运动设计与实施者的主观努力不足外,更多的则是客观历史环境的制约所致。
“儿童年运动”开展之前,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民国社会已有所传播。1935年之后,随着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的传播有了一个显著的提升。抗战爆发后,近代学前教育思想亦在抗战建国的理念下有了新的内涵与新的传播。这些进步,虽然不能完全归功于“儿童年运动”的实施,但此顶层设计对于近代海外学前教育思想在民国社会传播的催化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参考文献:
[1]叔异.儿童年儿童活动办法大纲[J].教与学,1935(3):3041.
[2]石英女士.儿童的生活[J].妇女杂志,1923(8):107.
[3]华特尔.儿童心理学[M]. 葛承训,译.上海:中华书局,1929.
[4]叶一帆.儿童节给父母们与进献当局的一点话[J].妇女杂志,1942(4):89. [5]宋润祥.从恢复读经说到儿童教育之重要[J].四师学生,1935(2):2122.
[6]王舜民.儿童和教育[J].金山县教育月刊,1925(7):36.
[7]程国扬.今日儿童教育的理论及其实施[J].教育杂志,1926(2):4751.
[8]菊农.幼稚教育之重要[N].晨報副刊,19270217.
[9]寄陶.无产阶级儿童的呼吁[J].妇女杂志,1928(6):2.
[10]觉农.儿童保障案[J].妇女杂志,1922(9):4445.
[11]生江孝之.儿童与社会[M]. 陆宗贽,译.上海:上海北新书局,1929.
[12]举行儿童幸福运动[Z].广州市市政公报,1930(348):5657.
[13]吴铁城.儿童专号题字[J].美术生活,1935(6):1.
[14]王世杰.中国儿童教育问题[J].陕西教育月刊,1935(8):14.
[15]孔祥熙.儿童年开幕日敬告国人[J].陕西教育月刊,1935(8):46.
[16]陈道铭.儿童读物的编辑问题[J].民钟季刊,1935(3):275279.
[17]沈铸.儿童节替儿童呐喊[J].教师之友,1935(4):471474.
[18]郑贞文.民众对于儿童年应有的认识[J].福建教育,1935(6):89.
[19]朱剑华.儿童教育的基本改善[J].江西省妇女生活改进会会刊,1936(1):3538.
[20]白蘋.两个时期的儿童教养[J].主妇之友,1937(2):812.
[21]黄龄.今后实施儿童教育的展望[J].社会特刊,1941(1):2630.
[22]陈文仙.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应有之动向[J].妇女新运,1943(4):510.
[23]朱熊芷.家庭对儿童的影响[J].妇女新运,1948(4):1112.
[24]教养全国儿童事项[Z].内政公报,1935(19):131133.
[25]宣传儿童幸福事业教部通令[J].公教学校,1935(24):38.
[26]沈兹九.祝儿童保育会成立[J].妇女生活,1938(10):2.
[27]张晓梅.全国战时儿童保育会第一届院长会议的收获[J].中国妇女,1940(8):2324.
[28]社会部奖惩育婴育幼事业暂行办法[Z].社会部公报,1943(9):4344.
[29]谭唯勇.谈谈农村儿童教育问题[J].江西省妇女生活,1936(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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