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增强行政应诉能力,完善行政应诉机制,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