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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共同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其基本架构包括驱动机制(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运行机制(运行方式与运行手段)、调控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机制(供给机制与组织机制)。保障高校协同创新机制顺利运行,合作双方应提高认知,做好顶层设计与模块构建;确立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完善评价体系;构建信息对接、事务协商的部门与平台;政府加强引导,协调促成,积极扶持。
[关键词]应用技术型高校 研究型大学 协同创新 机制
[作者简介]王松(1979- ),男,河南郑州人,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科研管理与创新、管理科学。(河南 郑州 4512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4年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加强民办高校科技创新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机制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A880013)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12-0026-04
自教育部2013年开启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战略以来,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加速,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实现了战略性的调整。教育部首批确定的河南省5所转型试点高校,通过一年的转型发展,都达到了教育部中期评估验收标准。2014年9月,河南省又确立了10所本科院校作为转型发展试点。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公办院校共92所,民办院校共37所,随着地方本科院校的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数量逐年递增,所占比重日益增大。基于这一趋势,构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实现双方的共赢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协同创新的内涵及意义
本文以探讨“协同创新”的内涵为切入口,深入剖析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契合点,建构两者之间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
(一)协同创新的内涵
德国赫尔曼·哈肯最早使用“协同”这一概念,并于1976年在《协同学导论》中对“协同”一词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是“创新”这一概念的最早使用者,并于1912年提出“创新理论”。协同创新多为组织或者是企业内部形成的知识(思想、专业技能、技术)分享机制,其特点在于参与者拥有共同目标、内在动力、直接沟通,大家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资源平台,从而进行多交流协作。可见,协同创新是以创新资源与创新要素的有效汇聚为切口,以各自创新主体优势为基础,充分整合彼此的“资源、人力、技术、信息”等主要创新要素,以深度合作为根本指导思想。
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基于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企业等主体的共同愿望,破除各个主体之间壁垒,凭借一定的共享平台形成协作,通过创新方式,实现共同的预期目标。目前,高校协同创新理念最基本的意义在于把协同的基本思想引入并运用到创新过程中,增加创新的运行方式,使传统创新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同时具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特征。当前,高校之间的合作要想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创新,就必须以“协同”为最主要手段,以“创新”为最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协同的推动作用与创新的引领作用。
(二)协同创新的意义
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是以促进和推动协同主体各方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为基本目标,这也是协同创新的内在动力。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是协同创新顺利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核心。积极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对于健全整个协同创新过程具有其他理论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建构,不但能够丰富协同创新理论,同时还能进一步发展该理论的研究成果,对建立和完善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模式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创新能力已成为衡量一所高校在同等院校中所处地位的最关键因素之一,协同创新有利于高校创新能力的提升。建设协同创新平台是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或研究所之间合作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二、高校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反映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基本指标是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者不可分割,是统一的整体。笔者认为,目前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层面:
(一)教学层面
应用技术型高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在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轻理论教学,一般认为“理论够用”即可,主要采取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验教学法、驱动教学法等教学方法。而研究型大学多实行教学与研究并举,学科的建设与人才的培养同时进行,课堂教学以研究探索为主,教学内容侧重知识的前沿性与理论的基础性。相较而言,应用技术型高校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对理论教学的重视不够;研究型大学则重视理论与基础知识的教育,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够。
(二)科研层面
应用技术型高校在科研立项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尤其是大多数国家级重大课题都被研究型大学包揽。应用技术型高校在科研方面主要与企业、同类应用技术型高校、研究所进行相关合作,而研究型大学则主要与国际大学、国内同类研究型大学、研究所、企业等进行合作。当前的高校科技创新联盟一般以研究教学型与研究型高等院系为主,吸引有专业特色的高等院校参与。在此背景下,应用技术型大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协同创新体系,尤其是理论创新过程中的补充角色和协助角色。
(三)教师队伍及硬件设施层面
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教师队伍力量相对薄弱,而研究型大学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虽然随着应用技术型高校的逐步发展,两者之间的师资差异会随之减小,但是由于研究型大学一般都有设施先进、完备的高级别实验室,有长期积淀形成的课题研究、理论研究氛围,有围绕课题、学科成长起来的强大的研究团队,所以,在创新过程中,研究型大学仍然具有较大的优势。
三、新形势下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模型构建 “机制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相互连接、配合、渗透、制约等作用的方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自动作用和自动调节的功能或过程。”①“机制”这一概念具有系统性,强调系统的结构及其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同时具有演进性和互补性。
高校协同创新发展机制主要包括驱动机制、运行机制、调控机制和保障机制等。驱动机制主要包括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主要包括运行方式与运行手段,调控机制主要包括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供给机制与组织机制。其中,驱动机制是双手,运行机制是双腿,调控机制是大脑,保障机制是外衣。高校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应构建成良性互促、良性互动的共赢系统,为高校培养不同层面的人才保驾护航,使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健康持久发展。
(一)驱动机制
1.激励机制。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高校的协同创新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否则就不会取得预期成效。激励机制主要包含资源共享激励机制和产权激励机制。第一,资源共享激励机制。协同创新与以往的创新活动不同,协同创新有效整合应用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按照协同创新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应程序,实现资源共享。两者可以整合吸收相互的特色资源,满足双方共同的需要,还可以在设备资源、资金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多方面实现全方位的资源共享。另外一方面,还可以搭建网络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激励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进行合作,促使彼此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发展,以实现多方面的协同创新。
第二,产权激励机制。这里的产权激励是指“通过确立创新者与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关系来维持推动创新活动”②,根据产权分配情况,进行长期持续的有效整合,并进一步挖掘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各自的优势与创新点,制定出协作过程中的新路径及新方案,使产权激励机制实现其最大价值。
2.动力机制。动力机制是推动着整个协同创新系统的发展变化,同时也推动着协同创新系统中的诸要素形成良性互动。动力机制运用协同创新发展机制中的动态因素,协调协同创新的前进驱动机制。动力机制是否稳定,关键在于协同创新系统内部因子的活动是否超越系统的承载能力,只有动力机制中的各元素稳定地存在于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内部,才能使整个协同创新系统的运作正常有序。迪特里希·戈尔德施米特认为:“大学中的各个学院、学院中的讲座和研究所——大多数都追求它们自己的目标。在某种形势下……新学科只能处于次要的位置,跨学科协作受到抑制。”③这种抑制不仅存在于校内各院系之间,也存在于同类高等院校之间,更存在于应用技术类高校和研究型大学之间。
动力机制主要指科研动力。在科研上,目前的协同创新系统缺乏跨学科研究中心、跨学科教育平台及资源共享平台;应用技术型高校较难申请到国家级重大课题,研究型大学在完成国家级重大课题时,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撑。 因此,在动力机制构建的过程中,主要应注重大课题的申报主体,应以研究型大学为主,以应用技术型高校为辅。这一方面可以较为顺利地实现课题立项;另一方面,应用技术型高校在资金上可以给予有益的补充;另外还可以解决研究型大学资金紧缺的问题,而应用技术型高校可以充分利用研究型大学的资源,促进科研骨干快速成长。
(二)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发展方向有重要影响。对于两种类型的高校而言,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具有长期性、多学科交叉性、复杂性、系统性,因此,规范的运行推进机制就成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要因素。运行机制主要由运行方式和运行手段组成,最终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具体如下图所示:
运行机制是根据协同创新共同体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在具体措施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三)调控机制
调控机制是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正常运转起到润滑剂的作用,使得协同创新共同体得以高效率地产出科研成果,同时可以有效地避免既得利益主体之间产生不必要的摩擦。调控机制主要分为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1.风险分担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以风险分担原则为根本,把风险分配给风险分担主体。在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过程中,风险与利益是对等的,协同创新主体如若想获得更多利益,在同一条件下就得比其他主体承担更多的风险。另外,在同一条件下,利益分配的比例也取决于风险分担的比例,利益多的风险大,利益少的风险小。风险分担的最主要方式就是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如若发生风险,创新主体各方可按照事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最终在现实中实现既发风险的分担。
2.利益分配机制。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运行,给协同主体带来风险的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收益,这就涉及利益分配机制。这一机制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协同创新发展速度的快慢,甚至影响到协同创新运行时间的长短。利益是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的前提和不竭动力,利益是各协同主体在协作创新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会给协同创新主体带来很大的便利,同时也会促进协同创新运行机制的健康发展。要想使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在协同创新过程中产出的利益得到合理且公平的配置,应尽可能地使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实际所获得的利益与预期收益一致,因此,确立正确利益分配原则是前提。
第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双方自愿协作创新之初建构起的分配制度,是协同创新利益配置过程中的最基本原则。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在协同过程中,不存在法律从属关系,也不存在等级关系,享受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都是相同的,地位平等。第二,互利互惠原则。互惠互利是一种利益配置原则,遵循这一原则的前提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证。互利互惠原则既是利益合理配置的方法,也是调动各主体积极性的方法。第三,充分协商原则。在解决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共同问题时,离不开协同主体之间的充分协商。充分协商是利益分配时,彼此相互谅解的基本方式,有利于各主体充分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随着协同创新向前发展,主观思想与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各主体对利益的诉求也会发生转变,各创新主体应本着充分协商的基本原则,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地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应尽可能地顾及各方的既得利益,通过双方的充分协商,形成一套符合双方利益要求,不影响继续协同创新的分配机制。 (四)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基础,合适的保障机制是协同创新共同体顺利产出科技成果的坚强后盾。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供给机制和制度机制。
1.供给机制。协同创新共同体的运转需要足够的资金、人力、设备等,这就需要一套强有力的供给机制予以支撑。供给机制应对有效的创新资源进行归类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良好的供给机制是开展协同创新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2.制度机制。“任何经济主体的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障。”④在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时,建设制度机制是十分有必要的。要想在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就要有相应的制度机制来维护各自的利益,同时保证各主体承担各自的责任,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和完善与协同创新相配套的制度保障体系,可以保证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各创新主体在制度轨道内运行,推动协同创新工作有序发展。
四、高校协同创新机制运行的措施保障
(一)合作双方提高认知,做好顶层设计与模块构建
吕子燕认为,“协同创新的本质是管理问题,同时也是理念问题”⑤;别敦荣则指出,“协同创新是高校谋求创新,适应时代,融合了集成、合作、共享的价值准则,能够提升高校质量、水平与效率的理念”⑥。协同创新是跨越高校层面的合作,为保证其顺利实现,必须针对协同创新进行顶层设计,以系统论、协同论为理论依据,以协同创新为核心目标,系统构建各个子系统与任务单元。首先,高校管理者应对协同创新有较为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对高校合作、协同创新能够持有肯定的态度,这是实现协同创新的首要条件。其次,高校协同创新合作双方应明确自身的创新实力与现实条件。再次,合作双方在构建协同创新合作体时,应明确角色分工、主次关系,并进一步确定对接部门及人员、资金配备、成果认定与利益分配等具体细节。
(二)确立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完善评价体系
为保证协同创新双方的利益,可以考虑通过协议、合同、公证书、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来确立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完善的评价体系是提高协同创新质量的关键,也是保证高校协同创新出科研成果的前提。对于双方在课题、项目、发明专利、工程等协同项目中的贡献的评价,可以通过构建循环评价体系,对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加强对目标不具体、行为不规范、思想有偏差、思路不清晰、制度不透明等现象的监督,及时反馈并奖励成果贡献者,真正实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促进协同创新多出成果。还应合力打造利益共享机制,以公平的利益分配链条紧密联接参与协同创新的各方力量。
(三)构建信息对接、事务协商的部门与平台
协同创新必须组织有序,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和现代管理技术。信息反馈是确保协同创新机制有效运转的根基,双方应设立信息对接、事务协商的相关部门,并配备合适的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信息反馈应具有及时性与实效性,应及早地发现并解决协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协同创新的基础上,还可以考虑构建高校跨学科专业化社会网络,通过互联网、知识库、数据库、在线通讯、互动平台等技术手段,构建起知识共享、动态互动、多领域合作、立体交叉的信息与创新平台。
(四)政府加强引导,协调促成,积极扶持
首先,协同创新可以推进区域内创新水平的提升;其次,创新成果可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产生经济与社会效益;再次,对于依赖财政拨款的研究型大学,在当地财政预算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协同创新可以缓解课题资金紧张的状况。基于以上原因,政府应积极推动、引导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为二者牵线搭桥,并通过适当的政策倾斜、财政补助或财政补贴、创新成果奖励等多种形式予以扶持和鼓励,促成协同创新的实现。此外,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协同创新组织间规章条例等,让协同创新的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起到规范协同创新组织成员的作用。
五、结语
“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不仅表现在科技创新能力上,而且深刻体现为制度创新水平⑦”。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制度创新是滞后的,这是协同创新发展过于缓慢的内在根源。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整体体系不但要有合理的内部结构,还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能牵引各要素互动的运行机制,这样才能为协同创新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机制环境,包括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众利益、完善规章规定、规范高校的创新行为。
另外,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形成完善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并非一日之功,需要从系统和全局的高度来进行把握,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冲破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隔阂,整合创新资源,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创新主体的多方面优势。通过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最终实现应用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的良性推进和健康发展。
[注释]
①韩颂喜.市场机制概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24.
②罗焰,黎明.地方院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9:238.
③(加)约翰·范德格拉夫.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78.
④张琳.产学研合作中政府角色定位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139.
⑤吕子燕.对推动高校协同创新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5(11):103.
⑥别敦荣,胡颖.论大学协同创新理念[J].中国高等教育,2012(10):98.
⑦孔德芳.访“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科技发展法制和政策研究专题组组长罗玉中[N].科技日报,2004-08-05.
[关键词]应用技术型高校 研究型大学 协同创新 机制
[作者简介]王松(1979- ),男,河南郑州人,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科研管理与创新、管理科学。(河南 郑州 45120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4年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加强民办高校科技创新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机制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4A880013)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12-0026-04
自教育部2013年开启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战略以来,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加速,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实现了战略性的调整。教育部首批确定的河南省5所转型试点高校,通过一年的转型发展,都达到了教育部中期评估验收标准。2014年9月,河南省又确立了10所本科院校作为转型发展试点。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公办院校共92所,民办院校共37所,随着地方本科院校的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数量逐年递增,所占比重日益增大。基于这一趋势,构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实现双方的共赢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协同创新的内涵及意义
本文以探讨“协同创新”的内涵为切入口,深入剖析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契合点,建构两者之间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
(一)协同创新的内涵
德国赫尔曼·哈肯最早使用“协同”这一概念,并于1976年在《协同学导论》中对“协同”一词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是“创新”这一概念的最早使用者,并于1912年提出“创新理论”。协同创新多为组织或者是企业内部形成的知识(思想、专业技能、技术)分享机制,其特点在于参与者拥有共同目标、内在动力、直接沟通,大家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资源平台,从而进行多交流协作。可见,协同创新是以创新资源与创新要素的有效汇聚为切口,以各自创新主体优势为基础,充分整合彼此的“资源、人力、技术、信息”等主要创新要素,以深度合作为根本指导思想。
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基于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企业等主体的共同愿望,破除各个主体之间壁垒,凭借一定的共享平台形成协作,通过创新方式,实现共同的预期目标。目前,高校协同创新理念最基本的意义在于把协同的基本思想引入并运用到创新过程中,增加创新的运行方式,使传统创新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同时具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特征。当前,高校之间的合作要想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创新,就必须以“协同”为最主要手段,以“创新”为最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协同的推动作用与创新的引领作用。
(二)协同创新的意义
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是以促进和推动协同主体各方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为基本目标,这也是协同创新的内在动力。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是协同创新顺利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核心。积极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对于健全整个协同创新过程具有其他理论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建构,不但能够丰富协同创新理论,同时还能进一步发展该理论的研究成果,对建立和完善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模式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创新能力已成为衡量一所高校在同等院校中所处地位的最关键因素之一,协同创新有利于高校创新能力的提升。建设协同创新平台是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或研究所之间合作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二、高校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反映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基本指标是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者不可分割,是统一的整体。笔者认为,目前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层面:
(一)教学层面
应用技术型高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在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轻理论教学,一般认为“理论够用”即可,主要采取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验教学法、驱动教学法等教学方法。而研究型大学多实行教学与研究并举,学科的建设与人才的培养同时进行,课堂教学以研究探索为主,教学内容侧重知识的前沿性与理论的基础性。相较而言,应用技术型高校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对理论教学的重视不够;研究型大学则重视理论与基础知识的教育,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够。
(二)科研层面
应用技术型高校在科研立项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尤其是大多数国家级重大课题都被研究型大学包揽。应用技术型高校在科研方面主要与企业、同类应用技术型高校、研究所进行相关合作,而研究型大学则主要与国际大学、国内同类研究型大学、研究所、企业等进行合作。当前的高校科技创新联盟一般以研究教学型与研究型高等院系为主,吸引有专业特色的高等院校参与。在此背景下,应用技术型大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协同创新体系,尤其是理论创新过程中的补充角色和协助角色。
(三)教师队伍及硬件设施层面
应用技术型高校的教师队伍力量相对薄弱,而研究型大学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虽然随着应用技术型高校的逐步发展,两者之间的师资差异会随之减小,但是由于研究型大学一般都有设施先进、完备的高级别实验室,有长期积淀形成的课题研究、理论研究氛围,有围绕课题、学科成长起来的强大的研究团队,所以,在创新过程中,研究型大学仍然具有较大的优势。
三、新形势下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模型构建 “机制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相互连接、配合、渗透、制约等作用的方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自动作用和自动调节的功能或过程。”①“机制”这一概念具有系统性,强调系统的结构及其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同时具有演进性和互补性。
高校协同创新发展机制主要包括驱动机制、运行机制、调控机制和保障机制等。驱动机制主要包括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主要包括运行方式与运行手段,调控机制主要包括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供给机制与组织机制。其中,驱动机制是双手,运行机制是双腿,调控机制是大脑,保障机制是外衣。高校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应构建成良性互促、良性互动的共赢系统,为高校培养不同层面的人才保驾护航,使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协同创新健康持久发展。
(一)驱动机制
1.激励机制。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高校的协同创新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否则就不会取得预期成效。激励机制主要包含资源共享激励机制和产权激励机制。第一,资源共享激励机制。协同创新与以往的创新活动不同,协同创新有效整合应用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一方面,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按照协同创新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应程序,实现资源共享。两者可以整合吸收相互的特色资源,满足双方共同的需要,还可以在设备资源、资金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多方面实现全方位的资源共享。另外一方面,还可以搭建网络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激励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进行合作,促使彼此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发展,以实现多方面的协同创新。
第二,产权激励机制。这里的产权激励是指“通过确立创新者与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关系来维持推动创新活动”②,根据产权分配情况,进行长期持续的有效整合,并进一步挖掘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各自的优势与创新点,制定出协作过程中的新路径及新方案,使产权激励机制实现其最大价值。
2.动力机制。动力机制是推动着整个协同创新系统的发展变化,同时也推动着协同创新系统中的诸要素形成良性互动。动力机制运用协同创新发展机制中的动态因素,协调协同创新的前进驱动机制。动力机制是否稳定,关键在于协同创新系统内部因子的活动是否超越系统的承载能力,只有动力机制中的各元素稳定地存在于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内部,才能使整个协同创新系统的运作正常有序。迪特里希·戈尔德施米特认为:“大学中的各个学院、学院中的讲座和研究所——大多数都追求它们自己的目标。在某种形势下……新学科只能处于次要的位置,跨学科协作受到抑制。”③这种抑制不仅存在于校内各院系之间,也存在于同类高等院校之间,更存在于应用技术类高校和研究型大学之间。
动力机制主要指科研动力。在科研上,目前的协同创新系统缺乏跨学科研究中心、跨学科教育平台及资源共享平台;应用技术型高校较难申请到国家级重大课题,研究型大学在完成国家级重大课题时,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撑。 因此,在动力机制构建的过程中,主要应注重大课题的申报主体,应以研究型大学为主,以应用技术型高校为辅。这一方面可以较为顺利地实现课题立项;另一方面,应用技术型高校在资金上可以给予有益的补充;另外还可以解决研究型大学资金紧缺的问题,而应用技术型高校可以充分利用研究型大学的资源,促进科研骨干快速成长。
(二)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是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发展方向有重要影响。对于两种类型的高校而言,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具有长期性、多学科交叉性、复杂性、系统性,因此,规范的运行推进机制就成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要因素。运行机制主要由运行方式和运行手段组成,最终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具体如下图所示:
运行机制是根据协同创新共同体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在具体措施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三)调控机制
调控机制是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正常运转起到润滑剂的作用,使得协同创新共同体得以高效率地产出科研成果,同时可以有效地避免既得利益主体之间产生不必要的摩擦。调控机制主要分为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1.风险分担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以风险分担原则为根本,把风险分配给风险分担主体。在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过程中,风险与利益是对等的,协同创新主体如若想获得更多利益,在同一条件下就得比其他主体承担更多的风险。另外,在同一条件下,利益分配的比例也取决于风险分担的比例,利益多的风险大,利益少的风险小。风险分担的最主要方式就是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如若发生风险,创新主体各方可按照事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最终在现实中实现既发风险的分担。
2.利益分配机制。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运行,给协同主体带来风险的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收益,这就涉及利益分配机制。这一机制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协同创新发展速度的快慢,甚至影响到协同创新运行时间的长短。利益是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的前提和不竭动力,利益是各协同主体在协作创新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解决好利益分配问题,会给协同创新主体带来很大的便利,同时也会促进协同创新运行机制的健康发展。要想使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在协同创新过程中产出的利益得到合理且公平的配置,应尽可能地使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实际所获得的利益与预期收益一致,因此,确立正确利益分配原则是前提。
第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双方自愿协作创新之初建构起的分配制度,是协同创新利益配置过程中的最基本原则。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在协同过程中,不存在法律从属关系,也不存在等级关系,享受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都是相同的,地位平等。第二,互利互惠原则。互惠互利是一种利益配置原则,遵循这一原则的前提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证。互利互惠原则既是利益合理配置的方法,也是调动各主体积极性的方法。第三,充分协商原则。在解决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共同问题时,离不开协同主体之间的充分协商。充分协商是利益分配时,彼此相互谅解的基本方式,有利于各主体充分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随着协同创新向前发展,主观思想与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各主体对利益的诉求也会发生转变,各创新主体应本着充分协商的基本原则,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地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应尽可能地顾及各方的既得利益,通过双方的充分协商,形成一套符合双方利益要求,不影响继续协同创新的分配机制。 (四)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基础,合适的保障机制是协同创新共同体顺利产出科技成果的坚强后盾。保障机制主要包括供给机制和制度机制。
1.供给机制。协同创新共同体的运转需要足够的资金、人力、设备等,这就需要一套强有力的供给机制予以支撑。供给机制应对有效的创新资源进行归类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良好的供给机制是开展协同创新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2.制度机制。“任何经济主体的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障。”④在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时,建设制度机制是十分有必要的。要想在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就要有相应的制度机制来维护各自的利益,同时保证各主体承担各自的责任,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和完善与协同创新相配套的制度保障体系,可以保证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各创新主体在制度轨道内运行,推动协同创新工作有序发展。
四、高校协同创新机制运行的措施保障
(一)合作双方提高认知,做好顶层设计与模块构建
吕子燕认为,“协同创新的本质是管理问题,同时也是理念问题”⑤;别敦荣则指出,“协同创新是高校谋求创新,适应时代,融合了集成、合作、共享的价值准则,能够提升高校质量、水平与效率的理念”⑥。协同创新是跨越高校层面的合作,为保证其顺利实现,必须针对协同创新进行顶层设计,以系统论、协同论为理论依据,以协同创新为核心目标,系统构建各个子系统与任务单元。首先,高校管理者应对协同创新有较为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对高校合作、协同创新能够持有肯定的态度,这是实现协同创新的首要条件。其次,高校协同创新合作双方应明确自身的创新实力与现实条件。再次,合作双方在构建协同创新合作体时,应明确角色分工、主次关系,并进一步确定对接部门及人员、资金配备、成果认定与利益分配等具体细节。
(二)确立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完善评价体系
为保证协同创新双方的利益,可以考虑通过协议、合同、公证书、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来确立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完善的评价体系是提高协同创新质量的关键,也是保证高校协同创新出科研成果的前提。对于双方在课题、项目、发明专利、工程等协同项目中的贡献的评价,可以通过构建循环评价体系,对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加强对目标不具体、行为不规范、思想有偏差、思路不清晰、制度不透明等现象的监督,及时反馈并奖励成果贡献者,真正实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促进协同创新多出成果。还应合力打造利益共享机制,以公平的利益分配链条紧密联接参与协同创新的各方力量。
(三)构建信息对接、事务协商的部门与平台
协同创新必须组织有序,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和现代管理技术。信息反馈是确保协同创新机制有效运转的根基,双方应设立信息对接、事务协商的相关部门,并配备合适的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信息反馈应具有及时性与实效性,应及早地发现并解决协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协同创新的基础上,还可以考虑构建高校跨学科专业化社会网络,通过互联网、知识库、数据库、在线通讯、互动平台等技术手段,构建起知识共享、动态互动、多领域合作、立体交叉的信息与创新平台。
(四)政府加强引导,协调促成,积极扶持
首先,协同创新可以推进区域内创新水平的提升;其次,创新成果可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产生经济与社会效益;再次,对于依赖财政拨款的研究型大学,在当地财政预算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协同创新可以缓解课题资金紧张的状况。基于以上原因,政府应积极推动、引导应用技术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为二者牵线搭桥,并通过适当的政策倾斜、财政补助或财政补贴、创新成果奖励等多种形式予以扶持和鼓励,促成协同创新的实现。此外,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协同创新组织间规章条例等,让协同创新的运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起到规范协同创新组织成员的作用。
五、结语
“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不仅表现在科技创新能力上,而且深刻体现为制度创新水平⑦”。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制度创新是滞后的,这是协同创新发展过于缓慢的内在根源。协同创新发展机制的整体体系不但要有合理的内部结构,还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能牵引各要素互动的运行机制,这样才能为协同创新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机制环境,包括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众利益、完善规章规定、规范高校的创新行为。
另外,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形成完善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并非一日之功,需要从系统和全局的高度来进行把握,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冲破应用技术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之间的隔阂,整合创新资源,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创新主体的多方面优势。通过建构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最终实现应用型高校和研究型大学协同创新的良性推进和健康发展。
[注释]
①韩颂喜.市场机制概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24.
②罗焰,黎明.地方院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巴蜀书社,2009:238.
③(加)约翰·范德格拉夫.学术权力——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78.
④张琳.产学研合作中政府角色定位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139.
⑤吕子燕.对推动高校协同创新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5(11):103.
⑥别敦荣,胡颖.论大学协同创新理念[J].中国高等教育,2012(10):98.
⑦孔德芳.访“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科技发展法制和政策研究专题组组长罗玉中[N].科技日报,200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