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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防空地下室作为现代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其设计对于城市的未来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文章简要介绍了在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时应该注意的设计原则、功能形式、设计要点等,希望能对从事设计人员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防空地下室;口部设计;建筑设计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3-0003-02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业也快速增长各类新建小区的人防工程的建设量也在扩大。人民防空地下室是战时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除了要满足战时的防护和使用要求外,还需要平时使用的不同要求做好平时和战时的结合,达到安全、经济、合理的基本要求。文章结合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规范和各大城市成功的设计案例,对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时的要点进行一些探讨。
1.前期准备
在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之前必须熟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等设计规范的要求,贯穿“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站结合”的方针,结合当地城市的发展情况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战时具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功能的有效工作的情况下根据工程规模、类别、战时功能进行建筑设计。
1.1工程规模
防空地下室的规模作为设计的的首要考虑因素,其主要依据是国家规范和各个城市的发展的要求确定其设防等级记忆平时和战时的功能。现今由于城市发展的要求其新建的小区的建筑规模都比较大,因此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规模也比较大。一般来说新建的单个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大于5000m2,对于分期建设的单体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之和也应该大于5000m2,并且每个人防必须布置区域电站,地址应布置在战时的负荷中心其供电半径一般不宜超过500m。
1.2工程类别
规范规定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甲类防空地下室需要同时考虑防核武器和常规武器的破坏效益,而乙类防空地下室只需要考虑常规武器的破坏效应。所以进行防空设计前应向当地的人防部门确定人防工程的类别。
1.3战时功能
防空地下室作为战时的避难场所主要有指挥功能、医疗救护功能、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功能、以及配套的功能等,其功能由当地的人防部门根据城市人防规划确定,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这些功能进行设计,但不能私自制定和修改其战时功能,以避免对整个人防布局的修改。
2.主体的设计要点
当防空地下室上部结构的层数为9层和9层以下时,地下室需要按照不同类别工程的面积要求划分抗爆单元和防护单元,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的面积要求如表1所示。对于9层以上的建筑可以不进行划分。
主体设计时对于相邻的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和联通口,在连通口的处抗爆隔墙的一侧还应设置抗爆挡墙,以保证建筑的安全性。规范规定对于人员掩蔽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一般按每人1m2计算,地下室的层高一般不能低于2.4m,净高不低于2.0m。主体结构必须避开设备室,同时设备室也应该避开主体清洁区,主体的定点和防护、抗爆单元的设计除了满足人防规范要求外最好还能和防火、防烟分区相互协调。
关于主入口的设置,其中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一般设置在室外且不应采用竖井式。如果设在建筑倒塌范围之外的室外出入口宜采用单向式,尽量避免采用梯跑正对防护密闭门的直通式的出入口。对于备用出入口为了达到经济的目的一般可与通风竖井合并设置,如果其范围在倒塌之内则应设置倒塌删架。
2)进、排风口
进、排风口作为防空地下室通风换气的主要设施,其不但要求有一定的通风量还需要具有滤毒、消波的作用。设计时进、排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以保证将排出的有毒气体与室内隔开。在战时的进、排风口还需设置消波设施,同时还应避免人防设计时因为选用悬板活门时,用战时的滤毒通风量计算新风量造成选型的错误。同时不能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选用最小规格的防护设备造成不能满足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要求。这就要设计人员能够熟练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规范及各种设备的计算参数,从而做到经济和质量的协调。
3.2顶板埋置深度的控制
顶板埋置深度的雀帝要结合总平规划和工程的设防等级来进行分析。防空地下室应避免布置在高差较大的部位,对于甲类设防上部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的地下室顶板一般要求不得高出室外地面;上部为砌体结构地下室核五级不得高出室外地面0.5m,核六级不得高出室外地面1m。乙类设防的地下室顶板高出室外地面高度不得大于地下室净高1/2。对于新建的城市住房一般都为混凝土结构,所以一般情况下防空地下室都要求不高出室外地面。然而实际工程中,不免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在高差较大的地方不能达到规范的要求,这时处理的方法一般是在人防的墙外一定距离设置挡土墙。
3.3防水防潮
防空地下室作为一个地下空间结构,其防水与防潮的设计关系到地下室的正常使用。其设计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地貌和水文条件选择防水材料和防水构造。结合场地的常年静止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地表水的渗透系数、管道的破坏等来考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最高水位,并采取相应的防水防潮措施。对于一些地下水位比较高并且是比较重要的工程采用防水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除了必要的防水措施外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此外,防空地下室的结构类型也应简单、对称、规则,对于一些防水比较薄弱的部位如: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以及电梯井、出入口等,应采用一些特殊的技术和构造来防止渗漏。防空地下室的上部也应做好地表的排水处理,避免上部建筑周围的积水和地面水倒灌。
3.4平战功能转换
防空地下室作为一个战时的避难场所,它需要能够在战时有效的从平时功能向战时功能的转换。其转换分成三个阶段:早期转换、临战转换和紧急转换。采用平战转换的部位三个阶段的设计应考虑能够在规定是时限完成物质、器材的筹措、构件的加工、出入口的封堵以及各种设备管线的安装、单元连通口的调试等,并且这些设施的转换不需要熟练的工人就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依据以上的要求进行平站功能转换的设计。对于平站转换中的口部封堵一般采用防护密闭门封堵和与之封堵两种方法,在设计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因为防护密闭门具有临战是转换工作量小,数量不受限的有点,在设计时应该优先考虑;2)采用预制构件封堵的做法时,对于预埋件、预留孔应在施工过程一次就位;在工程施工做好的同时预制构件也应完成并设置好预制构件的存放位置。
同时在设计中也应注意:预制构件的封堵口的高度一般不宜大于3.0m,宽度不宜大于7.0m;对于防护单元隔墙上开设的平时通行口,其洞口净宽之和不宜大于应建防护单元隔墙总长度的1/2,一个单元的平时出入口不宜超过2个。平站转换的设计与整体项目同时完成,在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关于平站转换设计的内容,应包括各个转换阶段、部位、型号、方法、实施等的详细内容。
4.结语
文章结合笔者在多面防空地下室设计时的一些体会,首先阐述了在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时应注意结合相应的规范、标准、图集,熟悉工程的概况和技术要求等,然后详细的对在设计中的出入口、顶板埋置深度、防水防潮、和平战功能的转换等部位的设计要点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GB 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
[2]陆雪婷.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J].江西建材.2012(1)
[3]温倩梅.浅议某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J].广州建筑.2011(5)
[4]周成才.浅议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J].福建建筑.2008(6)
[关键词]防空地下室;口部设计;建筑设计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3-0003-02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业也快速增长各类新建小区的人防工程的建设量也在扩大。人民防空地下室是战时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除了要满足战时的防护和使用要求外,还需要平时使用的不同要求做好平时和战时的结合,达到安全、经济、合理的基本要求。文章结合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规范和各大城市成功的设计案例,对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时的要点进行一些探讨。
1.前期准备
在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之前必须熟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等设计规范的要求,贯穿“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站结合”的方针,结合当地城市的发展情况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战时具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功能的有效工作的情况下根据工程规模、类别、战时功能进行建筑设计。
1.1工程规模
防空地下室的规模作为设计的的首要考虑因素,其主要依据是国家规范和各个城市的发展的要求确定其设防等级记忆平时和战时的功能。现今由于城市发展的要求其新建的小区的建筑规模都比较大,因此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规模也比较大。一般来说新建的单个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大于5000m2,对于分期建设的单体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之和也应该大于5000m2,并且每个人防必须布置区域电站,地址应布置在战时的负荷中心其供电半径一般不宜超过500m。
1.2工程类别
规范规定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甲类防空地下室需要同时考虑防核武器和常规武器的破坏效益,而乙类防空地下室只需要考虑常规武器的破坏效应。所以进行防空设计前应向当地的人防部门确定人防工程的类别。
1.3战时功能
防空地下室作为战时的避难场所主要有指挥功能、医疗救护功能、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功能、以及配套的功能等,其功能由当地的人防部门根据城市人防规划确定,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这些功能进行设计,但不能私自制定和修改其战时功能,以避免对整个人防布局的修改。
2.主体的设计要点
当防空地下室上部结构的层数为9层和9层以下时,地下室需要按照不同类别工程的面积要求划分抗爆单元和防护单元,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的面积要求如表1所示。对于9层以上的建筑可以不进行划分。
主体设计时对于相邻的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和联通口,在连通口的处抗爆隔墙的一侧还应设置抗爆挡墙,以保证建筑的安全性。规范规定对于人员掩蔽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一般按每人1m2计算,地下室的层高一般不能低于2.4m,净高不低于2.0m。主体结构必须避开设备室,同时设备室也应该避开主体清洁区,主体的定点和防护、抗爆单元的设计除了满足人防规范要求外最好还能和防火、防烟分区相互协调。
关于主入口的设置,其中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一般设置在室外且不应采用竖井式。如果设在建筑倒塌范围之外的室外出入口宜采用单向式,尽量避免采用梯跑正对防护密闭门的直通式的出入口。对于备用出入口为了达到经济的目的一般可与通风竖井合并设置,如果其范围在倒塌之内则应设置倒塌删架。
2)进、排风口
进、排风口作为防空地下室通风换气的主要设施,其不但要求有一定的通风量还需要具有滤毒、消波的作用。设计时进、排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以保证将排出的有毒气体与室内隔开。在战时的进、排风口还需设置消波设施,同时还应避免人防设计时因为选用悬板活门时,用战时的滤毒通风量计算新风量造成选型的错误。同时不能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选用最小规格的防护设备造成不能满足防空地下室的功能要求。这就要设计人员能够熟练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规范及各种设备的计算参数,从而做到经济和质量的协调。
3.2顶板埋置深度的控制
顶板埋置深度的雀帝要结合总平规划和工程的设防等级来进行分析。防空地下室应避免布置在高差较大的部位,对于甲类设防上部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的地下室顶板一般要求不得高出室外地面;上部为砌体结构地下室核五级不得高出室外地面0.5m,核六级不得高出室外地面1m。乙类设防的地下室顶板高出室外地面高度不得大于地下室净高1/2。对于新建的城市住房一般都为混凝土结构,所以一般情况下防空地下室都要求不高出室外地面。然而实际工程中,不免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在高差较大的地方不能达到规范的要求,这时处理的方法一般是在人防的墙外一定距离设置挡土墙。
3.3防水防潮
防空地下室作为一个地下空间结构,其防水与防潮的设计关系到地下室的正常使用。其设计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地貌和水文条件选择防水材料和防水构造。结合场地的常年静止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地表水的渗透系数、管道的破坏等来考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最高水位,并采取相应的防水防潮措施。对于一些地下水位比较高并且是比较重要的工程采用防水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除了必要的防水措施外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此外,防空地下室的结构类型也应简单、对称、规则,对于一些防水比较薄弱的部位如: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以及电梯井、出入口等,应采用一些特殊的技术和构造来防止渗漏。防空地下室的上部也应做好地表的排水处理,避免上部建筑周围的积水和地面水倒灌。
3.4平战功能转换
防空地下室作为一个战时的避难场所,它需要能够在战时有效的从平时功能向战时功能的转换。其转换分成三个阶段:早期转换、临战转换和紧急转换。采用平战转换的部位三个阶段的设计应考虑能够在规定是时限完成物质、器材的筹措、构件的加工、出入口的封堵以及各种设备管线的安装、单元连通口的调试等,并且这些设施的转换不需要熟练的工人就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依据以上的要求进行平站功能转换的设计。对于平站转换中的口部封堵一般采用防护密闭门封堵和与之封堵两种方法,在设计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因为防护密闭门具有临战是转换工作量小,数量不受限的有点,在设计时应该优先考虑;2)采用预制构件封堵的做法时,对于预埋件、预留孔应在施工过程一次就位;在工程施工做好的同时预制构件也应完成并设置好预制构件的存放位置。
同时在设计中也应注意:预制构件的封堵口的高度一般不宜大于3.0m,宽度不宜大于7.0m;对于防护单元隔墙上开设的平时通行口,其洞口净宽之和不宜大于应建防护单元隔墙总长度的1/2,一个单元的平时出入口不宜超过2个。平站转换的设计与整体项目同时完成,在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关于平站转换设计的内容,应包括各个转换阶段、部位、型号、方法、实施等的详细内容。
4.结语
文章结合笔者在多面防空地下室设计时的一些体会,首先阐述了在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时应注意结合相应的规范、标准、图集,熟悉工程的概况和技术要求等,然后详细的对在设计中的出入口、顶板埋置深度、防水防潮、和平战功能的转换等部位的设计要点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GB 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
[2]陆雪婷.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J].江西建材.2012(1)
[3]温倩梅.浅议某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J].广州建筑.2011(5)
[4]周成才.浅议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J].福建建筑.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