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公社制度在1958年后,普遍取代了市一区一街的市政管理体制,成为城市主要的管理机构。出于对这种体制下的政策导向和资源配置方式的适应,社区治理的结构和功能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强化了集行政性与服务性功能于一体的单位制特征。这种社区治理模式有一定的功能优势,也有明显的体制缺陷。在公社解体后,社区的单位制特征因社会单位化水平的提高而得以延续,因此对这个历史时期社区治理模式的考察,有利于了解今天社区体制的形成原因,并对把握社区体制的改革方向有一定的镜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