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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变革往往是金融监管的风向标,英国在2012年、2013年、2016年先后三次对其金融监管体系做出了根本性的改革。从“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到现在准“双峰”模式,分析其改革进程会发现:一是根据监管目标设置监管机构和工作职能;二是监管目标与金融创新协同发展;三是健全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四是加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消除监管空白。这些改革举措对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