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国初年至1922年学制改革前,学校课程标准没有根本性的改革,只是把清未的学堂章程稍作调整。在五四运动有力地促进下,国民政府教育部根据全国教育联合会和国语统一筹备会的两个决议案,于1920年1月训令全国各国民学校:“自本年秋季起,凡国民学校一、二年级,现改国文为语体文,以期收言文一致之效。”言文一致的“国语”科诞生.是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上继清末独立设科、民国初年以“国文”为学科名称以来的又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