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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李密的《陈情表》中有这样一句:“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句中“僮”字是什么意思?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等一些选本皆注释云:“僮,童仆。”该注看似可通,其实与语境失协,又与情理相悖,故不能成立。
诚然,在汉晋时期的古文献中,“僮”字确有“童仆”之意,且用例颇多。例如贾谊《治安策》:“今民卖僮者,为之……纳之闲中。”《史记·货殖列传》:“(卓氏)富至僮千人。”《汉书·王莽传》:“僮奴衣布,马不秣谷。”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僮仆欢迎,稚子候门。”等等。
如果仅从词义训诂的角度看,上述注解言之有据;但是,若从语境的角度审视,却并非恰当。我们考察一下“僮”字所在的语段:“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既无伯叔,终鲜兄弟,门衰祚薄,晚有儿息。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不难发现,该语段有两个特点:一是在内容上主要陈述自己家族和血亲方面的状况,强调其“门衰祚薄”的不幸,其中“伯叔”“兄弟”“门(第)”“儿息”“亲”等词语是其标志;二是在形式上“僮”字所在的句子是对仗句式,其中“僮”与“亲”相对。这些特点表明,句中“僮”字的内涵指向也应该与家族、血亲相关。由此可知,如果将“僮”字释为“童仆”,则意味着“僮”字的内涵指向是外人,与家族、血亲无关,夹在其中显然不伦不类,使它们之间不甚协调,有“跑调”之嫌。
另外,从情理上说,家中若无“童仆”,与“门衰祚薄”之间并无什么关系,也并非“门衰祚薄”的表现之一,而只能是“家贫财薄”的表现之一,不能作为欲陈之“情”,更不宜成为“抗旨不遵,拒不上任”的理由。因为皇帝随便就可以赏你几个“童仆”,替你照料祖母,看你还敢拒不上任!
所以,教材等选本的注释是不够合适的。那么,究竟如何解释该“僮”字呢?事实上,“僮”字在古汉语中还有儿童、少年、未成年人(一般均指男性)之意。而且,这是其本义。正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所云:“僮,未冠也。”(“未冠”即男子未行成年冠礼,表示未成年)此义在晋代以前的古籍中已不乏用例,如《国语·鲁语》:“鲁其亡乎?使僮子备官而未之闻邪?”《史记·循吏列传》:“(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如果用此义解读《陈情表》中的“僮”字,那么,上述问题将不复存在。因为如果释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那么,“僮”字在该句就可以用来指作者自己的儿子(即“儿息”),就可以自然而然地纳入其亲属的范畴,而不属于外人了。如此一来,“僮”字的内涵指向与所在语境就协调一致了。而且,还可使对仗句“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在意义上紧密相关,即上句说外无近亲,下句说内无成年之子。同时,也可与前面的“门衰祚薄”产生联系,因为年纪将老却无成年之子支撑门户可以视为“门衰祚薄”的体现之一;更可以和“晚有儿息”形成呼应,即儿子出生晚、年龄小,所以家中欠缺照应门户之人——因此,祖母需要自己亲自照料,恕不能奉诏赴任。
解释具体语境中的词语,应同时遵循“训诂有据”和“以理解文”两个原则。将本句的“僮”字解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就是根据上述两个原则作出的判断。如此解读,在学界亦可得到有力支持,已有颇多先例可证。就笔者所见,王力《古代汉语》(第三册)在本选文中即对此作注云:“僮,童子,此义后作‘童’。”且云:“上文说‘晚有儿息’,所以这里说‘内无应门五尺之僮’。”说明注者也将文中的“僮”与“儿息”视为同指。河南大学出版社《古代汉语教程》(魏清源主编)也在本选文中注释云:“僮,通‘童’。”有些版本则直接使用“童”字而不用“僮”字,可能就是为了避免上述误解,如华夏出版社和哈尔滨出版社的两部《古文观止》选本皆如此。此外,商务印书馆、西安出版社的两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和四川辞书出版社的《古代汉语词典》等辞书在其“僮”字的“儿童”“少年”“未成年人”之类的义项中,均以《陈情表》此句作为书证,表明它们也都将该句中的“僮”字作如此认识。
总之,在训诂有据的前提下,从语境和情理两个方面考察,将该句“僮”字释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比释为“童仆”更为恰当、合理。不过,还应指出的是,教材对“五尺之僮”的整体注解是“五尺高的小孩”,这倒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它实际上也将其中的“僮”字理解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了。这虽然与其对“僮”字的单独注释“童仆”相牴牾,但其结果却是“歪打正着”。这就从教材注解本身方面说明了该句“僮”字的合理解释究竟应该是什么。
参考文献:
[1]王力.古代汉语(第三册)[M].北京:中華书局,1999.
[2]魏清源.古代汉语教程[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
[3]王力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4]杨希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Z].西安:西安出版社,2002.
[5]祝鸿熹.古代汉语词典[Z].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0.
诚然,在汉晋时期的古文献中,“僮”字确有“童仆”之意,且用例颇多。例如贾谊《治安策》:“今民卖僮者,为之……纳之闲中。”《史记·货殖列传》:“(卓氏)富至僮千人。”《汉书·王莽传》:“僮奴衣布,马不秣谷。”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僮仆欢迎,稚子候门。”等等。
如果仅从词义训诂的角度看,上述注解言之有据;但是,若从语境的角度审视,却并非恰当。我们考察一下“僮”字所在的语段:“臣少多疾病,九岁不行,零丁孤苦,至于成立。既无伯叔,终鲜兄弟,门衰祚薄,晚有儿息。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不难发现,该语段有两个特点:一是在内容上主要陈述自己家族和血亲方面的状况,强调其“门衰祚薄”的不幸,其中“伯叔”“兄弟”“门(第)”“儿息”“亲”等词语是其标志;二是在形式上“僮”字所在的句子是对仗句式,其中“僮”与“亲”相对。这些特点表明,句中“僮”字的内涵指向也应该与家族、血亲相关。由此可知,如果将“僮”字释为“童仆”,则意味着“僮”字的内涵指向是外人,与家族、血亲无关,夹在其中显然不伦不类,使它们之间不甚协调,有“跑调”之嫌。
另外,从情理上说,家中若无“童仆”,与“门衰祚薄”之间并无什么关系,也并非“门衰祚薄”的表现之一,而只能是“家贫财薄”的表现之一,不能作为欲陈之“情”,更不宜成为“抗旨不遵,拒不上任”的理由。因为皇帝随便就可以赏你几个“童仆”,替你照料祖母,看你还敢拒不上任!
所以,教材等选本的注释是不够合适的。那么,究竟如何解释该“僮”字呢?事实上,“僮”字在古汉语中还有儿童、少年、未成年人(一般均指男性)之意。而且,这是其本义。正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所云:“僮,未冠也。”(“未冠”即男子未行成年冠礼,表示未成年)此义在晋代以前的古籍中已不乏用例,如《国语·鲁语》:“鲁其亡乎?使僮子备官而未之闻邪?”《史记·循吏列传》:“(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如果用此义解读《陈情表》中的“僮”字,那么,上述问题将不复存在。因为如果释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那么,“僮”字在该句就可以用来指作者自己的儿子(即“儿息”),就可以自然而然地纳入其亲属的范畴,而不属于外人了。如此一来,“僮”字的内涵指向与所在语境就协调一致了。而且,还可使对仗句“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在意义上紧密相关,即上句说外无近亲,下句说内无成年之子。同时,也可与前面的“门衰祚薄”产生联系,因为年纪将老却无成年之子支撑门户可以视为“门衰祚薄”的体现之一;更可以和“晚有儿息”形成呼应,即儿子出生晚、年龄小,所以家中欠缺照应门户之人——因此,祖母需要自己亲自照料,恕不能奉诏赴任。
解释具体语境中的词语,应同时遵循“训诂有据”和“以理解文”两个原则。将本句的“僮”字解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就是根据上述两个原则作出的判断。如此解读,在学界亦可得到有力支持,已有颇多先例可证。就笔者所见,王力《古代汉语》(第三册)在本选文中即对此作注云:“僮,童子,此义后作‘童’。”且云:“上文说‘晚有儿息’,所以这里说‘内无应门五尺之僮’。”说明注者也将文中的“僮”与“儿息”视为同指。河南大学出版社《古代汉语教程》(魏清源主编)也在本选文中注释云:“僮,通‘童’。”有些版本则直接使用“童”字而不用“僮”字,可能就是为了避免上述误解,如华夏出版社和哈尔滨出版社的两部《古文观止》选本皆如此。此外,商务印书馆、西安出版社的两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和四川辞书出版社的《古代汉语词典》等辞书在其“僮”字的“儿童”“少年”“未成年人”之类的义项中,均以《陈情表》此句作为书证,表明它们也都将该句中的“僮”字作如此认识。
总之,在训诂有据的前提下,从语境和情理两个方面考察,将该句“僮”字释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比释为“童仆”更为恰当、合理。不过,还应指出的是,教材对“五尺之僮”的整体注解是“五尺高的小孩”,这倒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它实际上也将其中的“僮”字理解为“儿童(少年、未成年人)”了。这虽然与其对“僮”字的单独注释“童仆”相牴牾,但其结果却是“歪打正着”。这就从教材注解本身方面说明了该句“僮”字的合理解释究竟应该是什么。
参考文献:
[1]王力.古代汉语(第三册)[M].北京:中華书局,1999.
[2]魏清源.古代汉语教程[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
[3]王力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4]杨希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Z].西安:西安出版社,2002.
[5]祝鸿熹.古代汉语词典[Z].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