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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组织部门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职能部门,在干部任用、人才引进、基层党建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话语权。组织部门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关乎组织形象,影响政治生态。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严格按制度、按规矩、按法律行使权力,对权力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善用权
权力观决定了行使权力的目的和对待权力的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就是我们广大干部应当时刻遵循、严格恪守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组织部门是管组织的组织,必须始终牢固树立“公权”“公器”“公用”意识,把握住服务、履责的本质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组织部门肩负着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打基础的重大责任,要时刻做到为党担责、为事业负责、为人民尽责。必须严明干部选拔纪律,拓宽干部选拔民主范围,严格干部选拔程序,真正选出德行好、信念坚、作风硬、素质强的好干部。要聚焦本地区经济建设,筑巢引凤,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责任抓落实,以责任促发展。二要树立服务意识。完善人才柔性引进办法,建立健全人文关怀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党员、干部和人才的服务工作,将组织部门打造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三要筑牢宗旨意识。我们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把群众满意始终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善于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影响建设的难点问题,要敢于正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一抓到底。要经常深入一线做调研,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扬民主,重民意、听民声、暖民心。
二、常怀履责的敬畏心,慎用权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所谓“怕”,就是敬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常怀敬畏之心,坚持严于律己,强化对权力的自我约束,揽事不揽权、用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做到“三敬畏”:一要敬畏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敬畏组织,就是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做到忠诚勤勉,坚持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繁荣发展之中,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行使权力的时候,多为组织着想,多替组织分忧,维护组织的权威,接受组织的监督,把工作的成效体现在维护大局和团结上。二要敬畏法纪。敬畏法纪,就是要尊重法纪的神圣,敬畏法纪的威严,培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时都要视法纪如“高压线”,坚持谨慎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依法行权。三要敬畏群众。天地之间,莫贵于民,要带头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常怀敬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干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三、提高实干的执行力,用好权
组织部门是选干部、用干部、管干部的核心部门。“选一个干部就是树一面旗帜”。要给社会一个好的形象、给群众一个好的导向,需要组织部门“慧眼识英雄”。公道正派地履行好选人用人权、组织资源配置权、民生保障服务权。一是要修炼“眼力”。要克服翻表册、看档案、凭印象识人用人的毛病,克服不任用干部不了解干部的习惯,加大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力度,大力提高“认人”“识人”的基本功。以“严”和“实”的作风,到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处突的一线去发现干部、识别干部。只有对干部知根知底,选拔任用干部才会心中有数,得心应手。二是要改善“听力”。古人讲,兼听则明。多听取不同层次干部的意见,在乡语口碑、日常闲聊、弦外之音中听真话、实话,敞开心扉听群众说“掏心窝子”的话,而不是仅凭某一个人的评价、一场推荐测评、一次座谈考察就对干部的德才表现轻下结论。依靠群众选干部,深入实际练“听功”,是公道用人的根本保证。三是要保持定力。组织工作是一项执行政策的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了解政策、把握政策,主动为党委和主要领导决策当参谋、出主意。对于一些不能触碰的政策红线、原则底线,要主动宣传、耐心解释、讲清道理,对出现个别与政策红线相悖的意见,要冷静分析,加以引导,据理力争,而不能随声附和、左右摇摆、轻言放弃。
(作者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周建忠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善用权
权力观决定了行使权力的目的和对待权力的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就是我们广大干部应当时刻遵循、严格恪守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组工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组织部门是管组织的组织,必须始终牢固树立“公权”“公器”“公用”意识,把握住服务、履责的本质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组织部门肩负着选干部、配班子、聚人才、打基础的重大责任,要时刻做到为党担责、为事业负责、为人民尽责。必须严明干部选拔纪律,拓宽干部选拔民主范围,严格干部选拔程序,真正选出德行好、信念坚、作风硬、素质强的好干部。要聚焦本地区经济建设,筑巢引凤,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责任抓落实,以责任促发展。二要树立服务意识。完善人才柔性引进办法,建立健全人文关怀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党员、干部和人才的服务工作,将组织部门打造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三要筑牢宗旨意识。我们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把群众满意始终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善于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影响建设的难点问题,要敢于正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一抓到底。要经常深入一线做调研,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最大限度地发扬民主,重民意、听民声、暖民心。
二、常怀履责的敬畏心,慎用权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所谓“怕”,就是敬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常怀敬畏之心,坚持严于律己,强化对权力的自我约束,揽事不揽权、用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做到“三敬畏”:一要敬畏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敬畏组织,就是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做到忠诚勤勉,坚持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繁荣发展之中,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行使权力的时候,多为组织着想,多替组织分忧,维护组织的权威,接受组织的监督,把工作的成效体现在维护大局和团结上。二要敬畏法纪。敬畏法纪,就是要尊重法纪的神圣,敬畏法纪的威严,培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时都要视法纪如“高压线”,坚持谨慎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依法行权。三要敬畏群众。天地之间,莫贵于民,要带头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常怀敬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干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三、提高实干的执行力,用好权
组织部门是选干部、用干部、管干部的核心部门。“选一个干部就是树一面旗帜”。要给社会一个好的形象、给群众一个好的导向,需要组织部门“慧眼识英雄”。公道正派地履行好选人用人权、组织资源配置权、民生保障服务权。一是要修炼“眼力”。要克服翻表册、看档案、凭印象识人用人的毛病,克服不任用干部不了解干部的习惯,加大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力度,大力提高“认人”“识人”的基本功。以“严”和“实”的作风,到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维稳处突的一线去发现干部、识别干部。只有对干部知根知底,选拔任用干部才会心中有数,得心应手。二是要改善“听力”。古人讲,兼听则明。多听取不同层次干部的意见,在乡语口碑、日常闲聊、弦外之音中听真话、实话,敞开心扉听群众说“掏心窝子”的话,而不是仅凭某一个人的评价、一场推荐测评、一次座谈考察就对干部的德才表现轻下结论。依靠群众选干部,深入实际练“听功”,是公道用人的根本保证。三是要保持定力。组织工作是一项执行政策的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了解政策、把握政策,主动为党委和主要领导决策当参谋、出主意。对于一些不能触碰的政策红线、原则底线,要主动宣传、耐心解释、讲清道理,对出现个别与政策红线相悖的意见,要冷静分析,加以引导,据理力争,而不能随声附和、左右摇摆、轻言放弃。
(作者单位:银川市兴庆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