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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管理已经到了坚决结束政府主办模式、推进市场化的转折时刻
过去两周,围绕上海社保基金的经济案件又有重大进展。一方面,继案件当事人之一张荣坤被监视居住后,张投资的上海电气(香港交易所代码:2727)董事长和副总裁两位高管相继被审查,显示出事件之错综复杂;另一方面,社保局长祝均一因“涉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受贿赂”遭免职,上海社保当局已就张荣坤所在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欠款一事,向司法机关提请诉前保全,显示出祝氏擅动社保资金事实成立。
可以想知,随着案情渐明,各种震荡还会发生。与此同时,由祝案所显露的社保转轨风险,也以更清晰的方式显现,促使我们做更深入的思考。
有心人会注意到,此次公开亮相请求法院资产“诉前保全”的违规投资主体,不是上海市社保基金中心,而是上海市企业年金中心。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金性质不同,属于补充养老保险之列。上海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覆盖全市人口总数达1200万,而拥有年金的人只占十分之一,计110万人。年金完全着眼于未来,属积累制个人账户,当前不存在保支付的巨大压力,在经营管理上也被认为可以相对灵活。
或正因年金这种特点,祝均一等人的违规犯案,乍看便多少有了可宽宥之处,甚至可视为实现保值增值的一种“大胆创新”。当然,我们对此完全不能苟同。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的补充养老个人账户积累,属于为适应多层次社会保障需求而设立的专门基金,其间并无政府显性或隐形担保,盈亏风险完全由千千万万参加者自己承担。因此,其经营者对于年金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负有更大的责任,合规运营、监督制衡极为重要。从国家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7月1日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于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已经从单纯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扩至“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但未将房地产和基本建设长期贷款列入其中。这一规定,显然是充分考虑了相应的市场高风险,属于审慎安排。辩护者喜欢强调年金中心违规操作获得高收益云云,岂不知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而且国际上年金平均投资收益率是市场平均收益的半数,可见其追求审慎远胜追逐高收益率。
如果说1999年7月以前,上海社保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当承认现实并逐步清理,那么,在2002年之后仍将资金置于房地产和基建企业长期贷款业务,显然是不顾风险的严重违规之举。特别是此类资金在上海年金余额中占比过大,所选项目未经严格的专业性评估,一旦借贷方有偿债危机,其贷款合同还可能因为违规产生法律纠纷,整体风险可以想见(参见本期封面文章“上海社保:危险的投资”)。
其实,分析此次祝案之于社保转轨的教训,资金运作中的违规违法还在其次,关键是评估上海年金运营模式的合理性。多年来,上海市社保当局集政策制定、保费征收、基金管理、投资运作和养老金发放、争端处理等多项职能于一身,以政企合一、政事合一的方式运营年金。上海形成了全国最大的地方官办年金中心,掌握资金达110亿元之巨。甚至在2004年5月中央四部委文件已经明确中国未来年金管理的市场化方向之后,上海社保当局仍未着手从市场退出。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没有透明化的信息披露,没有市场化的监督制衡,更无受益人对于委托人的自由选择权,导致年金运营黑箱作业,效率低下,违规投资和腐败受贿也就接踵而至。祝均一涉嫌违规受贿案发就是明证。
在当今世界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选择了在年金市场引入竞争、由商业机构进行运作的市场化模式。政府的角色就是推动年金制建立,明确规则,并对市场运作实行有效监管。正因为市场化模式有显著的先进性也更适合中国国情,才成为中央四部委正式确定为中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基本方向。这一正确决定被广泛接受和认可有个过程。到今天,发生在上海社保系统的祝均一案教训深刻,足以令人警醒,显示中国的企业年金管理已经到了坚决结束政府模式、按既定方针推进市场化的转折时刻。
转轨期的中国,养老保险体制关乎亿万民众的根本利益,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至关重要。重新梳理,框架已经清楚: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实行记账式个人账户(NDC),政府信用担保,公共部门运作,建立全国统筹体系;在补充养老层面,实行基金积累式个人账户,引入竞争机制,商业部门运作,形成市场营运监督制衡局面。上海社保改革和实验一直走在前面,教训和经验都是明天的财富(参见上期本栏文章“祝均一案警示社保转轨风险”)。■
过去两周,围绕上海社保基金的经济案件又有重大进展。一方面,继案件当事人之一张荣坤被监视居住后,张投资的上海电气(香港交易所代码:2727)董事长和副总裁两位高管相继被审查,显示出事件之错综复杂;另一方面,社保局长祝均一因“涉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受贿赂”遭免职,上海社保当局已就张荣坤所在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欠款一事,向司法机关提请诉前保全,显示出祝氏擅动社保资金事实成立。
可以想知,随着案情渐明,各种震荡还会发生。与此同时,由祝案所显露的社保转轨风险,也以更清晰的方式显现,促使我们做更深入的思考。
有心人会注意到,此次公开亮相请求法院资产“诉前保全”的违规投资主体,不是上海市社保基金中心,而是上海市企业年金中心。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金性质不同,属于补充养老保险之列。上海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覆盖全市人口总数达1200万,而拥有年金的人只占十分之一,计110万人。年金完全着眼于未来,属积累制个人账户,当前不存在保支付的巨大压力,在经营管理上也被认为可以相对灵活。
或正因年金这种特点,祝均一等人的违规犯案,乍看便多少有了可宽宥之处,甚至可视为实现保值增值的一种“大胆创新”。当然,我们对此完全不能苟同。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的补充养老个人账户积累,属于为适应多层次社会保障需求而设立的专门基金,其间并无政府显性或隐形担保,盈亏风险完全由千千万万参加者自己承担。因此,其经营者对于年金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负有更大的责任,合规运营、监督制衡极为重要。从国家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7月1日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于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已经从单纯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扩至“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但未将房地产和基本建设长期贷款列入其中。这一规定,显然是充分考虑了相应的市场高风险,属于审慎安排。辩护者喜欢强调年金中心违规操作获得高收益云云,岂不知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而且国际上年金平均投资收益率是市场平均收益的半数,可见其追求审慎远胜追逐高收益率。
如果说1999年7月以前,上海社保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当承认现实并逐步清理,那么,在2002年之后仍将资金置于房地产和基建企业长期贷款业务,显然是不顾风险的严重违规之举。特别是此类资金在上海年金余额中占比过大,所选项目未经严格的专业性评估,一旦借贷方有偿债危机,其贷款合同还可能因为违规产生法律纠纷,整体风险可以想见(参见本期封面文章“上海社保:危险的投资”)。
其实,分析此次祝案之于社保转轨的教训,资金运作中的违规违法还在其次,关键是评估上海年金运营模式的合理性。多年来,上海市社保当局集政策制定、保费征收、基金管理、投资运作和养老金发放、争端处理等多项职能于一身,以政企合一、政事合一的方式运营年金。上海形成了全国最大的地方官办年金中心,掌握资金达110亿元之巨。甚至在2004年5月中央四部委文件已经明确中国未来年金管理的市场化方向之后,上海社保当局仍未着手从市场退出。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没有透明化的信息披露,没有市场化的监督制衡,更无受益人对于委托人的自由选择权,导致年金运营黑箱作业,效率低下,违规投资和腐败受贿也就接踵而至。祝均一涉嫌违规受贿案发就是明证。
在当今世界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选择了在年金市场引入竞争、由商业机构进行运作的市场化模式。政府的角色就是推动年金制建立,明确规则,并对市场运作实行有效监管。正因为市场化模式有显著的先进性也更适合中国国情,才成为中央四部委正式确定为中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基本方向。这一正确决定被广泛接受和认可有个过程。到今天,发生在上海社保系统的祝均一案教训深刻,足以令人警醒,显示中国的企业年金管理已经到了坚决结束政府模式、按既定方针推进市场化的转折时刻。
转轨期的中国,养老保险体制关乎亿万民众的根本利益,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至关重要。重新梳理,框架已经清楚: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实行记账式个人账户(NDC),政府信用担保,公共部门运作,建立全国统筹体系;在补充养老层面,实行基金积累式个人账户,引入竞争机制,商业部门运作,形成市场营运监督制衡局面。上海社保改革和实验一直走在前面,教训和经验都是明天的财富(参见上期本栏文章“祝均一案警示社保转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