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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村落基础设施管理体制长期存在着供给不合理、资金不充分、监督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共管机制作为调节和配置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有效工具,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中可以作为当前管理体制的有效补充。我国应通过建立以参与共管委员会、资金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的共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保障机制,保障传统村落基础设施的实用性、全面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