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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史上,"赁"的本义是"给别人提供劳动力来获取报酬","租"的本义是"田赋"。"赁"至迟在两汉时产生"租赁"义,唐以后"租赁"成为"赁"的中心义位。"租"的"租赁"义大约产生于唐宋时期,清代以后成为"租"的中心义位。"赁"与"租"产生"租赁"义主要是由于语言能指的有限性,以及义位中的主要义素相近。